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周朝的社会经济与科技文化(1/1)
1.农业生产
周人从其始祖时起便非常重视农业,整个西周时期,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
这一时期的农业工具,据考古所见,仍多为木、石、蚌、骨所造。青铜工具也有在农业中使用的,如《诗·臣工》所说:“庤乃钱镈,奄观铚艾。”钱是铲,用来掘土,镈是锄,用来锄草;铚是短镰,用以收获。陕西临潼零口一处西周窖藏中,一次出土铜铲四件,可见青铜工具不是太罕见。
农作物种类较商朝有所增加。《诗·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反映了作物的多样性。《周礼·大宰》有“九谷”,注家认为指黍、稷、秫、稻、麻、大豆、小豆、大麦、小麦,可知古代主要作物在周代业已出现。同书《稻人》等职,对种植技术还有较详细的记述。
《诗·采芑》和《臣工》两篇有菑、新、畬的名称,分别指垦种一年、二年、三年的田。《周礼·大司徒》有类似记载,把较薄的田休闲一二年再行种植。这种休耕制,对促进农业生产有一定作用。
2.井田制
西周的井田制是在分封和宗法的过程中形成的,与分封制和宗法制密不可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周天子是西周土地及权利的最高所有者,他通过分封,把西周的土地在统治贵族的宗族范围内实行层层封赐,最后形成多层次宗族贵族占有的土地所有制。西周的井田制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但又不等同于这种土地所有制,与战国以后的国家授田制也有区别,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独特的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土地制度行于西周之世,直到战国商鞅变法时才有所改变。至秦得天下后,“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井田制在经历500年之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西周铜铲铜斧
对于井田制,先秦的许多文献都有所提及,如《国语·鲁语下》曾记述孔子论古时征军赋情况时谈到,古代以“井”作为田地及军赋的计量单位;《国语·郑语》也说:“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即周王对百姓征收“什一”之税。《孟子·滕文公上》中则描述了井田制下“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的划分方法,“公事毕,然后敢治私田”的耕作秩序以及“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的田赋原则。但是按照孟子所描述的“方里而井”的井田区划,从后世田地的区划情况来看,这种繁复的区划方式是不可能形成的,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井田”只不过是存在于孟子的“乌托邦”中。然而后世的考古发现为西周的井田制提供了有力证据。1980年,在四川青川县发掘了一批战国墓葬,其中一个墓葬出土了一件反映秦武王二年,丞相甘茂前往蜀地平定叛乱后更改田律情况的木牍。这一发现不仅佐证了西周井田制的存在,还证明了孟子关于井田制的说明符合西周的田制情况。
至于井田的具体划分办法,《周礼·大司徒》载:先按照所封之国都城的大小而制定都城的疆界;沟封之后,再按照土质的好坏划分土地的数量。在搭配好份地之后,还要定期进行重新分配。
通过分封制,“普天之下”的土地可以分为3个部分:一是属于周王室直接管辖的籍田;二是分封给诸侯建国的土地,这些土地可经过诸侯再次分封给各级宗族贵族;三是周天子直接赏赐给王朝卿士或有特殊身份的中、小贵族,成为其领地。
西周的社会基层单位为邑、里或社。《周礼·小司徒》说:1邑有4井,共36户人家。邑也称里,由于在邑、里中都有“社神”,故邑、里又被称为“社”。西周时期,封赐贵族都以邑、里为计算单位,一个贵族往往拥有数十至数百邑人口,而邑、里的成员是耕作的庶民。西周庞大的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以邑、里为单位的井田制的剥削之上。
西周的井田制与夏、商时代的氏族田制一样,也分为“公田”和“私田”,其耕作方式如孟子所说的“公事毕,然后敢治私田”。
西周的井田制在“方里而井”的区划之后,形成了与夏、商不一样的赋税制度。周人是“百亩而彻”,与“殷人七十而助”有很大不同:殷商的农民完全为奴隶主服劳役;而西周的农夫则是为贵族服劳役并缴纳稷禾、秉刍、缶米等实物,故周人的“彻”是“贡”与“助”的结合,实行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的并行制度。其征收的赋税大概是总收入的1/10,即什一之税。
在井田制下,各级奴隶主由天子那里分得土地和依附农民。但他们只有土地占有权,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礼记·王制》所说的“田里不鬻”即此意。因此,西周的井田制与分封制和宗法制紧密相连,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土地转让
西周中期以下的金文,出现有土地转让的事例,有的是交易或互换,有的是赔偿。前者如卫盉所记:矩伯以田为代价,从裘卫那里两次交换礼玉和皮币,交换以贝朋为价值尺度,田价分别为八朋一田和六朋多一田;或如五祀卫鼎所载,裘卫以五田换取邦君厉的四田。所谓“田”,均指百亩的一夫之田。后者如散氏盘所述,矢王因为攻击了散氏,被迫割让一部分土地给散。
为了取得土地转让的法律效力,交易者有时要向执政大臣报告,如裘卫的两次交易,都得到大臣们的允可;有时采取析券的形式;有时采取立誓的形式。土地转让时必须由双方人员到场。丈量有关土地,称为“履”。确定了的地界,用封树的方法作出表识,加以记录,有时还要绘成地图。转让的契券,双方分别保存,并将副本上交官府收藏,以备查考。这种土地转让,尚未具备完全自由买卖的性质,但可视为后世买卖的滥觞。
4.工商业
西周玉贝
在国中居住的,还有百工和商贾。当时的百工多在司空所属的官府手工业中工作,商贾也从属于官府。百工身份卑微,在西周金文中往往与臣妾奴隶并列。商贾地位则较百工为高,但其交易受到官府的严格控制。据金文兮甲盘淮夷与周的诸侯百姓贸易,都必须到指定的市场进行,要遵守官吏的管理,否则即属非法。至于周人内部的交易,据《周礼》,有特设的市场,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都在市上交易;商贾有自己的组织,受管理市场的官吏控制,这些都可和兮甲盘等金文相参照。
1.自然科学知识
自然科学知识在西周时期有不少增长。比如在天文历法方面,《诗经》若干章里出现有星宿名称,而且以其在天空的位置来确定季节和农作。传统的二十八宿体系,很可能在这时已经构成。周人非常注意月相,称月的有光部分为霸(魄)。周人记年月日常提到“初吉”(另有“既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与商朝不同。有学者认为这是依月相把一月分划作四个段落。《诗·十月之交》还详记了周幽王六年(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的月日干支,并涉及其前个月的一次月食。
地理知识也有发展。如《尚书·洛诰》记载成王时建洛邑曾绘有地图;康王时宜侯夨簋金文提到王观看“武王、成王伐商图”和“东国图”,可知不仅有一般地图,还有军事历史地图存在。
《诗经》有许多草木虫鱼名称,分类繁细,表明人们对动植物的认识渐趋进步。
宜侯夨簋
2.周历
周代历法与夏历、殷历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以冬至所在建子之月(夏历十一月)为岁首。从西周铭文和典籍看,当时已把1个月分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4个等分。这实为今日通行的星期的原形,但不久即废,未流传下来。另据文献记载,周人已使用土圭之法测量日影,以确定四时变化和地理的远近。所谓土圭,就是在地面竖立一根垂直的表,与表相连成直角的座子称为圭。土圭之法就是利用正午的太阳照射在表上,观察表在圭上投影的长短,以确定四时的变化。当太阳走到最北而位置最高时,日影最短,这时叫夏至;当太阳走到最南,距地平面最低时,日影最长,这时就是冬至。从日影长短的变化周期中,测定一年的长度。土圭是我国最早的测天仪表。在长期观测的基础上,周人创立二十八宿,以确定天体的位置和日月五星在天空中的运行。所谓二十八宿,就是在黄道带与赤道带西侧,选取二十八组恒星作为观测的标志,每一宿由若干颗恒星组成,并以地上的事物去命名。二十八宿是古人测天的基础,通过观察太阳在二十八宿中位置的变化可以推定一年季节的变化,还可制定更精确的历法。
3.蚕桑丝织
《诗经》不少篇描述了西周蚕桑生产的情况。当时丝织品在考古工作中已有发现,并证明《周礼》及金文所谓黹即刺绣的存在。陕西宝鸡茹家庄的西周中期墓葬发现丝织品上有刺绣,带有鲜明的红、黄颜色,据研究,色彩系用朱砂、石黄涂画而成。
西周青铜器铭文瓶
1.青铜礼器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度继续发展的时期,促进了青铜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青铜礼器种类增多,按照周礼的要求,青铜礼器有严格的组合制度。如钟、鼎、鬲、壶、豆、盘等礼器都要按照规定数目配套使用。基于这样的历史缘故,所以发现的西周墓葬和窖藏的青铜器大多是成组和成群出土,如陕西扶风县庄白村西周青铜器窖藏中一次便出土了103件器物。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大部分铸有铭文,少则几字、几十字,多则几百字。铭文内容简明扼要地记述了当时的奴隶买卖、战争、赏赐、祭祀和法律诉讼等情况,是研究西周历史的珍贵实物资料。
2.青铜器铭文
青铜铭文的产生、发展与文字和青铜铸造技术息息相关。故中国文字虽早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已经产生,但由于青铜器铸造技术还处在原始时期,尚未发现有铭文出现。在属于商代早期的二里岗文化时期,有个别青铜器有铭文,此为迄今发现的最早铭文。盘庚迁殷之后,随着青铜器铸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甲骨卜辞书契的迅速进步,铜器铭文的铸造也逐渐兴盛起来。但直到殷末,商代的青铜器所铸的铭文字数不多,且内容简单,主要用于标识器物的主人,一般都铸在器物的不显著部位,如爵、斝的錾阴,尊、觚的外底,鼎、鬲的内壁以及簋、卣的腹底等隐蔽之处。
到了西周初年,随着分封建国的需要,作为礼器的青铜器得以大量铸造,如《礼记·祭统》所说:“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青铜器大多铸以长篇铭文,用来颂扬祖德,刻记功烈或记述周王锡命,传遗子孙。这些长篇铭文,书有定格,布局讲究,记述了大量史事。平王东迁以后,周室衰微,霸权迭兴,随着诸侯势力的增强,诸侯国各自为政,青铜铭文也出现了随意性,多为婚姻联谊、夸耀祖先的内容。战国以后,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铁器的出现以及简册书帛的通行,青铜器铭文也随之衰落。
西周是青铜文明的鼎盛时期,也是铜器铭文大发展的时期。该期的铭文青铜器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且铭文较长,像《何尊铭》《大盂鼎铭》那样记述贵族接受周王的训诰和册命典礼的长篇巨著屡见不鲜。这些大量的铭文记载了诸如历代君王祭典训诰、宴飨田猎、征伐方国、赏赐册命、奴隶买卖、土地转让、刑法诉讼、盟誓契约、家史婚媾等事迹,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军事、经济以及法制、礼仪等诸多方面的资料。晚清时期的学者大家如阮元、龚自珍等都曾谈及金文资料的重要性。龚自珍在《说彝器》中说:“凡古文,可以补许慎书之阙;其韵可以补《雅》《颂》之隙;其礼,可以补逸礼;其官位可以补《世本》之隙;其言,可以补七十子大义之隙”,说的就是铜器铭文对经学的补遗作用。近代著名学者郭沫若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初序中也说:“传世两周彝器,其有铭者已在三四千具以上。铭辞之长,有几及五百字者,说者每谓足抵《尚书》一篇,然其史料价值殆有过之而无不及”,直接指出了铜器铭文的史料价值——可以印证古史,补充史书缺佚。它与甲骨文一样是研究商周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
3.青铜器上的祭祀活动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在上古社会居于首要地位,尤其是西周初年,随着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确立,祭祀成为各级贵族在宗法制下维系自己特权的重要手段,成为奴隶主贵族的重要活动,故铜器铭文中反映最多的内容即为祭祀。
谏簋铭文
在《两周金文辞大系》所收录的167篇铭文中,有85篇即超过半数的铭文涉及到祭祀内容。朕簋,又名为天亡簋或大丰簋,是西周初期武王时的标准铜器之一。其上所刻铭文详细记述了武王伐纣之后大会诸侯并举行盛大祭祀典礼的内容,其辞为:“乙亥,王又大丰,王凡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又王。衣祀于王丕显考文王,事喜上帝……”这里的“王祀于天室”即为在天室或称为“辟雍”的大庙举行的祭天的典礼,“衣祀”即“殷祀”,上古“衣”“殷”音近通用。“衣祀”原本是殷商祭祀祖先的大合祭,西周之时则成为群臣大会后共同参与的大献祭,旨在团结方国诸侯。在周人的观念里,天是至上一元神,拥有最高的神意,周王是天之子,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所以祭天是周人的最高祭祀,为天子专享的权力。在祭天时,往往配以先王,如大盂鼎铭文所说:“丕显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在武王嗣文作邦;……故天翼灵子,法保先王”,即以文王与天同祭。在西周时期,祭天时常以文王和武王配天同祭。
除了祭天之外,铜器铭文还反映其他的祭祀情况。《作册令方彝铭》记述了周昭王任命周公子明保担任王室的重要职务,管理三事四方,授卿事寮。由于是重要事情,所以周公子明保在接受命令后,一方面发布政令,另一方面到宗庙举行祭礼。先到周公宫祭告先祖周公,然后到京宫以及康宫祭告先王,典礼十分隆重。《作册麦方尊铭》则记述了周王在田猎前后举行祭祀的情况:先在丰京举行祭祀,次日在船上举行大礼祭,然后射猎,捕获大量飞禽,最后又举行了祭月仪式。可见周人的祭祀名目繁多,确实可补“三礼”的缺佚。
祭祀活动在周人的生活中十分频繁,故在青铜器铭文中除了追述祖先的功烈,颂扬他们的仁德以及标榜自己受自祖先的权利、承袭先王的至德外,还有大量的祈求上帝降福、祖先灵佑的祈辞。祈辞的内容基本有:
(1)保佑疆土永固。如《大克鼎铭》:“丕显天子,天子其万年无疆,保辥(ㄨ)周邦,□(?)尹四方”;《陈侯因咨铭》:“诸侯贡荐吉金,用作孝武起公祭器,以烝以尝,保有齐邦。世万子孙,永为典尚。”
(2)祈求永福长寿。古人认为长寿之人必定豪眉秀出,所以称长寿为“眉寿”,在青铜器铭文中经常看到祈求眉寿的内容,如《微鼎铭》:“栾用享孝于朕皇考,用赐康乐鲁休,纯佑眉寿,永命令终,其年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享”;《秦公簋铭》:“以受纯鲁多厘(福),眉寿无疆。”“眉寿无疆”或“眉寿无期”是当时的习惯用语,后来演变成为“万寿无疆”或“万岁”等颂词。
(3)保佑子孙永享其命。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下的基础制度,嫡子有嗣是整个宗族的大事,所以青铜器铭文也经常提到子孙嫡嗣永保其命的内容,如《晋姜鼎铭》:“晋姜用祈绰绾眉寿,作建为亟,万年无疆,用享用德,俊保其孙子,叁寿是勒。”这些祈求万寿无疆、永保世享的祈辞,与《诗经·小雅·南山有台》中“万寿无期”“遐不眉寿”“保艾尔后”的思想是一致的,可见西周贵族铸造青铜器并在其上铭刻的目的,不仅仅在于颂扬祖先美德,更在于祈求上帝和先祖保佑子孙永享其命。
4.青铜器上的征伐活动
除了祭祀之外,上古社会的重要事情即为兵戎,所以青铜器铭文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君王用兵情况。伐纣克商是西周初年最大的戎事,1976年在陕西临潼零口公社出土的利簋就是直接反映武王伐纣过程的文物遗存。《利簋铭》己载:“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其记载的伐商日期与文献记载完全吻合:《尚书·牧誓》记载:“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荀子·仪兵》说:“武王之诛纣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后胜也,皆前行素修也。”《淮南子·兵略训》也说:“武王伐纣,东面而迎岁。”这几种文献记载和铭文记载互相印证牧野之战的时间确实是在甲子日,正是岁星当前的时刻。所以利簋的发现证实了文献记载武王克商中牧野之战的真实性,其铭文可与《尚书·牧誓》结合起来研究武王克商的史实。
毛公鼎
西周时期,周边少数民族侵犯边界的事情常有发生,尤其是西周中后期,王室衰微,犬戎的势力进入到周的京畿腹地,所以反映西周同少数民族的战事在青铜器铭文中亦屡见不鲜。《虢季子白盘铭》就是一篇记载虢季子白奉周王命令率兵抗击猃狁侵犯的韵文,铭文说:“丕显子白,壮武于戎功,经维四方,抟伐猃狁,于洛之阳;斩首五百,折讯五十,是以先行……”猃狁是西周时期西北的一个游牧民族,即后来的匈奴的祖先,他们经常骚扰周的边境,并进入内地扰民。这在《诗经》中也多有反映,如《诗经·小雅·采薇》说:“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岂不日戒,猃狁孔棘”。由于猃狁的侵扰给人民造成了很大灾难,所以周王室常派重兵抵御。《虢季子白盘铭》记载的这次抵御的战场是在陕西北部的洛水之东,生动地描写了子白的英姿和建立的战功,并记载了周王对子白的赏赐和期望:“王赐乘马,是用佐王。赐用弓彤矢,其央。赐用钺,用征蛮方。”
征伐淮夷和楚方也是西周时期的重要征伐。淮夷是居住在淮河流域的多个部族组成的方国,列于周王室的“夷蛮要服”。由于淮夷经常叛周,所以厉王和宣王时期的青铜器铭文经常有周师征伐淮夷的记载,师寰簋即为一例。该簋是厉王时铸的青铜器,其铭文记载了周王命令师寰征伐淮夷得胜立功的内容。
居于江汉流域的楚荆是西周南方的重要少数民族方国,也属于“要服”之列。南征楚国是昭王时期的重大戎事,根据《初学记》所引的《竹书纪年》记载,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史记·周本纪》也说:“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汉)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即昭王时期至少有两次南征的记录,而最后一次南征楚荆,昭王没有返回,死于汉水之上。与文献相佐,青铜铭文也有昭王南征楚荆的记载,《小子生方鼎铭》和《启尊铭》分别记载了小子生和启跟随昭王南征的事情。《小子生方鼎铭》记载:“隹(唯)王南征,才(在)□,王令生办(遍)事□公宗”;《启尊铭》记载:“启从王南征迈山谷,在洀水。启作且(祖)丁旅宝彝。”另外《郭伯簋铭》和《史墙盘铭》也记载了昭王的南巡并获得大胜的情形:“孚(俘)金,用乍(作)宗室宝尊彝”;“广笞楚荆,唯狩南行”。这些铭文很可能就是反映昭王南征取得胜利的相关记载。关于军事征伐的铭文还有很多,除了武王、成王时期的伐商大事之外,主要是征伐周边民族反叛和入侵的事情。从铭文看,这些征伐战争结果多以周师为取胜方,从而巩固了西周王室的统治。
5.青铜器上的典章制度
青铜器铭文中反映西周典制内容的也很多。分封制度是上古社会的重要统治制度,也是西周时期的重要政治内容。西周建国以后,周天子为了统治广大疆土,采取了分封同姓宗族子弟及有功大臣的措施,以藩屏周。周王除了分给这些宗亲和大臣土地和人民外,还要授予他们大量礼器作为赐予权力的象征。受封的贵族为了纪念周王的册封并以此作为凭证,于是大量铸造青铜器,传之后世。这些青铜器铭文反映了西周的分封情况。《康侯簋铭》反映了成王改封康侯于卫的情况;《宜侯夨簋铭》则记载了康王改封虞侯夨于宜的事情。
西周分封,天子赏赐大量的财物给受封的诸侯、贵族,这是商朝难以望其项背的。晚商的青铜器铭文也有关于商王赏赐的记载,但所赐之物不仅数量少,品种也极少,不像西周那样繁多,这大概与商朝生产力水平低以及殷王对分封的不够重视有关。在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记载赏赐最多的是《大盂鼎铭》:“赐汝鬯一卣,玄衣,赤舄,车马。赐乃且南宫旂,用狩。赐汝邦司四伯,人献自驭之于庶人六百又九十五夫。赐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献千又五十夫。”一般的赏赐除了祭祀所用的鬯酒,以及命服、命车外,还有弓、矢、戈、胄等兵器和大量土地和人民。
大盂鼎及其铭文
随着西周分封制度的推行,逐渐形成了固定的册命制度。该制度始创于西周初期,穆王以后则形成一套固定的典礼仪式,青铜器铭文正好完整反映了这一套仪式。在传世的青铜器铭文中有册命内容的达70多例,其铭文格式主要由时间、地点、受册命者、册命辞、称扬辞、作器和祝愿辞7部分组成。如《康鼎》铭文:“唯三月初吉甲戌,王在康宫,荣伯入右康,王命死司王家,命汝幽,黄、鋚革。康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休,用作朕文考宝尊鼎。子子孙孙其万年永宝用。”到了西周晚期,青铜器铭文记载册命的格式更为完备,如《颂鼎》铭文所记,除了上述的7个基本部分外,还记录有王位、授册、宣命、受册、返纳瑾章等内容。其记载的册命过程与《左传》所记周天子册命晋侯重耳为侯伯的过程几乎完全相同,可见册命典仪是西周以至春秋时期的重大政治典礼之一。
关于西周的官制,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也有记载。《毛公鼎铭》清楚地记述了西周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两大官署。《作册令方彝铭》记述了周昭王任命周公子明保担任王室的重要职务,“保尹三事四方”,领导卿事寮,向卿事寮诸尹、里君、百工、诸侯等发布命令。一般研究西周官制多以《周礼》为参照,但是《周礼》成书较晚,所以最直接的还是西周时期的金文记载资料。西周后期形成了世卿世禄的制度,而继承祖考的官职也要由周王重新册命,所以西周的青铜器铭文有大量这种册命的记载。
此外,青铜器铭文中关于天子籍礼、射礼以及田猎等活动的记载,如《静簋铭》记载了周王在大学辟雍举行的射礼;《令鼎铭》记载“王大藉农于諆田”;《员卣铭》和《启卣铭》都记载了周王田猎的情况。
6.青铜铭文中的经济及法律诉讼
青铜器铭文中除以上内容外,还有关于西周经济以及法律诉讼的记载。周天子为天下共主,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王室有直接控制的山林牧场,作为王室的直接收入,《同簋铭》《免簋铭》等都有周王命人管理山林渔泽之利的记载。
战车是西周的战争用车,而马车是西周的重要交通工具,所以马在西周社会生活中和军事战争中非常重要。周王有自己的牧场,由专人养马,而这些马在成为服马之前举行一种马的“成人”仪式——执驹礼。《周礼·春官·司马·校人》记载:“春祭马祖,执驹。”“祭马祖”就是在春天举行祭祀马神的仪式,“执驹”就是把两岁的小马驹牵离母马身边,给它们套上络头和马具,使之成为王厩的服马。西周非常重视这种执驹之礼,往往由周王亲自参加。出土于陕西眉县李村西周窖穴的缘驹尊和出土于陕西西安张家坡井叔墓中的井叔鼎上都刻有铭文,记载了周王参加执驹礼的情况,缘驹尊铸成马的形状,其器铭文为:“唯十又三月才(在)甲申,王初执驹于(厈夂),王呼师豦召盠,驹易(赐)两”,“执驹于岸”就是指周王在天子大学——辟雍的大池岸边举行执驹之礼。
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有不少涉及法律诉讼方面的内容。这些铭文有的形同现代的契约、合同、地契之类,有的是关于田地、奴隶交换的内容,有的则是律令刑书。《散氏盘铭》《卫盉铭》《卫鼎铭》《琱生簋铭》都有记载西周的田地交换情况。《兮甲盘铭》记述了关市征收的律令,《子禾子釜铭》和《陈纯釜铭》则记述了有关量值的法令。这些铭文是研究西周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古代法律的重要资料。
裘卫盉铭文
西周礼制继承商朝而有所变革。周初,力求扭转商末流行的奢靡风气,曾反复告诫禁止酗酒。从成王时的《尚书·酒诰》,到康王时的大盂鼎铭文,都讲到必须遵奉周文王的告诫,不得纵酒。反映到青铜制造的礼器上,商朝常见的许多酒器,西周时逐渐归于消失。
周礼非常繁缛,据《周礼》有吉、凶、军、宾、嘉五礼:吉礼指对先祖与各种神祇的祭祀;凶礼指丧葬,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军礼指战争,以及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嘉礼指婚、冠、飨燕、庆贺、宾射等。所有礼制都和法律一样,体现出贵贱等级的区分。
乐在西周很受重视,有专门职官管理。金文中也记有乐官。“命汝司乃祖考旧官小辅(镈)眔鼓钟”,即相当《周礼》的镈师和钟师。
周代有的乐舞起源很早,如《大武》为周武王克商所作,曾在武王凯旋告于周庙时表演。这一乐舞的歌辞还保存在《诗》中,即《周颂》的《武》《酌》《桓》《赉》等篇。
周武王建立周朝不久,就命周公姬旦制礼作乐,建立各种贵族生活中的礼仪和典礼音乐,使音乐为其王权统治服务。这一部分乐舞就是所谓的“雅乐”。它包含了远古图腾及巫术等宗教活动中的乐舞及祭祀音乐,也包含西周初期的民俗音乐。
《周礼》所记载的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各种贵族礼仪,其中与雅乐有关的有:
郊社:祭天地神明的祭典;
尝禘:贵族祭其祖先的祭典;
食飨:政治上外交上的宴会等,包括大飨、燕礼、大射、养老等等;
乡射:乡里中官僚和地主们比射的集会;
王师大献:战争胜利时举行的凯旋庆典;
行军田役:用于军事演习性质的狩猎。
作为一种统治手段——礼乐教化的工具,乐舞艺术的地位和作用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周朝的礼仪活动中,严格地规定不同的场面使用不同的音乐。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参加典礼的贵族受到伦理教育的感化,造成一种庄严、肃穆、安静、和谐的气氛。
西周编钟
各种主要典礼音乐的歌词,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少数属于“南”。
随着周朝的衰落和社会的发展,民间音乐逐步代替了雅乐。贵族们对雅乐渐感厌烦而去欣赏俗乐,如《乐记》所载,魏文侯“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因此孔子曾感叹地说:“礼崩乐坏。”相匹配典礼的雅乐,开始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以后逐渐变得庄严神秘而又沉闷呆板。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宗教、政治等仪式典礼中所用的音乐和乐舞,后世称为雅乐。雅乐的始创者是周武王姬发,在他兴师伐殷的过程中,军中常表演歌舞以鼓舞士气,灭殷后又作了《象》和《大武》等大型歌舞庆祝胜利。周成王在位时,周公姬旦辅政,他制定各种贵族生活中的礼仪和典礼音乐,以此来加强宗法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巩固王权。西周各种贵族礼仪应用雅乐的场合有:一是祭祀,二是宴飨,三是射礼,四是军事演习和军功庆典。可见,雅乐是为维持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而设立的,普通百姓与之无涉。
雅乐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六代乐舞,包括黄帝、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武王留下的最高规格的乐舞,用于祭祀神明天地祖先;二是小舞,有羽舞、皇舞、干舞、人舞等名目;三是诗乐,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四是宗教性乐舞。
雅乐所用乐器如编钟、编磬的制造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只有贵族才能配置。周王室为了推行雅乐,设置了专门机构大司乐,掌管音乐行政和贵族子弟的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受教育的内容规定为“四术”,即诗、书、礼、乐。他们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严格的程序接受教育。
雅乐的制度和体系随着周朝中央政权的瓦解而衰落。
战国时期,人们将古乐视为雅乐,这些古乐是指古代祭祀天地、祖先和朝会、宴享时使用的正统音乐。以六代舞最著名,它们是《云门》《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六部乐舞,相传分别创作于黄帝、尧、舜、禹、商、周六个时代。六代舞也称大舞,是郊庙祭祀之乐。另外,周代还有六个小舞,即《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千舞》《人舞》,是教育贵族子弟的舞蹈,有时也用于祭祀。大舞和小舞还可分为武舞和文舞两类,执干(盾)、戚等兵器的称武舞,其余的称文舞。这些古乐一般和礼制相结合,有一定的使用规范,不同等级、不同背景的人使用不同的乐舞,不得逾制。这些乐舞由于长期和礼制紧密结合,成为典礼仪式性的乐舞,艺术上走向僵化,先秦以后不再受到人们的欢迎。雅乐是用于郊庙祭祀、春秋飨射以及朝廷举行的各种典礼仪式上的乐舞,乐人多由具有一定身份的良家子充当,乐器虽然也有丝竹乐器,但以钟、磬为主,是金石之乐。雅乐表演时,舞人俱进俱退,整齐划一,闻鼓而进,击铙而退,文武有序,音乐和谐,气氛庄重。
周王室或诸侯住宅平面图
1.宗教观念
周人的宗教观念,与商朝有较大的不同。商朝那种尚鬼的神秘色彩,到西周已经淡薄。周代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地祇、人鬼三类。天神有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地祇有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人鬼则指祖先而言。
人殉现象在西周不像商朝那样普遍。由于没有发现相当于殷墟西北岗、武官村规模的大墓,当时人殉数量尚难判定。用人作为祭祀的牺牲,在西周时期亦史无明文记载。
宗教思想的变化也表现在青铜礼器的纹饰上。商朝流行的带神秘意味的花纹,只在周初延续了一个时期。到西周中期,大多数礼器的纹饰都图案化了,除装饰作用外,很少再有宗教或神话的意义。
2.学校教育
西周已有较发展的教育制度。在国人乡里中设立的学校,称为庠(一说称序),教授知识技艺。贵族子弟的教育更为完备,专设有小学、大学。贵族子弟满8岁入小学,到15岁成童时入大学。《周礼》有师氏、保氏两官,从他们的职掌看,教育的内容包括德行、技艺和仪容等方面。技艺兼及文武,有礼、乐、射(射箭)、御(驾车)、书(文字)、数(算术),称为六艺。
3.典籍文献
西周时期文献流传至今的为数不多,《尚书》中出于西周的,有《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吕刑》《费誓》等篇,内容的时代自武王到穆王,而以成王时占大多数。这十几篇记述了周初史事和政治情况,有重要历史价值。
《逸周书》也有一些篇属于西周。例如《克殷》《世俘》《商誓》《度邑》《作雒》《祭公》《芮良夫》等篇,都是关于西周的重要史料。
有重大文学价值的《诗经》,包括有很多西周时期的作品。有的是采自民间的民歌,如《豳风·七月》之类;有的则用于朝廷庙堂,收入雅、颂。一些篇有准确作者,例如《大雅·烝民》为周宣王时尹吉甫作。这些诗歌或反映当时社会状况,或描写历史事迹,或对朝政进行颂扬及讽刺。
西周匍雁形铜盉
1.《周易》:群经之首,大道之源
《周易》是中华文明史上一部内涵精深、影响广泛、流传久远的典籍,有“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之称。几千年来,《周易》以其外在的魅力——奇特的结构形式和抽象的符号显示,以及博大精深的内涵——千古永辉的义理和复杂神奇的运算机制,吸引着人们在各个领域对其进行研究和应用,形成了庞大的易学研究体系。
《周易》的作者是谁?这是数千年来人们争论不休的谜题,至今尚未有定论。比较公认的说法是“三圣说”,认为《周易》乃是伏羲、文王、周公(或孔子)三人合著。继承和拓展这一说法的是马融和陆续,他们认为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
《周易》书影
《周易》一书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构成,从总体上看它是一部指导人们利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哲学著作。
《周易》本为占筮用书,其经文主要成于西周时期。卦辞、爻辞中有些内容与周人历史有关,如康侯用锡马蕃庶等。由于占筮必须由卦象推类,逐渐被赋予抽象的意义。有的卦、爻辞,如《泰·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即使从字面上也可看出其哲学意味。
《易经》是我国古代先哲通过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长期观察,以及对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进行高度总结概括后而形成的。它集中反映了宇宙万事万物的现象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易经》有其特殊的文字体裁,即不分篇章节次,而是由六十四卦组成。而每个卦又由内外卦、卦画、卦名、卦辞、爻题、爻辞几部分构成。《易经》分为上、下经两部分,上经计三十卦,起于乾卦,止于离卦;下经计三十四卦,起于子咸卦,止于未济卦。
《易传》则是对《易经》进行解说,用来阐发义理的哲学典籍。《易传》分为七种十篇,汉代学者称之为“十翼”,“翼”即辅翼经文之意。
《周易》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渊薮,奠定了中国哲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观念,如“阴阳”、对立统一的思想等等,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极为深远。至今,上至鸿儒硕学,下至街头卜者,无不奉为圭臬,浅入浅解之,深入深究之,可谓是十三经中最深奥、最神秘的古籍。《周易》这部书除了有社会学的历史价值,还具有高度的哲学思想价值。“易”这个字,含有“宇宙万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意义,有朴素的辩证的思想。其中的文字多与政治、经济、生产、生活有关,是很值得后世学者加以研究的。
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周易》为现存最早文本。其传世经文刊本,有宋代巾箱《八经》本,明弘治九年庄释刻本。旧注有北京图书馆藏魏王弼《周易注》宋刻本、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等。今有中华书局1980年版影印《十三经注疏》影印清阮元校勘本。
2.《周礼》:中国最早和最完整的官制记录
《周礼》亦称《周官》或《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
《周礼》是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的汇编。《周礼》的来历争论颇多。古文经学家认为,《周礼》是周公旦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它出于战国。也有人认为是西汉末刘歆伪造的。近人从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多数人认为是战国时的作品。也有人认为,《周礼》成于汉初。
《周礼》是中国最早和最完整的官制记录,也是世界古代史上一部最完整的官制记录。全书6篇,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各篇分为上下卷,共12卷。这6篇中的《冬官司空》早佚,到汉时以《考工记》代替。
《周礼》书影
《周礼》所涉及到的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上古文化史之宝库。《周礼》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的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
《周礼》起初并未受到重视。西汉末年王莽摄政,以周公自居,模仿周制,于是本书特受青睐,当作“国典”。王莽亡,又遭冷遇。直至东汉郑玄作注,才又为人重视。北朝西魏宇文泰执政时,以《周礼》作《唐六典》。北宋王安石以《周礼》作为变法的历史依据。其后虽无人再把《周礼》付诸实践,但一直奉为儒家经典,成为学人必读之书。
《周礼》一书,东汉郑玄撰有《周礼注》,唐朝贾公彦作《周礼正义》,清代孙诒让也撰有《周礼正义》,这些注释对后人研究《周礼》提供了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