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治学经历[1](代自序)(1/1)
顾诚
1957年9月,我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比较努力,从图书馆借阅的书籍既杂且多,就是不爱记笔记,考试时两门主课往往得3分,还挨过批评。自己心里不服,下个学期硬背一通,考了两个5分。我并不觉得高兴,只是证明要拿个5分不难,真正多读点书才有点实际知识。1958年起掀起了“大跃进”运动,劳动多,政治活动多,上课徒具形式。1959年暑假,我们班为了勤工俭学,承担了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整理清代乾隆朝一部分档案的任务,地点就在我校工会俱乐部,档案用汽车拉来,由档案部的黄先生指导我们进行分类,然后按时间顺序包裹。我们整理的是乾隆后期的档案,其中有大量乾嘉白莲教起义的材料和四川、贵州、湖南三省交界地区的苗民起义的材料。大约一个多月基本完成了这项工作,同学们又去“密云钢铁公社”劳动,我刚到工地才住一天就接到通知让我回校进行科研,在国庆以前完成,向党献礼。我赶回学校,心想要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一个项目,比较可行的是向明清档案部借阅全部苗民起义的档案,再参考《苗防备览》和相关的地方志,夜以继日地全力以赴,力争按期完成;当时还有患肺结核已愈正疗养的两位同学王君、张光华帮着誊清。那时年轻力壮,干劲十足,脑筋也好使,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一本七万字的《乾嘉年间苗民起义史稿》,如期在“十一”前夕把誊清稿交到系里献礼。国庆成果展览之后,这部稿子就无影无踪了。当时“政治觉悟”高,没有什么“私心杂念”,连改写得很乱的草稿在任务完成后也当成废纸扔了。这就是我第一次“著书立说”的经过。多年以后每想起来总觉得是件憾事,史稿内引用了大量当时无人阅过的第一手材料——原始档案,参考的书虽然不多,毕竟经过自己的一番排比研究,文字表达也颇费功夫,即便不能出版使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留着做个纪念和参考也是好的。
1960年中央组织编写全国高校统编教材,从各高等学校抽调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参加编写。世界现代史教材由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北京师范学院(现河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的人员组成。编写组的大组长由北京大学周一良教授担任,其他领导成员有人大的杨田、北京师大的王绍岳、北京师院的康泠等人。我当时还是三年级的学生,也被抽调到这个组参与编写。说来可笑,世界现代史是四年级上的课,我还没学过竟然来编写全国高校的通用教材。这个编写组在人大铁狮子胡同的校舍待了一个多月,后来又搬到北京大学的十三公寓(那时刚建成)住了将近半年,北大校长陆平同志和哲学系主任冯定同志都给我们讲过形式和编写的指导性意见。刚过冬天,编写组又迁到二里沟市委党校的四号楼继续工作,直到完稿结束工作,那时已经接近1961年暑假。参加世界现代史编写工作对我后来大半生所走的道路可能起了关键性作用,前面讲过,我在年级(三个班,同学有一百多人)里并不是成绩一贯名列前茅,在编写组的后期我的学识和写作才能才表现出来。我成了一个小组的组长,组员四人差不多都是教研室主任,如北大王立等人,资历比我这个学生要强得多,但他们推我当组长,写的稿子交给我修改后再上交大组,有时改动得还相当大。我记得工作后期编写组从吉林师范大学借调了陈本善同志来,他是该校世界现代史教研室主任,看不起我这个学生组长,他把他写的稿子交给我,直截了当地说:“我的稿子,你一个字也不能改!”读过他的稿子,我觉得不能用,又不能违背这位老师的嘱咐,只好自己动手另写一章,连同他写的那一章草稿上交大组审阅,结果大组决定采用我写的稿子。由于在编写组的表现,就有人认为我是个可培养的人才。人大的杨田同志私下找我谈话,要我毕业后到人大历史系去工作。周末回校就对总支书记冯效南同志谈了,她立即告诉我系里已经决定留我在系里工作,叮嘱我要严加保密,并且以服从组织分配为借口婉言谢绝人大的好意。到毕业前夕我回到系里,虽然还是挂着学生的白校徽,可是却在总支办公室参与同年级同学的毕业分配,这点是同学们都不知道的。
1961年开学后,我却被系主任白寿彝先生要去,跟他搞中国史学史,那时我大约每个月到西单武功卫白先生家听取他的指示并汇报治学情况。当时一起的有赵光贤、郭澎和另一位同事,他的姓名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白先生让我以明代史学史为重点。经过很短时间的摸索之后,确定第一个研究对象是明中后期著名的史学家王世贞,我大约用了三个月时间仔细了王世贞的史学著作,写出了一篇题为《王世贞的史学》的文章,白先生看后似乎不太满意,他写了个批语:“王世贞先放下,继续读书。”这篇稿子直到二十年后才在《明史研究论丛》上发表出来,自然并不完全符合原貌。白先生分配给我的另一项任务是《明史》的编撰过程,我的第一步工作是把王鸿绪的《横云山人史稿》同钦定《明史》逐字逐句地对读,凡遇不同的地方都抄出来,列成了对照表,有五十多张大纸;另外还写出了一篇比较长的论文稿。我把文稿和作为根据的对照表一起交给白先生,白先生究竟仔细看了没有,我不知道。过了不久,白先生宣布史学史组改组,他同我们一起到北海公园(也可能是中山公园,记不清了)照了合影,原来的组就散了,郭澎回去教中国古代史,我到世界现代史教研室。我们离开后,白先生要了杨燕起、李起民两人去,工作方式也有很大的改变,让他们埋头研读《史记》,当时我们还有点羡慕呢!至于我写的关于明史的稿子和对照表,问过白先生,他说全部交给赵贞信先生了。我和赵贞信先生很不熟悉,他又不住在校内,不便去问;“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更是不用提了。回想起来,花了半年时间(那时正是“三面红旗”导致的生活极端困难时期,人人吃不饱,许多同学都浮肿。我们尽管饥肠辘辘,可是精神上没有压力,不搞政治运动,不用去干重体力劳动,有时间专心读书了)认真校读两部书的结果不能加工发表,成果付诸东流,实在是件可惜的事。但也不能说工夫白费,经过这次校读,明代历史的基本线索和重大事件多少留下个印象,为以后治明清史打下了基础。
我离开史学史组以后,又回到世界现代史教研室,其间两度担任班主任(59级、63级),那时当班主任(又称辅导员)工作非常繁忙,和同学谈话有时直到熄灯时分,还安排不过来,至于下乡劳动自然是和同学一道。比如1965年下学期到1966年6月,整整一年就是带63级同学到山西长治参加“四清”,除搞运动外还要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等到回校时已经是“文化大革命”的风暴席卷北京各高校的时候了。这里还有个插曲要讲一下,1965年10月我还在长治乡下时接到系里来信通知,我已同系里另外三位同志调到学校新成立的外国问题研究所美国研究室工作,编制上已不属历史系。1966年6月回到学校,“革命师生”正在造反,揪斗校系领导人,五个年级的辅导员也多数被学生批斗。我是同历史系三年级学生一道下乡“四清”的,回校后自己斟酌以到历史系参加运动为好,如去外研所有躲避“史三”同学之嫌。所以约有半年时间工资在外研所领,却在历史系参加运动。幸好我和“史三”同学们关系不错,除了一张督促我积极参加运动的大字报以外,没有受到任何冲击。我只是参加历史系教师的运动,组织了一个保守的“战斗队”,响当当的造反派“师大井冈山”红卫兵得势以后,我们的那个“老保”组织自动瓦解,我也就到外研所去了。由于自己是“老保”,只能跟着掌权的造反派抄写大字报,跑跑腿,还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随波逐流了。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我心中暗想,看来“文化大革命”不可信,不能再跟着跑了。从此对运动消极应付,私下里重新明清史书籍。“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曾迫于压力把抄录的史料和一些史籍(那时藏书并不多)处理掉,且留了个心眼把农民起义的史料收藏起来,即便被人发觉也可以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历史上阶级斗争的红线,应当保存。当时图书馆和系资料室都不开放,我私下找到管资料室的马国靖先生请她帮忙,她一口答应,要我在下午近六时利用人们去食堂吃饭的机会到资料室门前,她给我取出我要借的古籍,使我能在晚上和周末仔细。这在当时是要冒相当风险的,我至今还对这位善良的先生心怀感激之情。当然,历史系资料室的藏书有限,远不能满足研究的需要。我就利用每年一个月的探亲假到南京去看书。南京图书馆古籍部在颐和路12号,离我五哥家极近,但当时也和其他图书馆一样不开放。我请五哥帮忙,他找了当时任职于江苏省“革命委员会”的一位老朋友写了介绍信,说工作需要查阅古籍,我就冒名顶替地在南京图书馆读了不少书,大约去过三次,每次近一个月,抄了许多较罕见的史籍和地方志中的史料;可能较晚一些时间,我还通过熟人在南京大学图书馆读了一些书,其中就有康熙二十三年(1684)编撰的河南《杞县志》孤本,这部书里的《李公子辩》具有重大史料价值,对于我后来研究李岩问题很有帮助。
总的来说,我从1971年冬天起开始偷偷摸摸地持续不断钻研明末农民战争的史事,比起其他大多数人从1977年才重新开始治学在时间上多争取了大约五年。这是值得庆幸的事。
1977年10月,在我的坚持下外研所让我回到历史系。系总支书记景存玉同志要我到世界现代史教研室去,理由是该室缺人,正好我又懂英语(其实我的英语水平只能勉强)。我说:“我的专业是明清史,如果系里一定要我去世界现代史教研室,那我还不如留在外研所。”她见我态度坚决就笑着说:“你就说你的兴趣是明清史,不要说专业。”意思是我并没有专业,只是勉强同意我到中古史教研室工作。为了证明自己在明清史方面有一点基础,我立即动手把我在李岩问题上探讨的结果写成文章,这就是《李岩质疑》。1977年年底,我把稿子送到《历史研究》编辑部,该文发表在1978年5月号上。当时刊物不多,研究成果也不多,文章发表后反应颇为强烈,支持的人不少,反对者也甚多。因为历来都认为李岩确有其人(只是清初河南文人郑廉在《豫变纪略》中以亲身见闻指出李岩为乌有先生;康熙《杞县志》和康熙《开封府志》里收有《李公子辩》一文坚决否认杞县有李岩。但是即使在清初各种更加著名的相关史籍里还是有多少不等的李岩“事迹”,可以说这是当时人的共识。到乾隆四年(1739)钦定《明史》颁布以后,李岩的“事迹”被采入李自成传,遂成定论。1944年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中以大量篇幅叙述李岩,且给以高度评价;这篇文章在延安被定为整风文献,解放区各级干部都得认真学习,李岩的故事得到了空前的传布)。1964—1965年学术界曾就李岩评价问题展开过讨论,一时颇为热烈,发表的文章不少,一派认为李岩是李自成起义军中正确路线的代表,另一派则认为李岩是地主阶级分子,在起义军中起了破坏作用;自然也有些折中的意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都发表了综合报道,后来在香港结集出版,书名就叫《李岩评价问题讨论集》。我的文章基本论点正是根本否定李自成起义军中有过李岩这个人物,所谓的评价自然就毫无意义。我发表这样的惊人之文,绝不是耸人听闻,也不是仅据郑廉和《杞县志》的旧说;而是花费了大量时间查阅过有关史料,其中仅地方志就有千部以上,何况还有时人文集、档案等资料;数量相当庞大,可是就是没有一条能证明李岩存在的确切材料。1984年出版的《明末农民战争史》的附表前面有一段话:“过去在一篇关于李岩的拙稿中谈到,我们现在对许多职位很低的大顺政权文武官员都查得了可信的史料,为什么名声仅次于李自成的‘核心人物李岩’却始终未能找到一条真实材料?我愿意借此机会建议对李岩问题关心的同志多做一些史料的发掘和鉴别工作,不要在不分真伪的‘有史料依据’的水平上停滞不前。”现在,又过了十几年,查阅的书更多,仍然没有发现李岩的可靠材料。请同行学者想想,按通常的说法,李岩是崇祯十三年参加起义的,这正是李自成起义大发展时期,起义军先后攻克的大城市就有洛阳、襄阳、西安、太原、大同、北京等地,李岩既是制将军又是主要谋士,当时各方面的人都密切关注李自成起义军的情况,再说李自成军在北京停留了四十三天,在京的明朝官员就有两千多人,其他识字的人还多得很,为什么就没有人见过李岩并留下哪怕一条记载呢?至于野史中出现的大量李岩“事迹”,我在《李岩质疑》一文里已经做了论证,是由的虚构情节混入史籍的。明朝后期党争和绅衿纷斗非常激烈,编写和传奇作为斗争手段是常见的事,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清初。由“葫芦道人”“懒道人”编写的《剿闯小史》在1644年秋天就已经在江南书店内发卖了,这时弘光帝已经即位,所以书中寄希望于弘光中兴,而且李自成也还在世,的编者除了收集一些广为人知的大事外,还杜撰了不少情节以增加趣味并弥补自己见闻的不足,其中就包括了有关李岩的创作。入清以后,《剿闯小史》曾多次改名,如《定鼎奇闻》《新世宏勋》。康熙十年计六奇编成《明季北略》,其第二十三卷(补遗)就是以《新世宏勋》为底本删改而成。此后人们以《明季北略》为史书加以引用,并未想到其中竟有家之虚构;如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是大量采用了《明季北略》卷二十三,以至李岩其人其事广为传播。1978年5月《李岩质疑》发表后,7月1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王赓武教授夫妇和美国耶鲁大学郑培凯先生来我校访问,由何兹全教授和我接待。当时,我很少说话,到上午快结束的时候,郑先生问我:“顾先生发表了什么文章?”我回答:“最近在《历史研究》上有一篇文章。”他突然想起来问道:“是不是《李岩质疑》?”我说:“是的。”他回到美国后立即告诉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Buffalo)分校的戴福士教授(Prof.Des Fes)。戴福士教授研究的重点是河南省(史学界的一种分区研究方法),他过郑廉《豫变纪略》等书后也对李岩的真实性表示怀疑,1977年冬曾来过中国访问,找到上海的杨宽教授等人交换意见,可是这些人谈的都是对李岩的评价,同他的本意不一致。于是,他回国后自己继续研究,正在这时他因郑培凯的推荐读了我的《李岩质疑》,立即来信表示同意。不久,他就寄来了自己的长篇打字文稿The Puzzle of Li-Yen(《李岩之谜》),此文后来在美国刊物上发表。
1978年年底,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召开了“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次史学界学术讨论会,即中国农民战争史讨论会,尽管条件较差,到会的各地代表却非常踊跃。正是在这次会上认识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谢国桢、王戎笙、白钢等八位先生,华东师大的谢天佑、王家范,兰州大学的赵俪生,郑州大学的高敏,山东大学的孙祚民,陕西师大的孙达人,河北大学的漆侠,当时在上海师大的王春瑜,还有很多同行,记不清了。会上讨论得非常激烈,主要是围绕着一些观点争论不休,自然是各持己见,得不出什么结论。会议发起单位华东师大还组织与会者在上海参观了党的“一大”会址、豫园,到苏州游览了拙政园、虎丘、寒山寺;会议结束时成立了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我也当选为理事。在20世纪80年代农民战争史研究还处于高潮,两年一次的年会颇受史学界的重视,由谢天佑、王家范主编的《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和白钢主编的《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论丛》不仅能顺利出版,而且有相当影响。在这两种刊物上,我发表了一批有关明末农民战争史的专题研究文章,澄清了不少问题。到1982年冬终于写完了专著《明末农民战争史》,1984年该书才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印量达一万六千册,早已脱销。
在明末农民战争史的研究上,取得的进展主要为:
一、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背景。对明朝末年阶级矛盾的极度激化,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除了奋起反抗别无生路,引用的典型史料颇能说明问题,从而论证了起义的正义性。
二、李自成早年当过放羊娃,参加起义前是米脂县银川(银字当写作圁)驿驿卒(马夫)。吴伟业《绥寇纪略》和《明史》等书说他同侄儿李过一道投入明朝官军,后来在金县起义的记载完全不可靠(参见《李自成起事考》)。
三、李自成参加起义后是在王左挂部下,编为八队,绰号“闯将”。王左挂投降后,李自成即成为一支独立的队伍,人称“八队”。长期以来,人们有一种错觉,以为“闯将”是“闯王”高迎祥部下的一员将。其实,“闯王”“闯将”“八大王”“闯世王”“点灯子”“乡里人”等都只是参加起义的人为了避免暴露真实姓名以连累家庭和亲属而随口起的绰号,一般不存在从属关系。李自成也从来不是高迎祥的部将。根据明末残档,崇祯五年冬李自成(闯将)已在山西的各支起义军中名列前茅,为明廷所关注。许多书上说,崇祯九年高迎祥被俘牺牲后李自成才“继为闯王”,根本不对。据我的查考,李自成的绰号只有“闯将”,崇祯十五年为各部首领推举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将军”,次年在襄阳又被推举为“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他自己并没有称过“闯王”;“闯王”的称呼来自百姓。
四、李岩的问题,已如上述,不赘。
五、荥阳大会的问题。在许多史籍中都记载了所谓“荥阳大会”,据说崇祯八年起义军十三家七十二营会集于河南荥阳,决定“分兵定向”;李自成还在会上发表了一通慷慨激昂的讲话,为许多史著甚至通俗读物所引用。其实,这个重大事件完全不可靠,它出自吴伟业的《绥寇纪略》,却同许多第一手材料相抵触。早在“文化大革命”以前,浙江方福仁先生就撰文首先指出“荥阳大会”纯属虚构(方文大概发表在《光明日报》上)。我完全赞同方福仁先生的论断,并用当时任职兵部尚书张凤翼的《枢政录》、河南巡抚玄默的《剿贼图记》、河南巡按金光宸的《两河封事》以及清初《荥阳县志》等第一手材料加以证实。
六、李自成起义军大发展的经过。
七、李自成建立政权的经过:崇祯十五年冬在河南各地建立地方政权;十六年春建立襄阳政权(开始有中央机构);十七年(1644,即大顺永昌元年)在西安建立大顺政权;同年大顺军占领整个黄河流域(包括北京在内),从西北到山东沿海都派设了各级地方官员。
八、不同意所谓的李闯式“流寇主义”。
九、不同意把大顺军失败归因为进入北京后的“腐化变质,追求享乐”。
十、支持并补充论证了李自成牺牲于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麓,认为李自成出家的说法根本不可信。
以上详细论点见《明末农民战争史》及相关论文。
《明末农民战争史》交稿后,我立即开始了《南明史》的写作。由于在《明末农民战争史》前言里说明了要续写《南明史》作为“姊妹篇”,出版社也同意,并签订了合同,约定交稿时间。大约写了一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文史编辑室突然通知我,邓立群指示他们集中力量出版《当代中国》丛书,其他书一律推迟,《南明史》可以“慢慢写”。正好我早就对明代的卫所问题非常关心,既然《南明史》可以推迟交稿,集中一段时间来探讨卫所问题未尝不是个机会。于是,在教学之余把科研的重点放在卫所的问题上,继续搜集材料进行研究。从1986年起,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了四篇文章,分别题为《明前期耕地数新探》《论明帝国的管理机制》《谈明代的卫籍》《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在这几篇文章里基本上描绘了我的看法。主要论点是:
一、明代的卫所并不像一般史学著作中描述的那样仅仅是明中期以前的一种军事制度,其特点可归纳为:1.它是明帝国建立的一种军事体系,长期承担帝国的军事职能;2.卫所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地理单位”,就是说大多数卫所管辖着大小不等的土地,这些土地不归行政系统的布政使司、府、州、县管辖;正因为明代疆土分别归行政系统(六部—布政使司、直隶府、州—府、州—县)和军事系统(五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直隶卫—卫、直属都司的千户所—千户所)管理,所以存在着两种“地理单位”。这两种“地理单位”都属于明帝国的版图,并且可以互相转换,即行政系统的府、州、县可以改为军事系统的卫、所;卫、所也可改为或划出一部分辖区归府、州、县。在明朝建立之初是把大批元朝设立行政机构的地方改为都司、卫、所;明中期以后特别是在清代则是把卫、所改为或并入府、州、县。我称之为“地理单位的可转换性”。
二、明太祖为了解决军队的自给自足问题,大力推行屯田,元末战乱之后出现大量荒田,卫所制度建立后,根据朱元璋的命令各卫军士按不同比例分拨屯田。卫所的耕地不仅包括军士的屯田,还包括划归卫所管辖的民户耕种的田地。这些耕地的数字不在户部管辖之下,所以《明实录》中绝大多数年份记载的“是年天下田地数”都没有包括卫所辖区的耕地数;换句话说,这个数字只是十三布政使司和南、北直隶府、州的数字。根据这一基本论点,我就史学界长期讨论的明初耕地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过去,日本史学家清水泰次教授在20世纪20年代发表文章对明初洪武年间的耕地数做了研究,他认为洪武年间有两种不同记载:《明太祖实录》中记载洪武十四年的耕地数为三百六十余万顷,洪武二十四年为三百八十余万顷;而洪武二十六年三月编成的《诸司职掌》却记载全国耕地数为八百四十九万余顷(有各布政司和直隶府、州分项数),为什么会出现这两个相差一倍以上的“权威性”数字?清水先生认为《明太祖实录》里记载的只是田、地数,而不包括山地、湖荡滩涂地,而《诸司职掌》则包括了田、地、山、荡各种土地。所以才出现两种不同的统计数字。到20世纪40年代,日本藤井宏教授经过查阅大量地方志,明代各地的耕地数都包括田、地、山、荡在内,并没有只统计水田和旱地的。因此,他提出另一种解释:明初,根据朱元璋的命令各地既调查了实际耕种的土地数,也调查了可供开垦的土地数。《明实录》中的数字是实际耕种的土地数,《诸司职掌》中的数字则为实耕地与可耕地之和。换句话说,只有《明实录》中的记载才是真实的,洪武年间的耕地不到四百万顷,此后明代耕地数虽有增长,但到明中期仍在四百余万顷徘徊,直到万历初年张居正厉行清丈田地才查出隐占的耕地,全国的耕地数上升至七百零一万顷。藤井先生的观点得到国内外多数学者的赞同,成为流行甚广的说法。
中山大学的梁方仲教授则持另一种观点,他认为明初之所以有两种全国耕地统计数是由于大小亩的关系,即丈量的方法不同,用通常的二百四十步为一亩(小亩)来统计数字自然大得多,这就是八百四十九万顷数字的由来;而有些地方习惯上通行大亩(自三百六十步为一亩至七百二十步为一亩不等),按这种方法去统计数字必然小得多。吴晗先生在《明初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文中列举了洪武十四年和洪武二十四年不到四百万顷的数字,接着写上《诸司职掌》中所载洪武二十六年的八百四十九万顷,据此断言洪武年间经过多年垦荒和审核耕地数有大幅度增长。
其实,洪武二十四年距洪武二十六年三月不过一年多,何况明帝国的版图早已奠定,全国耕地面积增加一倍以上是绝对不可能的。按我的观点,明初的耕地数应以《诸司职掌》的记载为准,因为它包括了行政系统和军事系统管辖的全部耕地在内(《诸司职掌》是由朱元璋亲自下令编制,编成后又经他审定,然后才颁发给内外各衙门的,绝不可能出现重大错误;但是,朱元璋出于对军事保密的考虑,把军事系统的都司、卫、所管辖的耕地数全部隐藏在行政系统的布政使司里面,这可以从两点来证明:一、河南、湖广二布政司的数字出奇地庞大;二、贵州、云南以及辽东、陕西以西的广大地区竟然连一亩耕地都没有),即在洪武后期全国耕地数为八百五十万顷左右。整个明代耕地数都在八百万顷以上(如《明实录》内绝大多数年份记载耕地数多为四百余万顷,可是在《明孝宗实录》里从弘治元年到十七年每年年底的耕地数都是八百余万顷,弘治十八年孝宗去世,武宗即位,耕地数又突然降到四百多万顷;而弘治年间修撰的《大明会典》却在“土田”项下先引《诸司职掌》的数字,然后记载弘治十五年全国耕地数为四百二十二万余顷。可见明中期官修权威文献中仍有两种不同记载)。到万历九年,张居正清丈全国耕地的结果为七百零一万顷,可是在《明神宗实录》里记载万历三十年全国耕地数高达一千一百余万顷,这是明代史籍中出现的最高耕地数。如果我们以洪武后期代表明初,弘治年间代表明中期,万历年间代表明后期,那么,就都能发现有两个不同的数字,二者之间相距四百余万顷。这四百余万顷正是军事系统卫所管辖的耕地数字。
总而言之,明代从洪武后期起,全国耕地一直保持在八百万顷以上;而到万历后期已增长到一千一百余万顷。
三、明代的卫籍。洪武年间朱元璋建立卫所制度时,规定官军到达指定卫所后立即盖房、屯田。待到屯种收获的粮食自给有余时,即将在原籍的妻子、儿女(少数也有父母、兄弟)接来卫所;未婚者由原籍军户(其父母、兄弟等亲属)代为娶妻送至卫所(若其家贫困无力娶妻,由邻里资助)。卫所官、军既有产业(住房、屯田),又有妻子同住,指定卫所又往往与原籍相距甚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回乡,几代以后就同祖军原籍的亲属关系越来越疏远,而在卫所繁衍的后裔却越来越多。祖军的后裔因世代居住于卫所,逐渐演变成卫籍的主体(军官的长子袭承父职,次子以下为舍人;旗、军的长子亦须承袭,次子以下为军余;官、军的女儿大抵在卫所内婚配)。由于划归卫所管辖的地区常常有多少不等的原住民籍户口,这些人口因隶属关系也成为卫籍的组成部分。卫籍的官军后裔一般是知道自己的祖军原籍的,但他们在制度上已经成为卫所的居民,比如卫籍人士参加科举考试只能到与卫所相关的布政使司去参加乡试,而不能去祖军原籍应试。自然,这同卫学的广泛建立有密切关系。明中期以后,卫籍人士通过科举出任官职的人相当多,然而在史传中记载他们的籍贯时却往往呈现混乱,有的用卫籍所在地,有的则沿用其人的祖辈原籍。
[1]编者按:此文是在整理顾诚先生遗稿时发现的,写作时间和背景不详,疑为未完成稿。该文与《我与明史》有相似之处,但写作重点不大一样,一些内容更为细致,有助于了解先生的治学经历和研究过程。经顾夫人同意,收入重版后的《明末农民战争史》,作为代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