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第二永远跃不过第一(1/1)
“夏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凶手的。”
红狗子把软乎乎的小肥爪搭在林夏手背上,信誓旦旦道。
“有红红在,我底气足的很。”
林夏挠挠红狗子的小下巴,眸中闪过一丝笑意。
余光扫了一圈牵挂许久的地方,感觉舒服而自在。
她找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把爸妈的手机定位并把他们最近收到的信息全部导出,查找一下有没有什么线索。
正一条条筛着信息,门铃忽然响了起来。
红狗子见有人来了,闪身回了小世界。
林夏合上电脑,潇洒起身,走到玄关处,发觉猫眼坏了,于是对外问道。
“谁啊?给你一分钟,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静默几秒,门外传来一阵轻笑。
“林夏,开门!”
这声音听着有点儿耳熟。
但时隔太久,她一时之间对不上号,便压低了嗓音说,“妈妈告诫我,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我不管你是怎样得知我姓名的,总之……”
“需要我提醒你吗?”
门外的人喟叹一声,“你五岁摔坏了我爸的吉他,六岁撕破了我的《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七岁半哭鼻子陷害我吃了你的跳跳糖,八岁把我推进了趵突泉……”
“打住。”
防盗门咔嚓一下打开。
林夏探头打量起眼前的男子,他身高超过一米八三,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穿着白色短袖套头衫,米色棉质运动裤。
五官立体,有欧美的骨相,但偏偏眉眼又深情温和,一双瞳仁剪秋水。
特有的花瓣唇型,线条丰润华丽,唇峰唇角呈尖角,偏薄,看上去内敛斯文,又分明有着东方男性的含蓄美,易古易今,易中易西。
更难得的是他身上有一种很雅致的英伦味道,高级又典雅,干净又清爽。
完全就是避开所有世间的俗,用美好想象出来的样子。
“夏姐这人谁啊?瞧他鼻梁高挑,耳朵饱满,就连头发都是很浓密健康的黑色,他的肾肯定嘎嘎厉害!”
红狗子咔咔一通分析,弄得林夏面色一僵。
“红红,你个调皮鬼,越来越不正经了。”
林夏眸子微缩,又仔仔细细将男子瞅了一遍,“你确定认识我,我也认识你吗?”
“喂,我真的要生气咯~”
男子双手撑在门框上,嘴巴逼近她的嘴唇,“再装逼……”
“不对啊,我记得…你之前颜值没这么高的。”
昔日的记忆回笼,林夏退后半步,凝眉半晌,又道,“真的是沈默希?”
淦!!
刚回来就遇到了打小一起闹到大,邻居黄阿姨的儿子,也是不久后她松口答应和对方谈恋爱,结果不到两天就生离死别的男朋友,属实有些尴尬。。。
沈默希哼了哼,绕开林夏走进门,关门上锁,拖着行李箱直入客厅,摘下鸭舌帽。
转过身来,轻轻把她抱住,咬牙切齿道,“是啊,你这个小没良心的。”
林夏一动不动,举起双手。
片刻后她伸手扯了扯男子的脸,再次确认道,“真的是你?怪不得没认出来,在德国这几年,你变化够大的啊!”
“怎么突然回国了?黄阿姨和沈叔叔他们知道吗?”
“自然不知道。”
沈默希边说边往沙发上坐,一只手却还拉着林夏的胳膊。
林夏拍开他的手,“难怪你跑来我家,让你几年不着家,气的黄阿姨都把锁换成指纹密码锁了。”
“饿不饿?先吃饭还是先睡觉?”
“饿了。”
林夏打开冰箱,“那我给你做点吃的,麻汁面还爱吃的吧?”
“你还记得啊!”
沈默希挑眉,分明想笑却将嘴角的肌肉控制得极好。看着人在厨房与客厅之间忙来忙去,有些感伤道。
“林夏,我们六年没见了。”
林夏回头,故作调侃,“是啊,一转眼你就变埃菲尔铁塔了,我讨厌岁月这个魔术师!”
顿了一下,又问,“你怎么会来泉城,你老师居然肯放你回国?”
沈默希摊手,“我决定好的事,由不得他。你先解释一下,为什么我给你打电话,发邮件都石沉大海了。”
“额…我前段时间闭关了,忙着写毕业论文。”
林夏随口胡诌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哼……”
沈默希跟进厨房,看到林夏把胡萝卜、香椿芽、黄瓜丝、芝麻酱和蒜泥都备好了。
“厨艺见长啊?”
“那是。”把煮好的面过了凉水,林夏动作熟练地把麻汁面拌好,扬了扬下巴。
一刻钟不到,沈默希就吃上了他心心念念的味道,不吝称赞道,“好吃。”
林夏在旁边支着胳膊看他,“你这次回国打算待多久?”
“干嘛?刚回来就想赶我走?正式通知你,我沈默希回国了,未来要将自己毕生的知识用在祖国建设上。”
反正他老婆本差不多赚够了,在挪威读博士后时他与计算力学领域国际顶尖学者合作,成功研发出了新型纳米复合材料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
前年他便收到了德国洪堡基金会的通知,获得了索菲亚·科瓦雷夫斯卡亚奖,共计一百六十五万欧元的奖金。
之后他又去了汉诺威大学连续介质力学研究所深造,他如今学习的课程全部结束。
这几年做项目赚的钱也通通拿到手了。
是时候回来了。
对沈默希来说,挣钱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人生最渴望的有两件事。
一是把林夏宠到老。
二是为祖国做贡献。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两大理想目标,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
当然,论排名先后,第二永远跃不过第一。
为了跟林夏有共同话题,他私下还辅修了法学,刑法学和刑侦原理。
因为她曾说过喜欢有音乐才华的人,他这几年几乎把所有的闲散时间用来苦练钢琴,并在去年,获得了第17届肖邦国际钢琴比赛银奖。
六年的时间,他已经脱胎换骨,就不信撬不动这丫头的心。
林夏看着他笑,“不得了,志向挺远大,你底气这么足,看来这几年是做出了不小的成绩啊?”
“你是一点不关注我。”
沈默希气呼呼吸溜完最后一口凉面,把人拽起来,“给我去百度“沈默希”这三个字。”
看着他那黑沉沉的脸色,林夏讪讪一笑。
突然记起,之前自己一直关注着沈默希的动静,曾在网上看到他参加钢琴比赛获奖的新闻。
属实为他高兴来着。
沈默希大她两岁,打小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她经常叨扰黄阿姨家。
林夏和他一起拍第一张照片是在自己一岁的时候。
她站都站不稳,沈默希正是淘气的时候,经常弄得自己跟泥猴儿似的,俩人凑在一起在花园里乐得没心没肺。
别墅区里一般住的五湖四海的,哪儿的人都有。
可巧沈林两家都是泉城本地人,买的房子又紧挨着,一来二去的比别人都熟,两家好得呀。
跟穿一条裤子似的。
黄阿姨来医院看望即将临盆的洛千华的时候,两家都开玩笑说,“同性即叩首金兰,异性则结为夫妇。”
一天后,林夏呱呱坠地。
跟沈默希的生日又恰好在同一天。
等林夏跟个皱皮小猴子似的被护士推出产房时,黄阿姨抱着那叫一个乐呵,一个劲地叨叨,“叫干妈!”
都不想还给林方平了。
打小林夏就靠着自己的年龄优势和黄阿姨的宠爱,颐指气使地吆喝沈默希干这干那,看着他屁颠屁颠地给她拿吃拿喝陪玩陪笑。
上幼儿园时,他们俩几乎每天手牵手,一起走。
学校就在别墅区内,路程近,小区有监控和保安,安全系数高。
还有老师在幼儿园门口早早等候,不用担心孩子走失。
不过沈默希往往拿出哥哥的款儿,拉着林夏,“走,哥哥送你上学。”
三分钟就能走到的上学路程,对小萝卜头的他们来说,无异于一次奇迹冒险。
沈默希可能摘一朵漂亮的小花插在林夏的羊角辫上,傻呵呵看着她笑。
也可能抓一只豆豆虫吓唬的她哇哇乱叫。
那时候他们特别喜欢秋天,因为可以捡两片带根的树叶,进行类似拔河的比赛,看谁的叶子根儿更硬。
因为林夏长得好看,她一露面,别墅区里的一群皮小子,都喜欢往她跟前凑。
玩“拔根儿”游戏时,她手劲儿小,总是输。
只要一哭鼻子,沈默希就会再跟她玩几局,她每回都能稳赢,忒邪门。
稍大点,林夏力气大了,加上脑子活,跟皮小子们玩丢沙包占山头。
赢得次数越来越多,男孩子们输了,会被同伴嘲笑。
连个丫头片子也玩不过。
因此她越来越不招人待见。
她又不乐意玩跳皮筋踢毽子,只有沈默希献宝似的拿出自己攒了老久的一摞画片儿教她怎么拍。
记得有一次,黄阿姨就职的学校组织校庆晚会,她没时间管自己。
林方平就把林夏“寄养”给了另一家熟识的邻居家里。
沈默希回家时,见到林夏眼巴巴看着邻居家男孩的遥控飞机。
两人有说有笑。
沈默希急的拉着人往家走。可林夏对他的殷勤嗤之以鼻。
他急中生智,跟林夏保证,给她表演自己的拿手绝活。
她就这么傻乎乎的跟着沈默希回家,看他脱了裤子,淡黄色的尿柱划出老远的弧线,左一下右一下。
在院子的彩砖上,“画”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当时林夏被震住了,反应过来,质问他为什么不蹲下尿尿。
“因…因为我有小鸡鸡啊!”
沈默希纳闷。
“那我也要!”林夏摊开手掌,理所当然的发号施令。
沈默希皱眉,苦着一张脸。
“可这是我的呀,没了小鸡鸡我以后怎么尿尿啊?”
“我不管,我就要!”
林夏小嘴一瘪,当即哭闹起来。
沈默希马上妥协,“给你,别哭,我把它给你。”
两人相处的时候,从来都是按照林夏的喜好,根本没道理可讲。
可独独那次遇到了难题,因为肉是长在沈默希身上的。
不是靠嘴巴说说,就可以拿到的。
林夏费了老大的力气,最后也没揪下来,还把沈默希拔肿了。
结果,俩人双双哭着一起回家啦。
等家长们回来听说后,沈默希的“大方”非但没有得到夸奖,反而得了一顿竹板炒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