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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小说网 > 古都谜踪之北京之下 > 第三十二章 天生贼骨

第三十二章 天生贼骨(1/1)

一整天,袁小飞都是恍恍惚惚的,恍若丧家之犬。

他也曾去过警察厅门口偷偷看过,朱启钤带着李璇玉等人还在做最后的努力,袁小飞很想走过去跟李璇玉做个告别,可是终究是觉得这时候他们都在心焦忙碌,自己大可不必这时候去告别,太显得矫情了,只要陆小婉真的如她所说有能力救出李哲文等人,自己也算是还了他们的恩情,互不相欠了。

惴惴不安到了第二天一早,警察厅的人真的把李哲文等人给放了,所有人包括李哲文都不知道这些警察为什么会放过自己,不过这个结果真是让袁小飞又惊又喜,他想起这女子走前说的话,要他今日中午去六国饭店找她,想来她是很有把握的,真猜不透这妖孽一般的女人,到底有什么样通天的本事和关系网,竟然还要屈身在朱启钤的身边当助理,这不能不让袁小飞越发得好奇,当然他更好奇的是,这个女人会给他提出什么要求?

到了六国饭店,虽然是中午时分,但也坐了大半的人。

这六国饭店位于东郊民巷核心区,算是北平最豪华的一家饭店,这里是外国的使馆区,六国饭店又是由由英、法、美、德、日、俄六国合资所建,所以是北平各国公使、官员及上层人士住宿和餐饮的首先选择,也是达官贵人聚会的场所,以袁小飞的身份,平日里是不可能进入这个场所,所以过来时,他还专门换了一套衣服,白衬衣、棕色夹克和黑头皮鞋,看起来亦是多了几分潇洒和帅气。

陆小婉早就到了,她坐在二楼左侧的包厢内,正面朝窗外抽着细长的香烟,不得不说,这女人抽烟的姿态是很美的,风情万种的女人若是做起原本属于男人的事情,便会是一道绝美的风景,比如抽烟,比如喝酒,再比如穿上男人的白衬衣。

陆小婉就是属于任何男人都无法抵御的类型,魅惑、自信又不失柔弱,她总是能在任何时间地点恰如其分地展示自己作为女性的诱惑力。

袁小飞大大咧咧地坐在她的对面,这女子才幽幽地回过头,笑道,“这么早就来了,现在还不到午时。”

陆小婉给他倒了一杯茉莉花茶,这是北平人最流行喝的茶叶,淡黄色的茶汤微微晃动,散发出淡雅的茉莉花香味。

袁小飞突然觉得有点燥热,拉了拉衬衣的领口,仰头干了这杯茶水,问道,“说吧,你要我干什么?”

陆小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幽幽道,“急什么?你就不想跟我多坐一会,你要知道这京城里,想要跟我陆小婉吃顿饭的,可以从这里排到天安门。”

袁小飞撇嘴道,“那得几万号人吧?也太夸张了。”

陆小婉又笑,而后指了指桌子上的几盘菜,一一介绍道,“别着急,先吃点东西,现在快入冬了,按理说该吃些铜锅羊肉,但是那东西味道太膻了,西餐呢我也不爱,就点了些我常吃的菜。这是马兰头豆干。春天的时候,很便宜的,不过这个季节想吃到它就不容易了,整个京城只有他家有,是从浙江那边专门种植运过来的,不便宜,但值这个价。”

“这是他们的招牌狮子头,用娄县蟹的膏黄,配上天津的梅花猪,三分肥七分瘦,用鸡汁黄酒煨两个小时,松松软软才最好吃。”

“这是清蒸白鱼,白鱼清明的时候最肥美,不过我最爱这鱼的鲜味,这时候吃倒也显得更鲜,加一点点台湾过来的青葱就很好了。”

……

陆小婉点的几乎都是淮扬菜,她一道菜一道菜地介绍着,看得出来这女人平日里生活的极为精细,但袁小飞对吃的东西并不是很感兴趣,在他看来有酒有肉便是好餐,像这种上流社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物不厌奇的做法,他并不是很认同。陆小婉却很是享受这一过程,毕竟她浑身上下的东西都精致惯了,抽的烟、喝的酒、吃的饭菜、见的人,都是精挑细选的,没有一样是粗鄙的。

袁小飞胡乱扒了两口,随口问道,“你怎么做到的?”

陆小婉笑了一声,“你说救李哲文吗?”

袁小飞停下了筷子,很认真地点了下头,他很想知道这女人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些担心陆小婉为此付出了太大的牺牲。

陆小婉又点了根烟,淡淡道,“没什么,很简单,那个鲍处长本来就有求于我,我就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

袁小飞不太信,“就这样?”

陆小婉也点了点头,面色轻松道,“就这样。”

很平淡,波澜不惊,似乎对陆小婉而言,这并不是多麻烦的事。

但袁小飞并不是很相信,他知道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何况是让一个侦缉处处长放走一个他不喜欢的人,所以陆小婉一定是付出了什么难以启齿的代价,想到这他突然有些心疼,不过既然陆小婉不肯说,自己也没必要刨根问题,他正色道,“不管怎么样,你帮了我大忙,我就该报答你,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陆小婉吃吃地笑道,“你真是太性急了,一顿饭给你问的都吃不安生。那好吧,我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帮我去前门大街的远山堂偷一样东西,那个戏园的老板胸口有一个鱼形挂坠,我要你帮我把那个挂坠取回来。”

“你要我去偷东西?”袁小飞愣了下。

“不然呢?”陆小婉侧着头微笑着,“这不是你最擅长的事吗?奉天城的小贼,黎光耀的徒弟。”

“你调查的很清楚嘛!”袁小飞冷笑。

“我想知道的事很少有查不到的,再说调查你的身世又不是多麻烦的事。”

袁小飞开始摇起了头,“我虽入过贼道,但我不是黎光耀的徒弟,他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也早已不是老荣行的人了。”

“你金盆洗手了?按规矩来了吗?你师父,贼道的人都在现场见证了吗?”陆小婉连着发问。

“你懂得可真多!”袁小飞无奈道,“反正我不做贼了。”

“说来说去,你是不想去咯?”陆小婉飞了下眉毛。

袁小飞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是入了这女人的圈套了,果然漂亮女人的话都不能相信,只是陆小婉确实也帮他救回了李哲文等人,自己也不能言而无信,只能说这真的就是命,你越逃避,他偏偏越靠近你,命运如此,女人也是如此,你越怕一样东西,那东西反而时时刻刻处处会出现在你生活里,无法躲避。

“我有的选吗?”袁小飞情绪有些低落。

“你觉得呢?”陆小婉的声音轻轻柔柔,“你这么讨厌做贼,为什么还要入行?”

陆小婉的话让袁小飞想起自己第一次为什么去做贼,并非因为他活不下去了,也并非因为他贪图荣华富贵,他是恨,他恨那些害死他父亲的官员和日本人,可他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没有别的本事,只有手中的六小弦和一些父亲传授的粗浅武艺底子,他报仇无门,走投无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即将结束的时候,他终于去了黎光耀说的那座白塔。

那里是贼道长老的聚集地,贼道的八大长老见了信物很快就接纳了他,传授给他本事,只是袁小飞性子也倔强,一直不肯拜祖师爷入贼道,他只想练好了本事,能够靠近那些他仇恨的人,然后一杀了之。可能是因为有黎光耀的指示,也可能真的是因为袁小飞的天分太好了,贼道的人对他很好,他不拜相便不拜相,他要学什么就教他什么。

短短几年的时间,袁小飞就学会了下六门的本事,这奉天城的贼分为上下六门,下六门分别是眼、耳、口、鼻、心、身六术,皆是贼道的基本功,若是这六个基本功练好了,出门在外,有人的地方就不会饿死,完成了下六门的考验,就可以修炼上六门的本领。四年前,在袁小飞十六岁的时候,他练完了下六门的本事就离开了白塔,在一个夜黑无月的夜晚,他潜入了日本领事馆,亲手杀了那个诬陷他父亲的山口矢真,并将罪名嫁祸给了另两个仇人,几日后那两名中国人也被秘密处决。

大仇得报,他并未有任何喜悦,因为黎光耀说的没错,任何人只要上了贼船,就一辈子不可能脱身,年幼的袁小飞以为,自己只是为了报仇而已,他不入贼道学了本事报了仇就可以彻底脱离,重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长大后才发现,贼一个字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血肉骨头上,他的一切一切都跟贼道有关,就算挫骨扬灰,洒出来的也是一个贼字,黎光耀说,这就是人的命,知天命而顺天命,便是人一生最应该做的事。

他袁小飞天生就是贼骨!而且是贼王的骨!他当时第一眼看到袁小飞时就知道这个人以后是要当贼王的。所以,即便他的父亲不死,他袁小飞也是要去做贼的。

他以前不信,所以嗤之以鼻,总觉得人的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他想做贼就做贼,不想做就可以不做,没人可以逼迫他,可是命运总是弄人,多少次他想丢了手中的六小弦,有多少次他在他父亲坟前发誓,要金盆洗手,可是命运似乎总是一次次地向他宣告,他袁小飞终究是无法脱离贼道的。

所以,这真是自己的命吗?这操他妈的命!

袁小飞双眼微微泛着血丝,似乎在做着剧烈地挣扎。陆小婉也没有说话,只是别过头自顾自地抽着烟,仿佛在等袁小飞的决定。良久之后,袁小飞终于是咬牙道,“好,我答应你,七天之内,我帮你把玉坠拿回来。”

陆小婉推了下早已倒好的酒,笑道,“那我就放心了,小婉在这里先预祝小飞哥旗开得胜,手到擒来!不过有一件事我得提醒你,那个人的身手非常了得,硬取是绝对拿不下的。”

袁小飞道,“我取东西自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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