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番外,卫凌(1/1)
是是非非终有终。
卫凌从来都是处于主导地位,指点乾坤的人,但是今天他的性命捏在别人手上,是别人手里微不足道的权衡利弊,为的是让卫箐选择救他还是救那个人——陈旭。
他不明白什么时候那个卑微的泥坑里的杂种竟然成为了卫箐抉择天秤的一方,甚至还有往那条狗那边倾斜的倾向。
卫箐在为那条蝼蚁似的生命怒骂,他在意一条就算救下了也玩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死去的生命,还天真的想要他们两个都活下来。
真贪心,怎么可能呢,这个孩子被他惯坏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最爱的人只能选择一个,亲情还是爱情?
他处在这样的动乱中,处在卫箐感情惊涛骇浪的巨荡中,作为他感情的选择之一,他没有愤怒或者是生气,这样的场景让他觉得他终于站在不同于亲情的爱情高度,笑意在他脸上扩大,大到可以扯碎他的下巴。
无端的,喜悦和悲凉同起,他收回笑容,冷眼的想,这可能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可笑的场景,还会有比这景象更可笑怪诞奇妙的景象吗?
卫箐在为一个不过相识一年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周旋寻找余地,想要保住蜉蝣一样的生命,可陈旭的命早就预定了不日而亡。
沈亥手中的药是他给的,卫箐在国外的药也是他让人安排的,是那种烈性药——恢复的快损害也如摧枯拉朽毁灭人的五脏六腑的前身,身体内部的损坏是难以调养的,更何况陈旭本来就身患绝症就该归西了。
卫菁这样的取舍两难,卫凌的讥笑挂在唇角,果然,当初就该在陈旭腿上插着刀还要跑的时候把手里最后一把刀钉在他的头上。
可惜被贺琢踢开了。
呵。
满堂喝彩,无论是沈亥还是贺琢都在看他的笑话。
笑他不容于世的感情,笑他成为卫箐进退两难,两相难抉择的选择之一。
陈旭,算什么东西呢?
卫箐是他养大的,是他让卫箐如星如月的生长,让卫箐永不败落,成为可望不可及的奇迹,这是他的作品。
他们之间的亲密是任何人不容插足的,他们的体内流着相同的血,两道血脉的汩汩流动,同源同根,他们注定是融为一体的。
他甚至把被多少人都渴求,疯魔穷尽手段要得到的爱情都给了卫箐,那为人所道的枯竭的感情,在卫箐那里是源源不断的活泉,永不干涸。
涉足于无数人诅咒他会爱而不得,痛不欲生,会暴烈的死在永远得不到感情回应的沙漠里的路上。
他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他讲什么他也会受爱情肝肠寸断的苦,可他确实应了他人口中所言。
然而应验了又怎样?
即便他的感情不容于世,受人谩骂又怎么样?
不过是千夫所指万人唾弃,那又如何,他不在乎。
可是陈旭呢, 他不过就是卫箐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一处瑕疵而已,他凭什么能得到卫箐一点感情的甘霖?
与其让他活着看着卫箐爱上别人,还不如就像这群人算计的那样,打碎他们的脑壳,用死亡来赌卫箐的心里谁才是最重要的,这样再好不过。
选择吧,卫箐。
施虐的拳头落在身上,用来逼迫卫箐快些选择,卫凌的血断断续续从口中溢出,红艳的血像是从他心尖挤出来的,顺着他的喉咙往外涌。
久经未愈的创伤在这击打渗出脏污的血,更深一层的染脏本就污黑的衣服。
他凄惨的流血的时候应该有顾兟在,毕竟那么多次他被打得流血吐血的时候他都在一旁,以观赏的姿态来看。
怎么今天没来,这不是他设计的一切吗?
他应该好好看看这场戏,这场戏太精彩了,比他把陈旭放任着由贺琢带走都要精彩。
人人都在顾兟的报复中过活。
卫凌真觉得可笑,为了陈旭这么一个小人物围追截堵穷追不舍他的公司,蚕食他公司的势力,连虾米大小的利益也不放过,为的就是搞垮卫家。
真是疯了,顾家和卫家的利益盘根错节,自损八百伤敌一千这种蠢货的行径,竟然也做了,宁可两败俱伤,给沈家和贺家可乘之机,让他们坐观成败,坐收渔翁之利。
顾兟要抓他,要不是秦笙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被顾兟策反反水,他怎么会落到顾兟手里?
不过不是这样,他又怎么会知道,顾兟不要命疯狂的打压让他许多的公司难以为继,举步维艰,就是为了报复他对陈旭所做的一切。
腿上伤口的血流到地上,灰尘和血色混合,污浊的血水一直从他身上涌出。
顾兟替陈旭报复他。顾兟把他对陈旭做的一切一一偿还在他身上,他的脚掌被烙铁烧过膝盖被刀子从骨头缝里磨过,身上是棍子拳脚还有鞭子留下的参差不一的伤口,就差他对陈旭做过的最后一件事情了。
顾兟要找人弄他的时候,秦笙刚好带来了消息,陈旭被找回来了。
于是他就被派上了新的用场,用来捏造陈旭的死亡,匠心工巧的编制一场骗局。
他是否又被利用不重要,重要的是时隔一年,他终于又见到了卫箐。
所以呢,答案是什么,还是说玩火自焚,和顾兟一样?
开枪吧,卫凌的眼睛看着卫箐,是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痛,还是杀了围前围后的狗痛?
枪响了,打死的是‘‘陈旭’’。
这一刻该是什么呢,万念俱灰?
卫凌无法支撑身体地倒在地上,长发粘结地上的血与尘。
他哈哈大笑,卫箐杀了一个假的替代品都能这么伤心,这真是一出好戏。
沈亥唱的真好,贺琢也当仁不让,顾兟更是幕后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
满意了,都满意了,就算现在他死了,他也觉得此生无憾了。
与其看着卫箐痛苦于别人的死亡中还不如就让他在这一刻死去,至少死去的那一刻,他也许会得到卫箐珍珠宝石一样的眼泪,他也许就不会让胸膛里积郁这么一团无处可发的怒火。
仅仅一年的时间,陈旭不过是卫家手里的筹码,用来到万不得已拦住顾兟这个疯子的工具而已,为什么却会让卫箐动心,还是说比那更早,卫箐就对陈旭动心了。
真相赤裸裸,翻白着丑陋的微笑。
卫凌躺在地上形如死人。
他会以残疾的姿态度过下半生,他会在卫箐思念别人中度过他生命的每一天,他会在卫箐越来越冷淡的眉眼中死亡,这又要在无尽的爱欲之火中煎熬,撕裂他的身体和精神,撕裂他的一切。
或许这也是他年少时太过风流薄幸的惩罚。
他居然也会恇怯卑微如懦夫。
世界下了一场大雨,无人幸免,都被淋湿。
太糟糕了,一切都变得太糟糕了,但是他会后悔那么对待陈旭吗,不会。
他需要山洪式爆发感情的宣泄口,要破坏和灭亡。
身体的破坏为什么不能灭亡一份比他显得要干净的感情,只要身体怕了,思想再怎么强烈,也抵挡不过身体的隔膜。
他折磨陈旭,用纯粹的暴力,用极致的疼痛。
他没日没夜的宣泄他日日夜夜不得安宁的不能昭告天下的感情,用暴力来代替感情的流露。
那副身体上不同的色彩,让他能深刻的感受到这感情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药石无医。
说实话,折磨陈旭并没有什么意思,因为他不会痛叫,不会求饶,不会可怜兮兮的流泪,也不会保证收回他那坚决不变的感情。
他用尽了手段来嘲讽贬低,下贱这样一份感情,一份可以名正言顺,可以光明正大的感情,妄想这感情光辉如同身体的垂暮而同样没落光彩,变得和他那份不见天日的感情一样灰暗无望。
痛苦而纠结又割舍不了,这种连同心脏和脑子同样备受折磨的感情,为什么要他一人承受,为什陈旭就能爱的朗朗白白,不受身份地位的约束,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炫耀着他那颗炽热的心脏,让所有人都知道陈旭那份赤诚的感情?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是一个爱情里的可悲的角色。
不为人所知的感情,不能容人的感情。
陈旭凭什么呢?
不过是底层的牲畜。
折磨的手段一点一点用在陈旭的身上,杀孽和欲望与日俱增,压抑在心底已经要喷涌而出的感情都化作狠厉而不知节制的暴力,他的欲望恶劣残忍又低级,他要让暴力来消解他的愤怒郁郁。
为什么不叫,为什么总是不屈服,为什么还想要拖着那双腿去找应该是他的人。
欲望难以克制,他找了一个少年,和卫箐一样年纪的少年,一个低劣赝品,他要打破陈旭的梦,他要陈旭也看见他对卫箐的感情,他的感情总该让人知道,哪怕这人只是跟在卫箐后面的一条狗,一样的爱而不得,一样的受尽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但是却还一直高扬他感情的旗帜,凭什么?
他饿了人三天,滴水未进,还进行了暴力,就算没有昏倒也还没有力气,万无一失,他带着那个少年在人面前上演一出绯艳的戏。
媚叫,迷乱的表情,有意为之的凑近。
换来的是末路之徒殊死一搏的反抗。
烟灰缸破空而来,他毫不费力的躲过,嘲笑的话已在喉咙尚未发出,紧密而来的一脚,强而有力踹在他的心口,他人和沙发一起光可鉴人的地板上。
怒火占据了他的心神,他迫切的要给陈旭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他那肮脏的感情,肮脏的身体教训。
陈列在桌上作为收藏的匕首被他拿起来,站在楼梯上看着跑的东倒西歪的身体。
先是一记警告,刀刃划破陈旭的脸颊插进厚实的木门上,陈旭苍白的下巴滑落着红色的血水。
或许他可以用刀穿过那颗一直高扬炫耀他炽热感情的头颅。
陈旭无视了他的警告,拔下匕首还要跑。
还真是不怕死,算是顺其心意,刀子飞进了陈旭的腿里。
陈旭瘸着腿还是要跑。
卫凌握着最后一把刀子的刀柄,瞄向了那颗脑袋,惹人生厌的脸,就该被敲碎,枯亡。
可惜贺琢踢了陈旭一脚,没能杀死。
杀不死,也别想好好活着。
吊水吃药,生命是不维持就要死亡的东西。在获得活着机会的同时他强悍了死亡的势力。
死亡未尝不是解脱。
耿耿于怀,心口的疼痛从那天一直传延到今天,或许身体变得更脏,就会让那份感情也被尘埃吞没。
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鄙视嘲弄他的感情,捧高自己那份本来就是比他高洁的感情,不能容忍。
他不是什么好人,不会管手段的高低贵贱。
如果身体变得更脏,是不是就会明白自己的感情也是脏的?
既然要镇压这样的感情,为什么不能用最简单粗暴的方法。
他要让贺琢给陈旭蒙上不可褪去的阴影。
失败了,顾兟这小子,放任看戏的小子,中道折返,成了救世的主,之后还一直打压卫家。
疯了,因为一条狗。
迭出不穷的手段为了打垮卫家,卫箐为了卫家,带走了陈旭,去了国外。
这确实是有用的办法,至少顾兟在得知陈旭醒了之后没有以前的激进咬着不放了,开始循序渐进,面对面正式的和他来争夺商业上的各种利益。
他输了。
落到了顾兟手里。
在顾兟的地下室里,他受尽一切的折磨,他一点也不后悔他做的一切,他只是遗憾没能再见卫箐一面。
至于陈旭,就算还活着也活不了多久,沈亥喂的药,足够摧毁他。
在受折磨的那段日子里,他想为什么他爱上的偏偏是他的孩子。
孩子,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根本就是拖累,妨碍他风流快活。
他不介意哪个女人会怀他的孩子,孩子的母亲身份怎么样,留个种而已。
老头子去世的一个月前,有个女人抱着一个孩子来到他面前,告诉他,这是他的孩子。
女人长得妩媚艳丽,就像是一束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玫瑰,热烈火辣。
是他喜欢的类型。
带着女人和孩子,他做了亲子鉴定。
是他的孩子。
五百万,孩子是他的了。
老爷子死之前抱了孙子。
小小的婴儿,脆弱易折的,但是那么漂亮,不想让夭折。
叫箐吧,竹,坚韧。
连他自己都吃惊于自己对这孩子的喜爱,那种疯狂的迷恋让曾经他的片叶不沾身成为了笑话。
他对卫箐的感情如此的热烈,想要彻底的占有,想要永远的不放手,视任何对卫箐有心思的人为死人,他想杀了所有人独占唯一。
年少时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卫凌也会像是一个爱情里的疯子,像那些他轻蔑至极,冷眼轻慢嗤之以鼻,嫌弃不屑的痴迷他的人而耽沉于此。
他的喜欢不加掩饰,热烈非常,这种感情让小时候还需要依靠需要人陪的卫箐确实很受用,但是不过才是十一二岁的年纪,卫箐就已经表现出对他这种感情的抵抗,厌恶,甚至是躲避。
卫箐很聪明,也许他也早就察觉到了,这不该是父爱该有的样子。
父爱?这种东西他为什么要有。他的感情就是这样平白,他对卫箐的感情只能说是从一开始的怜爱喜爱到爱,从来就没有父爱。
他怎么可能是个负责人的人呢?他玩过的男男女女不胜其数,见过多少说割舍不了他们之间感情的人,可是他照样也会因为嫌弃这些人麻烦,而使用一些手段让这些人永远都安安分分的。
不要妄图进卫家的门,他一开始就说得明白。
所以说任由他们怎么样的心碎或者要闹自杀什么的,这和他有什么关系,你情我愿的事情,少拿着命来做要挟。
难道这就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讽刺地笑了笑。
卫凌爬着拖曳一地血痕到卫箐面前,他太久没见这张脸了,他知道自己也活不了,哪里有什么选择,这是注定的都要死。
他不想死在别人的手中,要死也要死在他最爱的人手中。
卫箐终于从那个所谓的死亡中回过神来,跪下来扶他。
他沾满灰尘的手终于在那么久的漫长岁月之后又握上了卫箐的手。
卫箐,我爱你。
子弹打进心脏,不再跳动,他终于再也不用受日日夜夜的感情折磨,不用再担心卫箐会和除他以外的人在一起。
他的心脏为卫箐跳动,也因卫箐死亡。
既然抽身于外,就永远的孑然无挂,永远也不必知道他爱他。
反正自始至终是他沉沦,爱欲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