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付律师费用,寻法律正义(1/1)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此刻的龙腾云,那种向云水任何势力的斡旋或者妥协心态,已经完全抛弃了。云水自有县情,无法容忍一个较真并且还以法律为前提来叫板的龙腾云妥协。因为这是云水自古以来没有的事情,怎么能让这么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势力、没有地位的人在云水开了这个先河呢?云水不需要龙腾云,也不需要法律,更不需要公义。
所以,立即行动,龙腾云在北京找好了律师,付了律师咨询费,向他提供了所有上百万字的文字资料,以及大量的录像录音和图片。然后逐一跟律师讲述了全过程和所有需要关注的细节,期待得到某种“预判”性的结局。
北京的律师认真的告诉龙腾云说:“看完这些资料,我认为这场官司,就是一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没有任何悬念,不会有任何反转。就看你们当地的法院系统,到底要不要认可法律的问题。只要他们认可法律,并执行相关法律,你的官司是铁定要赢的。因此就可以跟你们的县人民法院走流程,提起行政诉讼。然后你要继续造舆情,迫使当地公检法系统必须站在法律的立场,而不是你们这个‘云水自有县情’的立场。当然在此之前,你需要进行一次报警,可以甄道德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已经有了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然后警察可将他先行刑事拘留,以防他逃跑。当然他也有可能被保释出来。但是就,他逃不脱了。一般而言,他的结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所以,你可以提出民事赔偿,弥补损失。”
“但是现在我发现,云水县行政复议中心的‘裁定书’给甄道德壮了胆子,因为复议中心驳回了我的第二点诉求,于是甄道德就认为‘复议机关的驳回就意味着他们合法’了。这是非常具有误导性质的。云水作为法盲县,很多人会相信这个所谓的‘逻辑推理’。”龙腾云不无担心的说道。
“一般而言,我们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这些你就不用担心了。”律师说道,“如果你觉得很烦,你自己可以给复议机关提出质疑,要求他们书面回复。这样做,可以震慑复议机关里面那些作为甄道德的同伙。他们可能会去要求甄道德停止瞎闹腾。”
“会有用?”
“也许有。”律师微微笑道,“你可以试试看。”
于是,龙腾云真的就动笔起来,撰写了一份给云水行政复议中心的质疑书:
对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几处质疑
云水县行政复议机关及章主任:
贵中心作出的《云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云府复决字[2021]第45号),其中有多处问题,特提出质疑,盼书面答复。
一、决定书在“审理查明中”采信了部分法律上无效的事实依据。如下:
1、县文联于2019年下发《关于改选云水镇文联领导班子的决定》,暂停龙腾云的主席和法人职务。
(说明:众所周知,县文联无权下发这个决定,县文联和镇文联是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没有上下级关系。这个决定是无效的,不应采信。)
2、2019年,县文联下发《关于云水镇文联改选结果的批复》,同意大会选举结果,甄道德任主席。
(说明:同上,县文联无权下发这个批复,最多也只算是个初审意见,并且这个批复,因为改选会议违法最终县民政局不予认可,这个批复是无效的,不应采信。)
3、2019年甄道德等人多次到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被拒绝。
(说明:甄道德不是云水镇文联会员,更不是理事和主席团成员,他有什么资格代表云水镇文联去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他去变更登记时,没有持有云水镇文联盖章的申请报告,会议选举资料没有盖了云水镇文联的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他仅持有县文联的批复,只能代表他个人,并且材料不全,县民政局当然拒绝他们了。所以甄道德等人多次到民政局办理变更登记被拒绝这个事实不应采信。)
二、决定书在结论中将第三人甄道德个人和申请人云水镇文联单位混淆为一体。如下:
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通过改选产生新法人并办理登记手续。
(说明:在这里,申请人怎么成了第三人了?第三人甄道德个人怎么可以通过改选产生新法人并办理登记手续?其依据在哪里?应该只有申请人云水镇文联才可以通过改选产生新法人并办理登记手续。这里明显将第三人甄道德和申请人云水镇文联混淆了。)
2、民政局多次拒绝为申请人(第三人)办理登记手续,其证据不足以证明第三人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接受监督检查达到情节严重情形。
(说明:这里又将申请人云水镇文联混淆成了第三人甄道德。民政局多次拒绝为第三人甄道德办理登记手续,这是合法拒绝。)
三、决定书在结论中对第二个复议请求不予受理不妥。如下:
1、关于申请人的第二个复议请求,与申请人的第一个复议请求所涉的具体行政行为系不同的行政行为,且复议请求不明确,不具体,申请人也没有说明其与该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不合乎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本府不予受理。
(说明:我在申请书中,多次强调了非法组织对云水镇文联的侵权与此次撤销云水镇文联是因果关系,是一体的行政行为。复议请求十分明确具体,即按照《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予以打击。至于其与该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更加明确说明了,非法组织不打击干净,云水镇文联永远无法开展任何工作。不明白贵机关为何驳回这一请求。)
四、甄道德的组织是一个被民政局于2019年就发函认定了的非法组织。我在申请书中多次提到,其中“非法”这个关键词搜索达53处,我在证据中并附有民政局对他们非法的认定函、他们伪造并被收缴的公章的照片等,不明白贵机关为何在“审理查明”表述中只字不提“非法”事实,不予采信。相反,还采信了非法组织没有法律效力的多种行为。
五、我于2021年和县民政局局长耿建设等负责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县民政局撤回处罚决定书,同时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县民政局对我重新下发“责令云水镇文联依法限期换届”处罚决定书;或者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将处罚内容修改为“责令云水镇文联依法限期换届”。达成协议后,耿建设局长即通过电话和章主任明确表达这个意见,章主任也在电话中同意此和解协议。耿局长和我本人都以为会这样处理了。但行政复议机关其后却于下发了撤销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书。
综上第一、二、四条所述,贵机关采信了县文联无效的决定书,及将民政局已正式认定了的第三人甄道德的个人行为与申请人云水镇文联的社团行为混淆,将甄道德第三人,与申请人云水镇文联进行混淆,并进行采信。甄道德多次变更只能代表他的私人行为,不能代表云水镇文联的行为。正因为错误采信了县文联的无效决定书和采信了第三人甄道德的个人行为,导致甄道德现在以此为依据,认为云水县人民政府承认了他变更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并逼迫县民政局恢复为其变更登记。同时甄道德在后续召开的会议上印发材料,认为复议决定书采信了他们的行为,证明县政府已经肯定了他们组织是合法的。
本人认为,如果要采信甄道德等人的系列行为,应该要先让县民政局收回2019年发出的认定他们为非法组织和开展非法活动的认定函,为甄道德他们平反,否则不应采信。
综上第三条,不知道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驳回这一合理诉求。
综上第五条,按说我和耿建设局长协商的解决方法符合有关规定,为何后来发生变故,本人也百思不得其解。
以上敬请贵机关给予书面答复为盼。
此致
云水县行政复议机关
云水县云水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主席 龙腾云
这份质疑书,也很顺利的抵达到了章小茂手上。
不过,按照他一贯的欠揍性,当然不会去搭理龙腾云这个“高质量刁民”的质疑。在他们这些自命不凡的人看来,龙腾云这种人典型就是“吃饱了饭没事儿干”的神经病,云水自有县情,他又不是不懂,怎么不好好挣钱发大财过好自己的日子呢?明明你龙腾云在深圳过得好好的,发了财,为什么要回来惹麻烦?你龟孙子要回来,也就回来吧,跟我们一起吃喝玩乐不好吗?要追求什么社会公正?这个社会有公正吗?这个世道有正义吗?
事实上,这一切都关他章小茂的屁事!也关你龙腾云什么屁事?尤其是,在章小茂所掌握的“真理”看来就是,云水这一县百姓,都是他任意可以榨取的生产型“牲畜”而已。但龙腾云这样的质疑,到底还是戳中了他懦弱和虚空的肮脏之心。他立即拿起电话,再次像训斥龟孙子一样说道:“甄道德,操你老母的,日你祖宗十八代的屌,你要是再拿我们下发的文件当圣旨用,小心老子搞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