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老四(1/1)
老四姓刘,严格意义上说,他的身上没有多少的谜团。他就是省会城市一个普通的学生,父母都是当地一家国企的普通职工,在短短的两年大学时间里,老四虽然不是很耀眼,但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也是数不胜数的。
按理说,出生在省会城市的刘老四,应该是见过世面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身上却有着一股超出所有人的好奇心,并且对什么都好奇。别人的随身听他好奇,别人弹吉他他好奇,别的班级有漂亮女生他也好奇。关键是他从来都不是仅限于好奇,而是会勇敢的付诸行动,屡败屡战,屡战屡败,从不知道被人拒绝是丢脸的事情。
刘老四一入学就看上了王老三的那个进口的随身听,那个时候一个进口原装的随身听是个稀罕物,据说音质比国产的强太多了。于是好奇的刘老四就屡屡以听英语为借口,长期霸占王老三的随身听。而实际上是用来听他喜欢的音乐的。直到将随身听的四个角全部磨白了,才恋恋不舍的归还给王老三了。
刘老四酷爱音乐,尤其是当年流行的迪斯科音乐。于是他就把王老三的随身听别在腰带上,在狭窄的空间里,不断地扭动着他那水蛇腰,跳着让人作呕的舞蹈。每当他跳起尬舞的时候,这个宿舍的其余人唯一的选择就是逃离,除了长期卧床不起的马老五,因为他有关节炎。但就算是马老五,每次也要用他认为的最恶毒的家乡话骂上一句:“牲口!”
刘老四曾经看上其他班级的一个漂亮的女生,仅仅就是因为在食堂打饭的过程中,在人潮人海里看上了那么一眼,于是就自认为陷入爱情的海洋了。至于那个女生是否注意到他无所谓,但让刘老四欲罢不能的那位女生,姓甚名谁他不知道,是哪个班级的他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就是那位女生很漂亮,穿着一件红色的羽绒服,所有的信息就这么多。
一年之后,这一切的疑问才得到了解答。因为有一天,这位刘老四朝思暮想的女神居然走进了505-1-17宿舍,刘老四大喜过望的同时又无比的失落,因为是王老三带着这位女生来的,这个时候,这位女生的身份是王老三的女朋友,也就是刘老四所谓的三嫂了。那一个晚上,全宿舍的人才知道刘老四的梦中情人是谁。
当然刘老四是从来不会气馁的。他深刻分析了原因,自认为论相貌等所有的外在条件,自己都不差,唯一的不足就是没有一技之长,所以才会让王老三捷足先登了。(王老三羽毛球打的不错,照相技术一流!)痛定思痛,一定要掌握一门技术。跳舞看上去靠不住,唱歌好像也五音不全。那个时候,最容易打开女生心扉的就是吉他了。在学校的操场上,有多少女孩子就是被某些男生忧郁的吉他声给勾引了呢?
刘老四说干就干,没有吉他不是问题,不会弹也不是问题。一楼的窗外,总有一个高年级男生在孤独的弹着吉他,等待着自己的梦中人前来,可惜一年多了还是没有开花结果。但却被刘老四盯上了,他端着小板凳,装出一副小迷弟的样子,坐在那位男生的跟前,双手托腮,一副沉迷于音乐之中的样子。
苍天不负有心人,经过刘老四不断地软磨硬泡,那位高年级男生终于答应收刘老四为徒了。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刘老四就算是正式出徒了,因为他的师傅已经把所有的绝活全部教给他了。
刘老四的师傅的全部绝活就是一曲《致爱丽丝》,这是那个年代每个学弹吉他人的入门课程。当然他们师徒俩还都会弹奏一首歌曲,李叔同的《送别》,就是电影《城南旧事》的插曲。
想想也就明白了,刘老四的师傅就想靠着这点东西打动女同学,确实寒碜了点,这不就相当于直钩钓鱼吗?刘老四的前途也就可想而知了,很难超越他的师傅的。
单纯的刘老四可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出师之后也没有忘记勤学苦练,有时候还把师傅的吉他借过来,在宿舍一边弹奏一边演唱,于是505-1-17宿舍,长期回荡着貌似弹棉花的吉他的嘈杂声和鬼哭狼嚎的: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觚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每次唱到“别梦寒”的时候,在外避难的其他人就知道可以回家了,除非刘老四突发兴致,搞几个勾音,弄几个回声,否则这首歌曲就到此结束了。因为刘老四的师傅会的也就这么多,后面的也没有学会。所以他们师徒俩每次都是在交流对这几句歌词的演奏的感受,从不越雷池半步!
刘老四直到离开学校的那一天,在《送别》这首歌上也没有新的突破,随着他的师傅去外地实习了,吉他也带走了。刘老四既没有了可以交流的对象也没有道具了,只能偶尔在不经意间清唱一下这几句歌词,当然也是因为刘老四又发现了新的感兴趣的事物了,吉他事业也就告一段落了。
这就是刘老四,一个好奇而单纯的大男孩,他的未来的悲剧本可以避免,但就是好奇心太旺盛了!好奇害死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