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赢师兄,你稳了!(1/1)
沈暮:“师兄,你怎么又来了。”
楚熠和叶桑榆:“见过执雪仙君。”
燕执雪仍是白衣胜雪,墨发玉冠,看见沈暮后,脸上露出温和的笑。
“之前说过的,二十一座灵峰金丹境界,且会些阵道的弟子,都在上面。”
他将一份新撰写的名录交给沈暮,又取出两坛新的青梅酒:“还有,你前段时间不是说想喝酒吗,我之前送你的青梅酒不算可口,这个是陈酿,你尝尝如何。”
沈暮收下名单,道:“招人的事,现在有了桑榆,进行的很顺利,师兄不必整日里忙着我的事……而且,酒我已经不喝了。”
那日她喝青梅酒,是为了舒缓压制引魔咒带来的心魔,青梅酒还是桂花酿,亦或者是什么竹叶青,于她而言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一杯倒。
燕执雪将酒坛放下,心里又酸又暖。
小七,这是在关心他吗?
他说道:“你的事,就是我这个师兄的事,而且此事只是举手之劳,你若不喝,就给沈白姑娘。”
燕执雪没有告诉沈暮,为了这些名单,他这一个月来亲自前去每个灵峰,不辞辛劳,几乎一个个考察那些内门弟子的境界与阵道水平。
而手中的青梅酒……
慕雪峰有两棵梅子树,结的果实酸酸甜甜。
沈暮刚到九黎峰的时候,燕执雪马上就要晋升元婴了。
元婴境界的宗门弟子,能在二十一座灵峰中,挑选出自己想去的地方,甚至,能成为一峰之主。
燕执雪本想留在九黎峰,与师尊叶清黎,师弟沈暮一直在一起。
但师弟喜欢慕雪峰那棵梅子树,也喜欢慕雪峰的牛乳糖。
她说,她最喜欢慕雪峰,若是师兄成为慕雪峰的峰主,以后小七就可以随便来找他,再也不会被师尊责怪乱吃糖了。
于是,他选择了慕雪峰。
但后来小七长大了,并没有常来慕雪峰。
而前世的他,也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初衷。
——他本就是为了保护小七,才选择慕雪峰。
可他最后,却害死了她。
若不是小七如今还有事情要忙,或许,他真该在慕雪峰闭关千万年,以此谢罪。
沈暮于是收下青梅酒:“给小白的话,她应该是没有意见。”
“我自然也没有意见。”燕执雪看向旁边的叶桑榆和楚熠,同样谦和温润地报以笑容。
楚熠的眼神却在青梅酒坛上一扫而光,眸色深了几分。
自从那日听到宗门弟子聊起“两个男子”,他现在看谁,都怀疑他们觊觎他的师尊。
燕执雪大概猜得出来,沈暮这些日子忙着为御魔司招人,修炼宗门护山大阵,都是为了三十年后的天道劫难。
其实她可以什么都不做闭关修行,不问世事,即便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但她凭借前世的经验,仍能够在这世间逍遥自在。
可小七啊,她果然还是在意天玄宗的弟子,想要改变未来的事。
这让燕执雪更为心疼和愧疚,也让他下定决心,不管沈暮做什么,他都会极力帮她。
她想喝酒,他给她寻最好的酒。
她要招人,他就为她调查适合的弟子。
燕执雪只希望这一世,沈暮能平安无虞,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沈暮道:“师兄,我是说你也该自己修行一番了,你这化神初阶的修为……实在是不够看,说不定,改日连赢烬和楚熠都打不过了。”
身为上一任执剑人的大徒弟,燕执雪也是天玄宗天才之一,他如今化神初阶,第一世害自己时候是化神高阶,第二世,应该也差不多
沈暮想,既然这一世和燕执雪没了矛盾,那这个羊毛,她必须要薅。
燕执雪如今是站在她身边的,他的修为提升,她面对天道劫难时那道护界罡风,才更有把握。
“我……你说得对。”燕执雪听到“赢烬”二字,狭长的黑眸微微一颤。
“我的确该把自己的修为提上一些,否则,不止会被小七你越拉越远,连一些后辈都比不上了。”
一个他不愿想起的画面,从记忆最深处浮现。
霜银色的长剑掠过冰冷的剑光,将他的手齐臂砍下,彻骨的疼痛让他回过神,抬起头,看见一张熟悉而陌生的男子面孔。
鲜血迸发之时,男子的眼眸赤红,透着绝望。
“燕执雪,你把我师尊怎样了——!”
燕执雪忽然抬起右手,摸了摸自己如今还完好无损的左臂。
他看了一眼楚熠,仿佛是为自己找到了个合适的理由:“小七,几日不见,你这小徒弟就筑基中阶了,真是天赋高绝,告辞,我也去闭关了。”
他匆匆离开竹林,正巧与赶来给沈暮送饭的赢烬迎面相遇。
精致的托盘上,是几道喷香的楚国家常菜,还有一碟刚烤好的桂花糕。
四目相对。
赢烬想起那日的青梅酒,本就淡漠的面容更加冰冷:“燕师伯。”
他原本只是不喜欢燕执雪,但是,自从那日得知,燕执雪知道了师尊是女子后,就……看见这张脸,他就有想给他一剑的冲动。
师尊中了引魔咒,神志不清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人,是燕执雪。
师尊说自己是她最喜欢的心魔,还说,“他们”为何要这么对她。
或许那个“他们”,就包含燕执雪。
那是他未曾与师父经历的过去,是他不知道的故事。
赢烬越想越来气,干脆狠狠地瞪了燕执雪一眼。
燕执雪:?
他咬了咬牙,不知想到了什么,居然没有说话,转身离去。
赢烬眯起眸子,眉头皱了起来。
这老男人不是一直仗着他是长辈,当自己是九黎峰半个主人吗,怎么今日?
他不会是心虚了吧,难道,他真的曾做过什么对不起师尊的事?
沈暮看见赢烬,主要是看见他手中散发着香气的托盘,眼前一亮。
“师尊,今日做了你爱吃的桂花糕,还有这些酒菜,这鱼是先蒸再煎的,我已经剃去鱼刺,你试一下。”
赢烬说着,瞥见了旁边桌上青梅酒,呼吸一沉,差点又想将其毁尸灭迹。
燕执雪,送酒送上瘾了?
他放下托盘,没等沈暮寒暄客气两句,忽然抄起青梅酒,给叶桑榆和楚熠一人倒一大碗。
“燕师伯的青梅酒你们还没尝过吧,配我的饭菜,试试。”赢烬挤出一个和善的笑。
叶桑榆看着金黄色滋滋冒油的烤鱼,拒绝的话卡在喉咙里。
这色香味俱全啊,没想到赢师兄的厨艺……真是个好男人啊!
她立即端起酒碗:“多谢赢师兄。”
一筷鱼肉入口,鲜嫩爽滑,酥香入味,叶桑榆震惊地竖起大拇指:“这也太好吃了,赢师兄,你稳了!”
赢烬:“什么稳了?”
叶桑榆:“咳咳咳,我是说,你做的太稳了,太好吃了。”
虽然没太听明白叶桑榆的话,但不知道为什么,赢烬却觉得她说的,应该是好话。
楚熠盯着自己碗里的酒,心想,只要他喝的足够多,燕执雪送给师尊的酒,师尊就喝不到。
于是,他端起酒碗一饮而尽,顺便给自己又倒了一碗:“这酒真好喝,我可太喜欢这个了,师尊,能不能让我喝不完带着走啊。”
沈暮当然不在乎燕执雪的青梅酒,点头道:“可以。”
楚熠心满意足。
他本来为了喝酒,见叶桑榆大吃特吃,不屑地说:“不就是家常菜,烤鱼吗,有这么好吃?”
他堂堂一个楚国九皇子,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叶桑榆:“你试试。”
楚熠不信邪地吃了一口。
瞬间,他双目睁大,瞳孔地震,开始和叶桑榆一起风卷残云。
可恶的赢烬,做饭这么好吃,他绝对是想用美食收买师尊!
沈暮也动了筷,觉得赢烬的厨艺越发精进了,幸好她灵力深厚,叶桑榆和楚熠都抢不过自己。
片刻后,酒量不佳的楚熠醉意上头,忽然站起来。
“师尊,我来给你唱一首歌——”
“嘭!”
他话音未落,沈暮已经挥手施法,将他直接敲晕。
“聒噪。”她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
前世楚熠也喝醉过,一醉,就会唱歌。
唱的魔音贯耳,方圆百里的鸟吓疯了,沈雀的脱发都更严重了。
赢烬看着昏睡过去的楚熠,这才微微一笑,取出自己的桂花酿:“师尊,桂花糕要配桂花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