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入味的阿豪,精彩的演出(1/1)
傍晚一行人有说有笑地开始准备起了饭菜。
阿娴坚定认为是早上的菌子没弄熟才让大家吃成那样子的,绝对不是菌有毒,还打算叫着佩榕再弄一次菌,被苏伟连说带劝阻止了。
“你们还是不相信我的眼光。”阿娴叹了一口气失望地望着众人。
“对了,阿豪呢?怎么没见着他?”苏伟一脸疑惑。
“阿宇你知道阿豪去哪里了吗?”阿宇摇摇头。
“阿豪!阿豪!”众人开始寻找了起来。倒也不是担心阿豪遇到什么危险,主要是要开饭了。
“别叫了别叫了,这呢。”
众人顺着声音找了过去,其他人还好,苏伟和苏沁看到这个地方人都傻了。
“别光看着啊,快过来帮忙。那时候埋的深水分干了沙子紧了出不来了。”
“哦哦哦。”阿宇应着拿起了旁边的沙铲给阿豪周围松起了沙。
阿豪则是一边趁着阿宇松沙的间隙一边挣脱着。苏伟苏沁对视了一眼,齐齐向后退了去。
“苏伟过来帮忙啊,不然还要姑娘来弄吗?”阿宇不解。
“呃呃,今天打排球手有些软了使不上劲,阿宇你加油,我看看菜糊了没有。”
“所以说你们这些人族就是逊啦。得了得了苏哥,我也跟你去看看吧。”
苏伟苏沁找理由逃脱了,看的其他众人一愣一愣的。
阿宇摇摇头似乎是感叹人族体力还真是不太行下,于是继续挖坑了。然而越挖脸上的表情越是沉重。
阿豪似乎也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只是用祈求的眼光示意阿宇别走。
阿宇叹了口气,用铲子松了几下:“兄弟,你自己已经可以挣脱出来了。能帮你到这一步已经仁至义尽,不好意思,我要先走了。”
阿宇双手抱拳行了一礼,瞬间润的无影无踪。其他人不知怎么回事,还没有散开。
阿豪皱了皱眉,身上肌肉一崩,双手一撑,便从沙中出了来。
味道的散发是有速度的,在正常的环境下它和音速一样,说快不快说慢不慢。而不论香味还是臭味,传到鼻子中是一个过程,嗅觉神经告诉大脑又是一个过程,而且鼻炎患者可能这个过程更长。
大家本来是有说有笑的,过了几秒才发现了不对劲,嗅了嗅。
“小敏,你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阿媛问道。
小敏开始摇摇头,然而瞬间就脸皱成了一团,也跟着跑远了。没过多久阿豪身边就没人了。
没办法,就跟腌制酸菜一样的,时间越长越入味。像阿豪在秽沙中躺一天,他自己都恨不得把身子给砍下来了。
在海中泡了一会那味道都散不掉。
哪怕是晚饭时候,好基友阿宇特地又从锅中架子上单独挑了一些菜像嘱咐孩子一样的嘱咐他:“你自己找个地方坐着吃去罢。”
月光映射到海面,风平浪静,无不透露着如胖次般神秘而令人向往的美感。
另一边的森林虫声不绝,偶尔的凉风发出沙沙的响声。
众人在篝火下计划着表演才艺,一边吃着烤出来的海货,好不惬意。
阿叶用早晨拾的海螺给大家吹奏了一曲精灵族的民谣,而小敏则在旁边轻轻哼唱。
可能是青春期的缘故,小敏在表演这一块,显得有些抗拒,不过轻灵的嗓音加上海螺纯洁的音色,配着海边独特的美感,苏伟估计着维也纳金色大厅的表演也不过如此了吧。
阿媛和佩榕则是将光剑调整成了表演模式,两人在月下共同表演一支剑舞。
阿豪跟阿宇想不出能干啥,就用了一种很新奇的断句给大家来了一段说唱,让大家刮目相看。
本以为一个大老粗一个杀马特没啥可以整的,不错不错,听起来有一种文化程度不高且憨傻的美。
阿娴本身是偏科研的,对这些艺术表演之类很不擅长,实在整不出活来了,只能是劈了个叉,闪到苏伟的腰。
苏伟想了想,此情此景倒是有很合适的表演。
“小沁,你那里有桑塔露琪亚的谱子吗?有的话给我做一下伴奏。”
人类很奇怪,在艺术类的文献上保存的反而是最完好的。从对于“现代人”远古时期的广陵散、高山流水到苏伟听过的伤不起、爱如火,再到对于苏伟而言又是古代又是未来的一些不知名的歌曲,苏沁的数据库中好像都有。
苏沁之前也特地问过苏伟是为什么艺术类倒是保存的如此完善。苏伟只能猜测,可能是一种精神传承,向宇宙证明我们这个种族存在过吧。
苏沁点了点头,从sc中翻出了无聊时制作的手风琴。这玩意还是看着苏伟想念地球时弄的,算是很宠了。
随着手风琴那种伴随强烈层次感和空间感的音色传出,苏伟也压低了嗓子,用浑厚的声音开始了:“Sul mare luccica, l'astro d'argento...”
苏伟是特地关闭了marv,用“古意呆利语”唱的。本来就是是意大利民谣,虽然苏伟并没有学过意大利语,但不影响他能记住这简单的歌词。
他怕用精灵语唱出来怪异,而且不好听,之前的那首给小敏唱的歌小敏哭泣可不是因为好听。
不得不说民谣这种音乐能一直流传是有它的原因的。旋律简单优美,歌词朗朗上口,里面的含义或者生动令人向往,或者贴近生活倍感亲切,绝不是什么歪瓜裂枣能够碰瓷的存在。
苏伟所在的那个时候人们理解的民谣就是年轻人的音乐,就是街边艺人抱着个吉他弹唱首自编自填的歌曲。
哪怕并不是很懂乐理,苏伟也知道,歌曲是歌曲,谣是谣。
那时的歌手唱的所谓民谣,各种悲苦,或者自我主义,不顾旋律是否流畅,也不顾节奏是否合适,歌词晦涩难懂,明嘲暗讽,在苏伟看来,那只能算作歌曲,算不上民谣。
至于还特意分类诸如城市民谣,流行民谣之类的就更是放屁了。用音乐不好吗?还是用民谣显得创作更加高端?
抬着吉他这种外国乐器,唱着自己编的汉语歌曲,所谓的民谣还有什么说服力呢?
民谣中的民,可理解成民众,从民众中流传出去的,传唱度很广的,不需要多少乐器来丰富音色的歌曲;也可理解成民族,民族色彩丰富,或是用了自己族内特殊的韵律,自己族的语言或是乐器。
如藏语曲目,印第安曲目,爱尔兰曲目等等,都是辨识度非常清晰,让人们一听就知道:哦,原来是那个族群的歌曲。
流浪艺人,或者流量艺人,唱的所谓民谣,流行于中国年轻人这个小受众,而且一点自己的民族色彩都没有。
外人一听,欧美这么唱,大洋洲这么唱,亚洲也是这么唱;吉他钢琴,每个国家流行乐新时代乐都是用的这个,哪来的特色呢?
苏伟是热爱民谣的,不需要面对面交谈,不需要到过那个地方。
仅仅是那种旋律,那种特色的乐器,就能让人身临其境,体会到那个民族的风土人情,哪怕歌词一句都没听懂。这就是民谣的魔力。
出名犹如茉莉花,梦中的额吉,老鹰之歌,紫罗兰的月光下等等,或欢快,或厚重,或悠长。
此刻众人的表现便是最好的证明,哪怕并无法听懂是什么意思,但不影响他们陶醉在美丽的月光,大海,和露琪亚温柔致命的歌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