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连环凶杀案(四)(1/1)
一股恶臭汹涌而至,一具膨胀了的、青绿的、布满蠕动蛆虫的尸体,就这样突兀地闯入了季悠的视野。
于是,院外几棵孤零零的、伸胳膊伸腿乱长的野树下,又多了一个“哇哇”狂吐的人。
点燃火把进来的熊庆杰,见到季悠捂嘴奔了出去,回头看了看,又转头看了看、接过了记录之活的季铭。
伸出大脑袋,凑到季铭跟前,抓着后脖梗问道:“子恒这是赢了还是输了?”
季铭:“……插火把去。”
“好嘞,”
熊庆杰不问了,跑去给屋子的墙壁上、插上了几根火把。
然后自己再手持两根,站去了尸体旁边、画棠的对面,准备负责照明。
结果,还没等熊庆杰找到一个最佳的角度站稳,手里的火把就被画棠接了过去,然后就听到画棠的吩咐。
“去院里的井边打水吧,打来水把这具尸体给冲洗一下。”
熊庆杰就又答应一声,然后干活去了。
画棠则是将两根火把插入地面,然后将季铭拎过来的工具箱打开,从里面找出物什,将尸体上不同部位的蛆虫、蛹、蝇壳、以及甲虫,给捡了些在油纸上。
再出屋去进行详细验看。
季铭看着熊庆杰提水进屋,就赶紧将工具箱关好给拎了起来,退出屋外。
他怕熊庆杰干活毛躁,不管不顾地就直接泼水,那这工具箱和自己都要遭殃了。
这个工具箱里的物什,还是季铭依照画棠画的图、在铁匠铺亲手给打造的。
是因为他觉得画棠什么东西都揣在怀里、袖袋里,一用的时候就跟个……
那啥?移动库房来着。
太碍眼又碍事儿了。
就在问过画棠、并得到图纸之后做了这些。
等季铭做完、递给画棠的时候,那时,画棠的眼睛里才第一次有了亮光。
所以,季铭对这个工具箱也是爱惜得很。
也幸亏他爱惜,又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
莽夫熊庆杰,还真是提着水进去就直接开始泼了。
不过,水声没有影响到画棠。
她在细细切割、翻检过那些蛆虫、蛹、蝇壳,“分辨”甲虫之后,就将它们包好,转身去找工具箱。
才意识到可能被熊庆杰给泼了,赶紧想阻止熊庆杰。
一个工具箱在她眼前晃了晃。
画棠就松了口气。
接过箱子放地上,再将包好的物什规整地塞进去,然后扎着双手就站在了那儿。
根据那些小动物们的躯体、结蛹、出壳,以及尸体呈现出的状态来看,被害人死亡时间其实是在四天前。
现在是七月,炎炎夏日,生命产生和变化的过程都会被加快。
他们在进入巴州地界儿之后,才听说的这起连环凶杀案。
当时的百姓们是当成稀罕、诡异的事情来说的。
而他们听说后,就赶往了巴州州城。
沿路又听说到了一些议论,知道又死了一个和连环案有关的人。
而最后这个死的人,根据传闻算起来的话,是三天前,而现在实际上是四天前。
果然传闻不可尽信。
早知道在这季节、这天气下已经间隔四天了,画棠是怎么都不会、让吃了豆腐脑的小伙伴们进来的。
这下好了,六个小伙伴,有三个“废”了。
以前……
画棠摇摇头,收回思绪,赞赏地看了季铭和来回提水、泼水的熊庆杰一眼,心道:好在他俩撑住了。
她自己,也撑住了。
在看到尸体的那一瞬间,画棠的眼睛里、脑子里,就只剩下了一件事。
验尸、循迹。
虽然还是会有些难受,但她的本能发挥了作用,所以没她想象的那么糟糕。
待熊庆杰清理过尸体上的小动物们后,画棠再次进屋。
开始验尸。
“记录:死者名字不详,年龄大约在16岁至18岁之间;身高大约在158厘米至164厘米之间;体重大约在38公斤至45公斤之间。
全身上下有27处伤痕为利刃刺伤、或划伤。
其中:23处为生前伤。4处皆为致命伤。
致死原因是:脾脏、肺脏、肝脏、心脏处的利刃刺入造成。
四处致命伤的间隔时间较短。
头部有击打痕,不致命、但足以令其晕厥。
足跟、小腿背面有蹬动摩擦痕。
右小腿外侧有刮蹭痕,内里有嵌入碎小石渣子和青苔。
能够在此处留下痕迹,至少能说明死者被害的时候,小腿是裸露在外的。
应该只裸露了小腿部分。
因为如果是全裸的话,臀部至少也会有摩擦痕。否则不可能只有小腿、足跟蹬地、臀部一动不动的。
手脚并无捆缚痕迹。
已知:该案发现尸体的地方,是在巴州东城外、距离半里的官道上。
可得:那儿不是凶手行凶险的现场。
根据尸验发现:凶案发生现场附近应该有水源……”
说到这儿,画棠顿了一下。
细细再检查了一遍之后,才继续说道:“应该是在水井的旁边。那种青苔,一般只生长在井沿、或者井台的背光之处。
死亡时间是:七月二十九日21:00至24:00之间。”
因为尸体肿胀变形,因此,死亡时间是根据血管的青紫程度、胃内容物、以及那些蝇蛆的痕迹、给综合判断出来的。
区间较大。
想了想后,画棠才接着道:“被害人的指甲较长,八根断裂,内里的痕迹已经遭到破坏,没有可分辨性。
被害人生活优渥,属于十指不沾阳葱水的那种。然而,指甲盖上的染寇、价值却比较低廉。
其全身无饰物,头发也干枯、毛燥。足部有茧,尤其是足掌部分,都是老茧。
被害人生前至少流过两次胎。
死前没有遭遇过侵害的迹象。
身上有不少的旧伤,不过都经过了细致的处理,痕迹极淡。”
画棠在说到这一部分的时候,说得很慢。
说完后,将被水泼湿了的白布捡起来给尸体盖好,再走出屋外去净手。
一边净手、一边才继续道:“综合所有的痕迹可以缩减被害人的年龄了。
她应该只有17岁。
但是她破处的时间应该在14岁左右,也就是及笄前。
根据她身上的旧伤多为鞭伤、以及流胎的次数、丹寇的质地、生活的现状等等,可以得到一个结论。
其应该是青楼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