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贵重礼物(1/1)
薛千帆将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我,说道:“林兄,虽然我去不了,但是礼物还是不能少,你转交给咱妈吧。”
我将那盒子接了过来,很是好奇的问道:“这是啥呀?”
“打开看看呗。”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装盒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只颜色非常漂亮的玉手镯,尽管我不懂玉,可这一看就是极品玉石。
我顿时感觉我的手有些颤抖,急忙说道:“千帆,你这……太贵重了!”
“不贵重,送给咱妈的生日礼物,一点都不贵重。”
“真的,这手镯一看就价格不菲,真使不得。”
“这你别管,这是我送给咱妈的,你帮我转交一下就行了。”
“千帆你这……让我很为难啊!”
他又拍着我的肩膀,说道:“这就是赶巧了,你知道这手镯为什么会在我办公桌里吗?”
我当然好奇,他平时来公司的时间很少,而且怎么会无缘无故在办公室里放一个这么精致的手镯?
见我一脸疑惑,薛千帆才对我说道:“这是我妈还在世的时候,那年她生日,我提前买来准备送给她的……结果,还没等到她生日,她就离开我了……所以,这个手镯基本上我走到哪都会带到哪。”
我心下一沉,说道:“千帆,你这么说,那这手镯我更不能收了。”
他再次推给我,说道:“怎么就不能收了,都说了,这是我送给咱妈的,跟你有啥关系。”
“不是……这是你准备送给你妈的,这是有意义的,对你来说也是一个念想啊!”
薛千帆苦笑一声,拿出烟递给我一支后,自己也点上一支,说道:“啥念想不念想啊!我妈已经走了,我得清楚这个事实,这个手镯我是很喜欢,可无论再好的东西都要留给还在的人。”
说完,他又拍了拍的肩膀说道:“林兄,你就不要再说什么了,我薛千帆这辈子当你是兄弟,你妈也是我妈,这手镯我本身就是想送给我妈,现在你妈就是我妈了,这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我真不知道说什么了,从认识他到现在,他就一直拿我当最重要的人。
他对我的这份情,我怎么能忘记?
我也没有再多说了,收下后点点头道:“行,那我就替我妈收下了,也替我妈给你说声谢谢!”
“谢啥,都是一家人,回去代我向咱妈说句生日快乐!等下次,我再跟你一块回去看看咱妈。”
我重重点头,将这个手镯紧紧拿在手里,只感觉沉甸甸的。
和薛千帆又聊了一会儿后,我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将手头上的几件工作处理了一下,就到下班时间了。
临下班前,我将罗倩叫了进来。
上次答应过她,等我妈过生日,带她一起回老家,自然不能言而无信。
“林哥,你找我?”罗倩走进办公室就向我问道。
我向她点了点头道:“你手头上的工作还有没完成的吗?”
“基本上都做完了,还有其他安排吗?”
我摇摇头道:“没有,上次不是说等我妈过生日时,你跟我一块回去吗?你还去吗?”
罗倩毫不犹豫的说道:“去呀!什么时候?”
“明天。”
“嗯,行,我手头上的工作都已经做完了。”
“嗯,那明天早上我来你住处楼下接你。”
“好。”她好像很高兴似的,笑得很灿烂。
其实带她一起回去给我妈过生日,也是想让她感受一下家庭的温暖。
她说她从来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也不知道什么是家,所以我才决定带她一起回去。
本来上次和我妈说好,是带米娅一起回去的,而且米娅还是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回去。
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她已经从我生活里离开了,甚至今后可能都不会再有什么联系了。
……
下班后回到住处,李淑怡又已经做好了晚饭,她好像越来越习惯城里的生活了。
从开始来我这里时有些手足无措,现在已经收拾得仅仅有条了,屋里给我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我的那些脏衣服也一起给我洗了,甚至连床单都洗了。
家里有这样一个女人,不要太幸福了,每天下班回来都有一口热饭,还把家里给你收拾得那么好。
这样的女人去哪儿找?
关键是她并不是那种只安于现状的女人,她又自己的想法,她的目标很清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吃饭时,我向她问道:“淑怡姐,你来这里有几天了,还习惯吗?”
她笑着回道:“刚开始有点不习惯,现在好多了,就是做饭还是有点不太习惯。”
“别说你不习惯,我也不习惯用电炒菜,总感觉达不到火候。”
“是呀,不过还好,只做两个人的饭菜足够了。”
我点点头,又向她问道:“早餐店那边你也去干了两天了,感觉咋样?”
“也还好,就忙早上到上午十点,下午基本上都没什么事了。”
“他们家只做早餐吗?”
“嗯,生意挺好的,这两天我估算了一下,算上外卖的,总收入起码有五千块。”
平均一天两千五,这也不算特别高,不过按正常来说已经算可以了。
我又问道:“那他们的经营模式你觉得行吗?”
“我觉得是有点问题的,他们的生意很好,但是效率不行,很多客人不愿意等就走了……我也算了一下,就走的这一部分客人起码损失两千块。”
看来她真分析了,她也确实去偷师学艺了。
我笑了笑道:“那你有好的想法没?”
“暂时还没有,我打算再干几天,然后再换一家连锁早餐店看看,我已经找好了,也是杂工。”
说真的,我真心敬佩李淑怡,她一个乡下出来的女人,能有这些觉悟和清晰的方向,真的太少见了。
她还跟我聊了很多,甚至聊到她对早餐店以后的一些设想。
她甚至想做成品牌,全国连锁那种。
这不得不让我佩服啊,大多数人开早餐店,不过是为了解决温饱为了挣点小钱而已。
可是她这还没开始干,就已经想到以后了,甚至如此大的想法。
我甚至有一种预感,我感觉不久的将来,她真的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