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陈思雨(1/1)
陈思雨是我的小学兼初中的同学,她是一位学习成绩很好嗯,被誉为别人家的孩子的学生。
她不像其他女生一样喜欢八卦什么的,反而对八卦这些非常抵触。他甚至还有一些天真无邪,认为万物都有灵。
之前我有和他一起打羽毛球,我们把羽毛球打到树上的时候,我想用拍子把球弄下来扔上去几次后。陈思雨说:“别这样嘛,树神公公会生气的。”
嗯,属于孩童的天真无邪,但是我们在高中的时候就分开了,我填的志愿是去北航中学,她去的是北山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简称北师附二中。
他成绩很好,但是因为考试的时候生病了,成绩一落千丈,分数线只能够上北师二附中,但是就算到了北师二附中,也是在全校成绩前十的存在。
我和她关系很好,其实高中分开了,还有联系,不过我都是在高一的时候,高二很少了。
本来之前都是同一个小区的,但是因为我搬家去了别的地方就没有在一起了。
又因为寒暑假没有多停留在这边,直接去了东广,所以导致这两年没见过一面。
我们市的成绩大概是:北山一中,北航中学(原北山三中),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延安中学,北山五中,北师附中,北山六中,北山八中,北师二附中,北山十中,外国语学院。
除了延安中学外,其他的之前都是一类学院,延安中学和外国语学院是新一类。
可怜的陈思雨,本来可以上一三附的,或者是清附,结果却上了二附。
(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因为介绍一个人最多介绍这么多,但是我后面那个剧情需要单独立一个章节来写,要放到这个章节就不好了,很烂,已经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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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本书的漏洞有点多,有点补不上来,好像有点情节牛头不对马嘴的嗯,正在修。
接下来的情节是关于与谭副班长斗法,然后五个人一起去吃早餐,因为高警官有事离开。后面周六的时候就是去跟陈思雨,还有之前的同学陆奇,打羽毛球。
我好像这几天都没有把死神带入进去,我看一下是把它融入进去。
关于江天的小狗称号,因为就是他现实中采用了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进行了改编,然后呢,他的外号是小狗,我也把它带入进来。
实际上来说,嗯,没有死的人是四个,因为剩下来的一个不是人。
算了,根据我的主人公的设定,还是把他设定为一个心大的人吧,这样子很符合我的创作。
嗯,陈思雨是肯定会死的,既然带入,我决定了,就是嗯,在打羽毛球的时候进行了一个小游戏,死神把两个不相干于这个学校的人给拉了进来,嗯,就等那个后面写到的时候吧。
原本我是不想让陈思雨死的,但是我看了一些东西之后,觉得应该让她死。
天呐,真的是我在想,应该给他们怎样的一个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