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夕阳余辉(1/1)
前燕光寿四年(公元360年)的第一个月,作为第一个鲜卑族皇帝的慕容俊拖着沉重的病体在国都邺城举行大阅兵,准备派大司马慕容恪、司空阳骛率军南下攻打东晋。
天不遂人愿,这个慕容皇帝在阅兵式中忽然发病,誓平南方的壮志豪言尚未在举国官兵面前发布,便随着他的倒下而化作一纸空文。次日,皇宫中就传出皇帝驾崩的消息,这一年他不过四十二岁。
十一岁的太子慕容暐在四天之后继位,成为鲜卑历史上的第二位皇帝,因为赶上当年的正月,就把年号也改了,叫做建熙。
在当年的头一个月里,前燕也同中国历史上其他的封建王朝和国家一般进行着皇位的更替,看起来一切很平常,但正如柏杨所说,每个王朝在其发展延续过程中都会有其瓶颈时期,意即政权十分危险的时期,这个时间大致在王朝建立后的二十到三十年内,也就是第二或第三代领导人掌权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这时继位的君主往往缺乏驾驭突法事件的能力,且大权旁落、内政混乱的现象也愈趋明显。
十六国的王朝几乎个个短命,从刘渊、刘曜的汉赵到石勒的后赵,任凭你开国君主如何英武,最后的结局无不如此。屈指算来,自公元337年慕容皝建国称王算起,前燕帝国也进入了它的第二十四个年头。每件事情都像安排好似的,使我们这些玩味历史的人看来似曾相识:皇帝年轻力壮却不幸驾崩,不谙世事的小孩成为名义上的君主,此时宫内宫外,太后将军各怀鬼胎,皇亲国戚矛盾重重。
所以若说前燕必亡,这一年便已败相显露,慕容俊生前虽重用慕容恪、阳骛等人,且让其受遗诏辅政。但慕容暐显然只是个在宫中长大的乳臭未干的小孩,在皇宫内外颇有权势的人,还不是威望甚高的太宰慕容恪(慕容暐即位后任命他为太宰,专录朝政),而是皇太后可足浑氏(别忘了正是杀害慕容垂原配段氏的元凶)和太傅上庸王慕容评。这两个人一个妒贤嫉能,一个贪婪成性,他俩若能使出“浑身解数”,恐怕前燕还可以早亡几年,幸有慕容恪在中间周旋,才保证了初时表面上的平安。而在小皇帝慕容暐看来,他却对自己的选择很是得意。想想也是,一个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一个是自己的启蒙老师,就是什么人的话都不信,也不能不信任这两位啊。
有慕容恪在,前燕仍继续维持其第一大帝国的形象。作为前燕西面的强敌,此时的前秦在王猛的改造之下内部一片升平气象。《晋书·苻坚载记》说苻坚即位五年,“人思劝励,号称多士,盗贼止息,请托路绝,田畴修辟,帑藏充盈,典章法物靡不悉备。”这段文字读来不禁让人想起史书关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太平景象的描述,用词何其相似!怎奈苻坚周边的对手太多,且不说西北的前凉、西南的仇池杨氏,光是河套南北地带的两大部族:鲜卑拓跋氏和铁弗刘氏,就够他下工夫来对付。(关于这些咱们留到下两章再说)在慕容暐刚即位的几年内,苻坚并没有时间东顾。
江南的东晋得到慕容俊的死讯,大臣们都对北方重新产生“想法”,大将军桓温深知慕容恪厉害,一句“慕容恪尚在,忧方大耳”,使得朝中认为中原可图的议论立刻平息下去。
这个时候的东晋,还掌握着第二次北伐留下的成果,旧都洛阳周围的局促之地。慕容恪完全秉承慕容俊的统一意图,这个垂涎已久的魏晋时代的故都成为他前进步伐上第一个试音石,他于建熙三年(公元362年,即东晋第六个皇帝哀帝隆和元年),挥师南下,攻打洛阳。
桓温向朝中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桓温经过灭汉、两次北伐战争,这时可谓权倾朝野,明为上疏,实际上就是提出要求):请东晋皇帝迁都洛阳,以充实河南一带的力量。(明知不可为,仍然以此要挟皇帝,桓温不愧“一代枭雄”。)
这一次朝中的意见终于“难得”的统一,没有人敢气势汹汹的慕容大军的枪口上撞,晋哀帝还算找了几个语言水平高的大臣上表,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堆形势分析,反对迁都一事,让人读来也找不出什么漏洞。桓温虽然胆大,却也得面对现实。(这对他本人无甚影响,倒是哀帝害怕桓温因此怀恨,于己不利,赶紧加封桓温为侍中、大司马,到底把整个东晋的兵权都交到他的手中。)
东晋在前燕的几番强攻下终究守不住洛阳,经过三年的攻守战,洛阳再度失陷,桓温无奈之余也只能在南方继续缓图北进良机,而前燕的支柱慕容恪也已无力续进——他为此耗尽了生命中最后的精力。仅隔两年,也就是前燕光寿八年(公元367年),慕容恪带着未竟事业的那份遗憾去世。前燕的半边天塌了。
慕容恪临终时竭力向慕容暐推荐弟弟吴王慕容垂接任自己大司马之职,说:“吴王的将相之才胜我十倍,先帝按照长幼的顺序,才让我先来辅政。吴王文武兼备,又是至亲,我死之后,希望陛下能够委政于吴王。”
慕容恪说得一点没错,以慕容垂的才华,如果真能委以重任,前燕的半边天应当可以重新支撑起来。然而慕容暐与他父亲一样对这个吴王不信任,一切听凭太傅慕容评处理,结果大司马这样的要职竟落到了比慕容暐更不懂事的皇弟中山王慕容冲头上。
接下来慕容垂很快以自己的出色表现证明了前燕这几位“决策者”的严重错误,那便是漂亮地击退了桓温的三伐中原。可惜慕容垂在战场上是胜利者,到了战场下却不及他战场上的对手桓温精明,遭受到他平生的第一次“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