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脱胎换骨(1/1)
冯树根在顾大林家里住了下来,顾大林用了两天时间给他把户口转来稻花村,他每天挖挖蛤蜊、煮煮饭,比在响水村的日子好过。
再说冯小小这边,她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天亮才找了一块石头坐下休息,吃点梆硬的干饼子,喝点凉白开。
大鹅跟了她一路,还通过她和父亲的谈话判断出她不是一个坏人,她只是一个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可怜女人。
再观察两天,如果她没有做出恶劣的事,就给她做手术。
冯小小休息了半个小时又接着走,她要去市里的警察局,她想去当警察,不行就去当女兵,至于为非作歹的事,她没想过。
她一直走到第二天清晨才来到市里,中途除了吃饼子、喝水、上厕所、休息、其他的事没干过。
虽然她很能打,真的能同时打倒三个人,但是事与愿违,她的脸把人家吓得够呛,她被赶出来了。
她找了一处没人的巷子坐着休息,也没有太伤心难过,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准备明天去找国家事业单位应聘,她就读的是电子通信工程专业,其实成绩还行,就是生活作风有问题。
她所学的专业知识,肯定会领先这个时代,虽然只学了一年,但也比这个时代的技术强太多。
大鹅真的很佩服她,她的毅力坚韧不拔,被人轰出来都没哭过,她不是坏人,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乐观的人。
晚上就给她做手术。
冯小小靠在墙头睡了一觉,等醒来已经天黑,她吃了点干饼子,去询问了有关部门的位置,她步行去了目的地,到晚上11点才到地方。
她找了一处避风的地方休息,太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大鹅出空间给她注射了麻醉药,然后将她收入空间房间里,开始除去她脸上的黑痣,把她的脸啄得血肉模糊,不剩一块好肉。
完好的皮肤也一起啄烂,不然和新长出来的皮肤有差别。
“男主人,可以喂灵泉水了。”
顾承宴去给冯小小灌下一瓶灵泉水,沈月溪根本不敢看,回房间了,太血腥啦。
“等天亮她就会好。”
待她不流血了,顾承宴去拿掉她脖子上满是血迹的毛巾,又去打水给她擦了擦脖子上的血,处理干净才去睡觉。
大鹅留下来守着她,等她恢复好了再送她出空间。
凌晨五点,她脸上已经长出了嫩滑的肌肤,美得不可方物,肤如凝脂,鼻梁高挺,睫毛纤长而浓密,嫣红的唇瓣水润又饱满,诱惑着男人去采撷。
大鹅睁大眼睛看了看,哇哦…顾大林啊顾大林,你看看你都干了什么事,这么漂亮的媳妇你居然要赶走她,你等着后悔去吧!
大鹅把她送出了空间,还在她身上放了一块镜子,等她醒来可以看。
寒风吹来,冯小小立马醒了过来,她坐起身,感觉哪里不对劲呢?
口罩!
没戴口罩,口罩去哪儿了?
忽然看见身上有块小镜子,她拿起来一照,倒吸一口冷气,这个美人是谁?为什么和她前世那么像?
随即、她哭笑了起来,这就是她前世的样子啊,皮肤比以前更好了,吹弹可破的样子,像是刚长出来的肌肤,人看着年轻了好几岁。
为什么会这样?
她思索起来,半个小时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来这里一年、脸都没变过,和四婶说了以后,脸就变了。
四婶帮她的几率很大,只不过四婶不想暴露,她能理解四婶的做法,如果不是想做脸部手术,她也不会暴露自己。
她把小镜子揣进布包里,又去找了一家警察局,她的自愿是当女兵,然后慢慢暴露自己的专业,一来就暴露专业会被调查。
部队上也有后勤通信这一块,她相信她一定会大展拳脚出人头地。
她的武功确实高强,还真有人愿意帮她,这个帮她的人就是顾承宴的战友严局长,破格让她当了一名女警,每个月有28块钱的工资。
她很欣慰,上班特别认真,励志要成为父亲一样厉害的人。(前世的父亲)
大鹅看到她上班以后才离开,回家已经过了大年十五,他也准备离开去拯救世界,拯救天下苍生。
转眼,沈月溪的月子坐满了,顾承宴今天一天的眼神都很灼人,还没等到天黑,两人就进空间了。
给儿子喂好奶,垫好尿布,立马去洗澡。
沈月溪已经洗好澡在床上等他,心里也挺期盼的,几个月没做,她也很想要。
顾承宴裹着毛巾出来,走到床边把毛巾一扯,钻进被窝里抱着女人就吻,微微抽离,发出低沉性感的声音:“月儿,我终于可以要你了,这几个月憋死我了。”
沈月溪回吻着他、低吟:“老公,我也想你了。”
听见女人叫老公,男人激情澎湃,两人的身体悸动不已,都很渴望对方。
顾承宴憋坏了,直到凌晨才睡觉。
开心快乐的日子过了两个月,沈月溪又怀孕了,顾承宴又高兴又失落,高兴又多一个孩子,失落的是吃肉的次数少了,还不能尽兴。
沈月溪又开启了吃吃喝喝带娃养胎的生活,没事就做做小人衣服,日子清闲又自在。
两个多月过去,顾大林就像变了一个人,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精气神,心里很思念丑媳妇。
这天晚上,他很想喝酒,拿起酒瓶看了看又放回柜角,坐下后看着冯树根、道:“岳父,你说小小她去哪里了?”
冯树根叹气:“不知道。”
其实冯小小回过一次家,知道顾大林把爸爸接走了,她就回城了,她不想再看见顾大林。
至于顾大林对冯树根的照顾,等过些日子还钱给他。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冯小小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很苦恼,要不要去打掉孩子?
因为长相出众,局里、局外不少人追求她,但她一个也没同意,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大林低下了头,决定明天去城里找找丑媳妇,已经过去两个多月,要是丑媳妇怀孕再嫁人,那他的孩子当真要叫别人爸爸了。
第二天,他请假去了城里,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就在大街上到处游荡,像个孤魂野鬼。
他喃喃道:“丑媳妇,你在哪里?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回来好不好?”
嘴里一直碎碎念,根本没注意到有人扒他裤兜,到晚上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钱不见了,不光钱不见了,连他买的黄金戒指也不见了。
他带着黄金戒指来、是想送给丑媳妇的,谁知道被人偷了。
他给饭店的人说钱掉了,可是人家根本不管,还报案说他吃霸王餐,要把他扭送派出所。
他简直想哭,丑媳妇没找到,还掉了120多块钱和黄金戒指,这是他的全部家当啊。
本来是想找到丑媳妇、把钱交给丑媳妇的,这下子掉光了,还要进派出所。
冯小小开着车来拿人,走进饭店里看见了她不想看见的人,虽然说不想看见,可是她眸子里的情绪出卖了她,她承认、她对这个男人还有感情。
她努力掩住眸中的情绪,拿着手铐走向顾大林,冷声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吃霸王餐?”
顾大林呆愣在原地,冯小小走进来他就看见了,乍一看、很像他的丑媳妇,可是除了那双眼睛,其他地方都不像。
冯小小心中一片酸涩,看他没反应,就去给饭店开证明,开完之后给他戴上手铐,拉着他往外走,然后把他扔上了车。
过了好久,顾大林才找到自己的声音:“警察同志,我不是故意吃霸王餐,我的钱和金戒指被人偷了,我吃饭的时候才发现。”
“回去再说!”
冯小小开着车,通过后视镜看向他,他好像憔悴了不少,他来城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