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贪嗔痴(1/1)
“小飞,我刚刚传授给你的电光切风腿,比较适合于远距离攻击,可是,面对近距离战斗,就必定有一定的缺陷。”
“师父,飞影铠甲是不是也有手部的攻击战斗术呢?”徐霆飞双手摆出拳击的姿势问道。
北淼摆摆手道,“非也非也,飞影铠甲主要的攻击部位就是在你的腿部,再说了,你怎么能说腿部就没有近身攻击的战斗术呢?”
“可是,腿最短也有这么长啊。”徐霆飞指着自己的大长腿道。
北淼抬起腿弯曲,指着自己的膝盖道,“膝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位之一,善用者必为兵家常胜者,试着把你的意能都汇聚到膝部,然后跳起来攻击,施展飞影铠甲的腿部近身战斗术,擎天顶!”
“好,我试试。”
徐霆飞在膝部汇聚起能量,一跃而起时迅速收腿,命中并炸裂了一块大石头。
“恭喜你,练成了擎天顶。”
“多谢师父。”
“好了,今天就到这吧,有缘我们会再见的,记住,以后一定要坚持维护和平,还有,不要再把战斗当成游戏了,有的时候,你的一个轻敌大意,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可能会有很多人因此丧命。”
“徒儿知晓。”
告别了徐霆飞,北淼站在原地,陷入沉思。
铠2中的三位召唤人,各有各的特点,小飞太冲,小刚太莽,小天太闷,初登场时给人的印象甚至还不如三大幽冥队长。
李昊天,天才,拥有日奇基因,对太阳光敏感,喜欢光学摄影,其铠甲召唤器刑天召唤器为照相机。
对应三毒中的“痴”,痴迷于过去所留下的遗憾和对真相的不解,不敢直面现实中需要承担和面对的责任,
认为自己小时候签订铠甲契约受到欺骗,面对成为铠甲召唤人责任时的踌躇,对于柚子身为藏修者态度的优柔寡断,
经常识破敌人的诡计,不是在救场就是在救场的路上。
别人是光说不练假把式,而李昊天则是光练不说,明明实力很强却过分低调,
儿时就签订了铠甲契约,他不说;
前传结局的时候没有按下手臂上的臂章删除幽冥军团的基因码,他不说;
自己被路法召唤修罗铠甲打伤,他还是不说;
铠2的剧情中有很多误会和胃疼的情节,都是由信息差引起的,李昊天这种性格确实让路法钻了很多空子。
埋心事就算了,还埋铠甲召唤器,关键是埋得还没有狗埋骨头深,被两个小孩给挖了出来,
正所谓,能力越大,能犯下的错误就越大,随之而来的责任就越大。
不过李昊天也不是没有优点的,再看看飞刚二人组的整活能力,路法做梦都能笑醒,这两人持续性吵架,间歇性掉线,三天两头闹情绪,隔三差五被算计,一个给敌人送铠甲召唤器,一个给敌人送自己。
李昊天与安迷修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很不错,因为自己承诺留手而害得自己身受重伤。
5岁,还在连买个菜都费劲的年纪,李昊天就被杨欢迎的太姥姥拿了一血,哄骗着签了铠甲契约,真就趁着还小好骗呗,敢情密修者家族世世代代都是大忽悠呗。
最无语的是,李昊天召唤修罗铠甲穿越回去救父母的时候,杨欢迎的太姥姥还嘴炮他,
“能救回柚子你就知足吧,爹妈你就别想了。”
合着修罗铠甲也只是几秒钟的临时父母兑换劵,虽然李昊天知道了父母去世的真相,但是吧,再次亲身体验一次失去父母,救不了父母的心理阴影,怎么着也比不知道真相更痛苦吧?
表面上是用未来改变过去,实际上是用一生来治愈童年。
刑天铠甲的战斗诀窍为“后人发,先人至,谋长节短,百战百胜!”,出自于孙子兵法《军争篇》中的“后人发,先人至”和《谋攻篇》中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李昊天为人理性,务实,身上的刑天铠甲,象征着像远古战神刑天一样绝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意志,即使是天意也要打破,拥有永不屈服的斗志。
曾因“痴”带来的独自面对修罗的恐惧和疑惑而丢失召唤器。
因为“痴”,李昊天一直放不下过去,但这也让他坚信可用未来改变过去,不轻易许诺,只承诺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只要承诺了,就一定会去做好,全身心投入,无论是工作,生活,还是身为铠甲勇士,这也是一种“痴”。
徐霆飞,地才,拥有月奇基因,地球受到月球引力作用产生潮汐起伏变化塑造出其喜欢音乐的特点,其铠甲召唤器飞影召唤器为MP3。
对应三毒中的“贪”,表现为个人对环境和顺境的控制,
身为一个自负的富二代,徐霆飞前期很符合传统大众对富二代的认知,任性,高傲,好面子,说话不太考虑他人的感受,敢于怒怼任何人,
前传认为只需要自己身为铠甲勇士,不希望有人“入侵”其居住的环境,这种环境不仅是现实空间中徐霆飞认为自己摆脱父母后的独立的空间,更是身为铠甲勇士的独立的空间,
故而看不惯李昊天和吴刚,拒绝合作,很容易受到离间计的影响,对队友大打出手,这种贪和自负也让其在没有与他人商量的前提下独自潜入巴王集团,受到胁迫和控制。
后传中则表现为其对公司经营的贪,万事亲为,在铠甲召唤器被夺走后,放弃铠甲召唤权,在铠甲召唤器夺回后不情不愿地回归,放松警惕,怠慢训练,甚至间接造成了清自在的牺牲。
曾因“贪”带来的自负,不听指挥而丢失召唤器。
徐霆飞虽然自负,但他可以让企业在没落的情况下起死回生,尤其是经历了前传父母因为自己受到伤害,理解了自己的父母之后,也明白了,人生必然存在抉择,“贪”无法两全,后传前期中,在铠甲和公司之间选择了经营公司这个属于个人的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