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一年(1/1)
[原文]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②。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③。突归于郑④。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⑤。
公会宋公于夫钟⑥。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⑦。
[原文]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②,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③。莫敖患之④。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⑤。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⑥。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⑦,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⑧?”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⑨,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注释]
屈瑕:楚国大臣。贰、轸:两国名,在今湖北省境内,后均为楚所灭。②郧(yún):国名,在今湖北安陆县境内。浦骚:郧国地名,在今湖北应城县西北。③绞:国名,在今湖北郧县西北。州:国名,即今湖北监利县东的州陵城。蓼:国名,故址在今河南唐河县西南。④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后来楚国又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此时的莫敖为屈瑕。⑤斗廉:楚国大臣。诫:警诫。日虞:天天盼望。四邑:即随、绞、州、蓼四国。⑥君:指屈瑕:郊郢:即今湖北钟祥县郢州故城。⑦虞心:盼望四国救兵之心。⑧盍(hé):“何不”的合音字。济:增加。⑨成军:军队设备齐全。郑昭公:即郑公子忽。取:娶。三公子:指太子忽的三个兄弟,公子突、公子(wěi)、公子仪。突:公子突,即郑厉公。丁亥:十三日。己亥:二十五日。
[译文]
鲁桓公十一年春季,齐、卫、郑、宋国在恶曹会盟。楚国的莫敖屈瑕想要与贰国轸国结盟。郧国把军队驻扎在蒲骚,将合同随、绞、州、蓼四国进攻楚师。莫敖为此担忧害怕。斗廉讲:“郧军驻扎在郊区,必定不会防备,且天天盼望四国军队的到来。要是您领兵驻扎郊郢抵抗四国援兵;我带精兵在夜里去进攻郧国。郧国一心期盼援军,又依仗城池坚固,一定会缺乏战斗意志。要是打败郧军,四国联军便定会离散。”莫敖说:“为何不向楚王请求增加军队呢?”斗廉答复说:“军队打胜仗在于团结,不在人多。商朝兵多,却敌不过兵少的周武王,这是你知晓的。只要我军同仇敌忾出战,又为何要增加呢?”莫敖讲:“占卜一下吧?”斗廉说:“占卜是为了决定犹疑不决的事情。既然没有诱惑,又为何要占卜?”于是出兵蒲骚,击败了郧军。最后跟贰、轸两国结盟。然后班师回国。郑昭公忽在击败北戎时,齐君想把女儿嫁给他,昭公谢绝了。祭仲讲:“必须要娶她。国君有许多宠幸的妻妾,你要是没有大国援助,将很难立为国君。而另有三个公子都可能成为国君。”不管昭公依然没听从他的建议。
夏天,郑庄公去世。当初,祭地封人仲足获得郑庄公的宠信,庄公让他作卿。仲足替郑庄公娶回邓曼,生下昭公。故而祭仲扶立他作国君。宋国的雍氏把女儿嫁给郑庄公,称雍,生下厉公。雍氏受人尊敬,获得宋庄公宠信,故而他诱来祭仲逮捕了他,讲:“若不立突为郑君,你便要死。”又抓住厉公突,向他索取贿赂。祭仲与宋人结盟,带厉公回国立他为郑君。
秋季,九月十三日,郑昭公逃亡到卫国。二十五日,郑厉公突就位作了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