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酷吏(1/1)
据两唐书《酷吏传》记载,武则天统治时期共出现过11位有名的酷吏,他们是丘神勣、索元礼、侯思止、万国俊、王弘义、周兴、来俊臣、傅游艺、来子珣、郭霸和吉顼。
酷吏集团是武派的一支重要力量。恐怖时期的制使一部分后来成了酷吏,这些酷吏能量之大、触角之深广、手段之残忍都超出了预先的想象。
特派员在武则天实行恐怖政策时最为普遍。武则天除了派私人心腹到外朝去做宰相外,还设立“制使”--皇帝的专使,他们是武则天个人的特派员,随派随撤,既保证任务的完成,又保证权力始终不脱手。
在实行恐怖政策时,为了把广大的下层告密者发动起来,就必须使下层的告密制度化。因此首先必须解决告密受理权由谁掌握的问题。过去,告密者很少奔赴首都告密,而是就近向所在州县告密;受理者往往是当地地方官吏,如刺史、长史,或出巡本州的监察御史之类。如果事情发生在首都或首都附近,接见者往往是宰相,或者是各有关主管部门的首长。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大臣是李唐皇室或与李唐皇室有关的人,当事情牵涉到皇室成员的时候,他们可能设法巧为掩盖,恐怖政策的实施将遇到层层阻力。
武则天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将告密受理权揽到自己手里:有告密的,臣下不得过问,官吏不得斥责,包括自中央宰辅至地方州刺史等全部官员。武则天成了帝国的大检察官,接见所有告密者,她的工作量就相当繁重了,所以对案件的审判,就必须另外找人,武则天不得不把一部分推鞫权交出来。但是她不放心大理或刑部的一般官员,于是武则天亲自挑选,这些被挑选的人便是制使。从这一点来说,制使就是她的私人法官。她既可以指派他们,又可以撤换他们,他们必须秉承她的意志办事,每一个制狱的结果,其实就是她个人意志的体现!
制使所起的第一个作用是承制,即接受内状--武则天下达的“公诉书”,然后向被告宣读制书。武则天的内状,大体上近乎一份公诉书。她的受理告密,略相当于检察官之向社会作调查。就她直接掌握告密受理权与下达内状而论,从法律观点看,她起了一个检察官的作用。而且,由于这个检察官具有一种高于法律的特殊身份,她是称制的太后,所以她下达的内状就具有无可争辩与抗拒的权威性。制使的再一个作用则是审判。制使起了一个钦定的法官作用,也就是太后临时指定的法官。
武则天制狱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内状,在内状里,武则天的意志开始显露出来,而判决结果,则是武则天意志的全面实现。所谓制狱,就是由武则天告状,武则天派人审判,武则天定出结果的一个过程,只不过披上了一件合乎法律程序的外衣。过去,门下省还有对皇帝旨意的详复权,也就是复审封驳的权力,遇有不当的决策,可以驳回,这是对君主权力的一种监督和制约。现在全没有了,君权极度膨胀了。
武则天高坐丹墀之上,对政府各部门、州府各地方的事很难了解得一清二楚。她权威的触角也很难达到这些地方。于是,有了钦差大臣,有了皇帝专使。他们是武则天的耳目,是武则天的爪牙,代表她行使权力。不过,历来掌权者又都对自己派出的权力代表不放心,害怕他们滥用权力。武则天时代,虽然那些专使给政治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但总的说来,武则天还是控制住了局面,方法是对他们限权,保留一些制约他们的力量,对他们经常性地换血。
武则天控制酷吏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武则天对特派员的授权有限
由于酷吏只是武则天打击政敌的工具,所以武则天并没有把行政大权交给酷吏。这一点只要我们看一下当时每个酷吏的履历就会明白。
丘神勣:是左卫大将军丘行恭的儿子。唐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始任左金吾卫将军。翌年赴巴州监视章怀太子李贤,逼李贤自杀,左迁为叠州刺史。垂拱年间官复旧职,与周兴等人推鞫制狱,以酷暴著称。垂拱四年(公元688年),率军镇压越王李贞的叛乱,以功加左金吾大将军。天授二年(公元691年)下狱伏诛。
索元礼:出身于少数民族家庭。故史书上说他是“胡人”。武则天在平息徐敬业叛乱之后,“恐人心动摇,欲以威制天下”。索元礼向武则天告密,受到武则天的接见,提拔为游击将军,并成为最早在洛州牧院推案制狱的酷吏。据说索元礼“性残忍”,武则天曾多次召见索元礼,“张其权势”。但直到天授二年被杀时,索元礼仍然是一名小小的“推事使”,在政治上并没有什么地位。
侯思止:本为高元礼家奴,以密告舒王李元名与恒州刺史裴贞“谋反”起家。初任“游击将军”。天授三年(公元692年)升为朝散大夫、左台侍御史。与来俊臣等推案制狱,“苛酷日甚”,后被宰相李昭德处死。
万国俊:洛阳人氏,少年时以险诈闻名。垂拱年号确立以后,任司刑评事,与来俊臣制造《罗织经》,受到来俊臣的赏识,被引为判官。天授二年摄右台监察御史,常与来俊臣同按制狱。长寿二年(公元693年)赴岭南杀流人,授朝散大夫、肃政台侍御史。不久病死。
王弘义:冀州衡水人。以告密入仕,授游击将军。天授年间任右台殿中侍御史。长寿年间,升为左台侍御史。常与来俊臣“罗告衣冠”,推鞫狱讼。延载元年(公元694年)被流放至琼州。后矫诏北返,事泄被杀。
周兴:少以明习法律入仕。初任尚书省都事,后迁司刑少卿、秋官侍郎。垂拱年间屡受制狱。天授元年九月(公元690年)晋升尚书左丞。次年十一月与丘神勣同时下狱,论罪当死,武则天“特免之”,流放岭外,死于道中。
来俊臣:垂拱年间以上书告密受到武则天接见。天授元年(公元690年)迁侍御史,加朝散大夫,开始推按制狱。天授二年任左台御史中丞,与其党徒造《罗织经》,以残暴酷烈著名,成为影响最大的酷吏。他似乎是酷吏中的特例,屡受武则天保护,他是武则天搞平衡的重要棋子,下面还会说到。但在神功元年(公元697年),来俊臣还是落了个被“弃市”的下场。
傅游艺:载初元年(公元690年)为合宫主簿。累迁左肃政台御史、左补阙。因“上书称武氏符瑞”,受到武则天的重视,擢拜给事中。数月后入相。不久又加朝散大夫、守鸾台侍郎。武则天改唐为周后,赐姓武氏,加银青光禄大夫。一年之中连升数级,时人号为“四时仕宦”。但不久即被告“谋反”,命丧黄泉。
来子珣:永昌元年(公元689年)上书言事称旨,被任命为左台监察御史,按照武则天的旨意推鞫诏狱。天授年间告雅州刺史刘行实兄弟谋反,迁游击将军。长寿元年(公元692年)被流配爱州。
郭霸:天授二年(公元691年)以宋州宁陵县丞应“革命”举,至神都洛阳担任左台监察御史。如意元年(公元692年)迁左台殿中侍御史。长寿二年(公元693年)官至右台侍御史。后疑惧自杀。
吉顼:举进士,累迁明堂尉。万岁通天二年(公元697年)告刘思礼等人谋反,拜右肃政台中丞,“日见恩遇”。圣历二年(公元699年)以天官侍郎身份入相。后与武懿宗争功,被贬为琰川尉,再转安固尉,死于任所。
从上述情况来看,武则天统治时期的酷吏大部分都是御史台官。他们的职责基本上都和司法有关。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出现的这11位酷吏中,影响最大的酷吏是索元礼、周兴、来俊臣。索元礼官止游击将军(从五品上),周兴官止尚书左丞(正四品上),来俊臣官止司仆少卿(从四品上),此三人皆未至宰辅。在当时的酷吏中,官至宰相的只有傅游艺和吉顼两个人。傅游艺从天授元年(公元690年)九月十三日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到天授二年(公元691年)九月二十五日下狱自杀,当宰相有一年多时间。吉顼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并不能算作酷吏,《新唐书》就没有把他列入《酷吏传》中。他在圣历二年(公元699年)腊月二日升为天官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久视元年(公元700年)正月二十八日即被贬出朝廷,为相时间还不足一年。至于其他的酷吏,就更不能参与朝中大政了。由此可见,武则天一直把行政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在酷吏的司法权限内,对他们加以限制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正月,御史中丞李嗣真对酷吏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判。李嗣真质疑司法制度被破坏,提醒武则天权威下移会影响国家安全。他引述古代的司法程序,要求恢复中书门下省的详复权力。详复权是对君主集权的一种监督和制约,同时也有匡正的作用。其实,破坏司法制度正是武则天的用意所在和纵容酷吏的结果。但“权由臣下”却是她的大忌。李嗣真说:我看那些法官们,单人独骑奉命去审理定案,所有结果都是定好的,随审随定案,不走严格的司法程序;有的法官甚至不等向皇上奏明就临时自己专决。这种做法,将带来的危险后果是:权力流到臣下手里,这可不是审慎的方式。陛下让那些九品小官专管审判,反而不让刑部插手,不让门下省复查,如此下去就要出问题。李嗣真的这一劝谏正中武则天的心思。几个月后,酷吏中的几个魁首--丘神勣、周兴、索元礼都被除去了。
狄仁杰一案更加重了武则天对酷吏的不信任。长寿元年(公元692年),来俊臣以谋反罪诬陷宰相狄仁杰、御史中丞魏元忠等七位大臣,并由他自己来审问。武则天曾有指令,凡是初审就承认给自己加的罪名,便同自首一样对待,可以不判死刑。来俊臣为了邀功,逼七大臣认罪。狄仁杰很快招认说:“大周既然建立,自然应当由新进官员掌握政权,我是唐室老臣,情愿接受诛戮,谋反是实。”来俊臣见狄仁杰招供得这么痛快,便没对他再施刑罚。
因为狄仁杰已经认罪,管理监狱的官吏便放松了对他的看管。狄仁杰趁狱卒不在时将自己的冤情写出来,放在棉衣里,转给他的家人。狄仁杰的儿子狄光远接到棉衣,发现了里面藏着的帛书,就拿去向武则天告发。武则天召见了他。看过帛书,立即传来俊臣进宫,问他:“你说狄仁杰都招供了,可是他的儿子又来诉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来俊臣掩饰说:“这些人总是不肯老实承认自己的罪过,对于狄仁杰,我确实没有用刑,他吃的住的都很好,连头巾和腰带都没给他去掉,如果不是事实,他怎肯承认谋反呢?一定是他反复无常,扰乱视听!”
武则天并不相信,派专使前去查问。专使也惧怕来俊臣的凶残,不敢到监狱里去看,只说了几句恭维话就走了。来俊臣又令人假造了一份狄仁杰的《谢罪表》,让专使转交给武则天。
恰在这时,凤阁侍郎乐思晦的儿子被召见。他年方八九岁,他的家已被来俊臣族灭。他告发来俊臣的刻毒,说来俊臣总是按照预定的罪名逼出供词。武则天又亲自召狄仁杰讯问:“你既然叫儿子前来诉冤,为什么承认谋反呢?”狄仁杰道:“如果我不承认,早就死于枷棒之下了!”武则天立即明白了,免了狄仁杰的死罪,贬为彭泽县令,接着又下达了对其他六位大臣免除死罪的诏书。武则天如果将审讯的全权下放给来俊臣,狄仁杰等必死无疑。但她始终不肯下放这个权力,而在最后关头,采取了当面讯问狄仁杰的措施。由此狄仁杰的性命被保存下来了,事情真相也水落石出。
来俊臣自治狱以来,每次都博得武则天的赞许,这次却挨了一记耳光,心里好大不快,到武则天那里去申辩,认为这样处理太轻,应将七大臣全部杀掉。武则天不予应允。处理七大臣一案,表现出武则天对酷吏来俊臣信任程度的降低,也表明了酷吏在武则天心中的位置已有了明显的改变。
综观酷吏的任官情形和结局,可知武则天只是因为特殊的政治需要而对他们加以利用。他们的任官一般仅限于大理寺和御史台的中层官职,其影响局限于司法系统而不涉及行政机关。而且即使在司法系统内,也并非让酷吏一统天下。大理寺的长官大理(司刑)卿和御史台的长官御史大夫,很少由酷吏担任。尤其御史大夫一职,大都由宰相兼任。而李嗣真、严善思、周矩、魏元思、徐有功、杜景俭、李日知等用法平恕之人先后担任法官,无疑也是对酷吏的一种抑制。
采取不断换血的方法,使酷吏之间互相牵制
索元礼、周兴这批老酷吏,就是被来俊臣这批新酷吏解决的。“请君入瓮”的故事就由此而来。
天授二年(公元691年),御史中丞李嗣真因酷吏滥杀,向女皇进言说,现在的法官不按程序,随意断案定罪,这是“权由臣下”。他还拿出老子的话“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认为现在把威权交给酷吏,不可不慎。“权由臣下”是她的大忌,她对老酷吏也下手了。
对酷吏,武则天始终不是专信一派,而是多树旗帜,分其权势。在促使武则天对酷吏重新洗牌的过程中,二线队伍也发挥了促动作用。天授二年一月,来俊臣集团采取了行动。他们首先控告的是丘神勣。丘神勣家族属于贞观士族,这类家族本就是武则天疑忌的对象。丘神勣被罗织的罪名是“谋反”,结果下狱被诛杀。
紧接着发生了史务滋事件。史务滋是武周帝国建立后的第一个纳言(门下省首脑,属宰相集团成员之一),此时正受命审判刘行感案。来俊臣参与了此案。刘行感出身显贵,此时被人告密而下狱。
来俊臣的厉害之处,在于他准确把握了史务滋事件这一时机,激起了武则天对一些法官的疑忌和愤怒。史务滋与刘行感有旧交,来俊臣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刻上报武氏。结果是:武则天大怒,令来俊臣审讯史务滋。史务滋惶恐自杀。把同一办案的法官也列为指控对象,这是来俊臣的又一发明。既然女皇已经对法官有了怀疑,来俊臣就再接再厉,把矛头指向周兴。之后,有人上告周兴与丘神勣合谋,武则天要用一派去处理另一派,让来俊臣审讯周兴,就有了“请君入瓮”的故事。
来俊臣先不露底牌,和周兴一同吃饭。席间向老前辈请教:有囚犯不认罪,如何是好?周兴也诲人不倦,说取个大瓮,用火在周围烤,让囚犯进瓮里,不怕他不认罪。来俊臣依样布置好,说请兄入瓮吧。周兴一见到自己发明的刑具,精神立刻崩溃了。他伏地求饶。来俊臣就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一切。
索元礼的下场与周兴有相同之处,在周兴被控告的同时,索元礼也受到了指控。他的罪名是贪污受贿。索元礼入狱,持抗拒态度。刑讯的酷吏说:“拿索公的铁笼来。”索元礼立即屈服了。来俊臣对待周兴的方法是请君入瓮,同样地,对待索元礼的方法也是“请君入笼”。笼和瓮都是周、索自己设计的刑具,现在还治其身了。由此也可见来俊臣的阴狠,他刑讯不一定用酷刑,那样做可能让一些软弱的人屈服,但遇到硬汉也未必好用;而且,更麻烦的是,刑讯易留下痕迹,如果犯人日后翻案,那是最好的证据;一旦刑讯的火候没掌握好,犯人死了,也不好向女皇交代。所以,他更愿意用心理战术,在刑讯之前先把你的意志摧垮,在兵家,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手段的智力含量更高,更不露声色。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真正杀害周兴等的不是来俊臣,而是武则天。《资治通鉴》记载了天授二年(公元691年)索元礼被杀的原因,说索元礼性情残酷,武则天也正好杀了他以安抚人心。审讯拘押犯人的权力长期落在某些酷吏手中,是相当危险的事。正如宰相必须经常更换一样,酷吏也必须经常更换。
李昭德曾是武则天身边红极一时的人物,他是拥戴武则天的功臣之后,强干有魄力。由武承嗣指使到武则天面前请求废李立武的王庆之,就是被李昭德率领朝臣群殴而死的。武则天对李昭德很信任,甚至武承嗣去说他坏话时,反被武则天讥笑。但武则天是绝不肯让大权旁落的。
对内部亲信搞牵制,这是统治者惯用的一招。如果对一线掌权的人员不放心,或出于防备的考虑,可以在他背后安插替补人员。而且,对这些二三线的队伍,或暗中保护,或明里提拔,保持对一线的警示,必要时可以换马。
武则天在对来俊臣的处置策略中,表现了她对酷吏的基本态度。当来俊臣能威慑外朝,并为她的权位巩固发挥作用时,尽管他胡作非为,武则天也总是保护他;但当来俊臣存在的害处比他带来的好处更多时,武则天就会权衡得失,严加惩处了。
延载元年(公元694年),来俊臣曾被武则天外贬,但武则天舍不得扔了他,神功元年(公元697年),又把他捡了回来。回朝后的来俊臣“不辱使命”,又搞了不少大案,清除了不少政敌。但他渐渐进入疯狂的状态,竟然打算把太子、武氏子弟全罗织进来,这简直是与所有人为敌,这就给武则天带来很不利的影响,人们有理由怀疑,女皇任用这样的人,精神状态是否也正常?于是,武则天将来俊臣逮捕入狱,但是否除掉他,武则天一时还拿不定主意。
一天,武则天和她的另一个近臣吉顼游御苑,两人交谈起来。她向吉顼询问起外面的动态。吉顼告诉她,人们对于来俊臣死刑迟迟未批下来,感到失望。武则天说:“可他有告密之功啊!”“那算得什么呢?”吉顼指出,“来俊臣赃贿如山,被他杀害的冤魂塞满了路,杀他有什么可惜的!”吉顼的意见反映了外间大部分人的想法,是所谓“公论”。
吉顼的说法,不容皇帝不重视。当时,武周对外关系极为紧张。在西方,吐蕃正提出割让四镇的要求;在西北方,东突厥的默啜反复无常,极为值得忧虑;在东北方,契丹部队,正在包围幽州,南下威胁魏州,第一次河北事变正处于高潮阶段。当此之时,把一个民愤极大,象征恐怖政治的人保护下来,这合算吗?吉顼的话提醒了武则天:处决来俊臣是一种平缓民怨的政治需要。武则天因为政治的需要起用了酷吏,借助他们消灭怨敌;同样,也是因为政治的需要将酷吏送进坟墓,她需要鹰犬的头颅平息危机。于是,武则天终于决定处死来俊臣。
时人无不对来俊臣之死弹冠相庆。国人无论长幼都恨他,竟然去割他尸体上的肉。武则天听到臣民们的反应后,急忙表态支持公众的作法。她下了一道制书。这篇被后人命名为《暴来俊臣罪状制》的文章中说了不少安抚人心的话。制书最后说要对来俊臣施以族诛灭门之刑,以雪苍生之愤。
纵观武则天一生,不同时期的爪牙也有代表。早期是人称“李猫”的李义府,中期是来俊臣,晚期是二张兄弟。两头的都是被武则天的对手除掉的,只有来俊臣是武则天亲手除去的。从权谋的角度看,也是最有价值的。
公元697年九月,武则天又作了一番不同寻常的表演。她对侍臣说:“近年来朝臣多被周兴、来俊臣等酷吏拘审牵连,朝臣们也都服罪了。国有国法,我怎么敢违法不办呢!这中间我也曾怀疑有冤案,派近臣去监狱里查问,但都得到了犯人亲手画押承认的供状,我又就不再怀疑了,准了那些法官的上奏。来俊臣死后,再也听不到有谋反的人了,但是以前的死者就没有冤屈了吗?”这当然是在作势,无非想声明自己只是被酷吏所误,并不是真心发动恐怖政治。
武则天既出此言,久苦于朝夕不保的众臣,何不乘势抓住结束恐怖政治的良机?于是,夏官侍郎姚元之向武则天进言保证以后决不会有人再谋反。
恐怖政治就这样体面地结束了,这是武则天完成了政策转变中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