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杀人放火天(1/1)
月迷津渡,林屿长天。
李焕仙带领四千虎狼骑出得高武城,伫立在囚龙谷中,密切注视着前方五里左右的敌营动向。
只见赵沈言三万先锋营一分为三,头先部队平地屯兵,约满万人。这一万人驻扎在森林口,烧火做饭,巡视四周。由于处于深夜,士兵多数解衣卸甲,歪头侧脑或睡或卧。
“就这般酒囊饭袋,我等虎狼骑一出,定可全歼!”
孟秀峰手提偃月刀,伫立于李焕仙右侧,看着五里外的敌军,眼神中尽是蔑视之意。但李焕仙却是谨慎得很,得益于风雷无相的功力,深夜之中,双眼视距依旧不短。
有若夜猫夜枭般的双眼,闪出凶恶之光,小声说道:“赵沈言少年老成,也是久经沙场的战将,没理由摆这么一支烂军在台面上。我看这军队后方森林隐有杀气,必有大军埋伏。故于平地设此弱兵,诱我上钩。”
孟秀峰听着主帅的分析,随即仔细观摩一会儿后,点头说道:“不错。以残兵弱卒引诱我等,随后吞之,这手段却是赵峰仁惯用之术。不过,赵沈言在林中安营,实乃犯了兵家大忌。我等若不趁此机会对其打击,明日赵沈言必定移营。战机稍纵即逝,将军,还请下令。”
“我没说不动手,但不是现在,等吧。”
李焕仙笑了笑,不再看向远处的敌军。反而异常放松的靠在囚龙谷入口的土地上,双眼颇为玩味的看着空中明月,笑而不语。主帅不下令,自己一个副将自然也得闲着。孟秀峰失望的摇了摇头,吩咐四千虎狼骑原地休息。
夜半子时,万籁俱寂,风势骤起。
李焕仙睁开双眼,杀意已现。随手招呼来孟秀峰,厉声道:“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敌军兵疲意阻,人困马乏。趁此时机,速速破坏粮草军器!”
“得令!”
四千虎狼骑飞速上马,由囚龙谷口狂奔直冲,由上而下,杀向五里外的敌军。
眼见与敌军的距离愈来愈近,孟秀良心下赞叹。果如李焕仙所言,夜半子时,敌军人困马乏,懈怠异常,不复提防。自己一众骑兵浩浩荡荡杀至阵前,斥候居然都没有注意到。
只见四千虎狼骑,各执茅草一把,内藏硫磺火油。每名骑兵皆带有火种,各执枪刀,一齐而上。刚到敌营,便顺风举火。霎时间,风借火势,火壮风威。
“乎……”
大火呼啸而起,火光冲天。赵沈言的兵将还没反应过来,便见四周火光大起,整个营地被烈火包围。
“敌军来袭!”
“噹噹噹噹……”
此时,先锋军军营乱作一团。士兵在熟睡中惊醒,刚想去摸刀剑,只见烈火带风早已袭来。为了不做火中烧鹅,兵将们连基本的抵抗都不做,便快速飞奔出营,逃向森林中。
可惜啊,初冬时节,大雪未下,寒霜初至。草木森林正是干燥异常之时!
只见东南风愈来愈猛,风紧火急,树木森林皆燃烈火。一时间,林中驻扎的两万兵马同时哀嚎惨叫。两翼军马齐出,想要快速逃离森林营地,免被烈火吞噬。
可这大火突燃,根本没有给赵沈言的军队反应时间。兵荒马乱之下,这三万先锋军自相践踏,死者不知其数。
若光是踩踏死伤便也罢了。只见后方突现四千虎狼骑,纵马狂奔之际,手中钢刀平举,各个化身黑夜死神,所过之处人首两分,血染大地。
李焕仙手持长枪,跨马停于大火身前,冷眼旁观这惨烈战况。熊熊烈火连营而燃,将漆黑的大地烤干,将夜空照为昏黄。可即便如此炙热的天地战场,也无法驱散李焕仙脸上的阴寒。
赵沈言,今日败惨了。
先是龙骧军新败,将领被挑。刚刚整顿好先锋营,没出四个时辰,便被李焕仙玩了一手回马枪。火烧连营三十里,三万大军被四千虎狼骑驱赶屠杀,犹如丧家之犬。攻城器械与大批粮草付之一炬,骑兵与战马皆变为熟食,军心大溃。
赵沈言输的冤吗?冤,也不冤。
冤在哪?今日与赵玉漱一战,若无李焕仙带虎狼骑搅局,那高武城已是他赵沈言囊中之物。三万先锋军本是要开拔入城的,但战机已逝,只能就地安营扎寨,这才给了李焕仙突袭的机会。
不冤在哪?在李焕仙看来,这赵沈言就是个草包蠢蛋!用兵安营之道,有五大忌。分别为,包、原、沼、阻、险。
所谓包,便是说草木包裹,茂盛的地方不够开阔,在这种地方扎营很容易遭到火攻。
而原,则是讲,道路广阔平坦犹如草原的地方,容易被人发现,并且无险可守,无依无托。敌军可能从各个方向攻来,增加防守压力。
沼,顾名思义,沼泽。阴暗潮湿之地,不利于军队机动。并且潮湿地势易于细菌繁殖,对兵士身体有害。
阻,万不能扎营于行动受阻碍的地方。如山涧急流之地,碎石滑坡,林木茂密之所。这些地方会大大限制军队的推进与后退,且不利于展开攻势,容易被困。
险,险要之地,不易通过,容易被突袭,就像今夜这般。
赵沈言这三万先锋军的排兵布阵,漏洞太多。前军一万扎营于‘原阻’之地,面前就是宽广开阔的平地,且地势很低,无险可守。后方便是“包阻”之茂密森林。后撤被林木所阻碍,又处于林木干燥之季。
而且联营三十里,过于狭长,漏洞之多,惨不忍睹。不管李焕仙是从头尾去打,还是从中部进行截击,只要用骑兵一冲,赵沈言的三万大军便会大乱,根本无法进行呼应配合。
尤其是今日阵前,刚刚败于虎狼骑之铁蹄,军心大溃之下,地势险恶,大军疲惫。赵沈言还离开中军,在徐京城进行遥控指挥。在这些情况下,李焕仙的一把烈火,直接把这三万大军烧得肝胆俱裂。
唉!四千破三万,还是太保守了。早知赵沈言如此无能,李焕仙定要将刘僧辩的三万水军一齐调动,大军直推,破掉徐京城!
不过,今日的战果已经大大出乎意料。李焕仙十分满意,看着被大火吞噬化为焦炭的敌军,对左右卫说道:“穷寇莫追,鸣金收兵。”
说罢,带领身边十名亲兵便驱马回城,想要返回高武。可惜啊,刚说完赵沈言犯了兵家大忌,他李焕仙也变成了记吃不记打的憨货。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身为主帅,自当智力超群,赏罚有信,仁爱兵士,勇冠三军,严于律己。前面的四个,李焕仙自问都能做到。可唯独这‘严于律己’之道,却犯了忌讳。
三军主帅,自要以身作则,恪守军纪。他李焕仙今日两战两胜,傲气自涨之下,居然无视军纪,未与大军合为一处,先行孤身回城。
殊不知,这老祖宗定下的规矩,自有他的道理。
“哒哒哒哒哒……”
正在李焕仙带领十名亲兵返回高武城时,五名黑衣人腰悬长剑,踏马从沂州边境线驶来。看那马鞍图案,应是金国骑兵!
“唰!”
为首一人长剑出鞘,暗境功力遂发,剑芒一现,顿时封住李焕仙的去路。粗壮的剑芒直刺袭来,李焕仙吃惊之下极拉缰绳止住身形。
“轰!”
尘烟四起,黑土震荡,十余亲兵瞬间人仰马翻,倒地哀嚎。李焕仙长枪策马,枪头直指面前黑衣人,大声喝道:“来将通名!”
“屠龙会,血煞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