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这次,我要为自己而活!(1/1)
我叫冯芯。
我喜欢包,喜欢化妆品,从小就喜欢,难以抑制地喜欢。
精致的包和化妆品只能通过钱购买,所以,我厌恶没钱的无力感,厌恶贫穷。
很不幸,跟绝大数人一样,我出身平凡。
另外,我把这种不幸放到了极致,我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里,家里还有八个孩子。
作为中间的老四,我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也是牺牲最大的那个。两头的孩子都能得到爸妈的关注,唯独我不行。
父母把我当成了空气。至于我的需求,他们选择装聋作哑,自然什么也听不见、看不到。
我得到的父爱和母爱,恐怕比家里的存款余额还少。至于喝骂和训斥,则比牛粪还多。
我不甘心啊。我无数次做梦,梦见自己降生在富人家,由灰头土脸的村姑变成了公主。
我梳着闪亮的发型,穿着漂亮的长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奢华生活,并接受众人艳羡的目光。
每次从美梦中醒来后,我都会抱怨。但自怨自艾没用啊,谁让我没有投胎的手艺呢?
我爸穷尽了所有的力气,也只能保证我们不挨饿。
直到现在,我也没搞明白,既然这么穷,为什么他们还要生这么多孩子呢?
好吧,你们既然做了决定,生下了孩子,那就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吧,为什么偏偏让我照顾妹妹和弟弟呢?
凭什么?这太自私了吧?
每天早上醒来后,我就要开始照顾两个妹妹和最小的弟弟,给他们穿衣、喂饭,送他们上学。晚上回家后,我还要给他们洗衣服。
那段时期,我十项全能,身兼数个身份,是洗衣妇和厨娘,也是保姆和保镖。
我每天忙活着,却得不到父母的感恩。更要命的是,他们认为我照看弟弟妹妹理所当然的。
别这样好不好?我喜欢的不是脏兮兮的弟弟和挑剔的妹妹,我喜欢的是钱,你们还没有。
我预测,你们这辈子也不可能变成有钱人,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这个家太穷了,像个黑窟窿,迟早会耗死我。
想要过上自己钟意的生活,我必须离家出走,这个念头在我童年时就生根了。
我开始消极怠工、糊弄爸妈。
我有两大特质:装、跑。这两个特质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装”就是装样子。父母以为我在卖力地干活,实际上我在忙自己的事情,比如偷偷用我妈的化妆品,或者偷我爸的酒钱给自己买包。
跑呢?就是当我爸发现时,我提前跑得无影无踪,或者陷害姐姐们。
我陷入了这个圈子,奇怪的是,我乐此不疲。
这两个特质也为我的人生铺平了道路。
真正让我离家出走的,是因为一百块钱。
我爸给了我一百块钱,让我去村子东头买高粱酒。当时,我正追着一个男明星,喜欢得要死要活的。
我非常想买一个抱枕,上面印着他帅气的脸。这样,每晚我就可以搂着他入睡了。
一般情况下,我会打上一半酒,然后兑上等量的水。即使我爸抱怨,我也可以把罪责推到卖酒人的身上。
那时,我爸总会醉眼朦胧地问:“老孙家的酒怎么变味了?”
我马上扮演无辜的角色。我演得惟妙惟肖、出神入化,屡次骗过了我爸。
那时的我就意识到了,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天赋。
但是这次不一样。印有明星的抱枕要一百多。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扣下了所有钱,然后往酒坛里倒满了水。
因为水兑得太多,被我爸发现了。他找了卖酒的老孙,然后看出了我的门道,然后打了我一巴掌。
都说童年是人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可我完全没有体味到。
我像是身处地狱,或者一张大网中。
我父母把我养成了这个破样子,也满足不了我基本的要求,我既没抱怨,还任劳任怨地替他们擦屁股。
我得到了什么呢?得到了一巴掌!
我伤心、失望,哭得厉害。
我越哭越生气。
我生气不是因为这一百块钱,而是因为我这个大活人还比不上我爸的一坛子酒。
你们把我当畜牲,我能怎么做,自然把你们一脚踹开啊。
当时,我打碎了我爸的酒坛子。
在爸妈错愕的目光下,我毫不犹豫地打包、离家出走了。
我的心中被一个念头充斥着:我再也不回来了!
即使回来,我也要风风光光地回来!
走出家门时,我第一次感觉把人生握在了自己的手中,而不是任由别人摆弄。
属于我的时刻到来了。
这次,我要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