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学(1/1)
18世纪早期,英国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扩展到中等阶级与女性。如果说,16-17世纪英国文学建立在贵族庇护的基础上,现在则让位于出版商对文学的培育,这是现代文学的真正开始。通过图书贸易、期刊、沙龙、图书馆等手段,文学消费成为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虽然此时多数人尚不能,但文学不再仅仅是教会、专家和乡绅的事。18世纪是新古典主义时期,这个世纪中期以后,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乔纳森·斯威夫特(Johnathan Swift)、塞缪尔·约翰逊等人作品中的“理智”主题,开始受到托马斯·格雷、约翰·沃尔波尔等人作品中“情感”因素的补充,浪漫主义因素开始出现。18世纪是兴起的世纪,从世纪中期开始,塞缪尔·理查逊、亨利·菲尔丁和劳伦斯·斯特恩带来了的繁荣。不过在这个世纪后期,英国文学中的非体裁仍旧繁荣,散文被塞缪尔·约翰逊、爱德华·吉本、詹姆斯·博斯韦尔(James Boswell)推向新的高度,戏剧在理查德·布林斯莱·谢立丹那里得到发展,诗歌的特点是回到个人生活。
与17世纪的冲突和动荡相比,18世纪的英国文学充满乐观,表现出相信进步和相信人的完善的特色,这与启蒙运动的总趋势相一致。许多人觉得他们生活在类似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时期的黄金时代,因而在英国文学史上,18世纪前期又称奥古斯都文学时期,古希腊、罗马作品是文学家们模仿的榜样。这个时期也称为新古典主义时期,因为在欧洲大陆,温克尔曼等人的古典文化研究再次形成了热潮。
18世纪是一个的世纪,至少从世纪中期起,各个阶层的读者和各种读物都很丰富。男人和女人,乡绅和商贾,专业人士和城市文员都在各式读物。从科学论文、历史书籍到旅游指南,从笑话、戏剧、广告到和诗集,人们为知识、消遣、获利,同时也为道德的进步而,成为美德。“在18世纪,印刷商、出版商、书商、作家、读者和批评家们一道将文学从符合精英阶层和赋闲乡绅口味的享受,变成无所不在的消费产品。”在世纪之初,文学是一种风格与技巧,到了世纪之末,文学成为生产品,是文化人的活动或职业。在16-17世纪,艺术家是一群被庇护的人,除了创作属于通俗文学的戏剧,艺术家是为庇护者服务的。18世纪,文学家第一次成为靠“卖文”为生的人,笛福和蒲柏是两个例子。笛福一生写作560本书(其中260本是政论),为20多家杂志撰稿。蒲柏是《荷马史诗》的译者,30岁以后,他光凭两部诗的稿酬便可衣食无忧。
与宫廷文化的衰落同步而行的,是俱乐部、咖啡馆、尤其是报刊的兴起。商业社会的出现、书报审查的取消、对社会问题的兴趣和出版业的繁荣都推动了报刊文学的发展。《旁观者》(The Spectator)每期有6万读者,文章许多出自虚构的作者“旁观者先生”,他的文章优雅而充满常识,对政治、道德、文化、礼仪、金融、国际事务等等都有涉及。这份报刊的宗旨是提升公众的文明程度,用创办人艾狄生的话来说,就是“要使教育有趣,消遣有用”,“用才智活跃道德,用道德陶冶才智”。其他主要的报刊,有1692年创办的《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伦敦杂志》(The London Magazine),1703年笛福创办的《评论》(Review),1710年斯威夫特创办的《考察者》(The Examiner),1739-1740年期间菲尔丁的《战士》(The Guard),1756-1763年斯摩莱特的《批评》(The Critical Review),1750-1752年约翰逊的《漫游者》(The Rambler)以及未名作者1658-1760年的《环球纪事》(The Universal icle).18世纪的许多报刊深深卷入社会与文化辩论中,许多作家把杂志当作表达思想的工具,报刊本身也带上强烈的党派特性,不少作家为此还官司缠身,如笛福在成为家之前做过几家杂志的编辑,不止一次因为诽谤罪入狱。
18世纪文学的关键词是启蒙、讽刺及新古典主义。从哲学倾向看,英国启蒙运动只属于怀疑论而非无神论,但以理性为指导改善人类的生活,这种理性仍旧存在于英国文化中。在18世纪的英国,“理智”作为理性的对等物概括了那个时代的精神,它包括实用理性、辨识好坏的能力与常识感。从托马斯·理德的《常识》,到奥斯丁的《理智与情感》,再到休谟的《自然宗教对话录》等,对理性的赞颂贯穿于不同种类的作品中。
启蒙运动的工具是写作,散文是其核心的表现方式。马修·阿诺德称18世纪为“散文的时代”:“家比诗人的风头更盛,中世纪的作家里面没人能比理查逊和菲尔丁更受欢迎和爱戴。”笛福描绘了18世纪初的英国社会,为现实主义提供了既务实又充满张力的散文语言。笛福之后,叙事散文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亨利·菲尔丁力求语言准确并加强对修辞的使用。到18世纪后半叶,散文体裁变得多种多样,除报刊文学之外,日常作品,像书信、日记或游记等,以亲切熟稔的口吻博得读者青睐。也有思想性极强的论文,涉及经济、政治和美学等领域,休谟和贝克莱是哲学类的代表,亚当·斯密则代表着政治经济学的成熟。其他的散文样式包括人物传记(包括自传)和历史著作,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博斯韦尔的《约翰逊传》都是代表性作品。约翰逊的《英国诗人传》以熟练运用对仗句和圆周句把英国散文推至一个新的高峰。虽然18世纪末期这种风格变得生硬、刻板、充满书卷气,但英国散文的发展趋势说明,“整个社会日渐文明化,……人们学会了坐下来讲道理,用理性的精神来对待不同的意见”。
讽刺文学兴盛,与启蒙运动的理想有关联,也与贺拉斯、尤文纳里斯等古罗马文学家的作品被广泛有关。“新古典主义认为诗人是人类行为和整个世界各种代表性意象的制造者,而他制造生命意象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读者。为了有效地教育,他必须以他技艺所达的一切语言、韵律和修辞来修饰文章以飨读者。这个对诗人本质的认识决定了新古典主义的说教性、讽刺性、仿效性和有序性。"18世纪的主要作家都是讽刺大师,政治现实、日常生活和人类本性中的邪恶、愚蠢和弱点等等,都是讽刺的对象。在讽刺文学中,反语、挖苦是主要工具,夸张、取笑、对比、双关也是常用的工具。18世纪前半期又是新古典主义在欧洲兴盛的时期,它与托马斯·莫尔那一代的古典主义有区别。按照新古典主义,希腊和罗马的技巧与精神是文学的最高理想,荷马、维吉尔、奥维德和贺拉斯的作品因此重新流行,而同时期法国的经典作品也被认为是模仿的范本。艺术家崇尚秩序、理性、逻辑与精确,避免情绪;文学是提升人性、改善社会生活的工具。文学家为文学创作设立了规矩,比如散文要追求准确、直接、平实,诗歌要追求抑扬格五音步、押韵、史诗风格与教化,戏剧要遵守三一律,即时间、地点、行为,要符合英雄体,努力发展悦人耳目的表现形式,并借此教育和规范读者。
18世纪英国文学的主流是新古典主义,它是与蒲柏、斯威夫特、艾狄生、约翰逊联系在一起的,这四个人几乎跨越整个18世纪,是英国新古典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在文化领域影响很大,属于文坛领袖。
亚历山大·蒲柏是18世纪前期最知名的诗人,也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的学者之一。他的天主教背景和身体残疾影响了他的学习机会,他便通过自学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学术成就。蒲柏与同时代作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他不卷入政治派别,与辉格党和托利党作家都有联系。1714年他与朋友创立一个文学俱乐部,着力推广真诚灵活的文字风格。蒲柏的作品继承了古典传统,他早期受弥尔顿和德莱顿的影响,追求崇高的意境、诗的意象、语言的纯洁及词句优美。他凭借英雄双行体(heroic couplet)、荷马史诗翻译以及讽刺散文,成为18世纪前期最知名的英国作家。他通过自己的诗作和文学批评来建立英语的诗歌规范,提倡精确,强调格律。《温莎森林》(Windsor Forest,1713),将英国的过去与未来、风景与贸易写在诗歌中;长诗《论批评》(An Essay on Criticism,1711匿名发表)用英雄双行体写成,强调常识与文雅,是对那个时代关于诗歌的讨论的一个回应。在这部说教性质的诗作中,诗人概括了文学评论的完整历史,批评当时学界的文风,呼吁作家学习古希腊、罗马的经典作品,以简朴的文字表达深刻的思想。艾狄生称这部作品“集合了关于文学和批评主题最深刻和最受肯定的观察”,“蒲柏在此诗中没有刻意求新,而只希望以最为读者喜闻乐见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表达方式给现代诗人揭示被普遍认可的道理”。蒲柏的结论是:古典作家的诗歌规则是符合诗歌本性的,诗的规则和宗教道德规则一样,是自然规律的反映,他认为理想的批评家因其作品中的道德意味,而成为理想本身。在阐述作者道德理想的《论人》(An Essay on Man,1733-1734)中,他仍然用英雄双行体写作,其核心内容是18世纪的天意观念。蒲柏辩称:不管宇宙看起来多么不完善、不可预测,但它按照自然法起作用,因为有自然法存在,宇宙成为上帝的作品;自然中充满偶然因素,但它是被事先安排好的,上帝是这些安排的创造者;在自然中,人不可能是中心,上帝才是,人通过信仰体会宇宙秩序,也满足于这种秩序,这就是得救。
《夺发记》(The Rape of the Lock,1712年初版)是采用英雄体写成的滑稽剧,蒲柏用史诗的笔法叙述两个家庭因为偷剪头发而展开大战,闺房、梳妆台、咖啡桌之间的战斗被写得像伊利亚特的战场。这部诗体现了诗人的讽刺技巧。他的后期作品《致奥古斯都》(To Augustus,1737)模仿贺拉斯的笔法,对乔叟以后直到他那个时代的英国诗人特别是当代文人逐一评点,再次表现了他的讽刺天赋。在《群愚史诗》中(The Dunciad,1728-1743),他对各种人物的讥讽、攻击发挥到淋漓尽致,他对世风,对压迫与自大,对市侩和自己的竞争对手,都极尽讽刺之能事。
在19世纪,蒲柏的作品受到了不少批评,有些评论家认为他是散文家而不是诗人,因为他的诗歌饱含智慧,结构规范,是一板一眼的散文体,唯独缺少想象力。布莱克用“典雅的形式主义”来概括他。不过蒲柏的文坛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在他笔下,英雄双行体被发挥到极致。到20世纪,由于反浪漫主义兴起,不少评论家把蒲柏誉为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作家,18世纪初被称为“蒲柏时代”。
18世纪早期的第二位讽刺大师是斯威夫特。他出生于都柏林,父母是来自英格兰的移民,在爱尔兰接受教育。他对英国的统治不满,向往爱尔兰的独立。生活的坎坷和丰富的人生经历使他对所处国家和社会洞察入微。他对个人与民族的挫折都很敏感,“他的著作具有模棱两可的特征,对于对抗怀有苦涩的喜爱,对不同观点、形象和前景给予调侃,而且紧扣着当时不列颠和爱尔兰极富争议的政治、宗教和民族问题”。观念的冲突在他身上反映强烈。这似乎是典型的现代问题——更多体现的是问题而不是答案;没有答案的感受使他对所有的答案都持有距离且抱有适当的讽刺态度。例如,他既是“光荣革命”的自由原则的倡导者,又赞成国教会的至上地位;既受那个时代启蒙思想的影响,也对爱尔兰的独立持民族主义的立场。他对于人性的理解很透彻,承认人性中无可避免的瑕疵。由于与许多著名的政治家结交,斯威夫特批判政治界的阴谋、罪恶和腐败,而在爱尔兰的牧师工作又帮助他了解了学术界的腐败。他甚至号召爱尔兰人民抵制英国新币的发行,因为这一政策导致爱尔兰急剧的货币贬值。
斯威夫特的作品机智而幽默,滑稽是其主调。《书之战》(Battle of the Books,1704)全名是《关于上星期五发生在圣詹姆士图书馆中古代书与现代书之间战斗的真实记述》(A Full and True At of the Battle Fought Last Friday,Between the A and the Modern Books in St James''s Library),以嘲笑的口吻再现当时沙龙和学院派关于古典文学与本国文学的争论。各派混战产生了喜剧效果:亚里士多德瞄准培根,却射中了笛卡儿,这种带有荒诞特征的讽刺文学体现了拉伯雷的影响。《关于使爱尔兰的穷人孩子如何避免成为父母或国家的负担并使他们对公众有益的一个小小建议》(A Modest Proposal,1729)中,这个“小小的建议”就是把爱尔兰孩子做成食品吃掉,而整个作品是对这个建议的类似于实验报告的论证,不时运用逻辑论证和数学公式。当时的爱尔兰已经成为英国的属国,政治上受控制,经济上受盘剥,在此背景下斯威夫特写出此文,表面上是冷静献策,还要引用科学分析和数字考证,但字里行间渗透着尖刻的讥讽,文中许多词句令人毛骨悚然,而语气却异常平静。比如他说:“一个孩子够做两个菜,用来招待朋友。当家人自己吃饭时,前腿或后臀就够吃一顿了。如果抹了点胡椒和盐,第四天煮了吃,是冬天的美味。”
斯威夫特的代表作是《格利佛游记》(Guliver''s Travels,1726),将讽刺与叙述结合在一起。主人公格利佛受过良好的教育,先后做过医生和船长,他平庸但自我感觉良好。在形式上继承游历的特征,分四卷叙述主人公的所见所闻。通过小人国,他想体现“小人”们的卑微与欧洲人相似;在巨人国,他借国王之口抨击英国现状。在第三卷,格利佛目睹了斯特人的痛苦,随后便对永生失去了兴趣,这一卷叙述的是精神变态,正如前两卷叙述的是身体变态。第四卷讲述人形动物的贤马国,贤马人是有理性、有道德的生物,像18世纪的英国人那样文雅但没有激情;格利佛想做一个名誉贤马人,但没有成功,结果回到英格兰后就神经错乱了——他喜欢呆在马厩里,只觉得马能理解他。这部揭露了当时英国制度的种种弊端,是斯威夫特对英国政界腐败、学界虚无荒谬的控诉和攻击。作品更通过格列佛这个人物直接讽刺了人性本身,“这本书在18世纪初期的英国文坛上,上至学者下至学生,风靡一时。不夸张的说,一个人在接受教育时没有读过这本书,那将是一个重大的缺憾”。
斯威夫特是讽刺大师,但他的讽刺隐藏在平静严肃的面具下。18世纪是理性主义时代,蒲柏说“存在即合理”,但斯威夫特也看到不合理的存在,并对这种不合理深表愤慨。他的语言简练无华,没有复杂的句式,永远能用准确的字词来表达思想。他自己说:他能“在合适的地方用合适的词”,难得的是,他的散文“一方面谁也不能比他写得更文雅;另一方面,字里行间又有一份道德感……文雅是他同时的许多散文作家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炽热的感情和奔放的想象力却是他独有的,正是这一点使他更加靠近我们后来人”。
艾狄生(Joseph Addison)是英国18世纪前期第三个重要作家,他是报刊小品文(periodical journalism)的写作大师。艾狄生的父亲是一位博学的牧师,他本人曾在著名的私立中学查特豪斯(Charterhouse School)就读,后进入牛津大学。从牛津大学毕业后他游历欧洲,于1704年发表诗歌《阵营》(The Campaign),歌颂英国在布伦海姆的胜利。这首诗风靡全国,从那时开始艾狄生就在政界站稳了脚跟,一度担任国务大臣。艾狄生与斯威夫特、斯梯尔等作家都有交往,1709-1711年他主持发行《闲谈者》,1711-1712年他与斯梯尔合作出版了《旁观者》。
报刊文学始于英国内战前后,复辟时期一度因出版审查法而陷于停顿,1695年随出版审查制度被取消而再度复兴,并成为18世纪最重要的文体之一。蒲柏和斯威夫特都是上述两个杂志的长期撰稿人,两份杂志都以揭露生活中的丑恶、虚伪为己任,提倡文雅、真诚与简洁的文风,主要作者是化名为“闲谈者”和“旁观者俱乐部”的人,内容是叙述见闻、评论时事。“旁观者俱乐部”包括假想中的商人、军人、市民、乡绅等等,其叙述和评论的事大多发生在想象中的咖啡馆。《旁观者》刊登的文章包括社论和作品评论,受到中等阶级的欢迎,它不仅在伦敦流行,名声甚至远播至苏格兰和美洲殖民地。艾狄生在《旁观者》第10期中写道:“据说是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堂带到人间;如果以后人们说是我把哲学从学院图书馆带到俱乐部和集会场,带到茶桌上和咖啡馆,我就满足了。”报刊文学作家用日常谈话的语气表达他们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将道理寓于日常评论中,对现代散文的发展有巨大影响。自复辟以来,文字风格多为简朴凝练,艾狄生的散文也推动了这种风气的传播,他的《加图》(Cato,1713)是古典派悲剧作品,刻画加图的高贵品质和对共和原则的支持。作为艺术批评家,他发表于《旁观者》的18篇论《失乐园》的文章从人物、情节、风格、结构等多方面对这部作品进行了分析。
如果说18世纪上半叶英国新古典主义文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蒲柏,那么下半叶最重要的人物则是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约翰逊生于里奇菲尔德一个书商之家,自幼身体多病,养成了敏感、忧郁的气质。1728年他进牛津大学学习,因家道中衰辍学,年轻时做过一些不成功的家教工作。1737年他到伦敦,在《绅士杂志》中找到一份工作,开始了以文为生的生活。怀才不遇与生活艰苦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形成了讽刺文风,英雄双行体诗《伦敦》(London:a Poem in Imitation of the Third Satire of Juvenal,1738)使他首次斩获文坛名声,诗中描写了伦敦的犯罪、腐败与贫困。《徒劳的愿望》(The Vanity of Human Wishes,1749)表达了他对人生、道德与宗教的看法,宣扬禁欲、忍耐、勇气与坚韧等道德品质。
18世纪50年代约翰逊开始撰写议会演说辞和辩论报道,闲暇时写作杂文、随笔和人物传记。1755年,两卷本的《英语辞典》(Diary)问世,为编写这部词典他花费了七年时间。辞典以规范语言、提升英语品味为己任,从名著中选出大量例句校订单词读音、细心撰写其释义。这是一项启蒙工作,使人联想起同时代法国的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约翰逊为讽刺切斯特菲尔德伯爵而创作的散文《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Leterto Lord Chesterfield,1755)成为英文散文的经典,其中除了它的文学价值外,还映射出英国文化人反抗贵族的意图,这与上个世纪文人寻求贵族的庇护大不相同。1750-1752年约翰逊编辑《漫游者》(The Rambler),意在与《旁观者》抗衡,培养高品位的文学语言,探讨人生与社会。约翰逊坚持好作品须提倡美德,比如在《漫游者》第185期(1751年12月24日),约翰逊深思了“我们的救赎者这个话题,借此指出宽容是最大的美德”。1758-1760年间,他在《环球纪事》中开了一个名为《闲人》(The Idler)的专栏,主要是人物记述,也体现了约翰逊的励志目的。《闲人》的文章不作刻意加工,所以语言更为明白通畅。
1756年约翰逊开始编写《莎士比亚全集》,因为健康状况和其他事情牵扯,这部全集直到1765年才完工。他为该书撰写的前言“《莎士比亚剧集》序言”(The Preface to The Pys of Wiliam Shakespeare)是英国文学评论的经典之作,其中文情并茂地赞扬莎士比亚:“……突来的奇妙感会迅速消失,只有真理的稳固才能让思想满足。莎士比亚与别的作家相比,至少与现代作家相比是一个自然诗人,这个诗人为他的读者描写真实的生活。"779-1781年,约翰逊为英国诗人的一些选集所做的序言被整理出版,名为《英国最重要的诗人的传记和评论性序言》(Prefaces,Biographical and Critical,to the Most Emi of the English Poets),后来简称《英国诗人评传》(Lives of the English Poets)。这是他的才华与文学理想的再度表达,也是英国文学史中的重要资料。
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比前四位作家都年长,但不属于他们的圈子。他出生于伦敦的中等阶级之家,其父是屠户和蜡烛商人,属于长老派,反对国教。早年,笛福因宗教问题无法进大学,后来继承其父的政治与宗教见解,拥护威廉三世和玛丽女王,参加过威廉三世的军队并受到嘉奖。随后他经商,失败后就靠办杂志写文章谋生。作为18世纪的知识人而不是学者的典型,笛福自学成才,博览群书,游历过欧洲,而他观察的对象和写作的题材包括制造业、生活习惯、旅游、道德、宗教等等。从《贸易通史》、《商绅大全》和《英国商业方略》、《彼得大帝》、《环球游记》、《骑马走英伦》、《家庭指南》这些书名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他的兴趣有多广泛。
1704年起笛福创办《评论》,历时十年。从政治上看该杂志属于温和派,把传播知识与生活文明作为宗旨。但笛福的政治见解颇为奇特,他既为托利党辩护,也为辉格党辩护。笛福未像艾狄生、斯梯尔那样自觉地促进英国散文和培养时代趣味,但通过大量平实、朴素的写作在形成英国散文风格方面还是起到了作用。他的作品表达普通中等阶级的心愿,阐述他们的伦理观念,也代表他们的思想。他的作品表明小商贩也可以营造体面生活,他对日常琐事的描写,使文学的贵族气少了许多。笛福是商业时代畅销书作家的先驱,蒲柏、约翰逊的古典理想在他的身上显现无几,但他的作品却开风气之先,这就是的诞生。
《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1719)是笛福的第一部,加上同年和次年发表的《续集》(Farther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和《鲁滨逊深思集》(Serious Refles during the Lif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一共三部。描述漂流到荒岛上的鲁滨逊·克洛索的经历,重在显示商人的道德情感。克洛索出身良家,受过良好教育,但未得一技之长,他于是去当海员。他的航海生活是探险,也是赎罪,他在荒岛上开发土地、建造房屋以及改造星期五,对荒岛实行“绝对统治”,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再现了欧洲殖民占领的历程。《摩尔·弗兰德斯》(Mol Fl anders,1722)和《罗克萨娜》[The Fortunate Mistress(Roxana),1724]都以女性为主人公,前者叙述摩尔从堕落、盗窃、入狱、流放到灵魂净化的过程,虽然作者声称写作是为道德教化服务的,但书中充斥着诸如私通、引诱等不道德细节的描写;后者以回忆录的形式探索对自我的刻画。
《瘟疫年纪事》(The Journal of The Pgue Year,1722)以第一人称描述1655年(那年笛福5岁)伦敦瘟疫发生时的惨状,逼真地描绘了鼠疫横行的情况和笼罩在死亡阴影下的众生百态,其中将恐怖场面描写得绘声绘色。这部的细节多数采自别人的口述或记载,瘟疫期间主人公没有逃离伦敦,而是几次穿行于伦敦街头,成为劫难的见证人。中的“我”富有同情心,见到来自己商铺偷东西的人没有多加责骂,见到不幸者也多施以援手。《骑马走英伦》(A tour thro''the whole isnd of Great Britain,1724-1726)是游记,书中介绍了英格兰各地的名胜古迹、实业物产、风土人情,是那个时代英国社会的百科全书,颇具史料价值,其中对商业繁荣作了直观的描述:剑桥郡商号繁忙,汉普敦森林毁坏,伦敦大都会兴起,富人们的豪华宅第相继落成。笛福没有说过自己描写的内容都准确无误,但这本书对了解伊丽莎白时期至工业革命开始这段时间的英国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是笛福的主要成就,他试图通过和其他作品表达人性本善,但会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是罪恶之源。笛福把虚构作为艺术理想,认为虚构更能反映社会真实,他希望读者把看成真实的故事。他使用第一人称、撰写回忆录、描写历史,这些都使人产生真实感。
从18世纪40年代起,突破了笛福式的自传形式,向新型散文虚构体转变,这种新“用简单的方法表现自然事件,引人入胜却不依赖奇迹”。在这个方面,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和亨利·菲尔丁进行了很好的尝试,他们在私人关系和艺术理想上恰好对立,但在创作方法上又相互补充。
理查逊是书信体的巨匠,他生活在宗教热情比较平静的世纪,但清教道德观对他仍有很大影响,在这一点上他与斯威夫特和笛福很不同。理查逊是典型的清教徒,生活刻苦,工作勤奋,闲暇时尝试写作,而书信体在18世纪中叶兴起,就与他有关。这种直接剖白人物的内心世界,是浪漫主义作家常用的方法。它将一封封书信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叙述,各封信件彼此补充情节,共同表达感情,这种叙述方式没有第三人称在场,可以满足读者的猎奇和窥视心理。
1740年理查逊出版第一部《帕美勒,又名美德有报》(Pame,or Virtue Rewarded)。这部讲述品行端庄的姑娘帕美勒的故事,用她给父母写信、写日记的形式讨论日常生活与婚姻道德。作者称他的目的是教育年轻人,告诫他们要远离当时的流行,不受中的不良影响。理查逊运用独特的“写至现时”(write to the moment)的方法,用书信在某个时间点上中断的特点制造悬念,加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理查逊的第二部《克拉丽莎,又名一位年轻小姐的历史》(Crissa,or The History of a Young Lady)分八卷,包括537封信,但结构整齐精致。四位主要写信者(克拉丽莎、安娜·豪、洛夫莱斯和贝尔福德)分别对事件进行叙述与评价,但整体情节的发展和紧凑性却不受影响。克拉丽莎出生在乡村贵族哈洛家族,为了与伦敦上层建立联系,她被嫁给了暴发户索姆斯。她自己反抗这桩婚事,但受到家庭的排挤和迫害,她耐心忍受这种状况。不料她自己所心仪的洛夫莱斯却是个花花公子,他用各种手段折磨克拉丽莎,而他的强暴又对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导致克拉丽莎自杀。是一种道德劝诫,告诫家长不要在子女的婚姻方面滥用权力。克拉丽莎被强暴后写的书信语无伦次,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星号等等,体现出作者在情感描写方面所做的重要探索。通过对主人公死亡过程的描述,其中夹带许多不连贯和空白段落,烘托了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理查逊将书信体推向鼎盛,显示出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内涵,他通过多元叙述和细致勾勒成功塑造了令人难忘的文学形象。他的书信体影响了一批欧洲作家,“狄德罗竟把理查逊比作荷马;卢梭(Rousseau)和歌德等欧洲文豪对《克拉丽莎》也作了很高的评价。他们接过了理查逊的伤感情调,并模仿他的书信体裁,创作了各自的不朽之作:卢梭于1761年发表《朱丽,又名新爱洛绮丝》,歌德则在1774年创作了《少年维特之烦恼》”。
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是喜剧作家,他继承了斯威夫特讽刺文学的传统。菲尔丁出生于一个旧贵族家庭,在著名的伊顿公学接受过教育。1737年以前他编导过多部喜剧,还改编过莫里哀的《吝啬鬼》。他的《1736年历史纪事》(The Historical Register for1736)因尖锐的政治批评而导致戏剧审查制度恢复。菲尔丁被迫离职,但没有放弃写作,而且冷嘲热讽的风格也保存下来。1741年他发表《莎美勒·安德鲁斯生平的辩护》(An Apology for the Life of Mrs.Shame Andrews),声明是用讽刺手段颠覆理查逊的《帕美勒》,通过假正经的女人莎美勒,取笑理查逊的道德说教。除了本职做律师之外,菲尔丁还创办过《真爱国者》杂志(The Ture Patriot)和《花园杂志》(The t-Garden Journal),通过杂志发表政论。菲尔丁是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他把史诗与喜剧结合在一起,主张继承史诗中的人物、事件、语言和典故,用以表现世界以及作者本人的看法;但他同时又主张用喜剧调侃的原则来改造这些材料,这不免会造成对古典主义和史诗的偏离。
菲尔丁的《约瑟夫·安德鲁与亚拉伯罕·亚当斯历险记》(The History of the Adventures of Joseph Andrews,and of His Friend Mr.Abraham Adams)又一次嘲讽《帕美勒》的道德感伤色彩。这部有两个主要人物——天真纯朴的约瑟夫和他的保护人——也同样天真的亚当斯。亚当斯知识渊博,但像婴儿那样不谙世事。他们俩沦落为流浪汉,开始旅行世界,结果到处遇到自私、邪恶和腐败,反而是下层人表现出的纯朴善良,是他们旅途中的光明面。伟大和善良不是一回事,伟人可能是坏人,自己偷、又能抓住别人偷。菲尔丁在这部中创造了新的文体,称为“喜剧散文叙事诗”(ic Epi Prose),他自己为它下了定义:“一部滑稽传奇如今就是一部散文体的滑稽叙事诗,它和喜剧的差别就像是严肃史诗和悲剧的区别,它在情节上更广泛更复杂,也包括了更大范围的事件,牵涉进了更多不同的角色。它在情节和行动上……时而严肃庄重,时而轻松幽默;在角色的区别上,是通过描写社会下层人物和他们的生活方式实现的。”这种新的体裁用嘲讽甚至荒诞的手法来处理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菲尔丁强调,他的‘不写人,而写言行举止;不写个人,而写群类’”。
菲尔丁最重要的作品是《汤姆·琼斯》(The History of Tom Jones,a Foundling),这部作品是典型的喜剧散文叙事诗。共18卷,每一卷第一章都是文论,交代作者对现实主义文学的看法。前六卷叙述汤姆出生、受教育、被逐出家门的原因;中间六卷叙述汤姆发现心上人索菲出逃,便追随她去了伦敦;最后六卷写伦敦万象,汤姆在城市里接受了道德的考验,不仅要克服生活困窘,更要提防外界的诱惑和自身的冲动。汤姆出生乡绅家庭,本性善良,但要获取幸福,还得学会谨慎和虔诚,让善良的本性在现实中磨炼——这就是的主题。只要本性善良,哪怕遭受不幸,美德仍将获胜,所谓善有善报。中,随着主人公的旅程,巨大的社会生活场景展开在读者眼前,而作者又随时穿插各种评论。从创作方式上看,它是对种种文学形式的滑稽模仿,也是对文学与哲学的刻意评论。这部为菲尔丁赢得了“散文荷马”的称号,但喜剧散文叙事诗“决不是菲尔丁为哗众取宠才提出的重要主张,它的主要作用是表明一种文学成就的高级标准”。
菲尔丁还创作了《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The Life ah of Jonathan Wild the Great),这是一部政治讽刺,影射英国两党斗争和议会政治。他还有一部《阿米丽亚》(Amelia),是菲尔丁尝试以女主角为中心写作的。按照一位中国学者的说法:“菲尔丁的……开创了全景(panoramiovel)传统,……菲尔丁和理查逊的碰撞和结合奠定了英国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西方的现代的基础。”
托拜厄斯·斯摩莱特(Tobias Gee Smollett)和劳伦斯·斯特恩(Laureerne)是18世纪5家。斯摩莱特出生于苏格兰,后来进入海军行医,随军出海见识了不少外国的风土人情。1748-1752年间他创作了三部重要:《罗德里克·兰登传》(The Adventures of Roderick Random)、《佩瑞格林·皮克尔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Peregrine Pickle)和《法索姆伯爵费迪南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Ferdin and t of Fathom)。此外他还进行过很多方面的写作,比如编写和校阅四卷本《英国史》(The History of Engnd)和《世界各国现状》(The Present State of All Nations)等。斯摩莱特也是一位重要的理论家,他认为是现实的大图景,所有事件和人物都围绕中心事件和中心人物展开,显示现代人所说的人物、情节与结构的统一。他认为他那个时代的新与以往源于“无知、自负与迷信”的传奇之间存在着重要区别,从《兰登传》可以看出这种区别:主人公兰登出生在苏格兰,从小受过良好教育,但因好斗和贪色被剥夺继承权,走上了流浪的道路,在经受了人间的自私、嫉妒、恶意和冷漠后,他靠个人奋斗重新获得地位与财富。从表面上看,这部只是传奇的继续,但它的不同之处在于:场景完全被放在当代生活、甚至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而人物则具有道德的复杂性。
《皮克尔历险记》的主人公同样鲁莽好斗、戏弄女人、冷酷傲慢,先后被囚禁于巴黎和伦敦的监狱。和兰登一样,他最后自我悔改,归隐乡村,过着远离都市喧嚣和诱惑的生活。斯摩莱特的多为写实,但是讽刺尖刻,言辞激烈,作者通过对暴力和丑恶现象的描写宣泄自己的感情,遭到评论家们的冷遇。斯摩莱特的作品长期被压制,导致他后来心绪恶劣,更直白地揭露社会的虚伪,虽然勇气可嘉,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在深度和艺术手法上的发展。真正把斯摩莱特推向写作高峰的是书信体《汉弗莱·克林克》(The Expedition of Humphry ker),其中用82封书信描写布兰勃尔一家从威尔士经英格兰最终到达苏格兰的经历。克林克是他们在旅行中收留的一位男仆,后来却发现他是布兰勃尔的私生子。创作这部时,作者的心绪平定,逐渐与世无争,所以在喜剧里融入了更多的人情味,幽默色彩加重。他有意识地学习菲尔丁在组织情节和人物方面的优点,采用理查逊的书信体,多角度、多风格地叙述故事。
詹姆士·汤姆逊(James Thomson)是18世纪最受欢迎的自然诗人。汤姆逊在苏格兰乡间长大,在爱丁堡研习神学,1725年来到伦敦,写出了他最早的无韵诗《冬》(Winter)。这首诗于次年出版,广受好评。1727年他发表《夏》(Summer),1728年发表《春》(Spring)、《秋》(Autumn),1730年他出版第一部诗集《四季》(Seasons),在结尾加上了“四季颂”(Hymn to the Seasons)。之后的16年里,由于不断的修改和添加,“四季颂”变成了一首5541行的长诗。这首诗不仅表现季节变化,也表现包罗万象的自然秩序,显示诗人对不同传统与理想的继承。诗人将风光与教化结合在一起,也有对光学、地理和气候的观察:“物质优雅丰富,心情舒畅怡然/归隐安谧乡间,友情图书为伴/休闲劳动兼顾,生活有益人间/还有文明美德,再加上苍护佑。”四季之中,《夏》的篇幅最长,其中描写了亚洲和俄国的恶劣环境,暗示上帝对西方的眷顾。“《四季》让描写自然的诗歌成为潮流。”汤姆逊对自然的观察细致入微,“将各种细节组成大块缤纷的色彩,光和暗对比鲜明”。汤姆逊另一首重要诗歌是《懒散城堡》(The Castle of Indolence),其中分两个诗章,以寓言手法描写骑士“艺术和勤奋”如何打败恶魔“懒散”并攻下其城堡的故事,诗中的浪漫情调付诸笔端。
爱德华·扬(Edward Young)和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受宗教观念影响,注重生活的另一面,他们是18世纪中期“墓园诗”的代表人物。扬的《夜思》(The pint,ht Thoughts on Life,Death and Immortality)是一首万行无韵诗,从标题就可以把握它的主题。“夜思”意在突出只有在黑暗中才显现出来的信仰启示之光,以区别启蒙主义的理性“日光”。“当时的诗人们对新古典主义的造作和对思想的禁锢感到疲惫,他们力求思想和语言上的自然流露。在诗里,一直被压抑的情绪和感伤成为主题。……对自然的兴趣,对自然中人与人的关系的兴趣再次被唤醒。”
格雷生于伦敦一个股票商家庭,在伊顿公学读书,结识了后来的哥特式家荷莱斯·沃尔波。1734年格雷进入剑桥大学,肄业后与沃尔波周游欧洲,1768年被聘为剑桥大学历史学及现代英语教授。格雷精通古希腊的文学作品和哲学理论,擅长诗歌创作,闻名欧洲。1757年格雷婉拒了授予他的桂冠诗人荣誉,终身淡泊宁静。格雷生性内向,伤感忧郁,但诗歌无论在体裁还是在风格上都很多样化,显示出对历史与传统的关注。《伊顿远眺》(Ode on a Distant Prospect of Eton Colege)是优秀抒情诗,为失去的童心而惋惜,显示情感的真挚。《诗歌的进程》(The Progress of Poesy)带有叙事性质,追溯古希腊至他那个时代的英语诗歌。
他最著名的诗歌是《墓园哀歌》(Elegy Writen in a try Church-Yard),这首诗奠定了他作为感伤主义诗歌创始人的地位,他也成为“墓园派诗歌”的代表。诗歌分为32节,每一节由四行五步抑扬格构成,以abab为韵律。作品叙述一个孤独的诗人在教堂面对无名者墓园时的感想:这些人并不乏汉普顿、克伦威尔式的才华,他们虽然没有成功的机会,但远离尘嚣中不光彩的争斗,享受泥土下的宁静与平安,因此与大人物一样值得尊敬。格雷的作品量少但力求精美,他长于用典,风格细腻,被看作是英国诗坛上在蒲柏与华兹华斯之间承上启下的人。
18世纪也产生了许多剧作家。18世纪上半叶的戏剧反映那个时代中等阶级的价值观,呼吁艺术在改良社会风气方面发挥作用。与文学其他门类一样,戏剧发展有两个倾向:第一个倾向是17世纪弥尔顿理想的继续,作家借用历史事件、英雄人物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抱负;第二个倾向是沉溺于日常生活,发现它的虚伪之处,用喜剧的手法对它进行嘲弄。两种倾向形成两个传统:悲剧传统与喜剧传统,也可称为弥尔顿传统与斯威夫特传统。约翰·盖伊(John Gay)是18世纪上半叶英国最重要的剧作家,他的滑稽剧受斯威夫特影响,体现对社会风气、传统艺术形式和古典规则的讽刺态度。《乞丐的歌剧》(The Beggar''s Opera)借用大量民歌曲调,在“监狱的田园诗”中把上流社会与下层人民的生活表现出来,审察它们的相似之处。
这一时期其他重要的剧作家有:考利西伯(Colley Cibber),他认为戏剧可以推动道德的改善,而放荡的戏剧会腐蚀民族的心灵。他发表了《爱情的最后一次转移》(Love''s Last Shift)、《她愿意和不愿意》(She Wou''d and She Wou''d Not)、《双面豪侠》(The Double Galnt)、《拒绝》(The Refusal)等剧作。约瑟夫·艾狄生的伪古典主义剧作《加图》描写主人公加图宁愿冒险刺杀凯撒也不屈从于独裁统治、为共和事业献身的故事,这是18世纪社会教化旨趣的一个部分。理查德·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将伤感喜剧发展为成熟剧种,他的四部喜剧分别为:《葬礼》(The Funeral)、《撒谎的情人》(The Lying Lover)、《温柔的丈夫》(The Tender Husband)和《有良心的恋人》(The scious Lovers)。理查德·坎伯兰(Richard Cumbernd)的《兄弟》(The Bro ther)和《犹太人》(The Jew)则是伤感喜剧发展的顶峰。
英国18世纪中后期重要的剧作家是理查德·谢里登(Richard Sheridan),他出生于爱尔兰,童年时离开家乡,以后一直没有回去过。谢里登的祖父与斯威夫特相交甚密,其父是演员。11岁时谢里登进入哈罗公学,但毕业后就没有再升学,而是随父亲到社会上发展,开始在报纸上发表讽刺性散文。1776年他成为特鲁里街剧院股东和经理,其后的五年时间是他戏剧创作的顶峰。他的作品主要有1775年的《情敌》(The Rivals)和《少女监护人》(The Duenna),1777年的《造谣学校》(The School for Sdal),1779年的《批评家》(The Critic).《情敌》是喜剧,讲述两对恋人的故事。第一对恋人的女主角莉迪娅沉迷于当时的浪漫和伤感故事,宁愿嫁给掌旗官也不嫁给贵族,甚至认为只有私奔才算浪漫。可是,如果私奔,她就要失去三分之二的财产;几经周折,她才与爱他的杰克成婚。第二对恋人的男主角因猜忌自己的女友而不停对她进行考验,表现得非常愚蠢,可是两人最后还是成了眷属。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新奇,它至多表现了作者对伤感文学的反感;其成就在于谢里登善于让不同阶层的人说不同风格的语言,其间大量的风趣对话反映着日常生活,对人物性格有很强的塑造力。
三幕轻喜剧《少女监护人》讲了三对恋人的故事,情节本身不复杂,主题也没有什么深度,它只是一种大众时代的文化消费品,但它细致的人物刻画和音乐创作是它的成功之处;而《造谣学校》则表现了作者的讽刺才能。剧情也是从爱情开始的:斯尼威尔夫人爱上了查尔斯·塞菲斯,而查尔斯则爱上了玛丽亚,玛丽亚的监护人是彼得。查尔斯的哥哥约瑟夫因看上玛丽亚的财产也想得到她,斯尼威尔夫人于是一方面促成约瑟夫与玛丽亚的婚姻,一方面又阻止查尔斯与玛丽亚发展关系。她用造谣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模仿笔迹等方式,散播查尔斯与彼得太太有暧昧关系。通过彼得太太之嘴,戏剧讽刺了上流社会的恶习:他们无所事事、无事生非、赶时髦、高消费;又通过伪君子约瑟夫的形象,讽刺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贪婪与吝啬。作为喜剧,故事当然以造谣生事者的名声扫地收场,但谢里登对约瑟夫和斯尼威尔夫人的刻画,却使他们在受人憎恨之余也得到些许同情。桑德斯说,剧本“表现了他对复杂情节的把握,这是他语言最隽永、结构最严谨的剧作,剧情自然发展,全无雕琢痕迹”。
18世纪后期伤感和哥特式流行,表现在注重秩序和理性的新古典主义向强调情感和想象的方向转变。伤感(seal)是18世纪的一个流行词,自18世纪70年代以后,浪漫主义就是18世纪文学的一道潜流。18世纪的伦理学是情感主义(sealism)的,在那个时代,亚当·斯密作为道德学家,比他作为经济学家更有名,因为他曾写过《道德情操论》(Moral Se)。伤感主义与浪漫主义有相同的起源,在宗教领域,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求助于信徒的情感喷发,这些都是那个时代的特色。
伤感的第一位重要作者是劳伦斯·斯特恩,他出生在军人家庭,自小随军迁移,生活很不安定。1759年他出版《商第传》(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Gentlman)前两卷,获得好评。斯特恩的这部作品没有英国18世纪前期文学作品中通常那种生硬的说教色彩,而表现出感染人的特征。他的幽默和讽刺也不同于斯摩莱特的那种尖刻,而是带有伤感情调。他对中的各种人物都抱有宽容怜悯的态度,“在斯特恩笔下感伤发展成熟并推向欧洲,形成了欧洲的感伤主义文学潮流”。《商第传》分九卷,它“远离线性叙述原则”,彻底摆脱了“史诗和史书建立的叙述模式”。商第的世界既不遵守传统,也不是牛顿那种有规则的世界,它由一系列滑稽、偶然、出人意料的事件组成,中充满离题话语、漏字、空白、破折号、星号、大理石花纹页等等,突显世界“文雅、荒谬和幽默”的特征。他试图体现斯多噶派格言:不是事情而是关于事情的看法折磨着人们。亨利·麦肯济(Henry Mackzie)的《有情人》也是伤感的重要作品。主人公哈雷多愁善感,见到不幸事件,总要伤心落泪。伤感主义并不想与理性主义相对抗,它只是反对哲学理论中的功利成分,对人性中的善抱有希望。
英国18世纪女性家中的重要人物有萨拉·菲尔丁(Sarah Fielding)和弗朗西丝·伯尼(Frances Burney)。萨拉·菲尔丁是亨利·菲尔丁的妹妹,被时人视为才女,她写过文学评论,在她哥哥主办的《花园杂志》(The t-Garden Journal)上发表过文章。她精通希腊语,曾翻译色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除了创作八部外,她还是多家杂志评论栏的作者。萨拉一生艰辛,她的《大卫辛普尔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David Simple)带有自传色彩,寄托着作者的道德理想,是流行的劝喻之一。主人公大卫心地善良,却总是处于坏人的包围之中,第一个坏人就是自己的弟弟丹尼尔,他伪造遗嘱,将大卫应得的遗产占为己有;大卫爱上珠宝商的女儿南妮,后者对他施展娇媚,想的却是他的钱,当一个有钱人出现的时候,尽管那个人又老又丑,她就离他而去了。以后,这位天性率真的年轻人不断遇到坏人,但大卫本性不改,一直寻找着自己的理想。女主角辛西娅同样过着无依无靠的悲惨生活,她从小爱读书,但父母不赞同,“因为读书不能帮助她找到丈夫”,而她的婚事只是父亲和一位老年绅士“谈好的生意”。不肯就范的辛西娅被剥夺财产继承权,无家可归,有一位贵夫人收留了她,可是收留的理由不是同情,而是找一个人可以折磨。与大卫、辛西娅相同命运的还有卡米拉和瓦伦丁兄妹。最后大卫和辛西娅在卡米拉和瓦伦丁那里既找到了爱情,又找到了善良。旨在表达这样一个主题:在不幸的人和下层百姓中间可以找到美德,而在上等人和文人那里只能见到虚伪——这在当时的浪漫主义思想中,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萨拉·菲尔丁后来又出版《大卫辛普尔历险记》续集,继续表达原有的主题,不过其基调更加暗淡。比起原作,续集的结构更为紧凑,人物形象也更为鲜明。
弗朗西丝·伯尼出生在中等阶级知识分子家庭,她的父亲是音乐家和音乐史专家,曾编著《音乐史》(The History of Music),与当时的文化名流有许多往来。得益于这样的环境,伯尼很早就对写作产生兴趣,她出版过四部:《伊芙莱娜:少女涉世录》(Evelina,or,The History of a Young Lady''s Entrao the World),《塞西莉娅:女继承人的回忆录》(Cecilia,or,Memoirs of an Heiress),《卡米拉:青春画像》(Cami,or,a Picture of Youth),《流浪者:女人的苦难》(The Wanderer,or,Female Dificulties),此外伯尼还创作过四部喜剧和四部素体诗悲剧。伯尼的都与少女进入社交界有关。以伊芙莱娜为例,她进入社交界后碰到种种困难,不仅缘于她涉世不深,没有社交经验,更因为在一个讲究家世和出身的圈子里,一个身份不被亲生父亲所承认的女孩是不会被人关注的。伊芙莱娜最终以她的高尚品格和智慧为自己赢得了美好婚姻。伊芙莱娜与那些被动的女人不同,她有独立见解,代表着中等阶级的道德标准。伯尼在这部中明确指出女性在父权社会里身处边缘位置,没有独立自由;她试图探索女性如何寻找自己的出路。
哥特式表达一种“令人快乐的惊恐”,它在18世纪中后期出现,以贺拉斯·沃尔波尔(Horace ole)的《奥特朗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克拉拉·里夫(Cra Reeve)的《英格兰老男爵》(The Old English Baron)、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的《瓦特克》(Va thek)为代表。“哥特式”本意指中世纪的一种建筑风格,其特征是高耸的尖顶、狭窄的彩色窗户、阴森神秘的内部设计等,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曾斥之为野蛮和落后。哥特式作为新的体裁,通常以黑暗的古堡或荒野为背景,讲述中世纪的神秘故事,情节恐怖刺激,充满了暴力、凶杀和复仇,以及强奸和乱伦等犯罪行为。这种气氛阴森,悬念迭起,很有现代恐怖文学的特点。哥特式在18世纪出现有着种种原因:人们对中世纪的黑暗充满好奇,对东方文化开始着迷,墓园派诗歌引起了对死亡和恐怖的想象,而伤感主义又推动作家去细心探讨人的内心世界。它那种耸人听闻的写作方法和对恐怖氛围的精心营造,一直到19世纪都在狄更斯、勃朗特这一类作家中得到回响。
这就是18世纪的英国文学:在大众的社会里,文学成为消费品;在启蒙的时代里,文学承载着劝谕的功能。通过形象的塑造和对广义的社会或人类现象的评论,作品表达着作者的道德关怀。因此和散文代替诗和戏剧,在18世纪最为兴盛。总体而言,18世纪是一个文学体现“理智”的时代,与哲学对“理性”的追求相一致。但是在18世纪中期以后,被理智压制的“情感”开始反叛,表达被压抑的伤感与恐惧,并将文学乃至社会的整体思潮带到现代世界的第二个时代即浪漫主义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