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湖南少年灭门案(1/1)
这是发生在2012年4月13日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的一起案件。当天,死者丈夫刘文东在外工作,无法联系上家人后匆忙回家。他发现自己忘记带钥匙,并且敲门没有得到回应。他感觉事情不对劲,于是请开锁师傅打开门,然后他眼前看到了令人恐惧的场面。
灯亮起后,他看见了他的妻子被捅倒在地上肚子上都是伤口,周围有血迹,两个小孩被堆放在餐桌底下,其中男孩在下面,女孩在场,整个屋子都充满了血腥味。
随后,刘文东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没有强制进入的痕迹。根据初步判断,警方认为凶手可能是受害人熟悉的人。于是,警方立即调取了居民楼的监控录像。
根据描述,案发前后的监控录像显示一个瘦弱的身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并且根据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和录像提供的线索,警方怀疑被害人的侄子小波与案件有关。经过一夜的追捕,警方在案发十小时后在网吧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小波。
在搜查小波身上时,警方发现了被害人小美的家门钥匙、手机和2000块钱现金。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波承认了杀害自己姑姑和表弟表妹的事实。
警方调查确认,犯罪嫌疑人小波出生于2000年2月19日,案发前不久刚过12岁生日。他表示,他杀害表弟表妹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看到他在玩电脑后要告诉姑姑,他担心姑姑会责骂他,所以他将他们杀害。之后他还杀害了姑姑,因为姑姑对他进行了严格的管教。
原来,小波在四岁时父母就离异,他跟随奶奶生活在农村,父亲外出打工,在县城的一所中学寄宿。每周末他都会去姑姑家住两天。由于他经常在学校闯祸,姑姑对他进行了严厉的管教。
案发当天是星期五,小波放学后偷偷来到姑姑家玩电脑,被表弟表妹发现并威胁要告发他。出于愤怒,小波突然失控并杀害了他们。
小波拿出厨房里的水果刀,残忍地杀害了四岁的表弟和九岁的表妹。他将两个尸体拖到桌子旁边放在一起,然后迅速去厨房拿抹布擦拭血迹。在小波杀害表弟和表妹后不久,姑姑回家了。姑姑问小波表弟和表妹去哪了,小波一直否认,这引起了姑姑的怀疑。
由于极度恐慌,小波意识到无法继续隐瞒下去,他掏出一把满是血迹的水果刀,直接捅向姑姑的肚子。当时防盗门没有关,姑姑被捅后推倒在防盗门外,她紧紧推着防盗门试图将小波锁在屋内。小波却奋力推开门冲了出去,连续捅了姑姑多刀,直到姑姑停止呼吸。
姑姑身材瘦小,大约只有一米五左右,与一米六的小波进行斗争时明显处于劣势。从楼道和室内的血迹可以看出,姑姑在临死前进行了长时间的挣扎。
把姑姑捅死后,小波把姑姑的尸体从电梯口拖到房间,又从房间拖到卧室,随后赶紧拿拖把擦去血迹换完衣服后立马逃离。案发后,小波在网吧不吃不喝。一连打了十几个小时的游戏。
民警在审讯过程中,小波说,他之所以杀死表弟妹,还是由于对姑姑平时管教的怨恨和恐惧。
从小父母离异,内心孤独,平日里小波对网络游戏非常着迷,所以家长们觉得现实的上网打游戏可能是唯一让小波心存怨恨的原因。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对已满16周岁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项严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本案中小额的年龄只有12周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图法法规定,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或送少管所进行管理绑架。
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预见,小波的人生轨迹也将由此改变。 至此本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