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除籍改名(1/1)
雍正四年(正月初五日,允禩、允禟及苏努、吴尔占等被革去黄带子,由宗人府除名。
正月二十八日,胤禛召入诚亲王允祉、顺承郡王锡宝、贝勒满都护、公纳图面奉上谕
胤禛(雍正帝)说:" 廉亲王允禩愈加悖逆,将朕所交之事,不但毫不实心效力,而且每事败坏,不但伊奸诈多端,伊妻更属狐媚残刻,允禩平日甚畏之。戊子年(康熙四十七年),圣祖仁皇帝御乾清门。因允禩畏惧伊妻,曾降谕旨云"
康熙说:" 允禩之妻残刻皆染伊外家安郡王恶乱之习,欺侮允禩,几至绝伊之嗣。"
胤禛(雍正帝)说:" 圣祖仁皇帝屡降严旨,伊妻始惧,方容允禩收使女一二人,仅生一子一女。允禩实系大罪之人,朕继位以来于允禩无见不施,无事不教,乃允禩终怀异心,并不悛改。看来皆伊妻唆使所致。朕将允禩晋封为亲王,伊妻外家向伊称贺,伊云"
明慧说:" “何喜之有,不知头落何日?"
胤禛(雍正帝)说:" 是诚何语,是诚何心?!朕屡降严旨与允禩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伊,劝谏其夫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训教,允禩夫妻毫无感激之意。伊等恶迹昭著,允禩之妻亦不可留于允禩之家。我朝先世行有旧例,信郡王傲札之妻因欺侮其王,圣祖皇帝曾令休回外家,礼王福晋残刻,太祖高皇帝特遣王等将伊处死。令尔等前去将朕谕旨降与允禩之妻革去福晋,逐回外家。"
一道措辞严厉的圣旨,将允禩之妻,郭络罗氏明慧革去“福晋”,休回外家。另外还降旨于明慧的娘家人,命他们
胤禛(雍正帝)说:" 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若有互相传信之事,必将通信之人正法,伊外家亦一人不赦。"
命人日夜严加看守明慧,这也是若曦深知明慧对胤禩的一片真心,怕她自尽所以提醒胤禛
马尔泰若曦说:" 八福晋对八爷一往情深,她什么都不怕,就怕八爷不要她,硬把他们分开,她会没命的!"
因此胤禛下旨命看守之人严密监视,一来阻止他们互通消息,二来防止她自尽,上谕里带有赤裸裸的威胁言辞,‘伊外家亦一人不赦“,明慧顾及她娘家人的性命,不敢寻短见,只是为允禩担忧,日日夜夜饱受煎熬。
二月初七日,囚禁允禩,将其囚禁于宗人府,围筑高墙,身边留太监二人。二月十八日,先时皇三子弘时因事得罪,交与胤禩为子。三月初四日,雍正下旨
胤禛(雍正帝)说:" 命允禩、允禟革其爵位。削去宗籍,其子孙俱撤去黄带,二人妻妾凡有品级者,一并销去品级。"
正蓝旗都统音德等将允禩、允禟等更名编入佐领事议奏请旨。得旨
胤禛(雍正帝)说:" 尔等乘便行文楚宗,将允禟之名并伊子孙之名,著伊自身书写;允禩及其子之名,亦著允禩自行书写。"
本月十二日,允禩自改其名为"阿其那",意为"俎上之鱼",改其子弘旺名"菩萨保",祈求雍正能像菩萨一样的大慈大悲,免弘旺一死。允禟拒不改名,五月十四日,雍正将允禟改名为"塞思黑",意为"讨厌鬼".
雍正四年四月,胤禛命塞思黑回京治罪。允禟身缚三条铁锁,由楚宗等押解赴京。一路谈笑如常,面无惧色。胤禛怒,命监禁于保定,严加看管。
五月十五日抵拘禁地。当被押入四面加砌高墙,重兵把守的囚室时,允禟始露震惊之色,一再要求直隶总督李绂及楚宗等人代其陈奏,均遭拒绝。又向看守索要桌子一张,未给。雍正帝特降旨李绂
胤禛(雍正帝)说:" 除下贱饮食以转拥送人外,一切笔、墨、床、帐、书、字、便冰一块,汤一盏,亦不得给予。"
时值酷暑,墙高房小,允禟铁锁在身,手足拘禁,时常昏迷,其家人用冷水喷渍,逾时方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