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昭昭天命(1/1)
——扩张与西进
杰斐逊的杰作
1803年5月2日早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正在期待着法国巴黎传来的消息,由于通信不便,他并不知道就在此时,远在欧洲的巴黎,法国外长正在对美国特使说:“你买进了物美价廉的东西,好好享用它吧。”
托马斯·杰斐逊
原来,法国刚刚同美国的特使签订了一项协议,把北美洲的路易斯安那卖给了美国。这可是一桩少有的大买卖,美国以每平方千米5.77美元的价格从拿破仑手中购得了260万平方千米的路易斯安那。美国人难以相信,自己的国土在一个早晨就扩大了一倍还多,而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1500万美元。
路易斯安那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脉之间,北起加拿大,南到墨西哥湾。在这块土地上,有着辽阔的山川河流、平原谷地、矿产资源和数不尽的野生动植物。特别是流经其中的密西西比河的水上交通以及贸易对美国人来说更是十分重要。当时,地处密西西比河咽喉地带的海港城市新奥尔良是美国重要的河海和海陆联运中心。
路易斯安那原本在西班牙控制之下,1800年,西班牙与法国签订了一项秘密条约,将路易斯安那地区秘密转让给了法国,当美国人得知路易斯安那将划归法国人时,大为担忧。那个地区关系到美国的利益和安全,刚刚经过独立战争、摆脱了英国统治的美国人,可不愿意与另一个欧洲强国法国为邻。尽管美国总统杰斐逊对法国文化很感兴趣,但他也绝不想法国人在北美坐大。美国人担心,如果法国控制了这片地区,那么美国在新奥尔良的权利就很难得到保障。如果法国不让美国人在新奥尔良港转运货物的话,美国东海岸和西部的贸易与交通就将被卡断。
1802年10月,一个消息使美国如坐针毡,原来,代管路易斯安那的西班牙取消了美国在新奥尔良港的存货权。一时间,美国群情激愤,舆论哗然,很多人高呼要不惜一战。新奥尔良港对美国来说事关重大,历任美国总统最大的心事就是要拿下新奥尔良。为此,杰斐逊派遣特使詹姆斯·门罗前往法国,与拿破仑洽谈购买土地事宜,希望能以200万美元购买新奥尔良及其周边地区。杰斐逊和门罗都知道,此行关系到新生美国的未来。
谈判开始的时候,拿破仑并无意将路易斯安那卖给美国,事情毫无进展,然而,在三个星期后,形势突变。1803年4月11日,当门罗和驻法公使利文斯顿同法国外长谈判,重提购买新奥尔良时,法国外长突然问道:“对整个路易斯安那,你们愿意出多少钱?”原来,拿破仑愿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将整个法属路易斯安那地区卖给美国。门罗和利文斯顿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禁大喜过望。尽管来时杰斐逊授权他们最高可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新奥尔良及周边地区,但他们还是做出决定,不等国内的回音,立刻拍板签订条约,因为他们担心拿破仑随时可能改变主意。
谈判出乎意料地顺利和迅速,4月30日,割让和付款条约签字,法国在仪式上正式将路易斯安那的主权移交给了美国。美国起先只想买密西西比河的出海口,结果法国却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全部卖给了美国。为了让协定安全抵达美国,三名信使分乘三艘海船赶回美国,带回了美国人做梦也没想到的好消息。
当年7月4日,杰斐逊向美国人民宣布了购地案的内容。美国国会于10月31日通过临时办法允许原属法国及西班牙的各地方政府继续治理辖区,授权总统使用军队维持治安,并积极筹备勘察与测量这块新到手的领土,也就是后来的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西部探险。
拿破仑以1500万美元的价格把如此大片的土地卖给美国,连美国都感到不可思议。其实,拿破仑有他自己难言的苦衷。当时,法国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同英国开战,考虑到如果美国与英国结盟,法国将会又多了一个敌人,到时,英国必将会进攻路易斯安那。与其让它落入宿敌英国之手,还不如卖给美国,这样,法国无形中少了一个敌人,多了一个盟友,既能解除后顾之忧,又能筹集到一大笔军费,岂不是两全其美。所以,拿破仑不顾众人的反对,坚持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卖给了美国。
图为1803年美国购买的路易斯安那地区以及随后被并入美国版图的州及并入时间。
后来的史学家亨利·亚当斯是这样评价路易斯安那购买事件:“美国政府付出了如此少的代价,获得了如此多的东西。”用1500万美元购买2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对美国来说,确实是一笔太划算的买卖,时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将这笔购地案称为“给予我们后代的充足贮备和多方面的自由祝福”。
路易斯安那购地案无疑是杰斐逊在任期间最重要的政绩之一,它把美国的西部边境从密西西比河向西推进到了洛基山脉,堪称杰斐逊的杰作。不过,1500万美元对于当时美国的财力来说,的确是一笔难以负担的巨额资金。拿破仑要求美国立刻付款,联邦政府只能被迫从两家欧洲银行借款,20年后这笔贷款才还清。按此计算,到1823年时,购买法属路易斯安那地区的价格,连本带息已经超过2300万美元。
“切萨皮克”号事件
1806年,英法战争爆发,为了阻挠美国与法国之间的贸易,英国对美国下达了封锁令,从此,英国的军舰经常拦截过往的美国船只,并扣留船上的货物。为了减少美国商船的损失,美国总统杰斐逊被迫宣布实施对英国货物的进口管制,并禁止一切美国船只离港,这使美国的航运事业损失惨重。
这时,杰斐逊还是希望英美两国能够以礼相待,和平解决彼此的纠纷,他派驻英大使门罗与英国谈判,提出:只要英国尊重美国的贸易和航海自由,不再拦截、搜查美国的船只,并对被没收的美国船货做出赔偿,则美国将撤销对英国货物的进口管制。很快,杰斐逊总统就接到门罗的回信,他已经与英国达成了协议,并即将签署。然而就在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海上冲突,骤然加剧了两国之间的紧张气氛,这就是“切萨皮克”号事件。
英国皇家海军在战争中出动了将近1000艘舰船封锁美国海岸,阻止美国对外贸易,并切断美国的海外救援通道。而面对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力量,美国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图为美国军舰在新泽西州的海岸沿线被英舰追击偷袭之后逃逸的场景。
“切萨皮克”号是一艘三桅巡防舰,这艘装配了38门火炮的战舰在美国海军中是位列前六的主力战舰,曾在抵抗海盗的战斗中表现出色。1807年6月22日凌晨,美国海军准将巴朗率领着“切萨皮克”号上的375名水兵,从美国的汉普顿港起锚,驶出了切萨皮克海湾。他们此行的任务是前往地中海接替正在那里为商船护航的美国“宪法”号战舰。
“宪法”号是美国舰队中最强大、最著名的军舰,因为它拥有同级别军舰中的最强攻击力和最快航行速度。此时,游弋在地中海的“宪法”号桅杆上的帆被松弛地放置着。官兵们在甲板上搭好的遮阳棚中躲避着太阳的炙热,不论站着还是坐着,都保持着沉默。对于生活和工作在驱逐舰上的舰员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生活在一成不变的环境中。此时此刻,他们都眼巴巴地盼望着“切萨皮克”号的到来。因为它此次出行的时间早已超过了原定的换班期,所以,舰上的船员们无不士气低落。
“切萨皮克”号的这次奉命出行,实在是过于仓促,在一切应该有的准备工作都没来得及就绪的情况下,巴朗舰长就下达了出航的命令。由于行动匆忙,仓库内的弹药还没有开封和摆放到位,船上的火炮也没有经过调试,更为严重的是,此次出航,舰上的水手绝大多数都是新招募的,他们既没有受过必要的训练,也没有作战经验,许多人甚至从来没有碰过火炮,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但舰长巴朗对这一切似乎并不怎么担心,因为在到达地中海的漫漫航途中,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当然,也包括对那些新兵进行必要的操练。只是他没有想到,危机并不是在地中海,而是就在眼前。
原来,停泊在离密西西比河口不远的林恩港中的英国战舰“美林匹斯”号的舰长,早在半个月前就扬言要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3名逃役的英国船员。当时,美国海军的驱逐舰上很多舰员都是来自各国的水手,其中有几个来自英国的船员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对于英国人要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逃役英国船员的事,巴朗舰长当然也有耳闻,但他根本没放在心上,“切萨皮克”号可不是普通的商船,英国人虽然嚣张,也不可能到自己堂堂的主力战舰上来搜捕、抓人。
尽管如此,当“切萨皮克”号驶近林恩港时,巴朗舰长还是有些担心,他下令自己的战舰小心翼翼地前行。当他发现在林恩港中停泊的除了英国强大的五桅战舰“美林匹斯”号外,还有另外一艘战斗力更为强大的“战争女神”号时,心情无比紧张。还好,这两艘英国皇家战舰对“切萨皮克”号的通过视而不见,并没做出什么反应。在有惊无险地驶过那片水域后,“切萨皮克”号上所有人都如释重负。他们并不知道,真正的危险还在后面。
“切萨皮克”号继续前行不久,又与一艘英军战舰迎面相遇,这次遇到的是英国海军的“斑豹”号战舰。“斑豹”号与“切萨皮克”号可以说是同级别的战舰,虽然它装有50门火炮,毕竟相差不算太大。当两船相距不远时,“斑豹”号用旗语发出了一个信号,它希望“切萨皮克”号能够顺道帮它捎带一份公文到地中海。这种做法是当时海上行船的习俗,除非是交战国,否则一般不会拒绝。巴朗舰长没有多想,立刻下令回复,让“斑豹”号派一艘小艇把公文送过来。
当时,“切萨皮克”号完全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下,巴朗舰长还没有意识到,他其实已经犯了一个过错——在自己的战舰没有做好战斗准备之前,就不应轻易地让别国的战舰靠近,如果这个时候“斑豹”号突然开火,结果不堪设想。但此时的巴朗显然是掉以轻心,他觉得这是在美国的海域,“斑豹”号与“切萨皮克”号的实力又相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不会轻举妄动。当然,也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巴朗舰长明知道以“切萨皮克”号当时的情况,要想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其实也很难做到,索性摆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以免向英国军舰示弱。
很快,“斑豹”号派来的小艇把公文送到了“切萨皮克”号上,不过,这份公文并不需要顺道捎到地中海,因为它就是写给巴朗舰长的。公文的内容措辞很温和,说是在不破坏两国和睦关系的前提下,希望巴朗舰长能够提供协助,让英国人在“切萨皮克”号上搜捕英国的逃役船员。
这是巴朗舰长根本不可能接受的。让别国的军人在自己的战舰上抓人,这是一种不可忍受的奇耻大辱。送走了“斑豹”号的信使后,巴朗舰长立即下令:全速远离“斑豹”号,同时下令进入作战状态。
英国终究是海上霸王,它的战舰设计十分优异,“斑豹”号的航速要比“切萨皮克”号快出许多,所以尽管“切萨皮克”号全速奔逃,但还是很快就被“斑豹”号追到了身边。此时“斑豹”号的下甲板上,炮手们早已卸掉在风暴中装上的固定装置,准确而敏捷地打开炮门,拔去炮口木塞,装填上弹药,一管管长长的铁炮筒从炮门里伸出来。此时,炮手们正手持一段点着的引火线,只在等待着炮长的一声令下。“斑豹”号再次对“切萨皮克”号发出信号,要它立即停船。眼见开战已经无法避免,无奈之下,巴朗舰长只好下令:准备战斗。
眼看“切萨皮克”号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斑豹”号的舷侧炮开始了雷鸣般的第一轮齐射。由于双方距离很近,“斑豹”号几乎弹无虚发,“切萨皮克”号的整个甲板上顿时火光四起,笼罩在一片硝烟之中。由于事先并没有进行过必要的操练,加上弹药也没摆放到位,尽管巴朗舰长坚持站在甲板上指挥,但全舰上下已是乱作一团。
仅10多分钟,“切萨皮克”号的三支桅杆全部毁坏,包括巴朗舰长在内,伤亡20多人,直到临近战斗结束前,“切萨皮克”号才发出了它在此战中唯一的1炮。当然,这1炮并没有命中任何目标,因为放此炮的作用是为了保住军人的荣誉,证明他们在此次海战中不是不战而败。随后,巴朗舰长痛苦地下令降下了他的帅旗,向英舰投降。
·美英开战的原因·
1812年的美英战争,导火索是英方坚持拦截、扣押美国商船,追求其深层次原因,则是领土和经济之争。英国虽然承认了美国独立,但是它在英属加拿大布置众多军队,时刻准备进攻美国,同时它挑唆美国各州独立,鼓动印第安人和美国政府发生冲突,为美国扩张设置阻碍。同时,由于英国的封锁,美国的贸易受到巨大打击,制造业面临破产境地。此时,和英国关系密切的联邦党人在美国国内失势,主战派共和党人控制政坛,双方再战不可避免。
“斑豹”号再次派人登上了“切萨皮克”号,在抓走了4名“英国逃役船员”后,扬长而去。其实在这4个人中,只有1个是真正的英国人,其他3人都是美国人,只不过他们曾在皇家海军中服过役。“斑豹”号离去后,失去风帆的“切萨皮克”号好不容易才驶到距离最近的诺福克港。
“切萨皮克”号事件传开后,引起美国人的哗然。英国人一直干涉美国的航运自由,本来就已经让美国人气愤难平,现在,英国军舰竟然在美国的大门口,炮击美国战舰,还大模大样地上舰抓捕美国公民,愤慨的美国人纷纷要求立即对英国宣战。
这时的美国对英属加拿大早已垂涎三尺,宣战是早晚的事,只不过它还要等待时机。杰斐逊总统一方面要驻英大使门罗向英国提出抗议,要求英方赔偿损失,并放还被捕人员,同时勒令所有英国船只必须马上离开美国水域。但是,英国对门罗大使提出的要求漠不关心,赔偿点钱可以,但认错不行,放人更是免谈。
杰斐逊对英国的响应极为不满,于是将门罗大使召回。杰斐逊和美国议会这时的心思,都已经放在寻找与英国开战的时机之上了。
火烧华盛顿
还在独立战争时,美国就已对富饶广袤的英属加拿大垂涎三尺,独立后的美国为扩张版图,居然打起了“娘家”领土的注意。正如杰斐逊所说:“今年将加拿大地区兼并,包括魁北克,只要向前进,向哈利法克斯进攻,最终才能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
从美国的先人移民起,就是一个对土地贪得无厌的民族,也是个领土扩张得最快的国家。它自己从英国分裂出来后,还想把英国在北美洲的另一份家当——加拿大也抢到手。在美国人的眼中,加拿大应该是属于美国的国土,美国必须控制整个北美洲大陆。
1812年6月18日,美国乘英国正在欧洲与法国的拿破仑打得不可开交之际,突然向英国宣战,第二次美英战争爆发。尽管美国是以“维护航海自由”为名发动战争的,但它真实的目标是占领加拿大,继续扩大自己的版图。宣战后,美军兵分数路向加拿大进军,7月12日,威廉·赫尔将军率领的3000名美军首先渡过底特律河,攻入加拿大。
这是一场关系加拿大生死存亡的战争。开战之初,当时英国正全力对付拿破仑的第一帝国,无暇抽身应对美国,此时,它的海军和陆军的主力都部署在欧洲,在加拿大只有区区5000人。英国在加拿大的最高军事长官得到的指令是:只要能抵挡住美军的进犯行动就行,以避免英国从欧洲和其他殖民地调兵增援。
当时,各方面形势都对美国有利,英国在加拿大的正规军只有5000人,另外还有1万名由加拿大居民临时组成的民兵;而美国通过紧急扩军,使正规军和由民兵改编的志愿兵达到了6.5万人,美国人认为,此时的加拿大绝对是一块“好啃的骨头”。
不过,美国人只看到了自己在人数上的优势,而忽略了那些没有受过正规训练的志愿兵战斗力极其有限,而且,美军也缺乏有战斗经验的军官。对美国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当初大陆军的条件连这都不如,还不是把英国人打败了吗?
但美军的进攻并没有预想的顺利,加拿大当地的英籍移民和法籍移民都不希望被美国人统治,他们组成了民兵来对抗共同的敌人。而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支持英军,并打算切断美军的退路。打了一年多,各路美军进展迟缓,并没取得什么战果。
1814年8月,英军进攻华盛顿,华盛顿民兵顽强抵抗。
1814年4月,法国拿破仑在莱比锡之战中战败退位,从欧洲战场抽身而出的英国很快就把增援部队送到了北美大陆,驻加拿大的英军开始转守为攻。威廉·赫尔将军见势不妙,在8月退回底特律,英军趁势南下,很快就包围了底特律。8月16日,底特律的2500名守军没发一枪,便向700名英军缴械投降。接着,英军转到中路,于10月12日夜又以1000名军队击溃了3000名美军的进攻,许多美军士兵还未交火,便四散逃散。
8月19日,在指挥官罗伯特·罗斯的率领下,2500英军在美国东海岸的切萨皮克湾登陆,在得到美国首都华盛顿防线薄弱的情报后,英军总指挥亚历山大·考克伦将军决定攻打华盛顿。
在3个月前,美军跨过伊利湖攻占加拿大境内的多佛港时,他们曾四处纵火,烧毁了许多私人财产,为了这件事,加拿大总督特地写信给考克伦将军,希望他能对美军的行为给予报复。因此,奉命进攻华盛顿的罗伯特·罗斯得到指示:可以自己决定给美军以相似程度的惩罚,但不能伤害非武装平民。
尽管英军很明显是在向华盛顿进军,但美军的高层直到这时还没看清英军的作战意图,他们的注意力还都在加拿大,对罗伯特·罗斯所率领的小股入侵英军并没加以重视,他们认为,这一小股英军的目标不可能是华盛顿,因为他们的人数实在是太少了,完全不足为虑。在对形势误判的情况下,美军只在马里兰州的布莱登斯堡布置了少量正规部队和一些由民兵组成的志愿军,这种志愿军士兵的年龄普遍都偏大,既没受过训练,也没有战斗经验,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都认定这些民兵队伍基本没什么用。
8月24日,在离华盛顿仅6英里的地方,英军同美军打了一场遭遇战。当时美军有正规军1500人,外加一个炮兵连,此外还有从巴尔的摩闻讯赶来的5000名民兵志愿军,而罗伯特·罗斯手中的英军只有2500千人,可以说,美军在数量上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缺乏训练的美军毫无战斗力,英军300人的先头部队只一个冲锋,美军便溃不成军。在仅仅伤亡了66人后,美军就扔下武器,四处溃逃了。不到3小时战斗便告结束,得胜的英军轻而易举直抵华盛顿城下。
英军突然兵临城下,令美国的军事部门手忙脚乱。当时华盛顿的防卫相当薄弱,美国国会急令征召民兵志愿军来保卫首都,可应召而来的还不到7000人,这些匆忙集结的志愿人员仓促应战,没多久就被英军击溃了。英军在罗伯特·罗斯的率领下,攻入华盛顿城中,麦迪逊总统和他的政府官员们仓皇出逃。
作为对美军在加拿大所作所为的报复,进入华盛顿后,罗伯特·罗斯下令放火。英军最先火烧了国会山,国会的许多建筑和图书馆中的图书都被烧毁。接下来,英军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直奔美国总统府而去。
被毁前的总统府
此刻,美国的第一夫人多莉仍在总统府中,对城中的情况并不了解的她做好了晚餐,正在等待丈夫的归来。但她没看到丈夫的出现,倒是看到了英军的身影。在卫士的催促下,多莉匆忙跳上了一辆马车。出走前,她还没忘了顺手带走了《独立宣言》的原件。这时英军已经逼近,幸运的是,她没有成为英军的俘虏。
英军进入了总统府,虽然只一步之差,没有抓住美国的第一夫人,但军官们还是享用了第一夫人给麦迪逊总统预备的晚餐,并且还喝了许多总统府中的名贵葡萄酒,总算不虚此行。而士兵们则忙着洗劫,总统府中许多物品成了他们的战利品,随后,英军放火焚烧这座建筑。
在那天晚上,总统府和国会的熊熊大火照亮了整个华盛顿,几十千米以外都可以看见。不过,第二天突降暴雨,不仅浇灭了华盛顿城中的火焰,还把英军赶回了军舰。因为罗伯特·罗斯已经完成了他此行的使命,他这点人马是不可能在华盛顿长驻的。所以,占领华盛顿的行动只持续了26个小时。
一开始,美国人以为这场战争能够轻松取胜,关于加拿大是大英帝国“软肋”的看法一度在美国政界盛行。文职领导人和军队将领都以为加拿大会立刻投降。然而,美国人不仅高估了加拿大人对他们的支持,也高估了自己的军事实力,却唯独低估了英国人的能力。美国不仅没能轻松取胜,相反,英国人予以美国一次毁灭性的打击。这次进攻的失败打碎了美国人的迷梦,也打碎了美国人的内心憧憬,即建立一个完全由美国主宰的北美。
9月1日,麦迪逊率政府官员们返回了华盛顿。由于政府部门严重被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政府和国会只能在邮局内开会。但总统不能没有立足之处,不久,美国政府开始重修总统府。为了掩盖被大火烧过的痕迹,原总统府棕红色的石头墙被涂上了白色,“白宫”因此得名。1902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正式将美国总统府命名为“白宫”。
刘易斯和克拉克西部探险
在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有一座192米高的不锈钢大拱门,这个造型奇特的大拱门是为了纪念杰斐逊总统开拓西部的功绩,也是为了纪念执行杰斐逊开拓西部计划的探险家刘易斯与克拉克的成功远征。
路易斯安那州位于美国南方密西西比河下游,东邻密西西比州,西接得克萨斯州,北抵阿肯色州,南濒墨西哥湾。密西西比河流贯穿该州东部,河两岸是宽广的冲积平原,河口处形成广阔的三角洲,伸入墨西哥湾。1682年,法国殖民者将此地命名为“路易斯安那”,并建立了许多殖民点,领地最初包括美国中部由密西西比河口至加拿大边境的很大一部分地区。1762年,西班牙从法国手中得到路易斯安那殖民地,但到了1800年时又转让给了法国,1803年,美国的杰斐逊总统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到了路易斯安那,从此成为美国的一部分。
当时,生活在美国东海岸的人们对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面积土地的认识还是一片空白,杰斐逊总统觉得有必要对这块刚刚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到的地区派出一支探险远征队,去调查这块土地的状况,同时也想借此找到一条能够将太平洋与密西西比河相连接的河道,他的计划得到了国会的同意。于是,杰斐逊总统任命自己的私人秘书,年仅26岁的刘易斯上尉作为这支探险远征队的领队,他要求刘易斯在寻找水路的同时,还要认真记录下这片土地生长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风土人情。作为鼓励,政府许诺奖励给每位探险队员320英亩土地,后来实际给了640英亩。
刘易斯会见肖肖尼人
探险队采用了军队编制,称号为“发现者军团”。当时,争相报名的有100多人,而刘易斯选择队员的要求是:未婚,有荒野中的生存技能,不怕苦,不怕死,有团队精神。刘易斯还向杰斐逊总统举荐自己的好友克拉克中尉作为助手,他认为克拉克在拓荒探险方面要比自己更强,对这次西部探险活动能有很大的帮助。事实证明,刘易斯选择克拉克作为自己的助手是完全正确的,克拉克是个有胆识的军人,他为人豁达、开朗、聪明,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而且从小就对印第安人很了解,在为期两年的远征探险旅程中,克拉克起了很大的作用。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1804年5月,刘易斯和克拉克率领由40人组成的远征队,乘坐三艘船只,从圣路易斯郊外的远征队营地出发,沿俄亥俄河而下,进入到美国西部广袤的原野和丛林中。11月20日,他们到达有“众河之父”之称的密西西比河,随后开始逆密苏里河而上,沿途靠渔猎补充食物。在路途上,克拉克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船上,制作地图及研究前进方向;而刘易斯则经常上岸,了解各处的地理情况。探险队出发的第二天,刘易斯就遇到了一次意外,他从一个高达300英尺的悬崖摔了下去,向下滑了20英尺,最后用一把猎刀让自己停了下来。
到了8月初,他们已经行进了1000多千米,首次遇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部落,双方友好交换物品,没有发生冲突。在这个时候,一名探险队员因急性阑尾炎而死亡,这是远征队在整个探险旅途中唯一去世的队员。
9月初,探险队来到了长满矮草的大平原,到处是美洲野牛,麋鹿数不胜数。刘易斯在他的日志中写道:“我朝一个方向看过去,看到了有3000多头牛的野牛群。”那个时候,每天的猎物都很丰富,9月8日一天,他们就打到了2只野牛、1只大麋鹿、1只小麋鹿、3只鹿、3只火鸡。
克拉克和刘易斯到达哥伦比亚河口,在印第安向导划的弓形舟陪同下,穿过俄勒冈森林之后的水路。
1804年11月,“发现者军团”到达北达科他州,由于天气已经渐渐冷了起来,他们在那里修建了过冬的营地曼丹堡,要在那里度过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在这段时间中,他们主要是与印第安人进行交易和狩猎,而刘易斯与克拉克则利用这段时间整理并写下了他们的旅行报告,其中包括108个植物标本、68个矿物标本以及克拉克制作的地图。这份地图详细记录了地貌景观,为后来者的进一步探险提供了极为有用的情报。
第二年开春,冰雪消融,“发现者军团”离开了曼丹堡,继续向西进发。5月,他们到达了北美大陆的分水岭落基山脉,11月中旬,到达了俄勒冈州的太平洋海岸,这是他们此行的终点。
11月18日,探险队来到了太平洋沿岸的哥伦比亚河入海口,用了1个月的时间考察太平洋海岸和附近的平原及印第安部落,他们在那里建造了科拉特索普堡,堡垒的建成宣告美国的势力延伸到了太平洋沿岸。
1806年9月,“发现者军团”在刘易斯、克拉克的率领下回到了圣路易斯,完成了这次西部探险活动。这次探险共历时两年半,总行程8000英里。当时,他们一进入茫茫荒原后就没有了音讯,人们都以为他们已经命丧荒原了,当他们突然出现在圣路易斯时,人们喜出望外。9月23日,在圣路易斯,欢腾的人群聚集在河岸上,鸣枪庆祝,欢迎从遥远的太平洋海岸探险归来的勇士们。
对杰斐逊总统来说,这是震撼人心的喜讯,刘易斯的探险队终于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人们翘首以待的对美国未来至关重要的西部信息。刘易斯和克拉克从这次探险带回的珍贵日记和地图资料,使更多的美国人了解了西部的风土人情,为美国的西进运动奠定了基础。在接下来的两个多世纪中,大批的美国人移民到西部地区,将原始森林和草原变成城市及农场,使得中西部成了美国的腹地,为美国的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西部探险的成功,使刘易斯成了美国的英雄,国会给了他双倍的奖金和1600英亩的土地。1807年,杰斐逊总统任命刘易斯为路易斯安那的州长,而克拉克则被任命为民兵准将,负责管理路易斯安那州的印第安人的事务。两年后,刘易斯不幸死于神秘枪杀,他被子弹击中了头部和胸部。
马背上的英雄
18世纪初,美国人开始在俄亥俄州和肯塔基州放牧牛群。这两个州被印第安人称为“草原之国”,那里一望无际的青草地成了牛的乐园。到19世纪,牛群又向西推进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大草原,得克萨斯州由此发展成了“牧牛王国”。南北战争之后,得克萨斯州的牧牛比战前成倍增长,数量达5000万头以上,是美国养牛最多的州。
牛虽然多了,但牧场主们却发愁了,为什么?在南方,由于内战导致的经济萧条,市场上对牛的需求并不旺盛,每头牛的价格最低时只能卖到2美元,这样的价格,不赔就算不错了,哪里还有钱赚?幸好天无绝人之路,美国北方这时由于工业化的开始以及移民的大量迁入,人们对牛肉制品的需求量倒是很大,在作为铁路交通枢纽的芝加哥,每头牛的价格可以高达40美元。如果能够把牛从德克萨斯州运到芝加哥,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
芝加哥有个名叫约瑟夫·麦考伊的牛贩子挺有眼光和魄力,他深知将牛从南方运到北方的巨大利润,于是到了堪萨斯,那里是芝加哥到得克萨斯州的铁路终点,离得克萨斯州还有1000多千米的路程。麦考伊花了5000美元到处张贴广告,保证以高价购牛。
有一位牧场主得到消息后,花了5400美元购买了600头牛,雇人将牛赶到了堪萨斯,结果麦考伊以16800美元将这批牛全部买进,然后用火车送往芝加哥。这一趟,双方都挣到了大钱。从这以后,得克萨斯州的牧场主们纷纷雇人,将牛群源源不断地赶到堪萨斯,卖给麦考伊。而那些赶牛的人,一般都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人们把他们称为“牛仔”。
把牛群从得克萨斯千里迢迢赶到堪萨斯,这种工作可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牛群的行走速度最快可以达到每天40千米,但这样的话,到了堪萨斯,牛就会掉膘变瘦,也就卖不出好价钱了。因此,牛仔们通常得把牛群的行走速度控制在每天只走20多千米,以便让牛有休息、吃草的时间,这样才可以保证牛的健康与体重。不过,按照这样的速度行走的话,从德克萨斯的牧场到堪萨斯得走两个多月的时间。
在长途跋涉中,由于牛群的数量有时高达数千头,牛仔既要照看牛群,不让一些体弱的牛掉队,还要控制牛的行进速度,这些对牛仔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牛仔长期在杳无人迹的旷野中驱赶牛群,随时会遇到各种危险。有时,大的电闪雷鸣会导致惊群,牛群会乱奔、乱窜。当时的牛大多是性情凶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要沉着地兜转它们,围成圈子,消除惊恐,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外,牛仔们沿途还要时刻留意狼群等野兽的偷袭,没有强壮的身体和坚忍的毅力,是不可想象的。
娴熟的骑术是每一个牛仔必备的能力。在赶牛的途中,每个牛仔一般都配备有三匹好马,在孤独的旅途中,马匹就是牛仔最好的伙伴。在著名的牛仔歌谣《奇舍姆小路》中,就抒发了牛仔对自己心爱坐骑的感情,歌中唱到:“我骑在花斑马上。”由于牛仔的吃苦耐劳和热情奔放,他们被人们称为“马背上的英雄”。
下面几样物品是牛仔们必备的装束:
牛仔帽,这种帽子宽沿高顶,顶部向下凹陷,两侧帽檐则稍稍往上翻翘。戴上它除了显得潇洒干练外,它还有许多实用功能:不仅可以遮风挡雪,还是现成的水瓢、饭碗和枕头。
牛仔衣,牛仔们一般都穿皮套裤和紧身无袖的皮制短上衣,内穿花色各异的布衬衣。看上去方便利索、精神十足。皮套裤不仅可以保护双腿不受荆棘的伤害,还可以在上面划火柴!而皮制短上衣内有许多口袋,可以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分门别类装进衣袋里。
牛仔靴:是一种高筒皮套靴,这种皮靴高及小腿中部,既防水保暖,又耐磨耐穿,十分适合整日驱赶牛群的牛仔之需。牛仔靴后面一般都装配有马刺,有的还在靴子上悬缀一种撞击时会发出清脆悦耳声响的装饰品,当牛仔骑马或走起路来就会传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显得无比威风。
牛仔赶牛
牛仔巾:牛仔的颈间通常都围着印花大方巾,这种印花大方巾的用途十分广泛,擦汗、洗脸、包扎伤口、遮挡灰尘、传递信号,被人们戏称为“西部牧区的旗帜”。牛仔们对自己的大方巾都备加珍惜,每到有水的地方,都要把大方巾仔细清洗干净,让风吹干。牛仔死后,同伴都要在其脸上盖上一块他生前最喜爱的干净的印花大方巾,使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孤寂旅途中仍有最忠实的陪伴。
到了19世纪末,随着铁路的扩展及运输的普及,不再需要长距离赶着牛群前往铁路车站,因此,再也难以看到十几名牛仔赶着数千头牛长途跋涉的壮观场景了。牛仔的形象从此走进了文学作品中:在荒漠落日的衬托下,头戴毡帽、脖系方巾、脚穿长靴、身挎手枪的牛仔,挥舞着绳套把成百上千的长角牛聚拢,随后,在牛群蹚起的滚滚烟尘中策马扬鞭,纵横驰骋;在夜晚的篝火旁,牛仔们尽情唱着旋律忧伤的歌谣。这些,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牛仔独特的服装、语言、歌谣、娱乐方式等经过世人的演绎,成了牛仔文化的标志。牛仔奋进、开拓的传奇故事成为美国文化的重要内涵。如果谈起“狂野西部”的话,人们不会联想到疯狂淘金的矿工,也不会联想到修建铁路的工人,更不会联想到开垦荒地的农民,唯一能引起人们联想的只有一个词——“牛仔”。
印第安人的血泪之路——西进运动
美国《独立宣言》中最响亮的一句话就是:“人人生而平等。”当议员们为这句话拼命喝彩时,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掩耳盗铃”而脸红。因为,他们闭口不提那些毫无人身自由的黑奴,也不提那些被他们任意宰割的印第安人。就在《独立宣言》发表的同时,在北卡罗来纳西部,一个印第安小村子被夷为平地,而施暴者就是这些向英国国王要求独立与平等的白人移民。
自从美国独立以后,美国白人把印第安人的土地称为“无主的”自由土地。为了抢夺印第安人的土地,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发动了连续不断的“讨伐”战争。他们像捕杀猎物一样,在北美洲的大地上,对印第安人展开了血腥的大屠杀。
美国人为了给自己的强盗行径寻找借口,宣称:“美洲所有野蛮人不是文明开化,就是死路一条”,好像印第安人被屠杀是因为他们的“不文明开化”。其实,即使是那些改信基督教的印第安人,也一样逃脱不了被屠杀的命运。原因很明确,因为他们拥有财富和土地。另一位美国内战英雄卡斯特中校曾厚颜无耻地说:“如果白人要求得到印第安人自称是他们的那一份土地,那就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印第安人必须交出来,否则就应该无情地把他碾个粉碎,边摧毁边前进。”
印第安人的西进迁徙之路
1830年,杰克逊总统签署了一项法令,决定用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土地与该河以东的印第安人的土地“交换”,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印第安人将被强行西迁,到密西西比河以西指定的“保留地”定居。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使印第安人被限制在狭小贫瘠的“保留地”中。这对于热爱故土、热爱在草原上自由生活的印第安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灾难性的打击。一位印第安部落首领在被迫迁移时说:“我热爱这里的土地和野牛,我不想定居,当我们定居下来后,我们就会变得苍白,就会死去。”
为了哄骗印第安人西迁,美国政府与印第安人缔结了一份条约,并庄严承诺:迁入平原是最后的迁移,只要草还在长,水还在流,那里的土地就永远是印第安人的。但是,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从来没有信守过承诺,当时迁到佐治亚州的一个印第安部族好不容易安定下来,他们也完全接受了白人的“文明开化”,但灾难依然降临,原因是在他们的居住区发现了黄金。美国政府无视与印第安人的条约和承诺,派军队将当地的印第安人再次强行押送到新的居住地。一位负责押送的美军士兵说:“我看到无助的印第安人被拖出家门,圈在刺刀下的栅栏里。在寒风冷雨中,他们像牛马一样驮着东西上了四轮马车向西行。”
这次迁移历时近四个月,旅程中没有来自政府的任何帮助,由于缺乏食物、日用品或其他御寒用品,成千上万的人因为饥寒交迫或疾病,死在漫长的迁移道路上。后人谈起这段悲惨而又不公的往事时,把它称为“血泪之路”。美国作家爱默生对此说:“自从有大地以来,从未听过在和平时期,在对待自己的同盟者和被监护人时,有哪个民族如此背信弃德、蔑视正义,对于乞求怜悯的悲鸣如此置若罔闻。”
美国政府用残暴的手段迫使大平原上所有的印第安人部落放弃家园,迁往指定的“保留地”去。那些“保留地”是几小块互不相连的贫瘠的土地。美国政府看似好心地提供食物,但是,除了食物的数量和质量外,“协议”规定提供食物是有年限的。美国政府第一次答应的年限是10年,年限过去之后,印第安人必须在“保留地”自谋生路。但是,北美最肥沃的土地都被白人占据了,贫瘠的“保留地”使印第安人的生活日益艰难,这个曾经在草原上自由生活的民族变成了“保留地”中被圈养的保留人种。
1924年,印第安人虽然获得了美国公民的资格,但这并没能给他们带来改善和福祉,相反,他们陷入了更加贫困和悲惨无助的境地。在北美大陆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印第安人的苦难却在一直延续。这就是所谓的文明社会对待“野蛮”部族的“文明”手段,也是美利坚民族在人类历史上留下的千年难消的丑恶伤痕。
昭昭天命
1847年3月,美军统帅斯科特带领美军在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南部海滩登陆。
美国从建国之初就是一个矛盾重重的国家,在自己刚刚挣脱殖民枷锁不久,就开始把殖民枷锁强加给别人。在美国看来,墨西哥的加利福尼亚是世界上最富庶、最美丽的地区,自然,也就是令美国垂涎三尺的地方。
1776年美国独立后,乘欧洲列强在非洲、亚洲争夺殖民地之机,在北美大陆大肆扩张。他们宣称,美国命中注定要扩张到西半球的整个北部,这就是美国人所谓的“昭昭天命”。《美国杂志和民主评论》创刊人约翰·奥沙利文在该杂志上撰文宣称:“上帝为了我们逐年都要成百万繁衍的人民的自由发展,指定我们把显然天命的任务延伸到北美大陆。”
1845年,美国煽动墨西哥得克萨斯地区的种植园主叛乱,当墨西哥出兵镇压时,早有准备的美国乘机出兵占领了得克萨斯,墨西哥被迫对美宣战。当时,美国在力量上对墨西哥占有绝对优势。美国经济发达,军队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拥有先进的前装式来复枪和大炮,海军控制着制海权;而墨西哥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人口700万,大部分是印第安人,全国只有3.2万军队,装备差,缺乏训练,几乎没有海军。
1847年2月,泰勒在布埃纳维斯塔击溃墨西哥总统圣安纳率领的墨军1.4万人,3月9日,美军司令斯科特调集军队1.3万人,配备50门大炮,在海军的支持下,对墨西哥东海岸的最大港口韦拉克鲁斯实施两栖登陆作战。驻守该港的4000墨军士气低落,无心恋战,美军无一伤亡就成功登陆,随后,美军便开始疯狂围攻韦拉克鲁斯城。
从3月22日开始,美72艘军舰和陆军的大炮对韦拉克鲁斯进行了连续几天的野蛮炮击。但这次美军遭到了墨西哥守军的顽强抵抗,有82名美军伤亡。恼羞成怒的斯科特下令:墨西哥人不投降,便不许任何活人离开这座城市。在美军猛烈的炮火下,韦拉克鲁斯血流成河。7天之后,美军攻占该城。
攻陷韦拉克鲁斯后,美军就扫清了进攻墨西哥城的最大障碍,8月6日,美军兵临墨西哥城城下,已经没有退路的墨西哥军民在郊区外围与敌人展开了激战。但终因寡不敌众,墨军节节败退。为夺取墨西哥首都,斯科特亲自率7000人发动总攻,而此时墨西哥城内已经聚集了1.5万官兵,美军一时无法得逞。情急之下,9月12日,斯科特派人偷袭高达200英尺的查普尔特佩克小山工事,企图居高临下控制墨西哥城。面对美军潮水般的进攻,驻守此地的墨西哥军事学院的学生们浴血奋战,美军死伤遍地。9月13日黄昏,墨西哥总统圣安纳率政府成员慌忙撤退,城内一片混乱。9月14日拂晓,美军趁机攻入城内。为显示威风,斯科特下令美军官兵身穿崭新制服举行盛大的入城仪式,却突然遭到了墨军的猛烈射击,死伤惨重。入城后,美军与墨军展开了整整一天的激烈巷战,直至9月15日,在伤亡860多人后才完全控制了墨西哥城。
9月14日,斯科特的军队占领了墨西哥城。有人尖锐地评论说:“美军犹如一头闯进墨西哥玉米地的黑熊,只不过并不稀罕美味的玉米,而是把土地作为唯一的目标。”
随着首都的陷落,墨西哥于1847年向美国投降,开始和平谈判。1848年2月2日,美国政府特使与墨西哥代表在瓜达卢普—伊达尔戈村庄签订条约。该条约规定:美国付给墨西哥1500万美元,墨西哥将格兰德河以南的得克萨斯、新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的1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割让给美国。
1847年9月15日,美军进入墨西哥城。
1848年1月24日,萨克拉门托河流域发现黄金矿,随即掀起了淘金热,这进一步推动了美国西进的脚步。美国为修筑由东到西的通往太平洋沿岸的横贯大陆铁路,南线须通过基拉河以南的属于墨西哥的地区。1853年12月30日,美墨签订条约,美国以1000万美元又购买了基拉河流域的3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最后确定了美国的南部边界。美墨战争是美国大陆扩张主义的胜利,美国强力侵占了国力弱小的墨西哥一半的领土。对于这场美墨战争,就连亲自参与了战争的美国名将格兰特也不得不承认:“这场战争是强大民族对弱小民族所进行的最不正义的战争之一。”
美国通过这场规模不算很大的战争夺取了23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一跃成为地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大国,而且从此成为美洲的主宰。墨西哥丧失了大半国土,元气大伤。而泰勒成为战争英雄,并于1848年当选为美国总统。
墨西哥败因,在于领导者贵族和教权集团争权夺利,妥协投降;墨军训练差,装备落后,贵族军官指挥低劣。美军胜在军队素质好,战术水平、火力和机动能力占有绝对优势。尤其是一批西点军校毕业生,如罗伯特·李、扎卡里·泰勒、尤利塞斯·格兰特等人表现了很高的指挥才干,特别是斯科特利用所学知识制订了周密的作战计划,成功指挥了韦拉克鲁斯登陆及对墨西哥城的围攻。当时的英国名将威灵顿曾称赞他为“活着的最伟大的军人”,称韦拉克鲁斯—墨西哥城战役在“军事史上是无与伦比的”。
“西沃德的冰箱”
在美国地图上,有两个远离其本土的飞地,一个是在太平洋上的夏威夷,另一个就是在北美洲大陆西北角上的阿拉斯加。从地理角度看,阿拉斯加州离美国本土3170千米,而离俄罗斯却只隔着一个白令海峡,最近处只有82千米。
阿拉斯加位于北美洲西北角,西隔白令海峡,与俄罗斯相望,南临太平洋和阿拉斯加湾,北临北冰洋,东与加拿大毗邻,面积约170万平方千米,占美国1/6的土地。在美国的扩张史上,购买阿拉斯加曾经费尽周折,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阿拉斯加的名字来自爱斯基摩语,意为“大地方”,海岸线长10686千米,有河流3000多条,湖泊300多万个。在美国的20座最高山峰中,阿拉斯加就占据了17个,其中的麦金利山海拔6193米,是整个北美地区的制高点。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名作《野性的呼唤》中将阿拉斯加描绘成面积广袤、景色壮观,但气候恶劣的大陆。
早在18世纪初,俄国探险家就在阿拉斯加活动,1741年,两船俄国水手在丹麦探险家维他斯·白令的带领下,登上了阿拉斯加。此后,俄国商人、探险家接踵而来。1784年,沙俄在此建造第一个居民点,并逐步占领阿拉斯加和附近岛屿,俄国对阿拉斯加的主权拥有就此确立;1799年,开设俄罗斯美洲公司,对当地居民实行殖民统治。但由于阿拉斯加距离俄国的中心地带太远,加之天寒地冻、人烟稀少,因此,在阿拉斯加定居的俄国殖民者从来没有超过3000人。
工业落后的俄国自始至终都没有大规模发掘阿拉斯加这块他们占领了一个多世纪的土地,在俄国人眼里,那里只是一块徒有爱斯基摩人孤独寂寞的地方而已,大是很大,可是要什么没什么,留它有何用?随着皮毛贸易收益的减弱,俄国对阿拉斯加也感到索然无味。
俄国人天生是寒带的民族,这群斯拉夫人对阿拉斯加的征服绝对可以与哥伦布、麦哲伦等伟大航海家的壮举相媲美,然而,俄国人栽的树,却让美国人乘了凉。19世纪50年代,俄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大败于英法列强后,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担心英国很可能以他们在北美的殖民地加拿大为基地,侵吞阿拉斯加,因此决定出售这片属地。当时俄国人相信,卖掉这个地方比控制更划算。
在沙俄政府的授意下,俄美公司与一家美国政府牵线的美国公司草签了转让阿拉斯加的协议,眼看着这笔交易就要达成时,英国坐不住了。为了破坏美俄的协议,英国政府批准俄美公司与一家英国公司之间的中立协议,从而显示出英国并没有夺取阿拉斯加的意图。英国的举动给俄国暂时吃了一颗定心丸。不久,俄国开始反悔自己的权宜之计,转让之事不了了之。
19世纪60年代,俄国的财政面临危机,为了筹措资金,阿拉斯加出售之议便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美国成为俄国出售阿拉斯加的首选。不久,俄驻美大使斯多克尔男爵开始在华盛顿兜售起了阿拉斯加。沙皇选择将阿拉斯加出售给美国,还有更深一层的战略考虑,即阻断英国吞并阿拉斯加、觊觎西伯利亚的可能。1867年,亚历山大二世下令俄国驻美大使斯多克尔男爵与美国政府接洽,商讨出售阿拉斯加的可能性。沙皇给斯多克尔男爵的指示是尽快出手,价格不低于500万美元。
斯多克尔男爵在美国政界有许多朋友,其中包括国务卿威廉·西沃德。西沃德是个狂热的领土扩张分子,对购买阿拉斯加有浓厚兴趣。经过近一个月的周旋,1967年3月29日,斯多克尔深夜造访西沃德,两人彻夜谈判,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第二天凌晨双方签订条约,阿拉斯加以720万美元的价格成交。斯多克尔似乎超额完成了任务,因为签约有功受到了沙皇的嘉奖。沙皇做梦也想不到,他们当“便宜货”廉价处理的阿拉斯加,后来竟成为美国的一块宝地。
美国以平均每英亩2美分的价格购得阿拉斯加,这无疑是世界上最合算的一笔土地交易,条约签订后,俄国很多报纸甚至都不愿意相信条约是真的。但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人并不这样认为,许多议员认为内战刚完,百废待兴,财政极其困难,对花费这样一笔在当时看来不菲的钱去购买一块远离本土的不毛之地是不明智的。舆论界也认为,购买这块荒凉的土地是件无比愚蠢的事,许多报纸都讽刺地将阿拉斯加比喻为“西沃德的冰箱”、“约翰逊的北极熊花园”。但西沃德坚信:“现在我把它买下来,也许多少年以后,我们的子孙因为买到这块地,而得到好处。”
经过激烈争论,参议院以微弱多数票拍板批准。5月28日,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在协议上签字,完成所有法律手续。10月18日,美、俄两国政府在阿拉斯加举行了转交仪式,美国国旗在阿拉斯加升起,阿拉斯加正式成为美国领土的一部分,而这一天后来也就成为阿拉斯加的节日,称为“阿拉斯加日”。
美国舆论认为,在内战后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花巨资购买阿拉斯加这块冰天雪地不明智。在随后的数十年里,遥远的联邦政府一直忙于应付内忧外患,并不太在意这块最新到手的版图。直到30年后,在阿拉斯这块不毛之地上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兴起了淘金狂潮,仅仅开采金矿一项,美国就赚了1.5亿美元。后来又在此发现了美洲最大的油田,俄国对此真是追悔莫及,但是,在阿拉斯加这片土地上,是没有后悔药的。现在,阿拉斯加以石油、天然气、矿藏等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渔业、旅游业著称,也是美国连接亚洲大陆的陆地桥梁。
图为19世纪的阿拉斯加锡特卡,整个阿拉斯加于1867年被美国全部购买。
从阿拉斯加刚加入美国领土时起,许多居民就希望在此立州,但美国自1912年以来就再未成立新州,国会最初也不太愿意理会这块面积广大、人口稀少的领土上居民的要求。但阿拉斯加人从未放弃,终于在1958年6月30日国会通过了阿拉斯加的立州法案。1959年1月3日,阿拉斯加正式成为美国的第49州。
当年,沙皇要求把美元兑换成金条后装上俄国战舰运回彼得堡。交接款项时,俄国吃了个哑巴亏。因为根据条约规定,美国只需要支付俄国720万美元,而没有规定是以何种美元支付。因此美国支付俄国的是一种内战时期发行的已经大大贬值的“绿背纸币”,这样一来,俄国将少进项100多万美元。更要命的是,据说这短斤少两后的金条也没有送达俄国,满载金条的战舰在路经芬兰湾时因为遇到风浪而沉入海底。不过这种说法也许不靠谱,因为当时在彼得堡就有美国银行的分行,并不需要用舰去运现金和黄金。
加州淘金热
加利福尼亚淘金热与美国历史上的西进运动有着不解之缘,1848年在加利福尼亚发现的金矿位于新赫尔维蒂亚的萨特社区,这里地处萨克拉门托河与美利坚河的交汇处,是太平洋沿岸两个最大的美国移民早期殖民地之一,金矿的发现者马歇尔正是那些征服太平洋沿岸的美国移民之一。
西进运动引发了淘金热,许多东部移民为了自己的黄金梦而千里迢迢来到西部,从而把资本主义的洪流也进一步引向西部。
谈到美国历史,詹姆斯·马歇尔这个名字也许没有多少人知道,当然更不会如华盛顿、杰斐逊、林肯、肯尼迪、马丁·路德·金等人大名鼎鼎、家喻户晓。但是,说到对美国历史的影响,马歇尔这个人绝对不容忽视,值得一提。
马歇尔是一位木匠,在阿拉斯加靠近圣弗朗西斯科的地方,与约翰·萨特合营建造了一个锯木厂,根据合同,萨特为锯木场提供必要的资金,而负责经营的马歇尔则以1/4的产品作为报酬,人员管理实行雇佣劳动方式。
马歇尔发现黄金纯属偶然,据他自己的回忆,1841年1月24日早晨,他在检查锯木厂水车引水沟水道时,看见河床内有一些闪亮的光点,于是就跑过去看,结果发现是一些黄色的金属片,他捡起一两片来,经过反复勘查,并放在岩石上击打,这些发光的金黄色碎片可以被改变形状,但却很有韧劲,不会断掉。根据自己的经验,马歇尔判断这是黄金。马歇尔事后说:“我的心怦怦地跳,因为我知道这是黄金。”
当他拿回去给一位工人看时,这位正在制作水车的工人根本不相信这是黄金,马歇尔又拿了几块给他的雇主萨特看,萨特经过检查,确信是黄金,而且纯度很高,起码有23K。深感震惊的萨特嘱咐马歇尔千万不要向外透露消息,他想自己买下这块风水宝地。
然而,马歇尔发现黄金的消息还是很快就被泄露了,先是当地为萨特干活的人知道了附近有黄金的“秘密”,纷纷丢下工作跑去找黄金,急得马歇尔与萨特双脚跳,不久消息又传到附近的旧金山。5月12日,商人布兰纳带着金沙样品从金矿区来到圣弗朗西斯科,使发现金矿的消息得到证实。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的消息被证实后,美国顿时沸腾起来,一批批冒险家纷纷向太平洋西岸推进,引发了新的一波移民潮。
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最先感受到了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停止了营业,海员把船只抛弃在了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离开了营房,仆人离开了主人,农民典押田宅,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布道所。人们放下手边的工作涌向圣弗朗西斯科,试图一圆淘金的梦想。
来到加州的淘金者中,许多人拿出一生的积蓄,或者拿房子当抵押借钱做路费,历尽千辛万苦到加州追求财富。他们离开家人和家乡,由妇女承担起农活以及照顾子女的责任,这些梦想一夜致富的淘金者,大多在1849年来到加州,因此就被称为“49年人”。
加利福利亚的河谷地带
1852年,淘金热达到了高峰。之前,加州的人口只不过15000名;到1849年,人口超过10万;而到了1825年,人口上升到25万人。其中5?6万人来自全美各地,其他的则来自世界各国,有来自欧洲的、南美洲的,甚至来自中国的。中国的淘金者多来自广东台山,他们来此淘金,因此就将这里称为“金山”,以后又改称“旧金山”。这称呼一直沿用至今,以致这已成为中国人对圣弗朗西斯科的习惯称呼。
起初,由于金沙在地表层,所以,只要用一个普通的洗脸盆,就可以从沙里淘洗出黄金。那时,平均每人一天能有20美元的收入,这相当于美国东部工人日工资的20倍。在一个富矿区,人均日收入是2000美元,各地淘洗出的金沙堆满了圣弗朗西斯科的仓库,美国也由此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金国。
大量黄金的获取使得加州,尤其是旧金山成为繁华之地,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在这之前,旧金山还是一个没名气的小村庄。几十万人瞬间涌入,产生了很多相关的需求,特别是服务性行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需要,这导致物价飞涨,也平添了不少赚钱的机会。最有名的例子大概就是李维·斯特劳斯。他原先是在纽约做帆布生意的犹太人,利用淘金热把手中积压的大批帆布做成裤子,卖给了淘金矿工,想不到竟然大受淘金者们的欢迎。后来他继续改良这种裤子,成为流行至今的牛仔裤。另外,有个叫亚默尔的淘金矿工比较聪明,发现矿区的饮用水奇缺,就开始做起批发饮用水的生意,同样也发家致富了。
从1854年起,加利福尼亚的淘金热出现降温的趋势,当在地面上发现黄金的概率越来越小后,采金业则开始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埋在地底下的金矿被发现。由于技术的发展,使得商人、工人、企业家纷纷形成采矿公司,并逐步控制了采矿区。金矿开采逐渐成为一个相当稳定和更有组织的行业。大型矿业公司取代了个体的淘金者,那些个体淘金者大多转型为农民、商人,或离开了加州。
淘金热虽然给加州及美国带来大量财富,也造就了大批富豪,但绝大多数淘金者都没有在这个过程中发财,许多人甚至还家破人亡。最先发现黄金的马歇尔与萨特,都没有在这场淘金热中发财,马歇尔后来身无分文,在一个简陋的小房子中去世。马歇尔去世后,一些组织为了纪念他发现黄金的历史功勋,鼓动州政府出资为他修建纪念碑与墓地,此纪念碑也是加州最初的纪念碑。
上帝创造了奇迹
19世纪中叶,随着蒸汽机车技术的不断改进,欧美各国掀起了大规模的修筑铁路热潮。由于铁路迅速发展,要想保证在各站之间做好调度,迫切需要一种不受天气影响、没有时间限制,又比火车跑得快的通信工具。有科学家这样解释当时铁路运输的这一窘状:当运输的速度第一次超越通信速度时,人类患上了一场“社会瘫痪症”,这种瘫痪是史无前例的。
·莫尔斯电码·
莫尔斯为发明电码煞费心机。他先是对报刊、杂志、书籍中的常用字进行统计,进而向印刷工人讨教,按照常用的英文字母对应简单的电码,不常用的英文字母对应复杂的电码的原则进行系统编码。电报的具体符号则通过“接通”、“断开”电路的方法,形成“点”、“划”和“空白”等不同组合,用以对应不同的字母、数字、标点等。如字母“A”用一点一划表示,阿拉伯数字“5”用5个点表示,字母“e”用“·”表示,“t”用“—”表示等。各个字符不仅在“点”与“划”的组合上有规定,还对“点”与“划”的长度,以及“间隔”的幅度确定严格的时间比例。这样,使收、发报的准确性大大提高。
然而,一个发明即将把这个史无前例的病症变得同样后无来者,因为它将把通信的速度一下子提升至宇宙的极限——光速,这个发明便是电报。耐人寻味的是,这样划时代发明的发明者,竟是个前半生对科学一窍不通的人,他叫塞缪尔·莫尔斯。
塞缪尔·莫尔斯出生于美国麻省,他的父亲是一个牧师,莫尔斯从小喜欢画画,14岁入耶鲁大学学美术,19岁毕业后以卖画为生。后到英国深造4年,1815年载誉而归,他成了美国有名望的画家。1826~1842年的16年间,莫尔斯一直担任美国全国画家协会主席。在此期间,他漫游欧洲各国,一路作画,深受赞赏。
莫尔斯4l岁那年,在从法国返回美国的轮船上,他结识了一位电学博士杰克逊。杰克逊是在巴黎出席了电学研讨会之后回国的。在船上,杰克逊向莫尔斯展示了“电磁铁”,一通电能吸起铁,一断电铁器就掉下来。他还告诉莫尔斯:“不管电线有多长,电流都可以神速通过。”杰克逊的话使莫尔斯产生了遐想:既然电流可以瞬息通过导线,那能不能用电流来传递信息呢?
莫尔斯决心投入这项研究,他从有关资料中得知,早就有人设想用电传递信息。早在1753年,当时人类对电的认识还是处在静电感应时代,一位叫摩立孙的电学家,就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架设26根导线,每根导线代表一个字母。这样,当导线通电时,在导线的另一端,相应的纸条就被吸引,并记下这个字母。但这种机器需要的导线太多,设置庞杂,并且静电传应的距离有限,因此这项发明没有得到推广。
1804年,西班牙的萨瓦将许多代表不同字母和符号的金属线浸在盐水中,他的电报接收装置是装有盐水的玻璃管,当电流通过时,盐水被电解,产生出小气泡,他根据这些气泡辨识出字母,从而接收到远处传送来的信息。但萨瓦的电报接收机可靠性很差,不具实用性。后来,俄国科学家希林格设计了一种只用8根电线的编码式电报机,并且取得试验上的成功,但由于需要的导线还是太多,依然难以达到实用之功效。
上述这些早期的电报接收装置虽然没有得到最终的应用和推广,但它们为莫尔斯提供了灵感,莫尔斯以通电与断电之间间歇的长短,来代表不同的字母和数字,这样一来,只需两种电符号即可实现任何字句的传送,最终能通过一根导线来实现文字的传递了。莫尔斯的新设想使设计和装置大大简化,他利用使电流交替通电和切断所产生的不同信号,编制了代表字母和数字的电码,这就是人类电讯史上最早的编码,人们称它为国际“莫尔斯电码”。
莫尔斯开启了一个时代,从莫尔斯电码开始,人类第一次学会了用“二维语言”说话,这种思路奠定了整个信息时代的基础。而莫尔斯发明成功的秘诀,是他以艺术家的思维对既有技术的拼贴组合,让设计化繁为简。
虽然摩尔斯发明了电报,但他缺乏相关的专门技术。他与艾尔菲德·维尔签订了一个协议,让他帮自己制造更加实用的设备。在试制电报机的过程中,莫尔斯的生活极为困苦,有时甚至挨饿。他节衣缩食以购置实验用具。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了!我的长袜一双双都破烂不堪,帽子也陈旧过时了。”1836年,他不得不重返画坛,到纽约大学担任美术教授,以解决生计问题。
1837年,莫尔斯终于研制出第一台传送电码的电报机。这台电报机利用电磁铁的原理制成,当莫尔斯用颤抖的手指按动发报机上的电键时,导线另一端的收报机上发出了振奋人心的“嘀嘀嗒嗒”的声音。随着电流的变化,连在接收端的电磁铁上的一个笔尖在纸上画出了间隔着空白的点和横线,莫尔斯电码被成功地记录在了纸上。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友人的帮助,莫尔斯终于获得成功。
美国发明家莫尔斯
他发明的有线电报使人类第一次远距离通信变得“近”了许多。
与前人发明的各种电报机相比,莫尔斯电磁式电报机的发明是个重大突破。可是当他把这项新发明公布于众后,却不被有些人所理解:用导线传递信息,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所以当时驿站马车送信的方式仍然很流行。莫尔斯为了争取政府的支持,把自己发明的电报机装在皮箱里四处奔走,不断演示、游说。
1838年,莫尔斯打算在华盛顿和巴尔的摩之间架设一条40英里的电报线,他请求国会拨款3万美元,遭拒绝。又度过了贫困的5年,正当莫尔斯贫困交加、濒临绝望之际,在科学界舆论的影响下,美国国会重新讨论了莫尔斯的方案,决定拨款在华盛顿与巴尔的摩之间架设一条实验电报线路。一年后,电报线路建成了。
1844年5月24日是一个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在华盛顿国会大厦最高法院的会议厅里,莫尔斯向应邀前来的科学家、政府官员介绍了实验原理,接着用激动发抖的手向40英里外的巴尔的摩发出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份电服,伴随着动听的“嘀嗒”声,几十公里外的巴尔的摩收到了一份只有一句话的电报全文:“上帝制造了何等的奇迹!”
对莫尔斯来说,这是一个阳光最灿烂的日子!晚上,他给兄弟写了一封信。信中他在解释为什么用《圣经》里的一句话作为第一份电报的内容时,写道:“当一项发明竟创造了如此的奇迹,而它又曾经如此备受怀疑,可是最终从幻境中走出,成为活生生的现实时,没有比这句虔诚的话语更为恰当的了。”
上帝没有创造奇迹,但上帝很公平。他没有使莫尔斯循着四十年的人生轨迹继续走向绘画世界的辉煌,但让莫尔斯最终实现了他的发明梦想,从此开启电子通信时代的新纪元。这一年,莫尔斯已经53岁。莫尔斯电报的成功轰动了美国、英国和整个世界,他的电报很快风靡全球。莫尔斯的电报机经过许多改进,也被迅速推广应用。正应了莫尔斯所说的那句话:“电流是神速的,如果它能够不停顿地走10英里,我就让它走遍全世界。”
1858年,欧洲许多国家联合给了莫尔斯一笔40万法郎的奖金。在莫尔斯垂暮之年,纽约市在中央公园为他塑造了雕像,用巨大的荣誉来补偿曾使这位科学家陷于饥饿境地的过错。1872年4月,这位功勋卓著的科学家离开了人间。
早期的电报只能在陆地上通信,后来使用了海底电缆,开展了越洋服务。到20世纪初,开始使用无线电拍发电报,电报业务基本上已能抵达地球上大部分地区。随着通信科技的发展,电报已不再是主要的通信方法。自从电话网络数位化以后,电报通信变为数位通讯网络内其中一种以文字通信的应用。随着电脑、电子邮件以及电话的日渐普及,电报更进一步被取代。如今,一般人已不再使用电报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