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乐队的首次公演(1/1)
京都大学60周年校庆晚会上,灯光璀璨,气氛热烈。
主持人站在台上慷慨激昂地演讲了一番,然后请出了今天晚上最重要的表演嘉宾。
“同学们,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ka西莫多乐队上台。”
随着主持人的话音落下,五道耀眼夺目的黑色身影缓步走到了舞台中央。
他们长相俊朗帅气,尤其是队内的键盘手纪辰曦。他一出场就引得台下一片骚动。
身材高挑健硕的他、全身散发着浓烈的成熟男性魅力。
荷尔蒙简直要爆棚了!
上台前,他特地穿了一件符合摇滚元素的黑色铆钉夹克,在灯光的照映下,闪着熠熠的光。
乐队里的其他成员也都很不错。
主唱宋鹤星又奶又酷,气质阳光、清爽,笑容富有感染力,让人不自觉地就想成为他的姐姐粉。
宋鹤星偏爱复古造型,今晚穿着一套宽松的卡其色西服,打扮得像80年代的摇滚巨星。
他向台下的观众深鞠一躬,然后举着无线麦克风开始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宋鹤星,是ka西莫多的主唱兼队长。我们乐队刚成立没多久,还望大家多多支持。好了,我话不多说!音乐,躁起来。”
宋鹤星说完之后,四位成员纷纷走向各自负责的乐器前。
随着键盘手纪辰曦的一个定调,现场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音乐声。
这首经典的摇滚歌曲《无地自容》节奏很燥,节拍也很有力,配合着舞台上的红色灯光,特别适合晚会热场。
宋鹤星的歌声,摇滚金属质感,仿佛有魔力般能将所有听众带入他编织的世界里。
他一直在唱着:“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
“宋鹤星,宋鹤星!”
台下观众席上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和呐喊声。
他的歌声就像是魔咒一样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而在舞台右侧的纪辰曦,则是一副慵懒忧郁的姿态,好像与这燥热的气氛格格不入。
他坐在一架合成键盘后,修长的指尖在黑白琴键上跳跃,或是调音,或是和声:“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接着,他往台下的一个方向看去,视线始终停留在江倩的身上。
间奏响起时,宋鹤星的歌声渐渐低沉下去,他扭头与乐队的成员互动,目光恰好与纪辰曦的视线交汇。
两个人同时微微一怔。
音乐声再起,宋鹤星转过头来面向观众,继续专注于演唱。
纪辰曦的眉毛皱了皱,眼底闪过一抹异样的神色。
这个宋鹤星,居然敢用那种眼神看着他,真是找死啊!
纪辰曦收敛了思绪,再次投入到演奏当中。
站在舞台左侧的李洛儿也没闲着,作为乐队的摄影兼站姐,她主要的职责就是拍照。
她双手举着相机,对准舞台上的五位帅哥,咔嚓咔嚓,拍了不下百张照片。
江倩则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她神思恍惚,似乎陷入了沉思。
她的脑海里全是刚才纪辰曦看她的那双眼睛。
他的眼神好熟悉,那种温柔、宠溺、怜爱、同时夹着一丝怒意的神情,让她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靠近心脏的位置,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她捂住心脏,咬紧嘴唇,脸色煞白。
这种痛苦的感觉,只在她的梦里经历过。
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她竟然爱上了纪辰曦?
不,这绝对不可能!
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冲出了礼堂。
大约六分钟,演唱结束。
五个人来到台前,手拉手向观众们弯腰谢礼,之后便离开了舞台。
李洛儿也跟着他们一起出来了。
推开礼堂的后门,六个人同时迈步向前。
空荡静谧的环形长廊上,不时传来他们爽朗的笑声。
他们轻声交谈着刚才演出时的细节,还一边讨论晚上要去哪里吃宵夜。
宋鹤星突然停下脚步,前后左右环顾了一遍,却没有发现江倩的身影。
他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似乎不太高兴,急忙拉着李洛儿的衣袖:
“江倩呢?江倩去哪儿啦?你没跟她说,今晚大家一起吃宵夜吗?”
“我说了啊!”李洛儿扯开宋鹤星的手,语气不太耐烦。
“那她人呢?”宋鹤星皱眉,把怒气全撒到了李洛儿身上。
这个李洛儿未免也太不靠谱了吧!
“算了!我自己去找。你们先去楼下等我。”
说罢,宋鹤星转身,按原路返回。
只是,他找遍了整个礼堂,都没有找到江倩,她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连微信电话都处在无人接听的状态。
宋鹤星发了疯似的,到处去寻她,唯独忘记了螺旋梯。
江倩此刻就坐在一阶楼梯上发呆,脸色苍白。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从早晨醒来就觉得头疼得厉害,现在变得更严重了。
脑海里闪过许多个与纪辰曦有关的片段。
她好像终于记起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起初,她的酒里被人下了药,纪辰曦出于好心把她救下。
后来,她抱着他不放,他便带着她来到了酒店。
两人情难自控,缠绵到深夜......
屋外雨声嘈杂,迷迷糊糊之中,她听到纪辰曦在她耳畔低声呢喃:“江倩,我爱你。”
意乱情迷时,她迷蒙着双眸,口齿含糊地回答他:“我也是!”
“江倩......”
这时,耳边有人在唤她,可是那个声音却让她感觉很陌生,很遥远,并不是她期待的纪辰曦。
不多时,耳边又响起那人的呼喊:“江倩,江倩......”
她回眸往身后看去,只见宋鹤星正皱眉看着她,眼中尽是担忧。
“江倩,你怎么不打声招呼就走了呢?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去吃宵夜吗?”
宋鹤星的语气中带着些许责怪之意,却没有丝毫埋怨,反而还隐约透露出几分撒娇的意味。
江倩淡淡地扯了扯嘴角,轻轻道:“对不起。因为礼堂人太多,我觉得有点闷,所以就先出来了。”
宋鹤星闻言,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失望之色,“这样啊!那你肯定没听到我唱歌。”
“不,我听了。”江倩挤出一丝略带抱歉的笑意,“你们都很棒,祝贺你们乐队首演成功。”
“谢谢!”宋鹤星露出腼腆羞涩的表情,“那我唱得怎么样?你觉得好听吗?”
江倩的心脏猛地一跳,脑子里即刻浮现出纪辰曦唱过的那句,“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她垂下眸子,遮掩住自己的眼神,轻声说道:“嗯,挺好听的。”
“那你喜欢吗?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以后尽量唱抒情歌曲。”
“没有啦。”江倩抬起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我只是觉得你们乐队的人表现得都很棒,一时间有些失神罢了。”
“是吗?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摇滚音乐呢。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吧!”
宋鹤星挠了挠头,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眼睛里好似充满了星星。
气氛有些尴尬,江倩连忙转移话题,“你不是说去吃宵夜吗?”
“哦对对对,我差点把正事给忘了。那我们赶快走吧!他们还在楼下等我们呢!”
宋鹤星兴奋地拉着江倩的手腕,朝礼堂的电梯跑去。
江倩心里有些别扭,可是却又无法拒绝他,只能任由他拉着她的手腕跑来跑去。
两人跑到楼梯口的时候,正好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铆钉夹克的男人从电梯里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