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融合世界(全书完)(1/1)
1963年4月,香江娄氏轧钢厂第一批厂房建成,而娄振华在四九城的老班底也陆陆续续来到香江。
随后就是联系到熊国倒卖设备的商人,运送来第一批设备。
由于并不是运送到龙国,这批设备要比红星轧钢厂那批设备还要先进。
这也让林平安看到了其他国家对龙国的科技封锁。
看到新设备的林平安突然突发奇想,在熊国商人回国的时候,悄悄的跟在熊国商人后面来到熊国,一番跟踪后,找到设备出产的地方。
而后用神念扫描,获取了最新的生产资料。
这还不罢休,又从熊国获取了大量的粮食和牛肉。
等重新回到香江的时候,就连娄振华看到这些都惊呆了。
1963年5月。
林平安快速学习完熊国的生产资料后,利用混沌空间制造了一大批最先进的生产设备,并与龙国达成合作。
以低廉的价格为整个龙国的设备生产换代。
因此香江的娄氏轧钢厂走进了龙国的视野。
得知香江的娄氏轧钢厂是娄振华开设的,让龙国开始后悔放娄振华离开。
不过现在看来也无济于事。
但也因为如此,对刘部长利好的局面瞬间丧失。
1963年6月。
香江大旱,水资源匮乏,林平安看见商机。
利用混沌空间将大量的海水淡化去除杂质,然后装进大桶里售卖。
娄小娥因此成立了娄氏纯净水公司。
大量的金钱流入林平安的腰包。
因为当地帮派看见其中巨大的利润,于是来到娄氏纯净水公司找麻烦。
林平安则把四个帮派全部招聘成代理商。
大家赚钱才是真的赚钱。
于是从6月开始,在香江就能看见,帮派的小弟们平时也不砍人了,都在卖水。
1963年7月,林平安如法炮制,假意跟外国商人订购生产线,实则购买之后就到国外偷技术,短短一个月时间,市面上常见的技术都偷的差不多了。
因为他不光是偷技术,还顺走了大量的粮食还有肉类。
在香江销售饱和后,就把所有的食物卖给了龙国。
因为林平安现在是香江的身份。
就算林平安没有修为,国家也拿他没办法,但幸好这些物资是直接对接给国家,不然以这么大的供应量,肯定要扰乱市场。
大量的物资流入龙国,也缓解了龙国暂时的经济困难。
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四九城猪肉的定量已经提升到每人每月3斤。
1963年8月,因为生产资料的齐全,娄氏轧钢厂旗下又建立娄氏……收音机,电视机,缝纫机,手表等工厂。
当然生产线只是做样子。
产量并不可观,
真正生产的产品都是由林平安提供。
为此,在香江建立的一系列产业虽然都是由娄氏开头,实际上股权大多都在林平安手里。
但林平安也不可能天天在混沌空间里生产设备。
这违背了林平安咸鱼的初衷。
于是他利用混沌空间的权限,让混沌空间自动生产一系列的产品。
只要有生产图纸,想要实现起来一点也不难。
从8月中旬起,林平安的产品大量倾销到龙国乃至,由于生产成本比较低,这些设备也都是以低价处理给国内。
这就导致,收音机,电视机,缝纫机,手表,自行车这类产品在龙国的城市里,几乎都是人手一套。
人们的生活有相当大的改观。
因为行业造成了垄断,林平安手里的钱在这时已经数不清了。
于是林平安从港英政府手中买下了大量的土地,让娄振华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
这半年由于林平安武力于金钱铺路,四大帮会也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成了林平安手底下的员工。
虽然他们之前不是好人,但林平安却给了他们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如果能好好的过日子,谁愿意整天过着打打杀杀的生活。
1964年,赚得盆满钵满的林平安对赚钱没了兴趣。
因为整个香江的土地全都归林平安所有,为了照顾香江的群众,所有的家庭几乎都是娄氏集团旗下的员工。
娄振华看着如今的辉煌。
“平安,这一切都是你做到的,咱们娄氏集团应该改名成林氏集团。”
一个名字而已,林平安也不是很在乎。
但是按照道理来讲,确实应该叫林氏集团。
所以最后集团名字改成了林氏集团,但是其中的子公司还是以娄氏命名。
1965年,林平安不再生产设备,把所有的事物都交给娄振华一家打理,甚至连钟离茜,钟离婷姐妹都没带领,独自去了龙国的东北。
那是满清的祖庭,也不是说认祖归宗,更多的是探寻穿越后,获取玉珠子时涉及到的机缘。
这也是黑白无常跟他说的机缘。
等到了长白山后,林平安发现他的机缘是一道封锁的龙气。
等吸收完龙气后,林平安的境界顺利来到炼虚合道的境界。
这也是利用混沌空间吞噬蓝星的重要条件。
如果不吸收这道龙气,是无法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可的。
现在吸收了这道龙气后,利用混沌空间吞噬蓝星就变得非常简单。
而炼虚合道的境界也能让林平安的神念彻底覆盖蓝星,只是一个念头,蓝星就被收到了混沌空间之中。
自此蓝星的一切,都在林平安的掌控之下。
一个念头后,蓝星的时间重置到林平安穿越之前。
只是这次的四合院不再是四进的四合院,而是一开始就是三进。
也没有了林平安这个人。
而在蓝星之外,混沌空间之中的别墅里。
林平安,钟离茜,钟离婷,娄小娥,李茹雪,冉秋叶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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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书友们一直的追读,当然还是要说声抱歉。
本书主角以满人设定的原因是想要从四合院写争霸天下,重新夺回皇权。
但实际上在写到二十万字的时候,就发现根本就不能这么写。
以至于造成了尴尬的局面。
我也承认,二十万字之后基本上这本书就不怎么好看了,从成绩上也能够看出来。
那是因为后面写的,根本就不是大纲上的内容。
而且逻辑上也存在很大的断层。
以至于二十万字之前与之后就像是两个人写的一样。
在此跟读者们说声对不起!
当然,也因为这本书吸取了经验,写书之前一定要查询一下法律法规,尽量不再犯这本书的错误。
多了也没什么好说的,
就这样吧,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