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亡魂(1/1)
殿门再次被打开。
殿内灯火一晃。
伫立两边的金枷银锁齐齐睁眼,道:“大人,又有枉死之魂过了山门。”
一众蹲着的皂隶齐齐起身。
城隍冷眼看着浓郁的鬼气攀爬上山门后的照壁。
两个少女的鬼魂,飘飘忽忽地被勾魂锁拴着,出现在殿门前。
魂体松散,若非勾魂锁,只怕当场就会溃散。
夜查在城隍身后看那少女呆滞的魂魄,低声道:“元魂皆失,念魂破散。大人,已经是第七十一个了。再算上咱们可能没找到的魂魄,只怕数量将要近百。”
城隍黑眸阴沉。
日巡揉了揉眼睛,依旧没骨头一般靠在夜查身上,没什么力气地说道:“大人,京都城内妖邪纵横,我查了多日,也找不出这困住这些元魂的阵法。不过,日间巡查之时,已知那祠司部在调查此案,或已有眉目。”
城隍将酒壶丢给身后的皂隶,走出大殿,朝前一招手,那两个少女鬼魂脖子上的勾魂锁便散开。
魂魄即将散开。
城隍手一抬,掌心处,那枚谢安安先前奉上的玉牌,流光一转。少女鬼魂便顷刻化作一缕黑烟钻进了那玉牌中。
祂看着照壁上慢慢褪去的鬼气,冷声道:“若那谢丫头能了结了老文的机缘,我便给她请一尊阴身。”
闻言,夜查蓦地抬眼,日巡也僵住了打着哈欠的嘴巴。
一众皂隶皆讶异。
所谓阴身,便是相对于人间壳的死后之躯,如同他们这些鬼差,也并非皆是魂体,都有自己的阴身。
城隍为谢安安请阴身,却不为叫她做鬼差,而是给了她另一条命!只要谢安安身涉死机,便能借阴身重活!而且还是城隍亲自所请,便又等同于将谢安安这条命,置于城隍庇护之下!
这可并非一般的恩典!
夜查看了看城隍,忽然明白过来,“原来大人让谢安安去助文哥,就是为了有个正经的理由能替她请阴身。您是想……让她去查这元魂丢失一事?”
城隍背着手,看着天际光芒万丈的晨曦,道:“近百元魂,背后之人图谋定然甚大。我身为一城守护,不能坐视不理。那丫头,道心坚定,是最合适的人选。”
让她涉险,自然要护她性命。
夜查没再说话,心下却道,到底是城隍,行事章程皆有谋算。
就听身旁日巡道:“大人,您这样算计谢家小丫头,不怕她师父回来拆了您这新的金像……唔!”
这回是被后头的皂隶捂住了嘴!
“……”夜查嘴角抽了抽,无语地白了眼这个总感觉是活腻了的蠢蛋。
不想,这回城隍却笑了,背着手慢悠悠地转身进了大殿,抬头看自个儿气势辉煌的金像,慢悠悠地说道:“你当那丫头蠢?她敢从我手里接过判官笔,就知道我要安排她了。”
一众皂隶皆松了口气,捂着日巡的那个松开手。
日巡眨了眨眼,忽然又道:“可是,大人,您口口声声说不理红尘事。这样又是算计灵虚门那丫头,又是请阴身,就为了查那元魂一事,分明是动凡人生死因果啊啊啊啊啊!”
城隍爷跳起来,照着日巡的脑袋就狠敲了几下爆栗!
“老子是做神仙,又不是做石像!眼睁睁看着那么多小娃娃被害还无动于衷!那老子要做这神仙当米共吃?!老子是城隍!护不住一城风雨,不如让天道劈了算了!”
日巡捂着脑袋蹲在地上,被爆打了十几下,蔫成了一颗瘪茄子。
气呼呼的小女童一甩袖子,飞上了金身。
夜查没好气地将日巡扶起来,低声道,“你个白痴,早跟你说过了,脑子缺根筋就少说话!没得惹了大人生气!”
见他一脸萎靡,顿了下,又放软了声音道,“去岁至今,突然枉死的魂魄太多,大人查不得踪已很是恼火,再加上文哥又突然遇了红尘劫,大人就差眼睛喷火了。这几日安生些,白日里再多去找找……”
没说完,日巡身子一歪,又靠在他怀里,他赶紧扶住问:“可听到了?是被打晕了么?”
谁知,就听怀里的蠢货发出了鼾声。
“……”
他嘴角抽了抽,有种想谋杀同僚的冲动。
……
天光大亮,又是一日晴朗天。
京都城纵横阡陌的街道处,人群毂击肩摩,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萧锦辰站在朱雀大街临街的一座名叫‘静翠楼’的茶楼二楼的雅间内,正垂眸看着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
就听门外传来脚步声。
“叩叩。”
“殿下,谢先生来了。”天二的声音。
萧锦辰回身,门已被推开,他抬眼一瞧,便见谢安安今日一身素青暗绣云纹宽袖大摆的日常道服,满头青丝高束,却未曾盘起,高高的发尾随着她的走入,微微摆动。
眉眼静澈,雪面如月。
通身一派宁远出尘之气。
当即上前,抱手垂首,“谢先生。”
谢安安回以道家礼,“九殿下,福生无量天尊。”抬首时,弯唇浅笑,“本是我约殿下来此一见,不想却爽约迟到,还请殿下恕罪。”
萧锦辰一笑,抬了抬手,“本是我早到了,岂是先生之过。先生请坐,不知先生口味,我自点了掌柜推荐的雨前龙井,若先生有什么喜好,不必拘泥,请随意点用。”
萧锦辰此人,分明行事高调又非议众多,可是相对而见时,却只让人觉得他萧萧肃肃爽朗清举,丝毫不会想到此人于暗夜处,惩治穷凶之人时,面上会露出何残忍神色,手中,又沾染了多少鲜血性命。
谢安安在茶台对面坐下,抬眸,便见他含笑抬手,放了一盏茶在她面前。在茶壶冒起的热气氤氲后,朗目疏眉,笑意自然。
她想起了出门前翠柳儿与她说的话。
道:“听说,皇城今日各处贴了告示,言,凡成家者,夫郎不得无辜虐打家中妻妾。”
翠柳儿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凡成家者,夫郎不得无辜虐打家中妻妾。凡有以身试法者,轻则棍杖三十,游街三天。重则下狱三年。若受虐打之妇人状告,有切实证据者,可以官府做理,罚和离,并归还全部嫁妆,孩儿亦可交由妇人抚养。
——师姐!这九殿下,也太厉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