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花火大会(1/1)
这个案子发生在日本的三重县。二零一三年暑假八月二十五日这一天,有一个十五岁的初三女学生和她几个朋友一起参加花火大会。
日本这里到了夏天晚上就会放烟花,然后年轻人都会去看,这个就叫做“花火大会”。算是日本一个非常重要非常热闹的一个节日。这天这个小女孩就和她的好朋友一起去看了花火。大概是晚上八点左右的时候看完了,然后就开始往家走。看花火的地方离她的家还是比较远的,需要坐电车,她和她的朋友坐了电车回到自己家附近的那个车站,下来以后就去了超市,就在超市的门口她和她的朋友分开了,各回各家。这个超市离这个小女孩的家还挺远的,大约有十公里。她要到家的话按照家人的推测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她的家人预计她会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到家。在十点钟的时候她的姐姐给她发了一条LINE,姐姐就问她什么时候回家,她还给她姐姐回,说马上就到家了。在十点钟的时候超市门口的监控录像也拍到了这个女生的离开。这也是她最后的一个影像。十点钟之后他的家人就一直在家等这个女孩回来,结果一直等到十一点半这个女孩也没有回来。家里人给她打电话也不回,发短信也不回,家人觉得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报警了。
警方也立刻受理,受理之后就开始找了,由于这个女孩最后和家里人联系的位置距离家是比较远的,所以一开始的搜索范围是非常大的,经过两天的搜索警察在他家周围的一个荒地里面发现了这个女孩子的遗体。经过法医的检测这个女孩的死因是窒息而死,有人把她掐死的。从她身体上的一些伤痕来看,她当时是有反抗的,而且还发现女孩钱包里的六千日元不见了。(六千日元大概相当于五十五美元,三百六十元人民币)后来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还发现这个女生在十点五十五的时候,和他的好朋友通过LINE有过交流,也就是说她是在家附近被人袭击,抢走了钱,然后被人掐死的。
这个事情发生了之后,在当地是非常轰动的,但是警方一直没有什么进展。直到半年以后警方突然宣布抓到嫌犯了。这个嫌犯就是居住在案发地附近的一个少年,这个少年抓他的时候十八岁,嫌犯住的地方距离案发地这么近为什么警方用了这么久才找到他?后来经过一些细节被暴露出来之后,人们才知道警察其实早就知道嫌犯是谁了,只是一直没抓。
警察在案发后不久就已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肯定是周围的人,因为这个女孩家住的地方非常的偏,平常很少有人来,并不是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在这个地方短短五分钟内就能把一个女孩拖到一个草地里面,把她掐死,然后掩盖好,这就说明犯罪嫌疑人对周围是非常熟悉的。因此警方派出了很多警力在案发地周围进行走访调查。当然警方也到过这个嫌犯家里,当时就问过犯罪嫌疑人,警方问当天你都在什么地方,嫌犯回,当天晚上我去我朋友家看花火了,我朋友家住在一个非常高的楼里面,到他家阳台上看花火,晚上十点左右就回家了。警察问,你看没看到周围有什么奇怪的人。这个嫌犯还说没有看到,我觉得一切都很正常。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整体的回答没有任何的破绽,而且非常冷静。后来警察调取了周围所有的监控录像,意外的在十点钟的监控录像里发现了这个少年。这个少年出现在一个超市门口。这个超市门口跟女孩离开的超市不是一个超市。这是在案发地周围的一个超市。就说明这个少年说他十点钟回家这个事情是假的。后来又出现了一个非常直接的证据,就是在女生的钱包上发现了这个少年的指纹。基本上就确定了这个少年是重点怀疑对象。
后来警察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个少年在案发之后,在新闻媒体报道之后,他还发了几条推特,这几条推特读起来就有点恐怖了。
第一条推特说:哎呦我去,在我们家附近发现了一个尸体,是一个女初中生。我的天,我的手在不停的抖,我们这还叫和平村呢,出了这种事我的心情真的是难以平复,我一定让这个地方回到和平的时候。就感觉你要是知道他是犯罪嫌疑人的话就觉得很恐怖,如果不知道他是犯罪嫌疑人的话就觉得是挺正常的推特。他的这个推特账号还有,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这个推特账号一直更新到他被捕之前,作者看了大部分推文感觉他是一个挺正常的人,不过正因为这种正常才会让人觉得恐怖。
警察为什么一直不抓他?
其实警察锁定他之后,就一直在跟踪他,天天在监视他,一直在等一个时机。警察在等待什么时机呢,是在等他高中毕业,他是一个高三的学生,虽然他已经到了十八岁,但是按照日本的法律如果他还是学生的话,很有可能就会按照《少年法》来进行判刑。警察希望他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一直在等他高中毕业。他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的时候正式毕业,就在他高中毕业的第二天上午,警察以强盗杀人罪名将其逮捕。
后来在审讯中他供述说,其实我只是想强暴这个女生,不过因为她反抗的很激烈所有我想把她掐晕以后再强暴,结果没想到掐死了,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有强奸的意图,所以才拿走了她钱包里的六千块钱。
根据他的供述,日本法院就以“强制猥亵致死罪”和“盗窃罪”起诉了他,最终判决,五到九年不定期刑。就是说有可能五年就放出来了,也有可能九年才放出来。这个判决结果各位读者肯定觉得非常的轻,没错,这也是这个案件非常大的一个争议,警方处心积虑想让他以“强盗杀人罪”入罪,但是法院却给他判了一个“强制猥亵致死罪”和“盗窃罪”。按照法院的说法就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有杀人和抢劫的意图,抢劫的金额太少,而且两个人不认识,没有杀人动机,所以就不能定义为杀人罪。
当然这也不是日本的特例,大部分国家都是这样的,就是动机对案件的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杀人动机的话顶多也就算是一个过失杀人,但是只要有动机,即使人没有死罪也是非常重的。这就是“过失杀人”和“杀人未遂”之间的区别。过失杀人一半国家不会判刑超过十年,但是杀人未遂很有可能会判处死刑的。不过这种定罪的方法对于受害者来说确实也是不公平的,一个一点过错都没有青春可爱的小女孩就这样被杀害了,结果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一个五年到九年的不定期刑,总感觉不公平。
这个案子发生在二零一三年,判决在二零一四年,这个犯罪嫌疑人应该已经出来了。估计那个推特什么时候更新的话,他就真的出来了。(我要是那个女孩的父亲,等这小子出来以后,绝对给他挫骨扬灰了。)以上就是这个案子的全部过程,虽然结果让人有点遗憾,但是警察的努力大家也都看到了。
大家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小心,坏人到处都有,千万不要晚上一个人走很远的路,看着手机,被人袭击的话一点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