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十八年(1/1)
[原文]
〔经〕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夏,公追戎于济西。秋,有②。冬十月。
[原文]
〔传〕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②,皆赐玉五珏③,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
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④。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
夏,公追戎于济西⑤。不言其来,讳之也。
秋,有蜮⑥,为灾也。
初,楚武王克权⑦,使斗缗尹之⑧。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⑨,使阎敖尹之。
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阎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注释]
醴(lǐ):一种甜酒。②宥(yòu):酬酢,劝酒。③五珏(jué):五对玉。珏,合在一起的两块玉。④原庄公:周王卿士。⑤济:水名,古时四渎之一,发源于河南省济源县王屋山,春秋时流经曹、魏、齐、鲁等国。⑥蜮(yù):一种害虫。⑦权:国名,子姓,在今湖北省当阳县东南。⑧斗缗:楚国大夫。尹:治理。⑨迁权:指迁移权国的臣民。那处:楚国地名,在今湖北省荆门县东南。阎敖:楚国大夫。涌:水名。即今湖北省监利县东南的乾港湖。逸:逃跑。因:趁着,乘机。
[译文]
十八年春天,虢公、晋献公朝觐周天子。天子用甜酒款待他们,并接受了他们的敬酒,而且还赐给他们每人五对玉,三匹马。这是不合礼的。天子降命于诸侯,因为诸侯的名称地位不一样,所用的礼数也应有所区别,不能随意地把礼数给人。
虢公、晋献公、郑厉公派原庄公到陈国为周惠王迎娶王后。陈妫嫁到了京城,即是惠后。
夏天,庄公在济水之西追击入侵的戎人。《春秋》只写追赶戎人而没有记录戎人的进攻,是忌讳戎人入侵而鲁国却不晓得。
秋天,鲁国发现了虫。《春秋》记录此事,是由于蜮虫造成了灾害。
先前,楚武王攻克权国后,派斗缗治理这个地方。斗缗反叛了楚国,楚国便包围权地杀了斗缗。并把权地的民众迁到那处,派阎敖管理。
楚文王就位后,楚国跟巴国人一起攻打申国,不管又对巴军心存戒备,最后巴国人反叛了楚国并进攻那处,将其占领后,又进攻楚国都城的城门。阎敖跳到涌水里游泳而逃。文王将其抓住杀害,阎敖的族人开始作乱。冬天,巴国人为此而进攻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