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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立大誓为民除害(1/1)

读书人把他们都请到屋中作客,他也没表现得很激动或者很夸张,给两个人都倒了茶水,自己又把衣服都脱了,拢了一盆新炭火,屋子里一下子就暖和了。

易高扬不知道他为啥这么做,就说了一句:“这位先生,他...”“他是贼,我知道,前几天也来过几次贼人,只不过我没点灯就没理。”易高扬听这话也放开了那个盗贼,这人还挺硬,把兜里的飞镖掏了一支出来,一用力插在桌上:“今日不成,改日再来,我是顺字帮三当家铁坨子,后会有期!”说完,推门就走了。

易高扬看他走了那我也走吧,起身就要告辞。哪知这青年却说:“且慢。”高扬怔了一下,这人说:“你说他是盗贼,难道你不是吗?”易高扬心里咯噔一下,这人看的还真准。他只好认了:“不错,我也想来找点钱花,因为我实在手里没钱了。”“你想要钱,也容易,我看你能简单的制服了一个帮派的三当家,应该有点本事,我可以给你,但是你得帮我一件事。”“什么事?”“帮我杀了余飞龙。”“余飞龙是谁?”“是当朝的大太监,就是他害得我家破人亡,父母兄弟都死于他手,奈何我是一软弱书生,无法报仇雪恨。”这人说这话的时候很明显眼圈红了。高扬还没太明白,读书人给他讲了一下自己被灭门的往事。

读书人名叫胡易文,家里是书香门第,祖父原是当朝四品官员胡怡郎,胡怡郎是武周时代的旧臣,虽然武则天死后一直被贬,但到了唐明皇初期尚且做个侍郎,但是随着唐明皇的统治日益牢固,武周后人逐渐被清洗,连老旧的臣子也越来越不遭待见。胡怡郎为人识时务,曾经多次表明对李唐的忠心,玄宗对他也比较放心,此人有能力有见识,留着远比杀了好。而余飞龙本来只是宫中小太监,通过各种手段和心机以及时间的积累让他的地位越来越高 ,这个人特别喜欢读一本书,便是前朝一个酷吏所写的《人面经》。在这里他学了各种坑人耍聪明的方法,从而使很多忠臣被贬被罚,这也为他的升官做了积累。

十年后,余飞龙的地位仅仅次于大名鼎鼎的李辅国,这也使他的越往更加膨胀,继续冤枉好人,为别人罗织罪名给自己邀功,而胡怡郎这个武周残部,自然就成了他的目标,罪名之重莫过于造反,余飞龙随便找了一个姓武的人和胡怡郎交往,之后找人到处散播胡怡郎与武三思的后人有交往,目的就是颠覆李唐盛世。唐玄宗知道这些人没有这个实力,余飞龙应该是捕风捉影,没有真的证据,就没理会。然后这小子又找人模仿胡怡郎的笔迹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就是联络所有武周残党,积聚力量。暗中和皇帝的一个宠妃进行勾结,请她帮忙说几句胡怡郎的坏话,唐玄宗这人治国有一套,但是对女人也是爱不释手,在宠妃一次次的诱导下,他终于下令将胡怡郎治罪。余飞龙请求督办,玄宗也同意了,这下胡家可太惨了,本来只是治一个人的罪,在余飞龙的传播下渐渐加重,把所有未破之案和一些难以解决的东西都加到了胡怡郎身上,最后演化到了诛灭九族的地步。

胡怡郎全家四十口都被带到长安关押,他的儿子偷偷在一个小镇买了个宅子,让一个异姓的老管家帮他带这个孩子。这事情做的很隐秘,老管家也很尽忠,胡易文才能活到现在。胡易文的生活只靠着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活着,老管家几年前也死了,他一个人既不敢去报考功名,也不敢到处声张,这个地方没人认识他,他也不敢认识任何人,就这么一个人活了近十年。

易高扬听到这怒不可遏,心想一定要把这个余太监碎尸万段。他当即向胡易文保证绝对会给他报仇,而且一定会带着余飞龙的脑袋来找他。胡易文听他如此说,哭着给高扬跪下谢恩。易高扬说:“男子汉大丈夫,就算你不敢去考科举,也不能一辈子窝窝囊囊的,你可以在家练练武功,就算再来贼也不用怕了。”胡易文从里屋拿出黄金五十两作为答谢,易高扬寻思这得值多少银子,他有点不敢收。但是这胡易文跪着不起来求他收下,高扬也不装了,收了金子,咬破手指立誓:三个月以内一定能帮他报仇。

回了客栈,小月还没睡,一直在等他,看见高扬满脸严肃拎着一包东西回来了她也就放心了。高扬洗了洗脸,用毛笔把余飞龙的名字写在衣服里。他心里火急火燎的,也睡不着了,现在就想把这个畜生杀了。李白说的对,杀这些畜生狗官没必要为他们可惜,这些人害死的人不知道多少,如果胡易文没有存活下来,这一大家子谁给他们报仇呢?他没和小月说这些,小月也不敢问,俩人眯了一会天就亮了。高扬还在气头上,小月却困得不行,他背着她出了客栈,骑着马往长安狂飙。

沿途问路是一件很烦的事情,因为不同地方的口音他也听不太懂,现在已经出来三天了,又来到一个庄子,这个庄名叫杜家庄,里面大部分都是姓杜的,杜家庄以美酒闻名,相传这里是杜康的后人生活的地方,有很多酒馆都和杜康有关,什么酒仙楼,醉仙楼,杜康名酒等等比比皆是。高扬对唐代的酒没啥感觉,就好像喝的啤酒度数差不多,也没有诗里写的那么玄乎,这次到这里了,他倒想尝尝这酒仙的酒是什么滋味。

他给小月买了一套新衣服,他也打听了这个金子的价值,一两黄金等于十两白银,这五十两金子真的算一笔巨款了,正好他的酒囊也灌满了,肉干也没了,这下得好好补充一下了。在这庄子上走了一圈,小月对酒也没什么兴趣,她就想好好吃一顿,出来这几天没有一顿热乎的。俩人牵着马走在这条商业街上,来往的人真不少,一个个都迷迷糊糊晃晃悠悠的,高扬随手拦下一个问:“老哥,在哪里喝成这样啊?”这人吐字不清,用食指往前边指了一下:“酒~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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