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收获(1/1)
花羽见食心鬼死后竟然掉下一颗晶体,十分好奇,但是见店主和镇长赶到,也不好再问,只得压下到嘴边的问题。
“三位少侠真是人中之龙,这么短的时间就将这孽畜打的神魂俱散。为我们羊角镇除去了一大祸患,在下代替全镇百姓谢谢了!”镇长激动地说道。
“镇长谬赞了,杀妖灭鬼本就是我辈习武之人应有之义,而且能这么顺利杀掉食心鬼完全是两位前辈谋划得当,我们三人只是出了一把力气,做了一点收尾工作罢了。”李自清也客气道。
店主一脸愧色:“少侠这么说让我们两人真是无地自容,最后一战全凭三位少侠英勇,我们一点力都没出上,怎么敢贪功?”
“正是如此!对了,还不知三位少侠姓名,回去之后我们立刻派人将此事宣告全镇,为三位少侠扬名。”镇长接过店主的话,询问三人的姓名。
李自清吓了一跳,为了让他们悄无声息的出山,门主和太上长老费了不少心思,要是因为此事漏了他们的踪迹,岂不是坏了大事。
因此急忙说道:“岂不闻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前辈怎么能说未曾出力!此事确实应该广而告之,以安抚民心,但只说是两位前辈所为就够了。小子三人年少,安敢负此重名!”
“居功而不自傲,年少不求显名。三位真侠士也!”
店主和镇长见李自清竟真的不愿扬名,而非作态,都深感佩服。
他们两人扪心自问就是现在也绝对做不到这样淡然豁达,更遑论是李自清三人这么年轻的时候。
此时天色尚早,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几人检查了一番,发现并无遗漏什么,一路说说笑笑,轻轻松松地赶回客栈。
一到客栈店主就吩咐人备酒备菜,弄来了一桌好吃好喝。几人谈古论今,你来我往,喝的十分高兴。
不一时,酒足饭饱。
镇长派人端来了三个盘子,里面装满了银锭。拱手说道:“三位少侠之大恩无以为报,这些财帛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三人一直在门派修行,哪里得到过这么多的黄白之物,一时间都有点傻眼。
李自清拱手致谢:“深感两位厚意,我等也不矫情了,就一人拿一锭银子路上喝酒!另外还请两位前辈帮我们买三匹好马,解放一下我们的小短腿。其他的是在不敢多拿,还请两位收回。”
“三匹好马只是小事,哪里需要这许多银子。三位少侠只管把银子都收着,好马明天早上就送来。”
店主把装银子的三个盘子都放到李自清三人面前。
实在拗不过,李自清三人只好每人拿了三锭银子,每锭约有十两。
李自清心中感慨,武夫虽然花钱如流水,但是来钱也容易。
他以小时候生活中的记忆做对比——如果遇到丰年,一斤大米只需要一文钱,而一两银子可以换一贯,也就是一千文钱。
几人又谈论了一会儿,因为都是习武之人,不自觉的就谈到了武夫身上。
花羽问道:“镇长,我看羊角镇下面有好几个村,每个村人口都不少,怎么整个镇上的习武之人就只有你和店主两人?”
镇长叹了口气:“少侠有所不知,其实镇上的习武之人不止我们两人。据我所知真正踏上武夫之路,达到凡武初阶及以上的人约有十余人,另外学了一些简单套路,会几手功夫的人则有几十上百人。”
“这些人怎么坐视食心鬼害人而不出手,只让你们两位前辈去打生打死?”花羽有点气恼。
“并非如此,羊角镇不过边陲小镇,这些人一旦学得武艺要么远走他乡追寻更高的成就,要么留在学艺的门派苦修,要么加入官府当差,很少有人回来。”
“原来如此。但即使这样,以羊角镇的百姓之数学武之人似乎也少了些吧?”刘奇拿起一颗花生丢进嘴里。
“师弟你自幼不曾为银钱担心,当然不知此事。”李自清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常言道穷文富武,这并非虚言。学武之人首先要花钱学文,甚至要学好学深。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就是把功法秘籍扔到脸上都看不懂,还谈什么练武?”
店主和镇长点头,他们年龄较大,生活阅历丰富,对这些事早就了解深刻。
“少侠说的不错,练武第一关,就是钱啊!除了读书识字,广览群书,还要以名贵草药配合固本培基。”
店主说到这里,颇有几分艳羡,“听说那些官宦权贵,世家宗门之人修行之时还会以罕见宝药灵物相辅,可事半功倍。”
李自清沉思,如若果真如此,站在这个世界权力的巅峰、财力的巅峰和武力的巅峰上的应该都是同一批人,而且基本上代代相传。
…………
推杯换盏,尽兴而归。几人直谈到凌晨才各自回房休息。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床上,像是一个温柔暖和的小手在轻轻抚摸。李自清自然地睁开眼睛,摇了摇有点晕乎乎的头就起床洗漱。
他已经早起习惯了,这么多年的早课让他头一夜即使再累,睡得再迟,都能在太阳刚升起时醒来。
洗漱完毕,将随身携带的东西收拾装好,这才去叫刘奇和花羽起床。
几人心情都很愉悦,干掉了为祸乡邻的食心鬼,让他们油然生出一种自豪感,靠自己得到三十两白银,也是产生了一种成就感。
心情大好间,三人来到楼下,发现今天的客栈又恢复了前几日的热闹。
他们已经做好打算,今日早早启程,因此迅速吃了一些饭菜,叫来伙计结账。
“三位爷,掌柜的早有吩咐,凡您们三位的花费一律免去。掌柜的还留下话,让三位爷吃完早饭就去后院看看挑选的马合不合意。”
三人执意要付钱,但小二死活不说价钱,只得先去后院。
一到后院就见三匹高头大马被拴在马厩上,一匹纯白色,一匹纯红色,还有一匹偏黑色的,额头上有一撮白毛,像是开了天眼。
店主正在旁边指挥伙计擦洗马匹,喂食精饲料。
武夫从开始习武,就会被告知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而生意人在此道似乎更有几分天赋。
还不待李自清三人说话,店主像是早就发现了他们,转过身来笑着说道:“三位少侠,快来看看我为你们选的马匹能否称心。”
昨夜大家散去时已经很晚,天都快要亮了,而那时李自清三人才提出希望店主和镇长能帮忙买三匹赶路的好马,这才过去多久,现在马匹竟然已经备好。
可以想到肯定是店主和镇长没有休息为他们三人置办去了。
“多谢店主了!这可真是为我们师兄弟解了燃眉之急,不用我们再扑腾小短腿了。”李自清感激地说道。
“万万不可言谢!这只是小事一桩,比起三位少侠为我们除去食心鬼的功绩来说,这不过是我们酬恩于万一。”
店主诚恳地说道,“马是镇长和我一同找来的,不过他还要去县衙上报、向百姓通知食心鬼已灭的事,故而没有在此等候,让我代他转达一下感激之意,也请三位少侠不要恕罪。”
“自然是公事要紧,只是不能面辞前辈,感谢他深夜为我等挑选好马了。”李自清忙说道。
“这三匹马比起真正的良驹自然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在这偏僻的小镇来说已经是十分难得了,三位少侠可选一匹试乘试乘。”
“大师兄,你先选吧!”刘奇和花羽相让。
李自清看了看三匹马,似乎各有千秋,其实他压根就看不出来好坏,因此虚心求教:“我们三人对马知道的不多,前辈能否指教一二?”
“那我就说说我的愚见,这三匹马中白马较为温顺,所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由喜爱穿白衣的花少侠骑乘最为合适。这黑马较为稳重,遇到危机状况也不容易受惊,刘少侠不妨试试。”
“至于这枣红色的,它是一匹烈马,年龄尚轻,桀骜不驯,如果可以驯服,速度是最快的,但要小心被它甩下来,李少侠你武功最好,可以挑战一下。”
三人对马懂得不多,见店主分析的头头是道,就照此选了马匹。
他们赶路心切,因此并没有再做停留,婉拒了店主的挽留,问清了方向后骑马直奔吉祥镇。
三人从来没有骑过马,一路上学习骑乘,玩的不亦乐乎。而这三匹马的性格特点果然如店主分析的一样,让李自清直呼神人。
因为没有经验,三人骑行的并不快,还时不时原地打转,甚至跑偏方向。不过他们都功夫在身,降服一匹凡马并没有耗太大的精力。
听说在天地的北边,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存在着力大无穷的鳞马和肋生双翼的天马等种族,那些马本身就战力非凡,要降服他们作为坐骑才是难上加难。
一阵疾行后,三人骑着马晃晃悠悠在官道上走着,忽然背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
他们急忙避到道路两侧,转头看去,只见几名穿着颜色都为玄青色而样式各不相同服饰的年轻人策马奔腾而过。
见他们三人慢慢悠悠,一些骑马的基本动作都错漏百出,一名年轻的女子笑着喊道:“前面的三位,你们是在骑马还是在遛马啊,要不要姐姐教教你们怎么骑马?”
三人还未搭话,就听一道温婉的嗓音响起:“左宁师妹不得无礼。三位师兄还请海涵,我家小妹并无恶意。”
李自清自然能感受到对方没有恶意,看着早先开口的姑娘只有十四五岁,却一脸自作老成的笑容,他也不由得露出笑容。
“没事没事,这位师妹说的不错,我们确实骑乘技艺不佳,说不得以后还真要拜师学艺呢!”
“多谢师兄谅解!”温婉嗓音的女子见李自清三人并不生气,也松了口气,拱了拱手后继续策马而去。
看着远去的几人,花羽擦了擦不存在的口水:“这位师姐真是国色天姿啊,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一亲芳泽。”
刘奇看着花羽扮出来的死猪相,嘴角抽了抽,说道:“这位师姐你就不要想了,看她骑那么快,却能脸不红心不跳,而且身随马动,摇晃自如,明显就是个高手。你能不能一亲芳泽不知道,但肯定能把你揍成猪头。”
花羽不服气,看向李自清问道:“大师兄你怎么看?”
“唔,是个高手!是国色天姿!是想一亲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