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惊心十八(1/1)
可是现在 居然有人告诉康熙,一个死了几十年的人居然还有能力算计到自己,如果来人不是康熙自己的暗卫,康熙恐怕早就将人处理了。
“你确定是先帝的暗卫?”
康熙喉头干涩的说道,话语里隐隐透着一丝希冀。
“与奴才交手的确实有先帝暗卫的痕迹。”
夏壹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在打斗中特意试了一下,确定对方用的是先帝暗卫的招式。
“怎么会呢?”
康熙的低语让夏壹死死地低下头,努力缩小自己的面积。
康熙坐在龙椅上,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玄烨,去吧,把下面的药拿出来,发给他们。”
气若游丝的顺治努力撑着最后一丝心气儿,给自己选定的继承人上最后一课。
小玄烨顺着顺治目光的方向,走过去,按照顺治教的方法,第一次打开了乾清宫的暗格。
只见里面满满当当的都是药丸,玄烨按照顺治的吩咐,拿出黑色的瓶子,将里面的药丸倒出来,鲜红的药丸和雪白的小手交互相映,越发显得红色诡异,白色苍白。
玄烨捧着药丸,给跪在顺治帝床前的三十六人分发药丸,一人一颗,进行的很顺利,除了……
康熙蒙的睁开眼,除了那个被皇阿玛派去监视孝献皇后的十三。
‘对,当时就只有十三拿着药丸犹犹豫豫,不肯服下,最后还是皇阿玛让十二和十四摁着十三,自己亲手把药丸塞进十三的嘴里才算完成。’
‘之前自己一直以为十三是因为怕死才犹豫,现在看来这个十三有很大的问题。’
“夏壹,让人重新查探关于孝献皇后和十三的一切。”
“是”
夏壹下去后,康熙瘫坐在龙椅上,双目无神,此时的康熙不像是一个帝王,反而像是一个孩子,一个渴望的孩子,一个偏执的孩子。
“皇阿玛,我是您钦定的继承人,一定不会是您的,对吗?”
浅浅低语在寂静的乾清宫里流淌。
-------------------------------------
“娘娘,今天乾清宫放出消息,皇上身体出了问题,已经私底下召过多次太医了。”
春晓在如月身边汇报着,看着自家主子的主子眼里一闪而过的狂喜,心里默默给自己提个醒,自家主子的样子决不能被别人看见。
“皇上这是要忍不住了吗?”
“希望皇帝这次能给点力,一下子把包衣嫔妃废了最好。”
“可是娘娘,您还没有抬旗呢?”
春晓不解并担忧的看着自家主子。
“怕什么?在这后宫,难道还有什么不长眼的敢冲撞本宫。”
如月话说的十分放肆,但还是不敢托大。
“派人去问一下信郡王,事情怎么样了?”
“是,娘娘”
“娘娘,不好了,不好了……”
外面的吵闹声打断了主仆二人的话语,“这群奴才办事越发不牢靠了,奴婢出去看看。”
如月一摆手,自顾自的看着手边的玻璃茶具,茶具晶莹剔透,华美异常,和现在的工业品相比也不遑多让。
自从这套茶具烧出后,如月一直采用的便是这套茶具,玻璃的手感,唤醒了如月作为一个现代人最后的良知,这也是最后的慰藉了。
“什么?”
春晓突然发出一声尖利的叫声,成功地将如月的注意力拉回来,“春晓,让那个宫女进来回话”
春晓发出喊叫之后便知道要遭了,果然,正房里传来了自己主子的声音。春晓心里暗暗懊恼,又只能将小宫女带进去。
“奴婢给贵妃娘娘请安。”
小宫女哆哆嗦嗦的给如月请安。那颤颤巍巍的样子让如月心里暗暗发笑,忍不住逗弄道,“你好像很怕本宫?”
“奴婢失仪,请贵妃娘娘恕罪”
小宫女听见如月的声音更加害怕了,也因此逗得如月笑的花枝乱颤。
春晓看见自家主子露出小女儿姿态,也不禁笑道:“娘娘之前总是看见公主就要亲近,我看现在啊,是上天要给娘娘送一个女儿。”
听见春晓的话,如月更加开心了。
“本宫也不知道怎么的,看见你便觉得心生欢喜。“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喜乐”
“喜乐,是个好名字。”
“你是哪一旗的?”
“奴婢是汉人”
两个字,让春晓和如月都变了脸色,春晓是害怕的,虽然知道娘娘并不排斥汉人,但是春晓还是害怕娘娘会觉得自己被冒犯,春晓心里已经为喜乐捏了一把汗。
如月的反应恰恰相反,如月这辈子,已经好久没有见过汉人了。因此此时的如月显得十分激动。
“好孩子,你过来,告诉本宫,你原本是哪里的?”
“奴婢来自福州。”
“啊!你说你是福州的,那你是土生土长的福州人吗?”
如月的突然激动吓了春晓和喜乐一跳,春晓还好,尚能忍受自家主子时不时的抽风,但是喜乐可就不一样了呢。
喜乐:‘这个贵妃娘娘怎么和他们说的不一样呢?还有贵妃娘娘你不是忘记了一些东西?我是来向您禀告事情的啊亲’
如月:啊!!!是福建啊!之前自己就好奇福建真的允许同性恋吗?只是苦于没人了解,要说派人调查,怎么可能?自己怎么可能敢这么损坏形象的事?所以现在好不容易有个福建人,自己怎么能放过这个吃瓜的机会呢?
“奴婢六岁之前在福州,之后便进了宫。对小时候的事只有几点映像,不过也算是土生土长的福州人。”
“那你知道福州有一种习俗叫‘契兄弟’吗?”
春晓额头青筋直跳,‘主子,你把脸捡起来,别化在地上了。’
喜乐此时的表情十分玄幻,要不是仅剩的理智,喜乐只想用自己那双卡姿兰大眼睛看向贵妃娘娘。只是被宫规刻在骨子里的小宫女哪敢犯上,只好内心凌乱,外表冷静的回答道:“是有这个习俗,一般男子长到十六岁时,常常会仍一位年龄稍大的未婚男子为契兄,经过一定的仪式后,两人可以像寻常夫妻一样,同吃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