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五年(1/1)
[原文]
〔经〕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已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②于郑。许叔③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④。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⑤。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⑥,伐郑。
[原文]
〔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②。将享诸郊③,雍姬知之④,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⑤。公载以出⑥,曰:“谋及妇人⑦,宜其死也⑧。”夏,厉公出奔蔡⑨。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注释]
专:专权。②其:指祭仲。③享诸郊:在郊外设宴诱杀祭仲。④雍姬:雍纠之妻,祭仲之女。⑤尸:陈尸,暴尸。⑥载:装载雍纠的尸体。出:逃亡。⑦及:与,跟。⑧宜:应该。⑨厉公:即郑伯突。檀伯:郑国戌守栎邑的大夫。
[译文]
十五年春天,周桓王派大夫家父前去鲁国索求车辆,这是不合于礼制的。由于诸侯不向周王进贡车辆与礼服,天子不应向诸侯求取财物。
郑大夫祭仲专权,郑厉公担忧这件事,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杀死他。雍纠预备在郑国都城的郊外宴请祭仲,雍纠的妻子雍姬晓得了这件事,对她母亲说:“父亲跟丈夫,谁最亲近?”她母亲讲:“女子在未嫁之前人人都可能成为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这如何能相比呢?”于是雍姬便告诉祭仲讲:“雍纠不在家中而打算在郊外宴请您,我怀疑这件事,故而告诉您。”祭仲便杀死雍纠,把尸体摆放在周氏水池边示众。郑厉公用车装上雍纠的尸体出奔,他说:“大事跟妇女商量,死得当然。”夏季,郑厉公逃亡到蔡国。
六月乙亥日,郑昭公回到郑国就位。
许叔进入许国的都城为君。
桓公与齐侯在艾地见面,目的是为了共商安定许国的事。
秋季,郑厉公利用栎地的人杀害守栎大夫檀伯,自己由此就居住在栎地。
冬天,鲁桓公跟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地见面,是为了商量攻打郑国,以便送厉公回国的事。不过战争失败,便各自退兵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