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尘 上(1/1)
那年陵城三月的雨,格外地冷。慕云珩到现在都记得,刺骨寒风钻入破旧衣袖的寒意。
他衣衫褴褛,身无分文,缩在烟雨巷的街角,路人冷漠地路过他,估计认为他是个乞儿。慕云珩绝望地将头靠在墙上,恐怕当个乞丐都比他强。他残破不堪的何止是外表,还有灵魂。
“让一让,让一让,冷将军车驾回府~”烟雨巷外一众车马驰过,街上热热闹闹的,那是受人爱戴的冷将军回府了,行人纷纷退到两旁,在陵城,冷徹冷将军深受百姓的爱戴。冷家三代忠烈,历代家主骁勇善战。到了现今家主冷徹,更是英姿非凡,护得陵城一方安宁,敌国听闻冷徹名号皆不敢轻易来犯。
慕云珩听着马车车轮碾过雨水溅起的声音,心也跟着湿漉漉的。那个人,就这样乘着马车,从他身边渐行渐远。
他身边总是很热闹,他有良兵亲信万千,百姓的爱戴,皇帝的恩宠。将来必会佳人妾室满庭,一生风华,荣光富贵皆入囊中。他是天之骄子。
而自己,不过是当年他一时心善救下的罪臣之子,他们本就云泥之别。他本就不该有过多期望,只是将军府十年的陪伴,让他渐渐遗忘了这一点。贪心的人,注定不会有好下场。而这一天,还是来了。
慕云珩望着那辆渐渐远去的马车,视线开始模糊。他看见了十年前初遇,冷徹转身伸手拉他出泥泞,看见了这十年相伴时光里的互相拉扯,也看见那人最后与别人红帕盖头俯首叩拜的背影……
也许是恩赐,毕竟十年,也不算太短。
陵城之内,皇城脚下,有三大家族被百姓熟知。东南冷将军府,西北烈侯爷府,以及近几年刚刚壮大起来富甲一方的洛府。
而冷徹,冷府第三代家主,当朝大将军。骁勇善战,风华绝代。陵城的人都爱戴这位年轻的将军。
当年慕家因为党派纷争落得了个抄家流放的罪罚,而暮云珩和竹马若轩被他爹娘偷偷送出府,让他们逃跑去晏城投靠他爹的挚友,但两人在逃亡途中遇到劫匪,幸得冷徹相救,将他和若轩带回府中安顿了下来。那时他与若轩只有十三岁。
两人刚进府就被总管领走了,云珩连冷徹的脸都没怎么看清,云珩望着冷徹的背影,默默立下誓言,冷徹是他的救命恩人,将来一定要好好报答他,他欠他一条命。
若轩相貌倾城,一进府便被主管安排进落花苑,学点曲艺,在王府重要节日演出。而云珩虽也生得清秀,但到底不比若轩,被主管分在了内院,干些杂活。
三年后,云珩长得越发水灵,清秀却不柔弱。他与若轩这三年在冷府过得还算平顺,两人都生的好看,性格又讨喜,所以跟府里的仆役丫鬟们都打成一片,平日里一起玩耍逗乐,嬉闹着被时间追着跑。
多年后,云珩回想起这段时光,才惊觉这个时候的自己有多么的无忧无虑,年少的懵懂,对未来充满希望,最大的忧愁也不过是下一顿厨娘会做什么晚饭?
人间有味是清欢,当时只道是寻常。
“慕云珩站住,你给我站住,你们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一身锦衣华服,站在庭院中,命令婢女们抓人的正是冷府的六小姐冷弦,是冷老将军与第三房小妾所生,恃宠而骄,嚣张跋扈。
今日冷弦在院中,以兔子为靶,练习射箭技艺,却发现放置筐中的箭,箭头都被慕云珩剪了。她气得跳脚,今日一定要抓住他好好责罚解气。
暮云珩一边跑一边想,这下完了,这下要是被抓住估计会死得很惨。还是先跑吧,能躲一时是一时。
幕云珩在转角撞进了一个人的胸膛里,抬头看见了一张俊朗非凡的脸。这个人好高,幕云珩愣了会神,小声快速的说:“对不起。”
眼看着后面的人就要追上来了,幕云珩下意识地抓着那人的手,一起躲进了边上的小屋子。然后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确定追他的人都跑远了,他才放松下来,长吐了一口气。
“他们为什么追你?”一道磁性的嗓音响起。
“因为我弄坏了小姐的箭,所以他们才要抓我。”幕云珩这才想起来,被他一起拉进来的无辜男人。他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头,“那个,这位公子,不好意思,刚才情况有点紧急,我就把你一起拉进来啦。我不是有意的。”
“那你为何弄断你家小姐的箭?”
“因为兔子很可怜啊。”
“嗯?”
“小姐喜欢用动物做靶子,我看见觉得很可怜,所以......”
“那些兔子本来被抓了之后横竖都是要死的,又有什么可怜之说呢。弱肉强食不是很自然的吗?”
“什么叫横竖都是死,你这人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那每个人最后也都是要死的,难道就不值得被爱了吗?”幕云珩恼怒地说。
那男子微微一愣,上下打量了下慕云珩,“哦?有点意思。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幕云珩。”
“慕云珩,我有个法子可以让你家那个小姐不追究这件事,你可愿意我帮你?”
“真的吗?太好了。”幕云珩高兴地说,“可是,你为什么愿意帮我?”
“这个嘛,也许是因为觉得你可爱吧。”
那天幕云珩碰到那个男人之后,回到杂院果然没有人再来抓他了。幕云珩想那个男人肯定是厉害的人,在小姐面前帮他求了情。欠了那人一个人情,下次要想办法还他。
自从那次被冷徹出手解救之后,慕云珩渐渐和冷徹成为了朋友。冷徹说他也是冷府的少爷之一,慕云珩初见冷徹时,看他的着装也猜着一二了。冷老将军妻妾好几,膝下也有好几个儿子。慕云珩担心他若是不得宠的小妾所出,追问反而会触动他的伤心事,故也没有祥问。
如此时日久了,慕云珩便越发喜欢这个朋友,他不介意他的出身,常常带好吃的给他,还带他偷偷逛了府里好多之前他都没见过的地方。比如藏书阁、器物房。慕云珩最喜欢那间放满琳琅满目稀奇玩意的器物房,毕竟是十几岁的孩童,放下对人的戒心之后,倒显得天真烂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