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余某出现了(1/1)
“?”他很是疑惑,没看见三首领,没想自己被宋千以骗了,第一反应竟然是“那三首领突然消失,是不是想搞偷袭?”。
直到,他困惑的转身,看着空空如也的岸边,以及落在地上圆圆滑滑的石子,这才反应过来。
宋千以消失十年,脑子坏掉了,想不开要要自尽啊!
厉绛延瞪大熊猫眼,跑到河边往下查看,别说宋千以了,连个影都没有,宋千以果真被河水冲走了啊!!!
厉绛延赶忙飞到河水上方寻找,顺着水流的方向前往下游。
找不到,根本找不到
宋千以又没了!
另一旁,一棵大树落了霜,躲在后面的怂蛋宋千以安然无恙撤下隐身,盘腿坐在地上,平静的摆弄着手中锋利的石块。
这里的雪很少,留不下脚印。树也够宽,是躲猫猫的最好位置。
害,自己果真烧迷糊了,能活一天是一天,干嘛想不开非要来这自杀遭老罪?
宋千以内心自叹。
他伸出一只手覆盖在自己额头上。挺烫,但不是特别烫,算不上高烧。
今日份发疯结束,心情美滋滋~
发癫完成,他烘干衣服,“捡回”脑子,思考仅剩的这几日该怎么安排了。
回宿青山?
不知道宿青山的大家过的怎么样,嗯,回去看看。
哦对了!
宋千以一拍脑门:原身曾拜托过自己,替他向原身姐姐道歉。之前光顾着其它事情也没来得及,如今都十年过去了,命不久矣,道歉完,若是得到原谅后又死掉,姐姐该有多伤心?
那还道歉不?
自己答应的事情要完成啊。
可话说回来,有哪个姐姐会因为弟弟喜欢上一个女生而不要这个弟弟了?肯定只是被气的发脾气而已。如今的情况若是找她,只会徒增伤感罢了。
算了,不道歉了。至少不会太过伤心。
琢磨好了,宋千以扶着树干,费劲的站起来,石头被他随手丢在一边,咕噜了两圈,停在一旁。
他将衣服整理好,捂着胸口一边自愈,一边出发。
可惜没走几步,又有一个家伙挡在了自己面前。
宋千以气绝——就不能要他安安稳稳回趟山门?!
“宋千以?”余若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诧异的看着他。
没想到狐长老说的是真的,宋千以居然还活着?
宋千以与余若宁相对而立,又想发疯了。
十年不见余若宁,如今的她的样貌与当初没有丝毫变化,一张单纯无辜的面孔,心地却是狠辣。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余若宁却是紫了眼眸,她说:“你还活着?”
“上次没把你勒死,你很自豪?”宋千以腰杆挺直,在对方面前不输气势。
“这么久没见到,如今上来就这般不顾情谊?”
“怎么会呢?”宋千以凉笑道:“我这人很注重情谊,只不过…得分人。”
宋千以身上有妖丹残余的力量,虽不如之前,但也够用。
妖力席卷,余若宁脚下突然被藤蔓缠住,以迅而不及掩耳之速拽着她甩向河里。
视线天旋地转,余若宁措不及防受到攻击,身体根本稳不住!重重抛在半空,还好厉绛延飞来的及时,将她接住了。
厉绛延目光落在宋千以身上,想说什么没说出来。
宋千以也没工夫与他讲话,两人飞天上,打不着了。这不纯纯欺负走地鸡吗?
宋千以干脆往旁边的树干上一靠,说:“你俩有本事下来。”
陆地还是那片陆地,但在他们眼中,无形中有无数只白花花的手准备将他们拉下地狱。
余若宁在厉绛延耳边低语:“杀了他。”
厉绛延有些发愣,双手僵硬,迟迟做不出行动。
下方,宋千以毫无畏惧站在枯树旁,与头顶的二人对视。所谓横的怕不要命的,宋千以今天是做好了拉上个人一起死的准备。
若是对面下来,有他们好受的。
余若宁的佩剑飞来,将她托在脚底下。身边的厉绛延没有行动,她说道:“你上啊。”
“……没必要吧?”厉绛延有些难为道。
余若宁视线不移,眼中的颜色却由深至浅,由暗到亮。
厉绛延神色恍然,好一会,杀意终于从他的眼底浮现出,就如宋千以初次见到他时那般,是绝对的恶意。
虾米戏大鲨的表演宋千以是没有能力上演了,他在想,有什么办法将余若宁换掉。
他内心估量,已经快要得出概率,可突然,面前响起很多声音:
“余若宁!”
“阿若!”
“若宁!”
乌嚷嚷一片,放眼望去,有红衣哥,同门小弟,另宗弟子,人族文质男,还有个衣服破破烂烂,修为却深不可测的隐藏大佬……元紫昌怎么也混在里面???
一群人飞在天上,对着余若宁那是嘘寒问暖,生怕她磕到碰到。下方一群不会飞的,他们面朝宋千以,对他虎视眈眈。
把宋千以给看迷糊了。
……舔狗大队今日是集齐了?
艹,肯定打不过。
元紫昌脸色极臭,很不爽的跟在一群舔狗身后,看到宋千以,先是吃惊片刻,又变回那张看谁都想骂几句的臭脸。
她本来是想找余若宁的,却被其他人挤在一旁。力气不如男子,她是怎么也挤不进去。
她抬高声音向人群喊道:“你们能不能离她远点!阿若!”
元紫昌想跟余若宁说话,却被别人抢了先。
“阿若!你怎么样?”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炮灰上去询问。
“你为何突然跑这里来了?”
“妖界最近不太平,快点回去吧。”
“起开!你谁啊?凭什么跟阿若这般亲近?!”
余若宁想回复元紫昌的,在一群人没完没了的关怀下,只能先回答他们:“我没事。”
又一炮灰不解的看着宋千以,说道。“你们这是做什么?”
余若宁神情怆然:“偶然经过这里,碰巧遇到好久未见的大师兄,想与他打声招呼,没想到,他居然会动手。”
宋千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