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结小友按迹循踪(1/1)
人散之后,易高扬本想学影视里狄仁杰那样勘察现场,但是他刚蹲下伸手去碰这个肥胖的尸体的时候,从房子上又跳下来一个人,淡淡的说了两个字:“有毒!”易高扬赶紧把手缩回去,站起来。转头一看,这人已经摘了头上的面罩,借着清冷的月光观瞧,竟然是一位俊美飒爽,面容俏丽的女子,这女子身型偏瘦,眉尖若蹙,目若朗星,双耳戴着一对白珍珠耳坠,看来也是这个时代的不入流之人。易高扬站起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女人并没正眼看他,轻轻地走到尸体前,观察了一会冷冷的说了一句:“我?我是簇花坛枫花剑客。”
“这女人犯了什么错,你为什么杀她?”
“这女人,靠着自己身宽体胖,得到这个狗官的宠爱,谁得罪她都得掉层皮,前不久有一个穷人家的女子就被她害死了。”
“你既然称这个官为狗官,为何不一起将他杀掉?”
“急什么?不是有你么?你要是查不出来,我就连你一起杀了。”她并无二话,说完一用力飞上屋檐,踩着积雪去了。高扬再去看这尸体的时候,她的肌肤已经开始腐烂,没过一会就发出阵阵恶臭,高扬赶紧离开了。
第二天的上午,高扬和众人再来此地之时,这尸体只剩衣服下的一滩血水,那么大的坨竟然烟消云散。众人无不惊骇,段兴国给易高扬接连磕了十几个头,请求保护他的人身安全,易高扬也不知道怎么办,他见的世面还是太少,心想昨晚不应该放那个女剑客走的,而且之前那三个人也是个麻烦。他只好让自己手下的十几个人都日夜看护这位段大人及其家眷,一时半会也走不了了。
府衙里的生活还是十分无聊,他有点厌了,也没告诉谁,穿着便服自己出去到一个小酒馆喝酒,这里的生意太不景气,所见之人并不都像当初接自己的那些人一样神采奕奕,反而都显得面黄肌瘦的。他来到这个小酒馆,酒馆里十分冷清,掌柜的看模样五十来岁,一见到来客人十分激动,赶紧招呼易高扬坐下。高扬要了两个小菜,一壶热酒,掌柜的说道:“客官,您是外地人吧?”“嗯,我是长安人。”“哟,怪不得您面色红润,眉清目秀的,我就说您这长安与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就是不一样,唉,我们这已经好几天....”他刚打开话匣子就不往下说了,易高扬问道:“老人家,您说什么?什么好几天了。”“哦。没什么,我说我们这小店已经好几天没来过长安人了,前几天还来过一个,那家伙,有钱。”他搬着一个酒坛子往后厨去了。既然不想再说,高扬也不主动搭讪了。
天气是真的冷了,尤其是年前这一个月,这屋子里就算烧了一个火炉子也无济于事,他这双手虽然刀枪不入,但是还是被冻得红肿,高扬两手捂着这小酒壶,感觉也没有好哪里去。再看这掌柜的在柜台剥花生,他那双手已经冻得更加红肿了,而且上边还有一道道黑黄裂纹。
“掌柜的,咋不多点几个火盆呢?这手也太冷了。”
“唉,客官,我们平时这都习惯了,这城里的柴火贵木炭更贵,我们老百姓烧不起,您这身子骨金贵,您要是实在冻手我给您打一盆热水您洗洗就好了。”
“算了,我也没那么多讲究。”他看出来了这掌柜的明显收着话茬,看来也是有点顾忌。
他吃喝完,走出酒馆的门,一阵冷风吹的他打了个冷战,这小风是真硬。街上空无一人,他自己在这街上散步,所有的商铺都没人,连一个出来买东西的人都没有。这地方总不会萧条至此吧,就算遭了几年水灾旱灾,难道这街上的老百姓都不生活了吗?又往前走了一会,有一个药铺,这里终于看见几个人,这个药铺叫孙家药铺,有几个人在这买药。高扬寻思还得是开药铺,卖药这玩意千年不愁。但是这古代的药铺多少对医理也懂很多,和现代满街药房那些人不一样。他往里瞄了一眼,不成想正碰见一个熟人,正是前天晚上来他的房间里找他的那位女帮主。这女子身穿一件很普通的棉衣,双耳冻得通红,身材并不肥胖,小眼睛小嘴巴小鼻子,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模样,那柜台里的人正在给她抓药。
这女子也看见他了,赶忙拿了药冲他跑过来,低声说道:“好家伙,你这狗官竟然在这碰见了。”易高扬本来心里就很烦,一听她叫自己狗官就很生气,没好气的说道:“怎么?家里有人得病了?苍天有眼哦!”
“哼,苍天有眼,你这种狗官就该千刀万剐。”
易高扬不想跟女子争吵,转身就走,天上灰蒙蒙的,看起来要下雪了。
这女子一把拉住他,“哪里去?”她把易高扬拉到了一个避风的地方。
“干什么?你也发病了?”
“我找到证据了,能证明这个姓段的该死。”
“哦?什么证据?”
这女子从身上拿出三根小针,闪闪发亮,她说:“这个东西,就是姓段的他儿子用的,昨晚就是他打伤了我的手下。”
“你咋知道是他儿子?他儿子为啥要杀你手下?”
“我们想去抓段兴国的儿子问出原委,但是没想到此人武功高强,我们三个竟然没打过他。”
“那你们也太弱了,就你们这水平还想替人报仇,伸张正义?”
女子脸色一红,继续说:“这种暗器是采花贼专用的暗器,在针尖上涂满迷药就可让人眩晕,它的攻击力取决于发射人的力度多大,采花一根针并无大碍,但是三根针的毒性就可以将人打残。”
易高扬说:“这么说来,段兴国的儿子便是一个淫贼?”
“对!这个我可以帮你找人证,这城中一定有被他侮辱过的女子。”
“好,你先留着这证据,等你找到人证以后便来我的住处找我,我即可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