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林旭的恋爱小日常~(4000)(1/1)
“呜呼,起飞!”
林旭兴致勃勃,在商场里滑来滑去,倒没有人制止,顶多就是瞥过一眼,就回过头,忙自己的事了。
不是说服务员不够专业,而是林旭可以控制力度而已。
人行通道就跟赛道一样,而林旭则是一名非专业的车手,不过考虑安全因素,油门不敢加大。
正当春风得意时,眼前忽然闪过的身影,让林旭停止了继续滑行。
“彬彬姐,你怎么在这啊?”
看着眼前范彬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的样子,林旭好奇问道。
范彬彬转过身,见是林旭,眼里闪过一丝柔色,“好不容易出来转转,想给你买点衣服。”
“啊,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啊?”
“怕你嫌贵。”
林旭歪头,06年的衣服,再贵能有多贵?
他当即大包大揽道:“哎呀,这都是心意,我知道的。再说了,你怎么能就顾着给我买呢,伱这样我会生气的。”
松开手,林旭走到范彬彬旁边,接过她手里买的衣服,或许是衣牌还没来得及摘,仍能清楚的看到衣牌价值多少钱。
一双袜子两百元,情侣帽六百元,蓝珊牛仔裤八百元,白衬衫一千二。
呼!
为什么这么贵?
林旭大吃一惊,光袜子就两百元,情侣帽六百元,那就是说两顶情侣帽,一顶三百元喽?
如果说这是在后世的话,倒也能接受,毕竟是王府井商业街,再贵点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现在才06年啊!
物价就这么贵啦?真是让人大为震惊。
钱不钱的倒是无所谓,林旭有钱,拍电影的时候那么省钱,就是为了赚钱。
只是让人吃惊的是当今的物价而已。
现在普通人的标准工资也不过一千六到两千四,高端白领的话差不多四千到六千之间,甚至更高。
也就是说这一顿下来,基本花了白领大约半月将近三分之一的工资呢。
真是败家!
林旭无奈道:“彬彬姐,你不用给我买衣服的,我这有。”
“你不会是在埋怨我吧。”范彬彬温顺的低下头,“如果是的话,那我下次不敢了。”
来之前就打算给林旭买衣服,只是怕买贵了,遭他埋怨,索性一进商城就消失,而后直奔高端西服店。昨天晚上偷偷测了他的身围,刚好派上了用场,用来定制四万块钱的西服后,为了不打草惊蛇,就又随便买了点衣服。
哈,还好我机智,不然又要被骂了。
范彬彬乖巧的站在一边,然后林旭不注意,将袋中的情侣帽拿出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顶黑色鸭舌帽扣在他头上,然后再将一顶白色的鸭舌帽扣在自己头上。
完美!
这才是情侣嘛~
至于之前林旭头上戴的那顶帽子,自然是哪来的回哪去。
要不是林旭目光不善的看着自己,扔了都不待可惜的。
“怎么样,帽子好不好看?跟我们搭不搭?”
范彬彬俏皮的说道,这话却当场让林旭将要埋怨她的话噎住了,而后直接咽了进去。
“还行。”
林旭有些无可奈何,他算是明白了,彬彬姐是预料到他下一刻的动作,提前将他的嘴堵住,省的又埋怨。
乖得烦人!
“耶~”
范彬彬吐了吐粉舌,然后靠近林旭的身边,依偎在他的怀里。
让林旭有气也发不了,最后只能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糖衣炮弹啊这是....
不过话说,现在的范彬彬越来越活泼,完全不像之前刚见到的那样,高冷不轻易说话。
可那一抹眉角间的妩媚风情,却勾在林旭的心尖。
“行了,别买了,我们走吧。”
“干嘛去?”
“你甭管了。”
林旭伸出强有力的胳膊,搂住范彬彬的腰,语气第一次不容反驳。
将衣服都放进购物小车,只往贵重金属店走去。
范彬彬似乎预料到什么,双手赶忙抵住林旭的胳膊,“别,我不去,算了吧,太贵了!”
“不行,没得商量!”
范彬彬倔强的摇头,可林旭就是要带她进去。
珠宝首饰的门口,当有人路过看见这两位僵持的情侣后,也是大为诧异,只听说男方不情愿买首饰,女方激动的要进去的,没想到现在形势倒是翻过来了。
僵持了好一阵,终究还是林旭技高一筹,将满脸不情愿的范彬彬带了进去。
刚进店门口。
“你好,请带我去看你们店最贵的首饰。”
“你好,你们最便宜的首饰在哪里?”
刚进门,两道与众不同的声音,立马就引起珠宝首饰店服务员的注意。
前者是林旭说的,后者自然就是范彬彬了。
看着小跑过来的服务员,林旭斩钉截铁,且不容人反驳道:“请问你们相对最贵的珠宝首饰是在那边?”
“算了,别....”范彬彬低头,轻轻拉着林旭的衣角。
“没事的。”
林旭安抚似的拍了拍她的手,而后继续对服务员道:“请带我去看看,谢谢。”
“好的先生。”
女服务员微微鞠躬,随即礼貌侧过身,轻轻抬起左臂带林旭来到最贵的珠宝展示台。
展示台有三枚珠宝配饰。
红色玛瑙的耳坠,绿色翡翠孔雀样的别针,最后还有一副金丝成金箍状的手镯。
确实是挺好看的,虽然是贵了点,不过倒也值得。
林旭满意的点了点头,继而目光下移,看向价格标签。
耳坠两万八千八,别针贵了点六万七千八元,金丝手镯最贵,毕竟是金的,而且看介绍是足金。
十二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元!
要不说钱是男人胆呢,这要是换做之前拒绝拍电影的林旭,不知道要多久能买,分期都有点麻烦。
手镯的价格说实话,在06能当作买房的首付了,而且是不错的房子。
对此林旭倒是无所谓,钱这种东西,就是骑自行车上酒吧,该省省,该花花!
林旭点了点头,“你好,请将那副金丝手镯拿出来,让我看看。”
“好的先生。”女服务员眼里隐隐激动,要知道每卖一副首饰,她都有百分之三的提成呢。
只要这单做成,那都快抵她将近两月的工资了。
女服务员更殷勤了,将金丝手镯小心的拿出来,放到柜台上,展示在林旭的面前,深怕他有半点的不满意。
这样做一是保证手镯的安全性,不变形。
二是怕眼前的客人有洁癖,不愿意直接肉体接触,会容易产生反感,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将手环拿在手里,对着灯光瞅了瞅。
只觉得美轮美奂,倒也看不出其它什么,只是觉得手镯上面的雕饰很美,凤凰活灵活现,灯光照耀下显得整件手镯都金光灿灿,华贵无比。
“来!”
林旭看着手镯,右手往后一伸。
“干嘛?”范彬彬有点抗拒。
“快来吧!”林旭拉过她的手,随后将袖子一拉,露出让人直流口水的玉臂。
将手镯轻轻戴在范彬彬手臂上,林旭满意的点了点头。
却是很配,而且非常漂亮。
就是它了。
不过为了表示尊重,林旭还是决定先问范彬彬的意见,“怎么样,喜欢吗?”
“不...不喜欢。”范彬彬违心道。
“哦。”
林旭抿了抿嘴,然后抬头看着一脸失望的女服务员道:“麻烦打包,谢谢!”
“不是,我是说我不喜欢啊!!”
范彬彬有点急了,赶紧拉着林旭的手说道,她知道林旭只是一名在校学生,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钱给她买首饰,况且还是那么贵的首饰。
林旭拍了拍她的手,“没事的。”
如果没钱,或许他会买些具有象征意义的首饰,可关键现在的情况是有钱啊。
毫不客气的说,林旭现在就是狗大户。
甚至说小一点的暴发户也不过分!
同时做到来钱不违法,并不是靠参与赌毒赚来的钱,别说什么被发现。
账本没问题,那个投资的煤老板要是看见了账本,甚至会夸林旭会节省。
毕竟钱都是从装饰、设备、片酬、地点租借那里省来的。
况且作账本这种东西,是一名导演的必修课。
而且林旭也没有那么贪,做不到一顶草帽三千块钱的账目,顶多就是一套衣服两三百,整个剧组两三万,再加上设备租借啥的,赚了点小钱,良心还算过得去。
话说林旭也不过简单给煤老板上一课而已,所以良心还算过得去,不足挂齿~
刷完卡,林旭接过金丝手环,看都没看,就直接戴在范彬彬的胳膊上,根本不管她闷闷不乐的心情。
直到走出商场,见范彬彬还是闷闷不乐,林旭不禁安慰道:“好了,别生气了,只不过给你买件首饰而已,又不是全买,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全买的话,我还真没那个钱。”
“不是,你这钱是哪来的?”范彬彬疑惑道。
“上课费啊。”
“上课费?”范彬彬显然是不知道什么意思,继而续问道:“这是你给别人补课的费用?怎么那么多?!”
面对显然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询问,林旭也有点支支吾吾,“哎呀,此上课费非彼上课费嘛,反正我没违法就对了。”
最起码是正常手续~
林旭暗地里小声念念的说了一句。
可看着范彬彬满脸不信的样子,林旭终究还是对耳轻声解释了起来。
“哎呀,你好坏呀。”
“你喜欢嘛?”
“讨厌~”
范彬彬轻轻打掉林旭手,娇笑道。
对她来说,这件事不过是坑一下狗大户而已,不算什么,她还见过更狠的呢。
林旭这坑算是轻的了,再说如果进了戛纳,搞不好还能小赚一笔,算是有良心的了。
“嘿嘿。”
两对小狐狸对视一眼,互相偷笑。
走在街道上,范彬彬依偎在林旭的身旁,真的是要被压垮了呀。
林旭脸上风轻云淡,暗地里咬牙坚持,就是有点受累,昨晚操劳过度了,刚起来还算有点精神,现在确实是有点困了。
睡眠不足。
“哎,是草莓!”
忽然,一道草莓摊子落在范彬彬的眼前,眼睛顿时一亮,轻轻跑了过去。
“呼!”
林旭松了一口气。
逞能,是我最后的倔强....
“旭旭,快来快来!”范彬彬扭过头,激动的对林旭招手道。
“来啦来啦!”
林旭费力领着衣袋,可表面还是要保持微笑。
靠,明明领着差不多一样的东西,凭什么她简简单单,我却要格外费力?
“怎么...呜!”
还没问呢,林旭就被一颗草莓塞进了嘴里,先是酸酸的,然后是甜甜的。
范彬彬又拿起一颗草莓,笑着对他说道:“我可还记得之前的草莓哦。”
“呜...”
原来她还记得那天的事啊。
林旭脸上浮现苦笑,真是的,当时怎么没忍住呢。
吃完了一颗草莓,范彬彬没有听他的解释,反而又塞了一颗,“我不想听,你个狗皇帝!”
范彬彬拿着一盒草莓,跟在他旁边,“走吧,回酒店吧!”
“呜呜...嗯...昂~”
林旭惭愧的低下头,可范彬彬倒是没有觉得什么。
反而不停的给他投喂,呃...这个词很贴切~
只要看见林旭吃完,范彬彬就会很快的再塞进一颗草莓,导致林旭后面根本不敢再咽了,只能不停咀嚼,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她。
一盒草莓又有多少斤呢?
其实说到底,林旭也希望让范彬彬能多吃一点,毕竟大冬天草莓确实有点贵。
相对后世而言,一颗草莓屁屁就能对付男方,就显得此时的爱情是有多么的平等,依偎,关心,谅解。
…………
晚上,深夜的酒店内。
林旭有些无奈,他看着范彬彬,一脸委屈道:“不是吧,真的还要吗?”
“肯定啦,人家还没满足呢。”
“可我真的不想动了呀。”
“哎呀~”范彬彬抱住林旭的胳膊,惨兮兮的说道:“就一次嘛,一次嘛。”
林旭有点为难,“可关键故宫我也没去过啊,顶多就是上小学的时候去过天安门广场和纪念堂,摸了一下纪念碑,关键这还是学校组织的,我以前是真没去过故宫啊。”
这话说得是真的,或许有人会稀奇,你一个燕京本地人能没去过故宫吗?
不好意思,还真没去过,而且不仅没去过,像什么长城、颐和园、鸟巢、都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