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不被祝福的婚姻(1/1)
“着火了,快来救人呀。”有人拨通了119的电话,报了火警。
问明具体的着火地点后,消防人员准备好装备迅速出动赶往救火地点。
到达着火地点的时候发现25层楼浓烟滚滚而出。消防队伍立刻展开救援,然后大火实在是太大了,王筱梅母子未能救出,等大火被扑灭的时候,消防人员在儿子的卧室里找到了他们抱在一起的焦黑的还冒着烟的尸体。
想着上午还生龙活虎的两个人,此时却化为了一具具烧焦的尸体躺在那里。
受害人是经历过怎样的煎熬和痛苦,才慢慢离世。如果这起事故真的是故意杀人,那么这个凶手必须要严惩。
大火蔓延到了周边邻居,但是在消防人员的努力下,已经将火情控制,并未造成其他的人员伤亡。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带走了张雯,隔壁的邻居以及听闻家中事故着急赶回家的赵志远进行笔录问话。
据张志远的描述,早上他吃完早饭后就离开家,期间一直没有和王筱梅联系,也没有回过家。
经过警方过后的取证,也正如赵志远所说,当天上午他正在会议室主持召开一场会议,召开一上午会议的赵志远没有作案的时间。
而问到张雯,张雯则称昨晚留宿在王筱梅,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
过后警方到张雯的雇主家进行询问,因为老人年事已高,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证据。
而左边隔壁的邻居,年轻人这个时间到市区上班了,家里面有老人在看电视,老人耳朵不好,电视声音太大,并未察觉到隔壁有何异常。
右边隔壁是一个八卦的老太太,老太太疑神疑鬼地说:“说不定是丈夫跟保姆联手做的。保姆才来了没多久,就发生了这种事儿。”
“阿姨,您有什么证据能够提供给我们吗?”这次询问的李警官耐心地记录着。
“阿姨只是帮你们展开想象,不能放过另一种可能。”老太太斩钉截铁地说。
李警官摇了摇头,千恩万谢地出来,又重新去寻找其他的线索。
赵志远在听到妻子和儿子被大火烧死的噩耗后,一直泣不成声,他早已哭红了双眼,声音沙哑的他,扑通一声跪在警方前面,请求警察调查清楚这次火灾发生的真正原因,还他的妻子和儿子一个公道。
火灾发生半年后,警方通过各种调查取证,最终将凶手锁定到了张雯以及她同村的相好,还有2个小混混。
最后这场火灾案才最终告破,张雯和她的同伙一同落网,最终交由法律判决。
而这场事故伤害最重的受害者,也就是王筱梅的女儿,赵玉柳。
当得知母亲和弟弟双双离世的真相后,小女孩一度精神崩溃,以至于整个学期内都无法上学。
赵志远为了尽快摆脱失去妻儿的痛苦,低价变卖了原来的房产,并尽快安顿到其所购置的新房。
担心赵玉柳无法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情绪反复无常,赵志远联系了王筱梅的弟弟来照顾她。
谁知这半年多后,赵志远和王芳产生了感情,王芳从干妈变了后妈。
赵玉柳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两人为了能够得到赵玉柳的认可,双双找她做了谈话。
父亲赵志远老泪纵横,向她诉说着对亡妻和儿子的思念之情,感激王芳这半年多帮他料理生活。
“小柳,爸爸知道你一下子没办法接受,但是你王芳阿姨是你妈妈最好的朋友,她是来帮咱们的,这成为你后妈,也算是亲上加亲。”
“我只有一个妈妈,不允许别的女人成为我的妈妈,代替我原来妈妈的位置,任何人都不行!”赵玉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她虽未成年,却有这个年纪的倔强和偏见。
“爸爸只是跟你说,并不是跟你商量。”赵志远恶狠狠地说。
“那你们休想得到我的祝福。”赵玉柳偏执地说。
赵志远和王芳就这样登记结婚了。他们并不在乎孩子心里是否能够认可,只关心自己眼前的生活。
婚后才几个月,王芳就为赵志远产下了一名男婴。从此以后,他们三个更像是幸福的一家之口,而赵玉柳则成为了多余的那一个人。
有一天赵玉柳实在忍无可忍了,对父亲提出了要到外公外婆家生活的要求,并要求赵志远按时提供生活费,保证她上学。
赵志远在和王芳商量后,又征询了前岳父岳母的意见后,同意了赵玉柳的要求。
外公外婆来接她的那一天,两位老人也是老泪纵横,拉着外孙女的手哭泣不停,外婆曾私下里跟她说,不要得罪后妈,和后妈处好关系,好好待在爸妈身边,生活条件要比他们在乡下好。
赵玉柳坚强地摇头:“外婆,我不想在这里生活下去,我不能喊另一个女人做我的妈妈。”
“孩子,外公外婆年纪大了,怕照顾不好你,你妈妈在天之灵会怪罪我们。你爸爸有重新组合家庭的自由,我们并没有权利干涉他。”
王筱梅死后,赵志远还给了前岳父岳母10万块钱的养老金作为补偿,以慰王筱梅母子的在天之灵,这对于身处农村的老人来说,已经是最莫大的关心。
虽然两位老人得知赵志远再婚的消息心有不满,但在听到志远的解释后,也暂时相信了他,只怪自己的女儿命不好。
而赵志远对老人的解释则是,由于王芳前来照顾他,相处时间久了产生了感情。
一次夜里,酒后的赵志远把王芳当成了王筱梅,导致其怀孕,所以要对她负责到底。
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我们不得而知。所有的事情都讲究证据。
最终,失去母亲的赵玉柳就被身在农村的外公外婆接回了老家,赵玉柳从此过上了无人看管的自由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