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带资入股(1/1)
这几日,黎姜下了朝就钻进房间,和大黄一起研究毛笔。
从最初一支笔都做不好,到最后已经陆陆续续做了十几根毛笔。
已经可以窥见毛笔的雏形。
而大黄体型也日渐消瘦,身上的油光顺滑的毛发变得坑坑洼洼。
“怎么还不行呢?不吸墨呢?”
黎姜看着手中大黄带“资”入股的毛笔陷入沉思。
【到底是哪里不行呢?】
开了笔,蘸了墨,可这毛笔一点都不吸墨。
挂不住墨水,写两下就没了墨。
难道狗毛不行?
黎姜一脸丧气的看着趴在床榻上可怜巴巴的大黄。
“你失去的只是毛,而我失去的是能将赵高踩在脚下的机会,是帮我政哥翻盘的机会啊。”
黎姜抱着已经不黄的大黄感慨万千。
“要不…试试兔子?”
随手将毛笔扔到笔洗中,黎姜便去膳房去找管事。
让管事给她留一些兔子毛或是羊毛,一定要干净的!
从这天起,嬴政每天上朝,都能看到黎姜身上的官服粘着各种小动物的毛。
…………
“王将军,高也想带兵出征。”
下面看着辛胜和王翦连胜两场,他也有些蠢蠢欲动。
只要杀一人,就能同黎姜平起平坐,杀两人,便能压黎姜一头!
如今即将杀往燕国都城,他又怎么甘心坐镇后方?
王翦和辛胜对视一眼,没想到赵高居然也有这样的血性。
“好!明日一同杀敌!我们合力夺下蓟(ji)城!”
第二日,随着号角声,赵高手中握着剑跟随王翦,辛胜破了燕国的首都,蓟城。
太子丹被打的连连后退。
王翦和辛胜看着赵高一路气势汹汹,无比勇猛。
都啧啧称奇,若是赵高从军,未必不能成为像王翦这般,秦国数一数二的猛将。
燕王在秦军兵临城下时,就准备弃城而逃。
“不知代王何时能出兵援助我燕国?”
燕王喜看着代国使者问道。
代国乃赵国皇室独苗苗,此次荆轲刺秦王,便是代国与燕国共同协商。
说好了若是秦王亡,他们两国便趁着秦国乱起来之际,合力发兵攻秦。
可没想到,荆轲非但没伤到秦王,反而让燕国引火烧身。
如今燕国已经将蓟城让了出去。相当于将国都都让了出去。
如此代国还不出手?
“实不相瞒,代国边境已有数十万秦兵驻守。”
代国使臣满脸的无奈:“为今之计,只能看魏国楚国能否出兵协助。”
“楚国项燕乃当代不可多得的猛将。”
燕王想骂娘,这特么和当初说好的不一样!
荆轲也不厉害!代国也不帮忙!
使臣看了眼燕王,有些踌躇道:“秦王想要的无非就是太子丹,若是燕王想保住燕国,只能自断一臂,大义灭亲。”
…大义灭亲…
是的,秦国打出的口号,便是让燕王喜,交出燕国太子丹。
虎毒不食子啊,燕王怎么能舍得将儿子送出去被人折磨致死。
“再等等…再等等…”
王翦,辛胜和赵高一路从燕国,秦国交接处一路杀。
场场大捷,赵高这么久已经获得三个首级。
回去论功行赏,最差也是和黎姜平起平坐,最好的结果,便是将黎姜踩在脚下。
就在此次出征燕国连连告捷时,嬴政终于见到了黎姜和其他人手中不一样的笏板。
旁人的笏板上面都是浅色划痕刻出来的字迹,而黎姜上面笏板墨迹十分明显。
“这次出征燕国,大获全胜,记得将阵亡战士的名单都统计出来,让其家人继承爵位。”
王翦和赵高带领着大秦的将士恨不得杀穿了燕国。
每每捷报传来,黎姜都能想到一个人:商鞅。
商鞅变法奠定了大秦最有力的两大集团。
农民和军队。
【大秦铁骑能这么勇猛毫无畏惧的上阵杀敌,全赖商鞅的功劳。】
【若不是商鞅生错了时代,他要是生在了政哥这时代,政哥一定会善待商鞅。】
嬴政听闻一怔,是啊,若是商鞅还在,同李斯一同辅佐他,定会开创大秦盛世,更快完成统一。
大秦士兵悍不畏死,是因为商鞅提出的策令。
凡杀一人者,皆官升一级,赏赐地一倾,房一所,仆人一名。
只要拿回人头便可,多杀多得。
而战死者,子嗣可承袭爵位。
这就导致大秦士兵上了战场,就像进了金库,毫无顾忌的拼杀,如同抢钱一般。
只要拼了杀一人,得一头,升一级。
官,房子,钱。什么都有了。
人头又称首级,便是由此得名。
至于杀良冒功?
在大秦,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就是因为嬴政的曾祖父嬴驷当初做太子时犯了错,让他的两位师傅代为受过。
一名被黥刑,一名被削去鼻子。
虽说最后商鞅也因此丢了性命。
但不得不说,商鞅一战成名,留下的变法制度,被大秦沿用至今。
【政哥便是最忠实的变法拥簇者…】
嬴政心里暗暗点头,没错,黎姜还算是了解他。
【只是可惜…】
嬴政听到这,心里猛的一抖…
【成也商鞅,败也商鞅…】
嬴政闭了闭眼…他就知道。
他现在对黎姜又爱又恨。
一个结局一个结局的透露给他,但却没一个结局给他透露出过程。
让他提心吊胆,明知道事情的结果,却又不知道事情的经过。
每一步他都小心谨慎,生怕再次步入后尘。
没关系,还有时间,他还有时间去扭转这个局势。
下朝后,嬴政将前方阵亡的名单和前方战报都交给了黎姜,让她去统计共有多少人阵亡,多少人升官级。
最近毛笔做的,已经初见雏形。
这种战后统计是要一直保存下去,所以数据字迹不允许有一点儿差错。
黎姜用自制毛笔在羊皮卷上慢慢撰写,没有选择用笔刀在竹简上书写。
对比了这么多次,兔毛笔软硬比较适中,狗毛只有硬毛可以,绒毛不行。
还有羊毛…鼠须…
综合下来,还是兔毛,羊毛,鼠须手感最好。
但问题来了…依旧是不吸墨。
给嬴政送数据时,嬴政刚巧从后宫中回来。
他的姬妾即将临盆,他过去看望看望。
结果刚到大阳宫前,远远的就见一只秃毛癞皮狗咧着大嘴向他跑来。
嬴政想都没想就要伸脚踹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