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陆大人又被我掰弯了35(1/1)
这事就没拒绝的余地,祝雯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点头。
才上轿辇,宋佐荣就一把将人搂入怀中。
“月余未见,可曾想我?”
祝雯没说话,手拽的紧紧,努力留出空隙,整个人都紧张到不行,不知该如何面对,万一被他带回府中,强行怎样,她可会忍不住反抗的。
“知你避嫌,不敢与我同说,我只说一事,你切莫动怒。
我与大理寺少卿嫡女婚事是早定下的,此事关乎太子,我也没有选择权利,希望你能理解,六月旬即将完婚,届时我会为你与绛娘主持婚礼,便无人可怀疑我们二人。”
真是瞌睡遇上送枕头的!
“这就是温良兄所说的解决办法?”
“文弟……”
“无媒苟合,果然连勾栏妓子都不如。”
宋佐荣把人抱得很紧,眼眶也有些红润,他也不过是个少年郎,面对这事也有些不知所措。
祝雯却不想放过他,趁着他愧疚,可不就是蹬鼻子上脸。“我从未想过与温良兄如何,你我皆男,也不能如何,何不就这般,兄友弟恭便是最好。”
“不好。”宋佐荣轻轻放开祝雯,拨开她的发丝,吻上她的额心。“这般,如何兄友弟恭?”说着又抱着他,声音沙哑。
“我不想……”
“祝文,不要拒绝我,给你的容忍度已经超过我所有的耐心,我从未对谁这般,你是独一份。”
这下整个空间都沉默下来。能宋佐荣也感受到祝文的不对劲,内心也有些慌“文弟,回答我。”
“主子赏的恩威都是奴才的福气,回答是否,并不重要。”
“一定要这般与我置气?”宋佐荣将人拉开看着,无名之火总在往上冒。
祝雯抿嘴不言,她能说什么,开口只能讨好于他,不如不说话,给自己留几分脸面。
“总是这般不知轻重,迟早要闯下大祸,回去自省吧。”
“停车。”宋佐荣对着外面叫唤一句,却没让祝文下车,是还在给他机会。
最后祝雯是走回去的。但也好过跟他回府,那后果不知几何,血气方刚的男人,对着自己喜欢的人,不论男女,不可能啥也不做,真出事她去找谁哭,那才是断送前程,这样让他气着吧,反正现在他也不会拿她怎样,就算恃宠而骄也有个“师出有名”,他也能理解。
第三日放榜,祝雯毫无悬念的登科状元。宋佐荣也在列,三甲探花郎。
这多少有点戏弄人,有个不成文的说法,皇帝会把探花郎给长得最好看的恩科进士,命他到各名园采摘鲜花,迎接状元,故此得名探花郎。
事实上是状元,榜眼,探花,骑马共行京城一圈,让众人皆看看皇上恩科的榜首有多优秀,每四年十几万众大比拼,留下的佼佼者。
经过市集,有位楼中女子目睹宋佐荣的风姿,忍不住投下花簇。春天海棠花正是颜色最好的时候,含苞待放,也是花色正浓,千姿百态,各不相同。
宋佐荣笑的和煦,像是忘记前两日两人还吵的不可开交。骑马追上前面的祝文递上那束海棠。“给你。”
怕祝文不收,又补充道“探花郎是要采下最美的花赠与状元郎,祝贺他取得头彩。”
祝雯看了花,又看着男人,也跟着笑起来,要是宋佐荣知道海棠花的花语是[苦涩无缘的爱]大概就不会做这种舔狗行为了。
接过花,闻了闻,是一种甜甜的香草味,感觉到被人紧紧的注视着,祝雯也不在多言,毕竟大庭广众之下,她也不会真的驳了宋佐荣的面子。
面见圣上,又是谢恩,忙乎一整天,才得以喘息。
回到家嘱咐绛娘,她谁也不见。倒在床上躺得四仰八叉,能夕食都没用上就睡过去。
淡淡的烛光,幽冷的气息,祝雯醒来的时候还有点恍惚,看着桌前坐着一个人,长衫玉带,正认真看着她桌上放着的文书,眼神专注的好似品读盛典。微弱的烛火在他脸上镀了一层柔光。
祝雯倒下去继续睡,果然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还是要少做点白日梦,晚上才不至于自己不放过自己。
“不吃点东西睡,等会儿又得醒了。”
祝雯瞪大眼睛,坐了起来看着桌边那个坐着的人。他也侧过身,笑的灿烂,能那桌上的海棠都落了颜色。
“你回来了?”
“嗯,刚回来。”
下意识看回那束海棠,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虚。
男人也看着那束海棠,眼神有些落寞,“花很美,跟状元郎很配。”
祝雯下意识想到白天那被注视的感觉,当时她以为是宋佐荣,其实……
“白天你看见了?”
“嗯,全城巡游,看的很清楚。”
这样奇怪的一问一答也持续不下去,不是因为太久没见的隔阂,而是苦思近三年,便如这海棠花香,淡淡的好像似无,却又无处不在。
“我是送三皇子回来的。不久得回宣州城了。”
“这么快吗?”祝雯下意识问出口。她觉得这样静静的相对也是一种美好,她很想藏住的心思却不小心泄露。只因太久未见,思之若狂。
“若你留我,多几日也无妨。”这一句话差点击溃祝雯的心里防线。
——若是你也无妨。
抓着被子有些难以平复此刻的心情,“待我几日,也要回宣州城。”
这句话倒不是祝雯胡扯的,自古高中都有回家省亲的说法,衣锦还乡以是惯例,除了偏远地区的举子会在京逗留等待机会,其他方便的地界,朝廷都会给他们留时间回去省亲。
陆展白笑容依旧清风霁月,这一路他是非常忐忑的,害怕看见他厌恶眼神,或者是就此被遗忘。
白天面对他时,不敢正面相迎,不是因为云泥之别,而是他已有了更要好的朋友,他能那点最后的特别都不复存在。
可此刻,他又多出一份希翼,不是那可耻的妄念,而是能静静看着他便已足够。
离开数年,早已经把那些都藏在心底深处,再不触碰,因为他清楚,比起那些欲望和痴恋,能看见他,不被他厌恶,已经是最大的收获。
“我不方便见人,有可休息之处吗?”
“现在这么晚,我也不好安排,只能明天。”这句话是骗人的,祝府,上下都为她一人服务,怎么会不好安排,她是太久没见又是这样的夜晚,心思也忍不住有些活络。
陆展白理解的点点头,“那我睡在隔壁书房,明日再来找你。”
“书房连塌都没有,春天的京城凌晨十分,寒凉刺骨。”
(注:这里说明一下,古代丁忧是27个月,而陆展白是带着父亲的骨灰去了五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