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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春秋笔法,妙不可言!(1/1)

石头已经离开,姜丑的身边,只剩下枸杞还有一个沉默无言的姜疙瘩。

“人呢?怎么没见到?”从昨天半夜离开大小眼,这会的工夫,并没有在视线内瞄见他的影子,姜丑有点奇怪。

枸杞没有应声,一个有些古旧的暗黑色木牌,自他的手中送了过来,姜丑接过,拿在手中,正好一手之握。

牌子一面,雕刻着似是一朵兰花,另一面,一个火焰雕刻,火焰中间是一个阳刻古字,姜丑仔细辩认半天,好象是聂字的小篆体,一耳在上,两耳在下。

“那是个聂字,人,半夜就走了,托我把这个东西转交于你,临走,他留下几句话,如果你愿意,带着大家伙儿可以去雁门郡找他,对我们,他会以礼相待,从此不再你面前提起贼匪之事。如你不愿意,可以保留此物,以后,如果遇上难事,让人持此牌去,只要不违背律法和道义,只要雁门张氏还有子孙存世,他们便会全力出手帮一次忙。认牌不认人,之后,木牌自会被收回,从此两不相欠。”枸杞见姜丑查看完木牌,把张辽的话转告给他。

终究是两个阶层的人,思想不在一个平面上,罢了,这也算是一个说法吧。

这张辽的智商,还是比普通人高出不少,这种做法,一来,给他自己留下一份情义,二来,又还了救命之恩,让他的内心得到一个解脱。

用一个木头牌牌,解决两个问题,好买卖。谁让人家的祖宗是豪商聂壹呢?看样子,老张家的基因还是强大的。

握着这个木牌,姜丑一阵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这怎么有些武林盟主令的味道呢?可惜,此物并不能号令大汉十三州的英雄好汉,留之无用啊。

“你留着吧,人是你救的,东西就该你保管。”姜丑说着话,把手中的木牌抛给了枸杞。

东西,自己应该是用不到了,投效?应该不可能,求助?自己这个穿越者都没办法解决的问题,相信拉上雁门张氏也是白搭,留着那玩意儿,用处不大。

“阿吉,这如何能成?人家的家族信物是给你的。”枸杞接住木牌,又打算递过来。

“我用不上,你要是不用,有机会,就还给人家吧。”姜丑拒绝接过木牌,躺倒在杂草上,开始打哈欠,折腾了半夜,又早早的被叫起,此时,还真有些困倦了。

见此情形的枸杞犹豫了一下,收起了木牌。有机会,把这东西物归原主,至于你们两人的恩怨还是自己去解决吧。

姜丑小眯一会儿的工夫,黑牛招回了人手,一切收拾停当,队伍又一次踏上了逃亡之路。

当再一次路过丢弃着数十个弃婴的河沟时,姜丑驻足许久,最后,弯下腰身,默默的鞠了一躬。这一躬,不是为了那些婴孩,而是提醒自己,自强,必须要尽快的自强。

乱世就在眼前,如果不能尽快的自强自立,自己就会如这些婴孩一样,早晚会死无葬身之地。两者唯一的区别,这些婴孩是被他们的亲人所抛弃,而自己这个黄巾蚁贼,只可能是让士家门阀,土豪大户、高官勋贵和各路诸侯送上黄泉之路。

想想历史,黄巾之乱前,汉末年人口还有5600多万,可是,到了三国末期,只剩下760万左右。只数十年时间,生民十不存一。

其他的人去了哪里?

抛开天灾不说,今天,广宗城下杀个三万,明日漳水中填个五万。今天曹阿瞒看袁草包不顺眼,干一架,几十万人变为炮灰。明天孙小子联合大耳贼放一把火,几十万生灵就变成一场炫丽的烟火,烟尘冲天,驻留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一将功成万骨枯!

大耳贼仁义之名四海传,可是,在当阳桥后的树林之中,他只是拿自己的儿子,不成器的刘阿斗做了一把秀,安了一下白马银枪、浑身是胆的赵子龙的心,对于扶老携幼,千里相随,死难在曹老贼虎豹骑铁蹄下的几十万百姓,却无一言,因为,那就是几十万拖住曹老贼脚步的炮灰,他们只是发挥了原本的作用罢了。

江东碧眼小儿孙权,为了心中的野望,大战濡须口、陈兵逍遥津,几十万军卒为了他的野望抛尸荒野,孙小儿何曾为他们树碑立传?没有,连一个名字都没有记住,因为他们只是一群炮灰而已。

呵,魏武帝啊,多么的威风?多么的霸气?许多人,记住了他《观沧海》时的豪情奔放,也记住了他《龟虽寿》时奋斗不息的壮志豪情,又记住了他《蒿里行》时的悲天悯人。

可是谁又知道,就是此人,却满肚子充满着人肉味儿,五脏六腑充满着尸臭味儿。

《魏晋世语》明确记载:太祖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

相信略微用点心,大家伙就会看懂,吃人肉,没错,就是吃人肉。

曹老贼行军在外,大军缺粮无力作战,程昱掠杀县中百姓,制作人肉干以作军粮。

字面意思看起来很简单,程昱为了替自己的主子分忧,私自做主,掠杀县中百姓,做成人肉干充军粮,这事和曹老贼无关。可是,大家放开脑子想想,在那个上下级壁垒森严的年代,没有曹老贼的首肯和默许,程昱有多少脑袋,敢做出这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在曹老贼因为军队踩踏了几亩庄稼,便割须代首,拼命维护自己人望的时候,程昱又有多少脑袋,敢私自做出这等丧心病狂、禽兽不如之事?

国家亡了,是妲姬、是褒姒、是杨贵妃、是赵飞燕的错,这个锅让女人背了。创业之初,曹老贼吃人肉的锅总要有人背,不是吗?

春秋笔法,真的妙不可言啊!

二十一世纪,网络之上,一群群,一伙伙的刘吹、曹粉、小儿迷,为了他们心中的偶像口水四溅,国骂横飞。

姜丑不知道,如果把他们丢来这乱世,见到这一切,他们又会做何选择?会不会和自己一样?

广宗城下,漳水河边,一路行来,数十日的光景。在这一刻,姜丑这个生长在盛世中国的二十一世纪的屌丝青年,才深深的体会到,“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这句话的真切。

自己,现在就是一条在乱世中惶惶逃命的狗,又在何时能活出一个人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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