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同文”(1/1)
“书同文”
汉字产生后,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至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和急剧变化,各地文字的形体和读音都有所不同,出现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当时,同样的字,不同的国家往往写法不同。典型的例子是“马”的诸多字形:在齐国有3种写法,在楚、燕国有另外2种的写法,在韩、赵、魏还有2种不同的写法。这不但不利于文化的发展和各地人民间的交流,而且给秦朝的各种文书、档案的书写、阅览和传播造成巨大困难。
面对这种情况,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于公元前221年发布“书同文”的诏令,规定以秦国小篆为统一书体,与小篆不同者全都废掉。为了在其他六国推广小篆字,秦始皇命李斯、赵高、胡毋敬分别用小篆书写《仓颉》、《爰历》、《博学》3篇,作为文字范本。
李斯等人所书的小篆字范,其实是对中国几千年来文字自然发展的一次总结。尽管上述3篇范本早已失传,但是小篆被大量使用在秦始皇出巡时的记事石刻中。据记载,这些石刻大多是李斯的手笔,其中《泰山刻石》存有九字,《峄山刻石》有南唐的摹本,《琅琊台刻石》尚存86字。这些小篆字形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其形体长方,用笔圆转,结构匀称,笔势瘦劲俊逸,体态典雅宽舒;字形图画性减少,线条符号性增强,异体字已经很少,偏旁部首的写法和位置基本固定,字形比较简化,是中国文字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小篆之后的文字称今文,之前的则是古文。在秦朝,除了小篆以外,还流行一种比小篆更为简易的隶书。这种字体,以前认为是程邈创造的,但是实际上是人们在抄写公文狱讼时,仓促中用不规则的草书篆体,渐渐创造出来的。这种“草篆”最初主要由狱吏使用于徒隶,所以叫隶书。秦始皇对隶书也进行了整理,经过整理后的隶书,笔划直线方折、结构平整、书写方便,不仅民间使用甚广,而且各级政府的官方文体也多用隶书,只有少数重要诏书除外。
秦始皇和李斯改革并统一文字,结束了战国以来文字异构丛生、形体杂乱的局面。篆书成为官方文字,具有权威的意义,之后历代官方更采用篆书作印章文字。文字改革对于中央集权国家政令的统一、文化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对于中国此后历史文化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此,汉字的结构基本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