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问三不知,句句指路(1/1)
作为外出走访的主力军,郑铮要去摸一个人的底细,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但是这次面对陈敦盛,他第一次产生了看不透对方的疑惑,两个人明明面对面坐,却总觉得中间隔了一层纱。
这层纱很薄,可以让他看清对方的五官相貌,却无法通过对方的眼睛,让郑铮走进其内心。
“他对找过来问事情的每个人都很客气,但是你知道吗,当他转身的一瞬间,你会发现他的表情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当有人问巨大的变化是什么变化,郑小哥沉默了几秒钟,几次欲言又止,很像是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一样。
“就是那种前一秒和蔼可亲,下一秒冷若冰霜的感觉。可他再转向我的时候,又是一副平易近人的随和。有时我就在想,他对我的这个变化,是在几秒前完成的。总之和他待了一会,浑身不舒服。”
郑铮抖抖肩,仿佛刚刚提到陈敦盛的情况,自己身上爬了虫子似的,一定要抖一抖,才能把虫子抖下去。
当然虫子是不存在的,很明显这是心理因素造成的。
“我向他了解白苍敏,说法和走访其他人的结果大致相同。但是有一点,他对白苍敏的评价有点虚高,换个词就是有点拍马屁的意思。同时,对目前的调查又过于关心。这种关心程度,已经超出一个员工对老板的关注,甚至比死者的妻子还要高。当然金妙珠这样的属于少见,也有可能是我敏感了,稍微比金妙珠多关心一下案情的,我都会不由自主认为有问题。现在我也疑惑,我到底是不是真敏感了。”
看到自己下属都对自己产生怀疑,芦孟霖当然不相信是自己家的人有问题,只是说他被金妙珠这种奇葩刺激了,缓缓就没事的啊!出于安慰,他轻轻拍了拍郑铮的肩,让他继续。
“白苍敏的商业伙伴很多,但都是业务上往来,平时应酬也是正常的,这点和金妙珠的说法一致。不过他特意提到,近两年,红景天有个竞争对手异军突起,暗中挖走了很多科研人才,还把一些研究成果抢先申专利,给红景天造成不小损失,也让白苍敏很恼火。可两个人明面上还维持着商业友好,但其实私下已经斗得你死我活。”
“这个人是谁?”
“王忠民。”郑铮肩膀一松,看向他上司:“你不是和唐警官刚刚去过他家后山吗?”
“怎么会是他?”
“这怎么可能?”
办公室一片哗然,但这个反应一点也不意外。
首先,王忠民走进本案的原因,是因为他是白苍敏遇害的报案人。
作为报案人和第一目击者,他反应迅速,程序上也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陈敦盛所说是事实,那么他为什么在警方做笔录的时候,隐瞒了他与死者认识这一重大线索?
其次,通过陈敦盛的讲述,他的身份比较敏感。白苍敏的致死,为熟人作案,但是这个熟人可以是近亲的人,也可以是存在某些矛盾的其他人士。如果白苍敏料定王忠民不敢存有杀人的心思而对他不设防,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这个结论只是假设,一切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只凭陈敦盛几句话不能就给他定罪。
接下来,郑铮又说出来自他自己的疑惑,仿佛这个疑惑已经困扰他一路,不吐不快。
芦孟霖还以为他是举动此次走访不顺利,心里不痛快,于是化身暖心好领导,表示说吧,别憋着,不管什么事说出来就好了。
结果郑铮说的,依然是围绕陈敦盛的话题。
“这个人吧,自来熟,过于热情,太过配合,总之我还是感觉不真实。而且我们结束谈话,他一眼看出我穿的冲锋衣品牌,料定我喜欢户外旅行,问我是个人独来独往,还是有专门的团队。他说我如果没有,可以给我介绍一个俱乐部,里面的都是大佬,他和老板白苍敏包括王忠民都是那个俱乐部的。我就在想,我们还在查白苍敏是否有户外运动的爱好,现成就有人送来线索,是不是太不真实?”
郑小哥话虽说这么说,但也印证了金妙珠所言不虚,果然要了解白苍敏的一些事情,还得这位出马。
芦队一拳捶在桌上,哼唧唧的:“看谁再嘲笑金妙珠,她可是个妙人。一问三不知,却句句都在给咱们指路。”
然而一想到金妙珠那一脸高科技,办公室在座纷纷捂脸。
话赶到金妙珠这里,郑铮忽然想起什么,又补充说:“我和陈敦盛有意聊起金妙珠,说现在白苍敏发生意外,金妙珠作为董事长妻子,恐怕要有的忙。陈敦盛的反应则比较敷衍,显得毫不关心。但他无意提到,金妙珠并非完全不参与公司事务,她只是不太关心除了美容医院的其他项目。然后我才得知,金妙珠说服白苍敏投资了一家私人的连锁美容医院,在国内已经有不下五家分院。用陈敦盛的话说,就算有一天白苍敏干不过竞争对手生意破产,金妙珠靠着他的医美项目也能安心养老。”
这个女人很有意思,这是当时参会所有警察的共同想法,但至于芦孟霖和冷刚等少数老资历刑警想到一个问题,这条线索,金妙珠两次与警方接洽怎么没有说呢?
芦队蹙眉苦思,忽然就小声道:“唐横,你怎么看?”结果一扭头,发现唐横根本没在身边,一怔,才想起来唐横去法医室了,诧异道:“唐警官还没有回来?”
与此同时,唐横带上手套,弯着腰,仔细查看白苍敏背部,与纹身眼睛相交叠的电流斑,并用手轻触斑痕位置,又从助手那里要来卡尺,测量斑痕直径。
郑咸安发现他手法娴熟,就问道:“以前干过?”
唐横笑说没有,不过看得多了,多少能做到照猫画虎。
这个回答老郑法医很满意:“不错,活到老学到老。不过你看出什么来了?”
“灼伤面积不大,皮肤应该是发生灰褐色改变,因为有纹身大面积颜色覆盖,所以很难发现。伤口组织没有明显碳化,没发现焦痂。”
郑咸安嗯:“这说明他触电比较轻微,或者是凶手的工具电流不大,还没有形成严重伤害。但即使轻型电击伤,也足以使受害人心动过速,因呼吸急促导致头晕,四肢无力等一系列失能表现,从而失去一定的行动能力。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死者在被袭击后,还能产生本能的反抗。”
但唐横想到的却是另一个问题:“熟人作案,在实施电击时,也很难精准找到这个不容易发觉的位置。除非,不仅是熟人,还要是非常熟悉他个人喜好的,甚至见过他后背纹身图案,熟悉其中细节的。”
“熟悉他个人喜好,熟悉他纹身细节,”他想到金妙珠曾提到的一个人:“陈敦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