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00002(1/1)
今天是个适合看日出和鸾鸟花的日子。
每月十四,天子山东侧的鸾鸟花就会盛开。铺天盖地一样,直接到天边。这花多是浅粉浅紫色,生的袅袅娜娜,迎着橙色曦光,仿若万千鸾鸟迎风漫舞 。是天子山的好风景。
唯一不好的是,这花有毒,盛开的时候花粉撒出来致幻,吸多了,功力不够的人,可能会睡在花田里变成活死人,成为鸾鸟花的养分。这一片如梦似幻的花田里睡下了不知多少动物,是天子山御飞试炼场的禁地。筑基期及以下的弟子严禁进入鸾鸟花田,练气期的弟子也大多叮嘱不准进入。辟谷之后得以控制五感,才可以在这鸾鸟花田里行走。
我,袁予犀,是个例外。
我虽然还未辟谷期,但是主要是因为心性不坚定无法摆脱好食贪吃之心,短暂的伪装一下辟谷期修为是没有问题的。我爹为此唉声叹气过,不过也还是随我去了。不过,我此行只为赏景,不入花田。我选了最靠近花田的那石峰做在峰顶。看向天边的鱼白,等太阳出来。
东边的天空开始亮了,模模糊糊的粉紫色已经出现在眼前,氤氲着雾气,仿佛是一个粉紫色的梦。我记得爹说过,我娘有一件衣裙就是鸾鸟花的颜色,是最上等的金珠鲛纱制成,跳舞的时候会美的像梦一样。
花田边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低头看去,白色的布甲,是甪族的人。三四个人好像抬着一个大箱子。里面好像装了鸾鸟花?
奥,是了,他们要用弱毒之后鸾鸟花的汁液养珍珠。鸾鸟花的汁液毒性更大,但是惧怕烈阳。取整株的鸾鸟花,捣烂煮开之后暴晒,等到花汁变成乳黄色就可以倒入溪水中用来滋养珍珠蚌了。
我爹对甪族的人毫无好感,因为甪族住进了十里画廊。十里画廊原本是酉阳婆婆的居所,我爹说他小时候,酉阳婆婆还在,是个十分慈祥的老太太,和袁家杨家做了好多年的邻居,把他们都当自己家孩子看待,经常给他们好吃好玩的,所有的小孩都喜欢她。杨家和袁家的小孩子也不从不在十里画廊打架。我爹说,他和我娘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十里画廊。
后来,一夜之间,十里画廊酉阳婆婆的宅子就空了。袁杨两家派出人手查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找到原因。后来甪族请求入驻。十里画廊就给了他们。至今为止,甪族对袁家杨家都尊崇有加,每年甪族都会向袁家和杨家敬献十里画廊的特产,银辉蚌产的珍珠。
好在,我跟我爹是被放逐的人,不住在位于金鞭溪上游的袁家老宅,平时见不到甪族人。杨玲玲给过我一颗银辉蚌的珍珠,确实好看,那珍珠仿佛可以溢出月光。我爹见我把玩以为我喜欢,还曾经自责于他和娘的结合让我我失去了袁家直系子弟的待遇,于是特地去金鞭溪的源头摸了好些金刚蚌养在我家茅屋附近的小镜湖里。说是湖其实是附近一石峰顶端的一个小水洼,很小但是有些深度。我爹兴致勃勃的带我去看,还对我说,袁家的金刚蚌产的珠子才是最好的,又大又圆,袁家的女孩都用来做首饰的。
金刚蚌的珍珠好是好,但是这个蚌皮厚如瓦,一般人根本打不开,我爹是金丹后期期才可以随手打开。而且,金刚蚌的珠子生长速度极为缓慢,十几年才出一颗能看的。我爹给我带回来的金刚蚌有大有小,他开了一个给我,剩下的都养在了旁边柱峰的一小片水洼里。说是养的更好些,等我出嫁的时候做头面。
其实我爹给我开出来的那个珠子我一直留着,想等着我爹渡劫之后给我爹做个剑穗之类的东西当礼物。
我爹快要进入渡劫期了。因为渡劫期的几道雷劫是不定时到来,所以,如果我爹进入渡劫期的话就要跟我分开住了。渡劫期的人要陆续经历八次或者九次雷劫,然后才能晋升地仙境。除非是同住人已经是地仙境或更强的人,否则,渡劫期的人都要单独居住,毕竟雷劫没长眼,误伤了旁人也不赔礼不道歉不弥补。
其实我知道,我爹因为怕我没人照顾,已经强制将修为停留在金丹期有些时间了。每个人的渡劫期长短不一,最厉害的杨家的某位先祖,一年之内经历九次雷劫,晋升地仙境,之后晋升天仙境也很快。但是也有时间长的,杨家的另一位先祖,渡劫期长达二十七年,还只有八次雷劫,最后止步于地仙境。我爹怕自己渡劫期万一要耗上些时间,就没人照顾我了。
我把飞扬出去的思绪拉回来,再看向东边,甪族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太阳开始露出边际,接天连地的鸾鸟花轻轻摇摆,接住橘红色的晨光,轻薄的雾气朦朦胧胧逐渐淡去,像是美女的面纱轻轻揭开。如梦似幻的美景吸引了一些小动物,然后,这些小动物就隐入花田,再也不见了。金乌东升,鸾鸟花田里雾气完全褪去,花朵变得真实可触。可是,此刻才是花田最危险的时候,所有的花都盛开,金粉一样的花粉打着旋儿隐入空中。随时准备着把进入花田的动物和人变成花肥。
忽略花下埋尸的“风流鬼”,这美景还是很美的。
“就知道你会在这里!”一个女声响起,耳熟的很。我回头看,是玲玲。她今日穿了一件绯红色的劲装,袖口收紧,显得干练利落。
“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我问道。
“哎呀,没办法,今天大堂哥带队,一早就去把我从床上拖起来了。”玲玲无奈的耸肩。
“那你还不赶紧去训练,一会儿他来抓你,看你怎么办。”
“有你在,嘿嘿,大堂哥不会过来的。”她奸笑一声,“我发现了,大堂哥有点不知道怎么对你,所以尽量避开相处了,嘿嘿。”
我翻了个白眼送给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