第63章 杀手最喜欢我啦。(1/1)
能回缦园,其实她还是挺高兴的。
因为张叔很好,小茵很好,刘大厨做的饭也很好,纪流元……也是个人。
到了公寓楼下,纪流元一定要拉她去医院做全身检查。
朝戚本不想去,但听到说李秉还在医院里躺着,答应下来。
李保镖为了保护她受了重伤,她是一定得去探望的。
这次死里逃生,纪流元跟变了个人似的,时不时就要看她几眼,生怕她插翅飞走。
朝戚受不了他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她喝了一口水,像含了满嘴的油,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她赶紧爬上徐今轶的车,迅速关了车门。
谁知这人长腿一迈,也上了徐今轶的车。
还对朝戚道:“你坐副驾干什么,到后面来。”
朝戚真想把人扔下去。
但徐今轶是个有职业素养的人。
她找他当保镖,他就真的兢兢业业当起了保镖,兼司机。开着车一路驶向市医院。
体检的时间有点长。
纪流元站在等候室里,看向旁边的徐今轶。
这个人很怪。
不仅仅是说他这个人,连朝戚对他的态度,也透露着一股怪异。
不知道她是从哪找来的。
与大部分保镖相比,他显然要瘦削许多。脸也长得好,符合她以前提出的“要找帅气保镖”的要求。
但纪流元就是莫名看他不爽。
他斜睨一眼,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送外卖。”徐今轶想了想,说道。
如果把子弹送到别人嘴里也算一种外送的话。
他的暗杀对象通常是政要人员,贪官污吏。朝戚是一个意外。
但真要说起来,杀手世界本就道德界限模糊,又哪有好坏之分。
徐今轶从前不在乎也从不考虑这点。
如今,至少现在,他想暂时当个普通人。
纪流元一听,更觉得匪夷所思。
“怎么会突然做起了保镖?”
当保镖是需要一定的素质条件的,比如过硬的格斗技能和生存经验,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
他一个送外卖的,还能干保镖的活?
“误打误撞。”徐今轶没打算多说。
朝戚做完一整套检查,要去看望李秉,她路上特意准备了补品要拿给他。
纪流元道:“他现在住最好的病房,还有护工照料,不用担心。”
朝戚知道是他安排的,道了声谢。
纪流元笑道:“你和我客气什么。”
说完要去摸朝戚的头。
她连忙躲开。
“我谢归我谢,你别动手动脚的。”
纪流元讪讪收回手,看了眼身后面无表情的徐今轶,轻咳一声掩饰不自在。
病房里还算暖和。
李秉看到从门外进来的人,惊喜地连忙要从床上坐起来。
又意识到自己现在纱布缠身,上半身什么都没穿,连忙拿被子盖住。
朝戚道:“别别别,李哥,你就趴着休息吧。”
李秉一张小麦色的硬汉脸上全是愧疚。
他猛汉落泪:“朝小姐,都是我没保护好你。叫你吃了苦。”
朝戚淡笑:“也还好,不算太苦。和你被捅两刀相比,我这也不算什么了。”
李秉不是涉世未深的青年,他太知道女人被绑架的后果了。
能活着逃回来都算轻的。
朝小姐一看就清瘦了不少,说起话来,眼里都少了从前的神采。
他无法想象她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
“哎,我,我真是。”
朝戚:“都过去了。”
她让李秉好好休养,别想太多。
“等你休息好了,还要来上班呢。”
朝戚回到缦园,屋里围了一圈人。
她还看到了萧可甯。
她之前的手机被绑匪收走了,现在用的是备用机。
萧可甯从纪流元那知道她平平安安回来了,却联系不到她人,便跑来了缦园。
这姑娘一见到朝戚,就抱着她哭。
“呜呜呜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死掉了。我这几天连去你坟前扫墓买什么花都想好了呜呜呜呜。朝戚,你怎么这么倒霉啊。”
朝戚觉得好笑,但被她这情绪一渲染,也有点想哭。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的裤脚被什么东西扯住了。
低头看去,淡金色毛发的小狗叼住她的裤脚,仰着头,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她。
朝戚喜道:“杀手。”
身后的徐今轶身体一僵,瞳孔紧缩。
却见她蹲下身,把那只小狗抱到怀里,凑近道:“好乖,亲亲。”
徐今轶的耳朵慢慢红了。
一边的萧可甯道:“你家杀手真不乖,我养了它那么多天,好吃好喝哄着,它不仅捣蛋还要凶我。看见你之后就装乖,好奸诈!”
朝戚摸摸它的头,小家伙舒服地眯着眼摇尾巴。
“那当然,杀手最喜欢我啦。”朝戚得意道。
徐今轶整张脸都红了。
晚上,朝戚让人把游戏房里的设备搬到她主卧去。
游戏房的角落里堆着许多礼物。
是这次生日会别人送给她的,出了意外,还没拆。
她走过去,一件件打开。
萧可甯把她很喜欢的限量版包包送给了她。
这个大小姐,是个天真烂漫又大方真诚的家伙。真心把人当朋友的话,会把自认为最美丽的东西拿出来相赠。
萧可翟送的是科技艺术展的门票,朝戚也很喜欢。
她拆开林赴雪寄过来的礼物。
是一串很漂亮的钻石手链。
其实远远没有林赴雪说的什么特别,只是一件不会出错的生日礼而已。
朝戚明白,那个时候她那样说,是为了给她增添一份求生的希望。
再然后,她就看见角落里还摆着一只不起眼的木盒。
将东西挪过来打开,发现里面躺着一只木雕。
造像灵动,十五寸左右。木刻纹理明显,刻划大胆而自信,对结构的把握很精准。
朝楠,好像真的很有艺术天赋。
她把木雕拿起来,看到了底部的刻字:赠给Mnemosyne。
Mnemosyne,希腊神话中的记忆女神,是主司艺术、为人提供灵感与鼓励的缪斯之母。
朝楠不知道,他送了一件与她本人最契合的礼物。
朝戚的记忆力特别好,好到几乎过目不忘。
但她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甚至在小时候,非常厌恶这种本领。
因为还没掌握处理记忆的能力,所有痛苦的记忆便一股脑地在脑中乱窜,总是像鬼魅一样折磨得她无法入眠。
所以小时候总是突然大哭大喊,一惊一乍。学校里的同学都会避开她。
老师也总是想找机会和家长谈谈。
他们觉得这个孩子学习能力很强,可惜精神状态有问题,像自闭症。
但朝禹每次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推脱。
朝戚花了很长时间,才学会将各种记忆按年份或情绪等级打包分类,塞入记忆的宫殿。
需要多少,就取多少。
她逐渐学会了当一个正常人。
而不是一个容易情绪崩溃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