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银行与金融(1/1)
英国在成为“世界工厂”的同时,也成为世界金融中心。由于19世纪初至70年代,英国的进出口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最大份额,加之从20年代起英国就确立了金本位制,英镑币值稳定,伦敦遂成为国际短期和长期信贷的中心,一些大银行都经营对外贸易的放款业务,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资金来源。到19世纪中叶,伦敦正式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英镑成为各国贸易结算的主要支付手段和外汇储备,英国银行家通过资本输出起着世界银行家的作用,并使自己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人。到这个时候,英国既是“世界工厂”,又是“世界贸易中心”和“世界金融中心”。
英国的银行体系是从17世纪末发展起来的,到19世纪初,这个体系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先进、更完善。全国性的贴现、支付网,可以使资本缺乏的地区从资本丰富的农村吸引大量资本,而这种贴现与支付体系是在18世纪最后25年中发展起来的,到19世纪20-30年代,银行信用成为支持工业大厦的支柱。在整个19世纪,英国的银行业在不断发展,银行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19世纪初,英国的银行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也可将其看作一个三层的金字塔,位于顶端的是历史悠久的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nd),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是英格兰唯一的股份制银行,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成立之日始,英格兰银行首先是政府的银行,政府大量的流动资金特别是税收都存放在这里,它同时还给政府发放贷款。早在18世纪,英格兰银行就发展出票据贴现业务,并且以透支形式给伦敦商人、制造商和店主等提供短期贷款。18世纪中叶,英格兰银行凭借其资源优势及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开始取得中央银行地位,这个地位直到19世纪初仍未受到挑战。不过两类私人银行逐步发展起来——伦敦的私人银行(private banks)和地方的乡村银行(try banks)。
伦敦的私人银行是金字塔的第二层,1807年时英格兰有73家私人银行,到1830年代约有100家,它们都是合伙企业并且主要是家庭企业,但他们大都富有、可靠,有很高声望。银行发行私人纸币在英格兰并未被禁止,但在18世纪私人放弃了纸币发行,开始向多样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如西区银行(West End banks)常常以抵押贷款的形式借钱给贵族和乡绅,更多的城市银行(City banks)则通过贴现票据、短期贷款方式进行短期金融和商业交易,有一些私人银行专门资助对外贸易或海外投资,成为后来商业银行的先驱。还有一些则充当乡村银行在伦敦的代理人,为乡村银行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这样,我们就看到一个有机的银行系统,而英格兰银行是这个系统的核心,是可以“最后依靠”的贷款人。
乡村银行在金字塔的最底层,其崛起的时间并不长。直到18世纪中叶,外省银行的数量并不多,但在对法战争期间增长相当迅速,1809-1810年是鼎盛期,有900家乡村银行繁荣兴旺。尽管乡村银行规模不大,业务也只局限于本地,但它们大部分是乡村中唯一的信贷机构,在地方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吸收存款,提供短期贷款,发行银行券,这些银行券是货币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
1800年左右出现票据经纪人(Bill brokers),乡村银行家通过票据经纪人将他们的剩余资金对工业区的票据进行贴现,而票据经纪人成为区域间资金转移的主要中间人,伦敦则是资金流动的“大枢纽”。这种体系弥补了英格兰银行没有地方分支机构的不足,使资金可以在全国顺利流通。1825年以后,从票据经纪人发展而来的贴现行(dist houses)开始接收从伦敦银行发来的短期资金,这使票据经纪人可以增强对风险的防范,如果他们缺乏现金,可向英格兰银行申请。
但此时期的银行体系存在着两个基本缺陷,首先,为了保证英格兰银行的垄断权,禁止其他银行有6个以上的合作者,这限制了资本保有量,使它们在危机时期没有充足的货币储备来抵抗突然出现的现金提取。第二个缺陷是对银行券的发行没有规范,经济学家和银行家们都不知道怎样的钞票发行原则是正确的,但他们开始意识到将钞票发行权交给几百个独立的银行自由处理有潜在危险,不能克服经济体系的周期性动荡。
苏格兰银行早在18世纪就享受到股份制的好处,苏格兰有三家老牌股份制银行——苏格兰银行(Bank of Scotl and)、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 and)和英格兰麻业公司(British pany),19世纪初又有4家股份银行创办起来。1820年以后,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银行免遭英格兰银行的困境,因为它们不像在英格兰,只受一家股份制垄断银行来支配。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银行都可以有6个以上的合伙人,而且往往有支行,从而增加了每个银行的资源,更容易应对危机。
1825年7月英国爆发第一次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造成信用关系破坏,银行纷纷倒闭。1825年12月,在一个星期内,3家伦敦银行和63家乡村银行倒闭,英格兰银行也面临挤兑危险,在法兰西银行(Bank of France)和德国银行家罗思柴尔德(Rothschild)家族的帮助下,英格兰银行才躲过了被迫关门的命运。
金融危机暴露了英格兰银行体系的弱点,人们认为乡村银行发行纸币,是导致信用过度扩张的主要原因。于是在1826年颁布了第一个银行法案,其中禁止发行5英镑以下的纸钞,并授权英格兰银行在地方建立支行,增加其纸钞流通量,以限制乡村银行钞票的流通。它还允许在伦敦65英里以外的地方开办股份制银行(Joint-Stock bank),规定所有的入伙者都须对银行的损失负责。这项法律参照了苏格兰的股份制银行体系,既能促进股份制银行发展,又能保证英格兰银行的垄断地位。但1833年的第二个银行法案却打破了英格兰银行的垄断权,它允许在伦敦建立股份制银行,但禁止地方银行发行纸钞,体现了将纸币发行权集中于英格兰银行的趋势。
股份制银行在英格兰出现,改变了英国银行业的格局,并有利于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1826年法案颁布后,十年中建立了100多个股份制银行,到1841年英格兰已经有115家股份制银行,它们开始接管小型乡村银行并建立了自己的支行,地方上的私人银行不断减少,股份制银行支行的数量稳步增加。1834年,伦敦成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银行——伦敦和威斯敏斯特银行(London aminster Bank),但由于阻力太大,到1844年时,伦敦仅存在5家股份制银行。
股份制银行不仅扩大了英国银行的总容量,而且使银行体系更具活力,它结束了地方垄断,并将太小或管理不善的银行淘汰出局。和小规模乡村银行相比,股份制银行可以有更多的合伙人,聚集更多的资金,发展成更大的规模,因而生存能力更强。同时,它们的利息率也比较高,有时甚至以现金账户支付,更能满足客户的需要。
但股份制银行并不能阻止经济危机的出现,1836年和1839年英国遭遇两次经济危机,后一次延续到1843年。这两次危机引发了19世纪最著名的银行立法,人们普遍认为,不断的金融动荡是英格兰银行发行过多的纸币造成的,因此须限制它的发行,使纸币发行与黄金储备成比例。在首相罗伯特·皮尔的主持下,议会于1844年制定“英格兰银行条例”(Bank Charter Act1844),即皮尔法案。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英格兰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的地位,奠定了现代中央银行的基础。自1844年8月31日起,英格兰银行划分为两个部分:发行部和银行部,使金融业务与发行业务分开;英格兰银行的纸币发行限额为1400万英镑,这个部分无需提供黄金储备,但超过这一限额必须有充足的金银做保证,且白银比例不得超过1/4.法令限制了货币供应量,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钞成为和黄金一样的货币。到19世纪末,大部分乡村纸币都消失了,最后一个发行纸币的乡村银行是萨默塞特郡(Somerset)惠灵顿的福克斯·福勒有限公司(Fox Fowler and Co.of Wellington,Somerset)。
1844年条例确定了英格兰银行的新地位。长期以来,英格兰银行的地位特殊,功能很多,拥有特权,但直到19世纪20-30年代,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才最终意识到,作为中央银行,其首要职责是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在危机到来时充当最后的贷款人。1844年“英格兰银行条例”使这一功能得到强化,在1866年的奥弗伦德——古尔内危机(Overend&Gurney crisis)中,英格兰银行首次扮演了最后的贷款人。奥弗伦德——古尔内银行创办于1805年,和伦敦其他清算所一样,负责评估和贴现汇票,处理国内外银行的贷款请求。1866年5月它倒闭,引发了整个金融体系的恐慌,1866年5月11日是“黑色星期五”,这一天英格兰银行贷出400万英镑,以维持现金流通;英格兰银行的储备金也下降到300万英镑。
1844年条例也引起诸多批评,批评者指出它在发行货币方面不够灵活,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批评是正确的,英格兰银行条例过于僵硬,在后来的三次货币危机中(1847、1857、1866年),条例都不得不暂停执行,议会允许英格兰银行发行超过条例所允许的纸币。
但“英格兰银行条例”对苏格兰没有影响,苏格兰银行仍保留着自己的纸钞发行权,但这种发行后来也融入英格兰银行的发行信用中。
1826年的银行法没有意识到股份制本身存在的弱点,它没有规定新银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明确股份的额度、审计的频率及性质、银行的法律地位等,因此,和其他股份公司一样,股份制银行也处于风雨摇摆之中,很容易受到货币整体波动的影响,在运行过程中有很多就失败了。1844-1868年成立的291家股份制银行中,到1868年只剩下49家。但股份制银行的数目仍在增加,到1850年,英格兰有99家股份制银行,设有575个营业处;1863-1866年又创办了108家股份制银行,这部分归功于1858和1862年的议会立法,使股份制银行获得了有限责任的资格。伦敦的私人银行和许多地方银行在19世纪60年代都转化为有限责任公司,如巴克莱银行(Barcys Bank)在1862年,劳埃德银行(Lloyds Bank)在1865年,等等。同时,私人银行大大缩减,小型乡村银行不得不与股份制银行合并;再往后,小规模股份制银行也被大银行兼并,结果使股份制银行的数量反而减少了。
尽管数量萎缩,但股份制银行的存款额却增加了,达到了银行存款总额的一半以上,私人银行受到挤压,到1870年代,私人银行的存款额尚不足全国总量的1/3.银行的合并运动确保了银行业的稳定,它起于1830年代的苏格兰,1880-1890年代在英格兰臻于高潮。在合并过程中,独立的银行数量减少,但支行的数目增加,苏格兰银行数目从1830年的66家减少到1850年的17家,英格兰则从1825年的600家减少到1913年的70家。1891-1902年,有114个银行合并案发生;1891-1914年,独立银行从168家下降到66家。此时,所谓五大银行——巴克莱银行、劳埃德银行、米德兰银行(Midl and Bank)、区间(District)、马丁斯银行(Martins Bank)在全国设立了分行网络,将私营银行纳入其中。到1914年,66家银行中的20家各有100多个分行,其中米德兰、劳埃德和巴克莱各有500多。最大的银行在全国各地、即使在最小的城镇里都有分行,而较大的地方银行也发现需要在伦敦开设分行,以便更高效地利用它们的存款。劳埃德于1884年接管了两家伦敦银行,并在伦敦设立办事处,只是到1910年才将总部迁移到伦敦。米德兰也在1891年来到伦敦;1833年建立的国民外省银行(National Provincial)也于1864年在伦敦开建,并拥有122家分支机构。通过接管伦敦银行,地方银行获得了全国性地位。到19世纪末,非股份制银行几乎绝迹了,股份制银行成了金融市场的主力。
与此同时,银行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越来越高。1879年成立了英国银行家公会(Institute of Bankers),负责对银行雇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并给考生发放证书,到1900年,公会成员超过了4000人。苏格兰在1875年、爱尔兰在1898年也成立了类似的组织。
英国的银行都是专业化的银行,不同种类的银行开展不同的金融业务,不存在其他国家那种各种业务同时进行的混合银行。但到19世纪末,这类银行也开始建立了,即被称作“承兑商行”(accepting houses)的商业银行。伦敦在世界金融市场上的作用就是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展开的,其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承兑汇票。让人惊讶的是,许多商业银行有国外背景,如罗思柴尔德家族(Rothschilds)、巴林家族(Barings)、汉布罗家族(Hambros)、摩根家族(Mans)等,它们被伦敦的世界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所吸引,在英国安营扎寨。伦巴底大街(Lombard Street)是伦敦金融服务中心,它不仅为英国贸易提供服务,而且为没有金融机构的海外国家提供服务。
银行与海外的联系日趋密切,它们通过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ge)替本国或外国发行证券,这给英格兰银行造成压力,因为在危急时刻规范货币市场变得困难了,现在市场的范围不仅是英国,也是整个英镑区,英格兰银行力不从心。于是,贴现银行(Disthouses)出现了。贴现行中最大的是奥弗伦德——古尔内银行(Overend&Gurney),拥有600万英镑的存款,另外还有30多家小型贴现行,也都繁荣兴盛。
1820年以后,随着英国国外投资的增长,有一些就专门发行外国证券,"1860-1866年期间平均每年为3300万英镑,到1870-1874年间年平均数则超过了6000万英镑。仅在1867-1876的十年内,英国投放到外国有价证券上的资本,就有5亿英镑左右。1872年英国在国外的投资为11亿镑。”大量的海外投资和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成为英国重要的收入来源。
从拿破仑战争开始,伦敦便成为世界金融中心,其地位超过阿姆斯特丹(Amsterdam)、汉堡(Hamburg)和巴黎(Paris),国际贸易在这里融资和结算,外国人可以自由地贷款。1850年以后,伦敦城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愈加凸现,伦敦不仅是世界范围内汇票流通的中心,而且是世界各地短期资本寻求投资的主要对象。除已经安营扎寨的外国银行外,其他许多外国银行或殖民地银行也在伦敦开设支行。1858和1862年立法之后,“英外合资”银行也出现了,它们在伦敦注册,总部设在伦敦,资金和业务也大部分属于英国,却在海外运营。最早开设的是1842年的英印银行(Anglo-Indian banks),1850年以后又建立其他类似的银行,其活动范围扩展到中国。1860年代又出现一批“融资公司”,即投资银行,其中有一些以银行作后盾,有的则完全是投机。
英格兰银行的作用格外重要,它从国家银行转变为金本位制(goldstandard system)的守护者,而金本位是伦敦世界金融中心的基石。英格兰银行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只发挥间接作用,通过调整伦敦的货币市场,来影响全国的货币政策,此外对国家的黄金储备进行监管,充当货币受到冲击时的缓冲地带。
伦敦在18世纪就是与阿姆斯特丹、巴黎齐名的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到19世纪,成为全世界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其他的金融中心由于不断变化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而失去了它们的领先地位,如德国的柏林、加拿大的蒙特利尔(Montreal)、俄罗斯的圣彼得堡(St.Petersburg)、中国的上海等。伦敦保持世界金融中心地位的原因,一是英国的富裕,二是英国的稳定,三是伦敦自身的吸引力。早在18世纪中期,荷兰一批银行家和经纪人就在伦敦形成一个小圈子,而欧美其他地方的动荡,也使法国的胡格诺教徒(Les Huguenots)、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德意志的罗斯柴尔德和施罗德(Schroeder)家族、美国的皮博迪(Peabody)和摩根等来到伦敦。从19世纪中叶开始,又有很多外国银行在伦敦开设分行,如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意大利信贷银行(Credito Italiano)等,其他金融机构也模仿他们,特别是纽约的投资银行和经纪公司。1860年,只有3家外国银行在伦敦开设支行,到1913年增加到71家,此外还有25家以伦敦为基础的银行,其业务在英伦三岛以外,特别是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拉美和远东。保险领域也出现类似情形,很多外国公司到伦敦来开业,从而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准入证。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伦敦是全世界金融活动的枢纽和交换中心。
与此同时,一个全球性的证券市场也在伦敦形成,用黄金作为贸易交付手段的做法已经过时了,欧洲商业网络中的所有各方都在英国证券市场上寻找投资机会。1801年3月3日伦敦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张,与伦敦开放但不规范的市场相比,封闭的证券交易所却按规章行事,它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起初,证券交易所的规模与国债增长有直接关联,1815年证券交易所只有541名股票经纪人,当时国债达到74499万英镑;1819年国债达到84430万英镑时,经纪人增加到737个。那以后国债就不持续增长了,但股票经纪人仍在增加,1851年达到906个,1883年超过了2500名。这个时期人数增长的原因是从1811年开始,伦敦证券市场将业务扩展到国债之外,第一支工业股票在这一年开盘;1823年开始兼营国外证券业务。第二年,估计有624家股份公司加入到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国内外业务范围中来,经营内容从国内运河、铁路到外国金属矿产都有,包括哥伦比亚、智利、秘鲁、墨西哥和巴西等国的贷款。尽管都柏林(Dublin)和曼彻斯特(Maer)等地也有证券交易市场,但“证券交易所”这个称谓,慢慢地用来专指伦敦证券交易所。
1825年,投资泡沫崩溃,证券市场突然停顿,这是19世纪第一次金融危机,外国证券业务枯竭,现金短缺,被吓坏了的市民挤在证券交易所和英格兰银行门口。19世纪反复发生这样的银行危机——1825-1826、1837、1839、1847、1857、1866、1878年。1825-1826年的危机揭示了金融大厦的脆弱,在这一年冬天有93家银行倒闭。但对伦敦证券交易所而言,却产生一个建设性后果:以前分离在外的外国资金市场并入交易所,外国资金风险较大,但投资者的兴趣却在30年代恢复,于是又进入19世纪的周期性变化。
同时,股份公司的交易成倍增长,尤其是1844年新公司法颁布后,股份公司在英国金融活动中越来越重要。1844年以前只有少数公司,包括东印度公司(East India pany)和英格兰银行有这种地位,而普通公司的合伙人需要承担公司倒闭的一切损失,因此一般来说公司合伙人应该彼此熟悉,或者是亲朋好友,人数不会多。而股份公司的投资者通常却没有特殊关系,甚至彼此不认识,数量上可以达到几百上千人,有利于形成大型企业。1844年议会颁布“股份公司登记、注册、管理法”,简化了公司申请手续但要求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这个法案不涵盖银行,也不适用于铁路公司;1856年通过一个新的法案,进一步简化手续,一个公司只需要向注册处(Registry Office)提交一份七位股东签署的章程便可成立。1862年通过了一个合并法案,将1856年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到银行和保险业。这两项法律给了公司和股份制银行有限责任的权利,于是一些人赶紧成立新的公司,1844-1856年有966家公司登记注册,1856-1862年大约有2500家,1862-1868年则有4000家,到19世纪末,差不多每年都有5000家公司成立。
大量新的股份公司成立,给伦敦证券交易所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公司股票在这里买进卖出,1843年时,有将近2亿英镑通过伦敦证券交易所投向900家上市公司,到1897年,2.4万家股份公司实收资本达到13亿英镑,是法、德两国总数的两倍,股票支数在1853-1913年间从不足500上升到5000多。这些发展得益于低面额股票的发行和19世纪下半叶的信息技术革命:1840年代股票面额一般是50-60英镑,到1880年代有1英镑的股票存在;同时,电报的发明将伦敦和英国其他城市联系起来,到1890年代,伦敦经纪人与格拉斯哥(Gsgow)经纪人可在两分半钟的时间里互通股票价格。海底电缆则把国际电报从伦敦发送到巴黎,然后再送到其他欧洲城市,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伦敦与纽约(New York)之间的信息传送只需要30秒,当伦敦与墨尔本(Melbourne)之间的电报联系建立起来后,一个全球性证券市场就形成了。
科布登说,全世界的商业活动都为伦敦汇票所左右,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伦敦来融资,英国的信贷向全世界提供资本。1803年巴林银行(Barings Bank)曾帮助美国购买路易斯安那(Louisiana),1817-1819年则向法国提供1000万英镑贷款,来解决法国的战争赔款问题。另一方面,罗斯柴尔德银行曾向普鲁士提供500万英镑贷款,给奥地利提供100万英镑贷款,尽管它的国内投资额却不断下降。根据1827年一项估计,英国有9300万英镑现款和一年600万英镑的息金投资于外国公债,包括美国的银行和运河股票。有一些法国和比利时公司一半的权益属于英国,在巴黎——卢昂铁路上,有一半工程是由英国人进行的。
1830年代的十年中,美国是英资投资的主要对象。到1830年,英国大约有600万英镑(约合250万美元)的资本在美国,主要投向美国的交通和州政府公债。1834年,英国持有6600万美元的股份,1837年持有1.75亿美元。许多美国股票不是通过股票交易所而是通过巴林银行和私人渠道发行的,1828-1831年巴林家族给路易斯安那州诸家银行贷款850万美元,这些贷款一般都由州政府出面认购,答应用税收来支付股息。这些贷款也会有风险,比如到1841年,美国有9个州拖欠还款。
海外投资迅速增长,既刺激了英国商品出口,也限制了国内投资。投资起初流向欧洲大陆,后来又转向殖民地和南美,尤其是美国。英国的钱还流入其他形式的商业企业,比如地产公司、银行、航运公司等。据估计,到1875年时,英国在国外的投资至少有12亿英镑,这些钱既能对世界其他地方产生足够的影响,也给英国经济的繁荣提供了稳定的基础。到1870年,英国海外投资累计达10亿英镑;到1914年,这个数字达到40亿英镑,相当于英国年均国民收入的两倍。在19世纪中叶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公民投资资金的1/3都在海外。1873-1914年间,英国平均每年投资海外的资本占到了其国内生产总值的5%,在一战爆发前达到10%的高峰。到1913年,英国投资者在海外经济中的投资等于他们在本国经济中投放金额的一半。
1870年以后,英镑成为国际货币,英镑等同黄金,而且在某些方面甚至比黄金更好,因为它更方便,主宰着世界贸易的英国进出口商宁愿使用英镑进行收付,而不用黄金。外国金融机构和商人相信英国有能力维持英镑对黄金的兑换,很多人认为英镑几乎没有贬值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黄金在国际债务结算中只扮演次要角色。英镑票面的汇票不仅用于英国的进出口业务,也用于世界大部分地区的进出口业务,整个世界都以英镑作为国际支付的手段。英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国际物流的主要承运者、外国资本的最大来源;英镑在1821-1914年间坚持金本位,英国兑换和保险机构声誉卓越——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把伦敦变成了世界金融中心,而且把英镑变成了国际普遍接受的世界货币。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国际货币秩序是金字塔形,弱小国家在塔底,发达工业国家在上层,英国在塔顶。但19世纪下半叶开始,英国逐步丧失工业垄断地位,它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也受到挑战,到世纪交接之时,这个地位让给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