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真假捉放曹(1/1)
史上第一馊主意
曹操第三次被朝廷起用,加盟大将军何进、司隶校尉袁绍的阵营。何进是何皇后的兄长,外戚集团的领袖;袁绍是何进的智囊,士大夫集团的代表。何进与袁绍在宦官集团的压力之下,结成了统一战线。
公元189年,汉灵帝驾崩,汉灵帝和何皇后之子刘辩即位,成了新一任的皇帝。刘辩当时年纪还特别小,按照东汉外戚政治的惯例,何皇后升级成为何太后,临朝听政,掌握了政权;大将军何进自然就成为朝廷之中权势最大的人物之一。袁绍想到,朝廷权力格局的变化,势必引起宦官集团的忌惮,所以诛灭宦官必须提上议事日程,遂多次为何进谋划诛灭宦官之策。
但是,偏偏何进此人是屠夫出身,目光短浅,政治能力有限,更缺乏决断大事的魄力。诛灭宦官这样重大机密之事,他居然屡次进入宫中,与妹妹何太后商量。何太后坚决反对,原因是宦官对何氏有恩。
原来,汉灵帝生前曾宠幸王美人。王美人怀有身孕。何皇后性格强势,嫉妒之下,曾多次买通御医,企图害死王美人母子,以免威胁自己的地位。王美人之子刘协倒是福大命大,顺利出生,王美人却被毒死了。汉灵帝得知此事,勃然大怒,曾打算废黜何皇后。幸亏宦官们为之苦苦求情,方才作罢。
因此,如今的何太后对政治的残酷估计不足,对宦官很有好感。她对何进说:“宦官在禁中服侍,这是汉代的规矩,至少也有数百年历史了。你打算把宦官一举铲除,这怎么可能呢?我是一个妇道人家,在宫中有诸多不便,全靠宦官为我上传下达。要是把宦官全杀了,让我直接去和朝堂之上的那群男人打交道,这成何体统?”
何进一听,我妹妹说得也很有道理嘛。出了宫,又来问袁绍:“太后不让我杀宦官,你看怎么办?”
这个时候,袁绍就给何进出了一个馊主意。如果要评选汉末三国史上最馊的主意,可能非这个莫属。袁绍说:“大将军请放心,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为什么太后不同意呢?因为她看不到现实的威胁。所以您只要下一道命令,让天下各路猛将率领军队来洛阳城兵谏,以‘杀宦官,清君侧’为名,用武力威胁太后,说必须把宦官都给杀了,否则我们可就造反了。太后一害怕,准听咱们的。”
何进听谁的话都觉得有道理,现在听了袁绍的,又觉得:你这话讲得也太有道理了。又问:“那你看,召集什么人进京呢?”
袁绍说:“哪支军队,平时以军纪败坏、好勇斗狠著称,就召谁入京吧。我听说西北有个军阀董卓,性格强悍,屡次违抗朝廷命令,手下的军队混杂了许多羌人,声名狼藉,是一个很好的人选。”
袁绍和何进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得不亦乐乎,曹操在一边实在听不下去了,“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何进很生气:“这么严肃的场合,你怎么能笑呢?解释一下,怎么回事?”
曹操连忙解释。《三国志》注引《魏书》说曹操“闻而笑之曰:阉竖之官,古今宜有”,宦官这个东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不是到了东汉末年才冷不丁产生的,古往今来哪个朝代没有宦官?所以说宦官本身不是问题。“但世主不当假之权宠,使至于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皇帝不应该让宦官掌握最高权力,以至于发展到了今天这样不可收拾的地步。“既治其罪,当诛元恶,一狱吏足矣,何必纷纷召外将乎?”你今天想要铲除宦官,那只要把宦官的头头脑脑逮捕入狱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动用军队呢?
在此,曹操和袁绍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袁绍认为,宦官就没有一个好东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斩草必须要除根;而曹操认为,宦官本身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不应该让宦官掌握最高权力。既然现在宦官已经掌握了最高权力,那么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你只要把掌握最高权力的那几个宦官解决掉就可以了,不能想着赶尽杀绝,以免狗急跳墙。
袁绍认为,目前诛灭宦官集团的难点在于,太后站在了宦官一边。要逼迫太后转变立场,唯有召集董卓这样声名狼藉的地方军官,以“清君侧”为名吓唬太后。这仍是从体制内解决问题的思路。曹操认为,太后不过一介女流,不必理睬,直接派几个狱吏进宫抓捕宦官即可。因为宦官集团虽然声势浩大,爪牙遍布州郡,但强大的是他们的党羽。宦官的首脑既没有武力,软弱不堪;又深居禁宫,与其党羽完全隔离。只要抓了首脑,再考虑分化瓦解其党羽,问题就解决了。
总之一句话,曹操主张把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然后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尽量避免搞成一场大规模的流血政变。
最后,曹操还给他们下了一个结论:“欲尽诛之,事必宣露,吾见其败也。”你们两个想要偷偷摸摸地把宦官一网打尽,这不可能。动作太大,纸包不住火,早晚要失败。
何进这一次倒是很有主见,在曹操和袁绍之间,奋不顾身地选择了袁绍的馊主意。他给包括董卓在内的天下各路猛将下达命令:“抓紧时间,进京兵谏,威胁太后,铲除宦官!”接到何进命令的这些猛将,立刻率领本部人马往京城赶。
且说宦官得知各路军官进京兵谏,吓坏了。他们个个是宫廷斗争的绝顶高手,但对军事斗争实在外行。宦官们商量了半天,决定探一探何进的底牌。他们主动到何府登门谢罪,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们知道错了,任凭大将军处置!”
袁绍见宦官送上门来,大喜过望,劝何进将他们全部诛杀。何进哪里下得了手?面对宦官如此跪求,他居然不知所措,心也软了下来。他说:“各地进京兵谏,就是想杀你们。你们何不自己辞职回老家,保住身家性命呢?”
宦官们点头称是,告辞出门。他们当然知道,绝不能辞职。现在手握大权,至少还能困兽一搏;一旦辞职,只能任人宰割。他们回宫之后,立刻假传何太后旨意,召何进入禁中。汉朝的制度,任何人不得君主召见,是不能入禁中的。何进权力再大,也只能孤身一人进入禁中。
可叹何进在此政治斗争的紧要关头,居然还真的进了禁中。一进禁中,那就是宦官们的天下了。何进被当场拿下。宦官们咬牙切齿,怒骂道:“汉家天下搞得如此混乱,难道就完全是我们宦官的责任?禁宫之外,你放眼天下,有几个人是干净的?你为何苦苦缠住我们不放?当年要不是我们说情,何皇后早就被废了,哪有你们何家的今天?你为何恩将仇报?”咒骂之后,将何进杀死,又假传何太后的命令,罢免袁绍的司隶校尉之职。
禁门之外的文书官接到命令,十分疑惑:何进与袁绍关系非常好,何太后为何会下这样的命令呢?不敢执行,问道:“请让何大将军出来,让我们问问清楚。”禁门之内,立刻抛出来一颗人头,伴着宦官尖利的喊声:“你们要的何将军在这里!”
消息急报何府。袁绍一看何进死了,也急红眼了,也不用搞什么兵谏、集结天下各路猛将、威胁太后了,这些都不搞了,直接率领何进留下的残余人马,杀进宫去,跟宦官展开了一场火拼。
一场火拼下来,有120%的宦官被屠杀。为什么是120%,多出来的20%是怎么回事?《三国志·袁绍传》说:“或有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大意是说:何进的残余势力怒火冲天,进去以后不分青红皂白,见到没有胡须、白白净净之人,就一刀砍死。所以有很多冤死刀下之人。有些脑子反应快的,就赶紧脱下裤子,验明正身,这才得以幸免。
最后,张让和几个宦官头子挟持小皇帝逃出宫殿,跑到黄河岸边。眼看江河茫茫,天地间哪里还有容身之处?张让叩头说了句“陛下保重”,转身跃入河中,随着泥沙俱下,葬身鱼腹。
就这样,东汉王朝势力最大的两个政治派系——外戚和宦官,就像两个一辈子作对的武林高手一样,最后互对一掌,同归于尽。
袁绍把一切都搞定以后,董卓来了,率领军队来了。
董卓本来按照何进、袁绍的要求,进入司隶校尉辖区的关中上林苑;后来再次奉令,驻扎洛阳近郊。政变当天夜晚,看到洛阳城中火起,董卓心知机会来了,立刻率军杀入洛阳城,收拾残局。
请神容易送神难,袁绍现在自食苦果了。他原本接管了何进的残余势力,控制了京城武装,正可以号令天下,现在却来了个董卓。袁绍对董卓手下的骄兵悍将颇为忌惮,摸不清他到底带来了多少兵,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实际上,董卓一共带了三千兵马。以袁绍当时的实力,足以将之驱逐。但董卓用了个计谋,他将这三千兵马,在夜晚偷偷运出城外,白天大摇大摆进城;晚上又偷偷运出城外,白天再大摇大摆进城。如此几次,营造出援兵源源不断到来的假象。然而这个粗糙的诡计,居然同时骗过了袁绍和曹操!
董卓在洛阳城站稳脚跟之后,便废掉少帝刘辩,另立王美人之子刘协为帝,这就是东汉历史上的末代皇帝——汉献帝。废立之际,董卓曾在一次朝会上象征性地征求过袁绍的意思。袁绍以为不可。董卓很恼火,咆哮道:“竖子!天下事岂不决我?我今为之,谁敢不从?”袁绍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天下健者,岂唯董公?”意思是:我袁绍也是个英雄。说完这番话,袁绍拍拍屁股站起来,冲满面通红的董卓作个长揖,提着佩刀便步出京门而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般英姿,实在是非常潇洒。
袁绍一跑,原先聚集在何进幕府的人才四散星陨,曹操也开始了逃亡生涯。袁绍跑出去以后,以四世三公、汝南袁氏的名义,号召天下各路人马讨伐董卓。而曹操,则在逃亡的过程中,发生了一段非常精彩的故事。这段故事经过《三国演义》的描写,脍炙人口,后来又被改编为家喻户晓的京剧《捉放曹》。
这段逃亡路上扑朔迷离的故事,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魅力的谜案之一。且让我们拨开历史的重重迷雾,尝试着一步步推理还原出当时的案发现场。
灭门惨案的三个版本
在正式讲述历史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三国演义》是怎么讲这个故事的。
董卓废立皇帝之后,飞扬跋扈、胡作非为,搞得洛阳城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有良知的士大夫们逐渐聚拢到司徒王允的身边,曹操也不例外。有一天,曹操受司徒王允的嘱托,拿了一把七星宝刀,想要刺杀董卓。他先假装到董卓家里做客,趁着董卓背对自己,就缓缓地拔出宝刀,想要下手。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董卓虽然背对着自己,却面对着一面镜子。董卓从镜中看到曹操正在背后拔刀,扭过头来大喝一声:“你干什么?”
曹操脑子转得飞快,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灵机一动,顺势拔出宝刀,献了上去,说:“我最近得到一口名刀,名曰七星宝刀,特地来呈献给您。”董卓得到了这口宝刀,非常高兴,转手送了曹操一匹马。曹操骑了马,飞奔逃跑。
董卓当时虽然没看出破绽,事后却反应过来了:你这不是来送刀的,你是要杀我呀!给人送刀,哪有一上来不说,趁我背对着你的时候,冷不丁拔出刀来,被我发现了才说送给我的?这不可能!董卓脑子再笨,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立刻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画影图形,贴悬赏令,通缉刺客曹操!
董卓反应过来之时,曹操早就逃出了洛阳城,跑到了中牟县的境内。就在此时,悬赏捉拿曹操的通缉令也送到了中牟县。曹操因为形迹可疑、鬼鬼祟祟,被当地人扭送到了县衙门。中牟县的县令名叫陈宫,他屏去左右,私下询问,这才知道曹操孤身行刺的来龙去脉,非常仰慕曹操的为人。所以陈宫白天把曹操抓进来,晚上连夜就放了曹操。不仅如此,陈宫还弃官而去,追随曹操,两个人一起逃跑。
出了中牟县、路过成皋县时,两人又饥又累,人困马乏。曹操说道:“此地有一个我父亲曹嵩的结拜兄弟,名叫吕伯奢,是个庄园主。你我二人不妨去他家中住宿一晚,明日再走。”
二人来到吕家,吕伯奢见世侄曹操来了,非常高兴,吩咐家里人设宴款待二人。他自己则骑着一头毛驴,带个酒葫芦,去村中买酒。
到了晚上,曹操突然听到隔壁有磨刀的声音,仔细一听,还有人说:“捆起来杀了吧!”曹操此时是惊弓之鸟,非常警惕,深感情况不妙,立刻叫起陈宫,拔出刀剑出门,在吕伯奢的家中见人就杀。除了出去买酒的吕伯奢,曹操、陈宫把吕家八口人全杀了,血流遍地。最后杀到厨房,曹操发现地上捆着一头猪。这个时候,他俩才明白过来:“捆起来杀了吧”,说的是这头猪;磨刀,也是预备杀这头猪来款待他们。
杀错人了。曹操和陈宫看了看地狱般的命案现场,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逃亡路上,正赶上吕伯奢打完了酒,骑着小毛驴回来,问他俩上哪儿去。曹操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次挥剑,砍死了吕伯奢。陈宫大惊失色,质问道:“此前杀人,是出于误会;现在你既已明知错杀,为何还要杀死这位无辜的老翁?”曹操咬牙道:“如果我不杀他,他回去看到命案现场,一定报官。你我二人行踪暴露,就会被捉。”紧接着,曹操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为自己辩护:“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宁可我对不起别人,也不能让别人对不起我!
经历了一头猪引发的血案,陈宫这才彻底认清了曹操的真面目: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反抗强权的义士,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晚同宿之时,陈宫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终于下定决心偷偷离去,与曹操分道扬镳。(参见《三国演义》第四回)
以上就是“捉放曹”的经过。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人物形象鲜明丰满,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环环相扣,非常精彩。但是,“捉放曹”的故事是真的吗?应该说,有真有假,接下来就从历史的角度去伪存真。
《三国演义》中“捉放曹”的故事,可以分为三段情节。
第一段情节,刺杀董卓。这段情节,基本出于家的虚构。但也不完全是虚构,很有可能是从曹操小时候的游侠经历获得的灵感,原型可能是曹操刺杀张让的故事。
第二段情节,陈宫捉放曹。“捉放曹”的事情是有的,但是人物可能有点出入。历史上,“捉放曹”的男一号当然是曹操,男二号却并不是陈宫,而是一个不知道名字的龙套。
《三国志》注引《魏晋世语》记载:曹操逃到中牟县境内,因为形迹可疑,被当地的一个亭长扭送到县衙门。当时县衙里,已经接到董卓下发全国各地捉拿曹操的通缉令了。县里有个功曹,相当于二把手,劝说县长:“大人,如今天下大乱,将来这天下是谁的还不一定呢。咱们也犯不着一心为董卓卖命。我看这曹操也是个英雄,说不定将来比董卓还要牛,干脆把他放了得了,这也算是一个风险投资。他将来牛了,还得报答咱们呢!”曹操就这样被释放了。至于这个功曹到底姓甚名谁,史书上没有记载;而且他就在这儿出现了一次,后来再也没有出场。没有资料表明,这个功曹是陈宫。
另外,还有一个重大区别:“捉放曹”和“吕伯奢家灭门惨案”时间顺序搞反了。从地理位置来看,曹操从洛阳出发,一路从西往东逃向陈留,必须先经过成皋县,再经过中牟县。所以在历史上,是先发生成皋县的“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再发生中牟县的“捉放曹”。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曹操逃到中牟县的时候,会慌慌张张、形迹可疑,还被亭长给抓了起来。原因很简单,当时的曹操,可不仅仅是董卓通缉令上的要犯,还是身负九条人命的杀人凶手!
以上事实都很清楚,最大的疑点在于“捉放曹”故事的核心事件——“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说吕伯奢家灭门惨案是最大的疑点呢?因为汉末三国历史最重要的史料——《三国志》和《后汉书》,对这个案件都没有任何记载。今天关于这起案件所能掌握的一些蛛丝马迹,都来自南朝裴松之为《三国志》所作的注释。裴松之的注释中,一共引用了三位证人和他们的三份证言。但是这三份证言各不相通,互相矛盾。下面,我们就请出三位证人,看看他们分别是怎么说的。
证人一:王沈 证人证言:《魏书》
根据王沈的证词,曹操经过故人吕伯奢家的时候,吕伯奢本人并不在家。而吕伯奢的儿子们见财起意,一看曹操骑了这么好的高头大马,又带了这么多的盘缠,所以组建了一个犯罪团伙,对曹操实施抢劫。曹操被迫无奈,进行正当防卫,把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全给杀了。杀完之后,就跑了。值得注意的有两点:第一,这里没说吕伯奢是曹操父亲的朋友,只说是曹操本人的“故人”,不过从吕伯奢的儿子们有杀人能力来看,吕伯奢应该确实是曹操的父执辈;第二,一共杀了几个人,没说。这是第一个版本。
证人二:郭颁 证人证言:《魏晋世语》
郭颁也说:曹操跑到吕家的时候,吕伯奢本人不在家,吕伯奢的五个儿子并没有对曹操实施抢劫,而是热情地款待了他。但是曹操这个人疑心病太重。他觉得:你们对我这么好,是要干吗呢?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们是不是要谋害我?所以他就拿起屠刀,杀死了吕伯奢家的八口人,然后跑路了。这里有具体的死亡人数。这是第二个版本。
证人三:孙盛 证人证言:《杂记》
孙盛说:曹操在吕伯奢家中留宿,睡到半夜,突然听到隔壁有“食器声”,也就是餐具碰撞的声音。也许很难分清楚这到底是食器声还是兵器声。反正曹操起了疑心,出门杀人。杀完以后,曹操才发现杀错人了,“既而悽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也就是非常痛苦地说了一句话:“宁可我对不起别人,也不能让别人对不起我啊!”说完以后,就跑路了。这里交代了作案动机、误会的缘由,但是没有杀人的过程。这是第三个版本。
一个深夜,数条人命,三份证言,各不相同。到此为止,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变得扑朔迷离。真相只有一个,问题是,哪个才是真相?一桩家喻户晓的灭门惨案,由于文献记载的相互矛盾,成为千古之谜。那么,裴松之所引用的三种记载,到底哪一种更接近历史的真相呢?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案发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曹操杀人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呢?对这桩灭门惨案,素以“良史”著称的《三国志》,为何只字不提呢?
迟到一千八百多年的真相
历史真相只有一个,史料记载却歧异错综,这种情况在历史研究之中经常见到。而历史学者要做的事情,就是依据处理史料的基本规则,抽丝剥茧,探索出一个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结论。
第一步,先把三份证言变成两个说法。
其实仔细审查三份证言,就可以发现:其中第二、第三份证言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而第一份证言,则与后两份证言无法兼容,必有一假。
王沈的证言一为我们提供了说法A——正当防卫:吕伯奢的家人对曹操实施抢劫,曹操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郭颁的证言二和孙盛的证言三可以互相补充,提供了说法B——蓄意杀人:曹操由于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误以为存在着一个不法侵害,从而采取了过激的防卫行为,最后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八个人被杀死。从现代刑法学的理论上来讲,充其量构成假想防卫,主要过错在曹操,应负刑事责任。
实际上,证言二、证言三不是随意合并的。从史料学的角度,证言三是从证言二衍生而来的。
《世说新语》注有云:“郭颁,西晋人。时世相近,为《魏晋世语》,事多详核。孙盛之徒皆采以著书。”意思是说:证言二的提供者郭颁是西晋人,距离三国很近。他写了一部书叫《魏晋世语》(又名《晋魏世语》),内容翔实,史料价值很高。孙盛写书时,大量参考了《魏晋世语》。换言之,孙盛是从郭颁那儿听来的。用现代证据学的话说,郭颁的证言属于原始证据,孙盛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
此外,裴松之引用的孙盛《杂记》,全名《魏氏春秋异同》。这部书今天已经亡佚了。不过,北宋类书《太平御览》刚好引用了《魏氏春秋异同》关于“捉放曹”这段记载,正好是裴松之注引郭颁、孙盛两段内容的结合。由此可以证明,以上推测是正确的。
现在,问题已经得到了简化:说法A正当防卫,说法B故意杀人。到底哪一个才是案情的真相呢?
第二步,运用常理进行推断。
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面对互相歧异的史料,运用常理推测,乃是史学的基本方法。这在考据学上,叫作“理证”。以常理推断:
首先,吕伯奢是曹操的老朋友。就算吕伯奢不在家,他的儿子们又怎么会平白无故抢劫曹操呢?吕伯奢好歹也算是成皋县的一个地主,家里也很殷实。为什么他的儿子们都穷疯了,没见过钱,非得抢劫自己父亲的老朋友的财物?这是第一个疑点。其次,就算吕伯奢的儿子们铁了心,非得抢劫曹操,那按照常理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何况,吕伯奢的儿子们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主场作战,又组建了一个犯罪团伙,以多敌少。曹操,虽然前文说过,他曾做过游侠,有一定的武艺。但他毕竟是曹操,不是关羽、张飞这样的万人敌,怎么可能在孤身一人、仓促应战的情况下,将一个犯罪团伙干掉,自己却一点事没有,扬长而去?这是第二个疑点。
根据这两个疑点,我认为说法B故意杀人可能更符合事实的真相:是曹操临时起意、蓄意杀人,用宝剑杀死了毫无防备、手无寸铁的吕伯奢全家,而不是吕家集体抢劫而遭遇曹操的反杀。既然如此,那么说法A就是伪造的了。这样一来,就牵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为什么王沈的《魏书》要做伪证呢?
第三步,分析一下以上三份证言的性质。
王沈是曹魏的官员,他写《魏书》是奉了曹操的儿子曹丕和孙子曹叡的命令。所以王沈《魏书》的性质,是官修的本朝史。既然如此,他于曹操早年间做过的一些错事,就不可能不有所隐讳,这是中国古代修史的惯例。唐朝的史学家刘知几有一部史学名著,叫作《史通》。《史通》就曾评价王沈的《魏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因为时代的局限,隐瞒了很多事实真相,在一些敏感问题上,可信度并不高。
而反观郭颁和孙盛,这两个人都是晋朝人,晋朝人谈论汉末三国的事情,相对来讲可以少一些顾忌。而且,他们的这两本书,也都是私人著作,言论自由度要高一些,所以敢于大胆地揭发曹操的老底。从史料性质的角度分析,在“捉放曹”这件事情上,郭颁《魏晋世语》、孙盛《魏氏春秋异同》要可靠一些。
最后,我们还可以请出第四位证人:《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来做一个旁证。
也许有人要问:《三国志》不是对这起灭门惨案只字未提吗?为什么现在又可以让陈寿来做旁证呢?没错,正是因为《三国志》对这件众说纷纭的事情只字未提、保持沉默,所以才奇怪。有理由相信,陈寿这样的优秀史学家,在写作《三国志》时,肯定对以上两种说法都有所掌握。那么,他为什么却只字未提呢?
原因很简单:《三国志》是西晋作品,而西晋的正当性是通过曹魏皇帝禅让而来的。
在中国古代,王朝的建立形式,主要有革命与禅让两种。革命建立的王朝,必须否定前朝的正当性,才能确立自己的正当性;而禅让建立的王朝,其正当性正来自前朝的正当性。所以,西晋是以曹魏为正统的。陈寿写作《三国志》,得到了西晋皇帝的过问,必须以曹魏为正统,也就必须为尊者讳。
如果曹操像王沈所说的那样,是正当防卫,那么陈寿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写进《三国志》:一个人灭一个犯罪团伙,这是多么光荣的事情!反过来推,正因为《三国志》对这件事情只字未提、讳莫如深,恰恰可以以此推测吕伯奢家灭门惨案的真相。
根据以上推断,我的判决是:
曹操故意杀人;
陈寿隐瞒事实真相;
王沈作伪证;
郭颁和孙盛所说,才是真相。
经过以上四步,我们可以得出最后的结论: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一个深夜,成皋县郊外的吕伯奢家,一个凶手正在疯狂地杀戮。当他停下手中的屠刀之时,已经有八具尸体倒在了血泊之中。凶手缓缓转过脸来,借助忽明忽暗的火光映照,我们逐渐看清此人狰狞的面目——这个人,正是曹操。
一刀两断,开始新的生命
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在中国历史上来讲,是一起不值一提的小案子。在曹操波澜壮阔的一生之中,后人来评价,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曹操一辈子杀过的人太多了,湮灭在历史夹缝之中的吕家八口人,实在算不了什么。
但是,历史不宜开启上帝视角,不宜用“后见之明”,而应采取当事人视角,深入历史人物的心灵,体察他的心路历程。的确,作为后人客观评估,这个案子在曹操的一生中实在是太渺小了;但是对当事人曹操而言,这个案子,这段逃亡生涯,在他的心路历程中,在他的心态史上,必定隐秘地占据了一席之地。
我们只要想一想,曹操当时还很年轻,只有三十五岁,并没有后来那么狠辣,那么老谋深算;而且,这也许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亲手杀人,尤其是第一次杀害无辜的人,一杀就是九个。这件事情,肯定会成为他埋藏心底的一个秘密,一个禁区。那么,这起灭门惨案,这段逃亡生涯,会对曹操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如果把坐标轴拉长,以曹操的整个人生为参照系,我们不难发现:曹操的这一段逃亡生涯,不仅仅是逃出了洛阳城,也逃离了旧体制、旧文化的束缚。
曹操从十五岁进太学、二十岁举孝廉开始,就把命运的把柄交到了别人的手中。当时盛行人物评论,曹操就去讨好各种各样的人物评论家,去为自己挣名气;当时盛行卖官鬻爵,曹操通过家族关系跑官买官,去走一些他自己所不屑的歪门邪道。曹操的命运如何,完全掌握在汉灵帝这样的昏君、何进这样的庸才手中。宦海沉浮、三起三落,从头到尾,曹操都只不过是在旧体制之内随波逐流、委曲求全。
古人云:“三十而立。”三十岁以后,一个人要真正地寻找到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这个根本,不仅仅指经济基础,更多的是一种独立的价值理念。
三十五岁的曹操,逃出了洛阳城,也从大汉王朝的旧体制内逃出生天,对自己的未来、自己的人生,有了一种更加清醒、更加独立的认识。
从此以后,他白手起家,用拳头说话,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再也不曾假手他人。由此出发,他推翻了旧文化、创造了新体制,最后走向了自己人生的辉煌。所以,可以这么说,曹操在用他手中的屠刀,杀戮那九个无辜生命的同时,也和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三十而立,浴血重生,开始了新的生命。
曹操逃离了洛阳城,跑到陈留以后,招兵买马,成立了一支五千人的军队。几乎同一时间,在洛阳以东的大地上,先后已经有十几个人发兵反对董卓。这些人聚集到一起,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反董联军,共同推举袁绍担任总盟主。这就是《三国演义》非常热闹的一个著名回目——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
一方,是信心满满的正义之师;一方,是恶贯满盈的虎狼之师。究竟是正义战胜邪恶,还是邪恶压倒正义?曹操在这场血与火的洗礼之中,又会有什么样的成长与转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