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姚剑仙蹭饭(1/1)
清朝的乾隆年间,有个叫边桂岩的人,十分热情好客。他在担任山盱(画虎成猫猜测,山盱这个地名,可能是袁枚先生的笔误。文中提到此处在洪泽湖畔,应该是指江苏的盱眙)通判时,在洪泽湖畔建造了一所房子,经常邀请朋友们在其中喝酒作诗。
一天晚上,边桂岩又摆下了酒宴,邀请了一众好友,前来聚会。
大家正在觥筹交错之际,忽然有一个客人从门外闯了进来。
只见此人身上的衣服、头上的帽子和脚下的鞋子,都是十分邋遢,辫子也乱糟糟地披在肩上。
此人对着众人抱拳作揖后,就自顾自地坐到了座位上,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起来。
边桂岩和众人面面相觑,都不认识此人。
众人纷纷上前,询问他的姓名。
那人说道:“我姓姚,号穆云,浙江萧山人。”
众人又问他,究竟何德何能,敢如此放肆,不请自来。
那人微微一笑,说道:“我能玩剑!”
众人都想让他演示一番。
刚说完,就看见这个姚穆云,不慌不忙地张开嘴,从口中吐出一个小小的铅球,滚进他的手掌中,马上就变成一把一寸多长的小剑,接着就有火光从剑尖那里发冒出来,就像是毒蛇在吐信子。
客人们都很大惊失色,谁也不敢出声。
边桂岩见状,担心惊扰到客人。就请他把剑收起来。
谁知姚穆云却不肯。
在边桂岩的再三恳求下,姚穆云才说道:“我的剑不拿出来就罢了,一旦拿了出来,它的杀气就会十分的旺盛,必须要斩杀一个活物才能收敛!”
边桂岩闻听此言,只好无可奈何地说道:“你看一下,这里除了人不能杀之外,其余的你都可以斩!”
姚穆云举目四顾,看到了门外阶梯下有一棵桃树,就用手一指,只见一道白光飞到树下,绕着树转了一圈,那棵桃树就无声无息地倒下了。
紧接着,姚穆云的嘴里,又吐出一个小铅球,和之前那个一样,也化作了一道白光,飞过去和桃树下的白光击打,就像是两条虬龙在一起厮杀。
过了一会儿,两道白光直冲上云霄,屋子里的烛火都熄灭了。
姚穆云一边操纵着飞剑,一边冷眼看着客人们。
客人们更加的惊惶不已,有人被吓得直接长跪不起。
姚穆云突然笑着说道:“好了!结束了!”
说着,用手将对着天上一招,两道白光立刻回到了他的两只手掌中,依然化作了两个小铅球。
姚穆云把它们丢进口中吞下,又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起来。
客人中马上就有人跪下来,请求拜他为师,想要学习这个神技艺。
姚穆云却说道:“现在是太平盛世,学这个有什么用?我空有剑术,但没有点金术,经常食不果腹。所以只能到你们这里来蹭饭吃!”
边桂岩听他这样一说,知道了他的意思。马上叫人取来了一百两银子,赠送给他。
姚穆云坦然接受,然后在边桂岩这里住了三天后才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