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小露一手(1/1)
托林兵的福,李舒瑶的工作很清闲,每天比林致逸早一个小时下班,买了菜回到家她还能睡一会儿。
等到她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眼前的景象让她有些怀疑自己睡懵了:弟弟林致逸正穿着围裙在厨房做饭,一个灶台上,砂钵在炖着什么,白色的雾气带着墨鱼和排骨的浓厚香味;另一个灶台上火光四射,是林致逸在炒菜。
“姐,洗手吃饭吧。”林致逸脱下围裙,用湿布捻住砂钵的把手,将墨鱼排骨汤端到了桌子上,盖子揭开后,香气布满了整个房间。
“都是你做的吗?”李舒瑶愣愣地坐下,问道。
“是田螺姑娘做的,她做好两菜一汤就打车走了,我只是帮她打下手的。”林致逸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又回了厨房,盛出了那盘胡萝卜炒羊肉。
李舒瑶接过林致逸递过的筷子,夹了一片胡萝卜和羊肉送入口中,羊肉独特的香味和胡萝卜的甜味相得益彰,一下就让李舒瑶的口水分泌了出来。
“好好吃啊,弟弟你怎么这么会做?”李舒瑶赞叹道。
“我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就学了做菜呗。”林致逸也坐下吃饭,随口回答道。
这话听上去很怪,不像是个小孩子说出的话,但是李舒瑶知道林致逸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离开了,父亲也忙,平时林致逸都是放在爷爷奶奶家养着的,所以一时间,她也分不清这是玩笑还是事实了。
“你是怎么做的啊,能教教姐姐吗?”李舒瑶笑着问道,企图岔开话题。
林致逸还是开玩笑道:“是味精,我加了味精。”
“去,说实话。”李舒瑶翻了个白眼,做菜要是加味精就能做成这样,世界上也就不会有职业厨师了。
林致逸帮姐姐盛了一碗汤,说道:“先泡这干墨鱼,排骨不焯水,也是泡在盐水和料酒中,入味、去腥气。等待泡制的时间里,我先把胡萝卜和肉切好,羊肉要半肥半瘦,胡萝卜片要3mm厚度。”
“十分钟后,将泡好的墨鱼切条,之后就在砂钵中用羊油煎制之,这一步是为了激发香味。之后我又加点生姜,秋冬季节可以驱寒,还可以增加辛香味。煎好底料后,排骨下锅,加热到表面变色,水分出来就加入矿泉水,开始炖汤。”
“炖半小时后,可以开始制作胡萝卜炒羊肉了,炒蔬菜要火大,大火一分钟炒熟胡萝卜,羊肉炒的时候加一点泡墨鱼的水提鲜,这一步其实和加味精没什么区别,只是口感上会不那么涩嘴。”
听完后,李舒瑶崇拜地看着表弟,摸了摸他的脑袋,说道:“你做事好用心啊。”
“对喜欢的事,我一直很用心。”林致逸抬起头凝视着李舒瑶的眼睛,这让李舒瑶有些慌乱,此刻,她觉得对面清秀稚嫩的男孩像狼,自己则是桌子上的羔羊......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林致逸就起床了,他穿上跑步鞋和运动装,出门晨练。
湖滨小区和财校是嵌合在一起的,财校的后门就在小区深处,后门附近还形成了商业区。财校的操场对外开放,也就是在这里,前世的林致逸培养了他晨跑的习惯。
操场上此时没有什么人,不会再有比大学生群体起得更晚的群体了,想到这,林致逸一边跑圈,一边联想到了一句话:人的美好童年回忆,是抵抗成年后残酷人生的精神宝藏。说起来,中国人的“童年”应该不包括高强度的中学六年,而是只有学前班、小学前四年级,再有就是大学四年了,这与欧美截然不同。
初秋,清晨的风带着些凉意,拂过林致逸的全身,带走他身上的炽热和焦躁,每当此时,林致逸才能真正地和自己的内心交流。人总是心口不一,平时脑袋里想的,和身体力行的不一致,而只有在跑步的时候,两者才能协调。感受过这种,完全掌控灵与肉的自由的人,一定会爱上跑步,就像《阿甘正传》的主角一样。所以,林致逸跑步是为了自由,而自由,无非是掌控自己,言心一致,很多人不理解林致逸近乎残忍的现实风格幽默,那是因为他们适应了社会的潜规则——人就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刚跑了五圈就力竭,林致逸有些感慨自己此时的体力孱弱,想着:未来慢慢恢复吧。他漫步走出操场,在小区的早餐铺买了些早点回到了家中,此时才七点多,李舒瑶还未醒来。
洗完澡,林致逸用了早餐便离家上学去了,等到他关上大门,李舒瑶才睁开了眼睛。
看着门外餐桌上的包子和牛奶,她有些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