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妃英理怀孕了?!(1/1)
吩咐完寺井,张某人就带着两只萝莉搭乘着电梯往地下室走去。
“等下见到灰原,你们要有礼貌。”
“以后你们和她会一直住在这里,她要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做什么。”
“当然,哥哥也会常常来看你们的。”
“你们要是想哥哥了,也可以跟灰原说,哥哥忙完手上的事情之后,就会过来陪你们。你们明白了吗?”
一路上,他还不忘叮嘱两只小萝莉。
他也没让两只小萝莉去叫萝莉哀姐姐,或者妹妹什么的。
毕竟这年龄太混乱了。
所以还是让她们直接叫“灰原”吧。
“知道了哥哥。”
对于张某人的话,两只小萝莉并没有产生想要反对的想法。
即便以后她们都要在这里生活。
这便是“洗脑”的恐怖之处!
之前张某人发掘出这种能力之后,便感觉到了人生寂寞如雪的孤独感。
所以就一直没有使用。
也就是现在懒得应付跳脱的黑羽盗一他们。
这才将这种能力给使用出来。
“你来了啊。”
或许是有了陌生的面孔,以至于萝莉哀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热情。
“这两位是……”
简单为三人互相介绍一下,张某人便开口道:“芊芊,丽丽,这位便是灰原了,你们以后要乖乖听她的话哦。”
“是!”
“灰原你好!”两只萝莉十分有礼貌地打了一声招呼。
这让萝莉哀的美眸微微一愣。
因为她现在的身子重新缩回了那个状态。
可张芊芊两人不知道是不是年龄的原因。
缩小之后,身体外貌和年龄什么的,都比她大!
然而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这两个妹子似乎很听张某人的话!
这就很不可思议了。
“想知道她们为什么这么听我的话吗?”似乎看出了萝莉哀的心思,抱着她的张某人在其耳边轻声问道。
“为什么?”
“这是因为她们都跟你一样,都是吃了【ATPX-4869】……”
“什么!!可恶的酒厂!!!”张某人的话还没说完,萝莉哀的小脸就浮现出一抹愤怒之色。
张某人:???她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看着萝莉哀一脸愤怒的表情,张某人也没有解释什么。
毕竟张丽丽确实是贝尔摩德喂的药。
而张芊芊的【ATPX-4869】,则是从酒厂拿的。
这么一说,是酒厂干的也没毛病。
“咳咳,总之,现在的她们有些失忆,所以你就不要想着让她们恢复记忆了。”
张某人解释道:“那样对她们不好。”
“同时,我也会让她们拥有法力什么的,你要抽血做实验什么的。她们会配合你的。”
虽然不知道萝莉哀能不能重新激活她们的记忆。
毕竟柯学的力量,还是蛮玄幻的。
所以上一层保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好吧。”萝莉哀想了想,最后才点了点头。
只不过看向张芊芊两人的时候,眼睛多了些同病相怜的感觉。
在地下实验室待了一天之后,张某人这才选择离开。
他还有事情呢。
前两天去妃英理家做家访的时候,他隐隐感觉到了对方腹中似乎有了一个新生命!
算算时间。
距离他们第一次那个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
他能看到,那个小生命和他,有着十分浓重的因果线!
更别说修炼者对自己的血脉,有着特殊的感应了。
也就是说。
他又要当爸爸了!
可他和妃英理的感情还没多大的进展呢。
他不确定妃英理知道这一件事情之后,会怎么做。
这也是他不想让黑羽盗一他们再跳脱下去的原因之一。
……
妃律师事务所。
妃英理的办公室内。
“妃律师,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下班吧?”栗山绿整理了一下文件,然后开口说道。
“嗯,你先下吧,我把这案件梳理完再下。”妃英理依旧低头处理着文件。
“这……好吧,您也要注意休息。”
似乎察觉到栗山绿的语气有些担忧,妃英理这才抬起头来,解释道:
“我打算把这案件处理完,明天好有时间去医院检查一下。”
“总不能让这案件卡在这里吧?!”
“哦哦,这样啊!那我帮您吧。”栗山绿这才明白了过来。
“行!”妃英理并没有拒绝。
同事多年,让她们的感情非常要好。
而且她最近确实有些不对劲,总感觉身体很疲惫!
这也就算了。
她月经也有段时间没来了。
以至于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
不得不说,妃英理的直觉还是很准确的。
“还没下班呢?”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
“青山君?!”栗山绿的语气有些惊讶。
好像没想到张青山会出现在这里似的。
“在忙什么呢?”张青山点了点头,同时慢步走进办公室。
“哦,这是妃律师前两天接手的一件强肩案……”栗山绿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涉案双方是一对快要结婚的男女。
女方状告男方强肩,并且有视频以及录音证据证明,男方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本来这件事情倒也简单。
直接判男方罪行就可以了。
可妃英理接手的委托人,偏偏是男方!
这就很难办。
“……妃律师本来也不想接的,可是男方的父母一直哭诉自己儿子是冤枉的。”
栗山绿又道:“妃律师看他们也不像是说假话。于是便接下来。”
“事实证明,委托人确实是被冤枉的。”
“从女方的邻居口中,我们打探到了她之前就有过婚姻史。现如今也没有处理完。”
“而且也是跟对方闹得十分不愉快。”
“为此,我们托关系调查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经过这两天的交谈,对方愿意给我们提供证据,也愿意出庭作证。”
“所以妃律师现在正在整理资料,争取在开庭的时候一击必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