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规划(1/1)
一下午闲下来,张大志开始对未来的路进行一些规划。
前世颠沛流离,而且逃离菜冯魔塔的时间是现在的两年之后了,在这两年中发生的事情就只有三城开采地狱熔晶的事情是张大志知晓的,其他的事情没有什么值得流传的。
毕竟,魔界活力没那么强,阶级固化,平民出头很难的,唯有发生什么大事才会有惊才绝艳之辈崛起。
两年之后他即使逃了出来,也是处处险死环生,只知晓几个下位魔法的他挣扎求生,小心翼翼的活着。根本不会什么隐藏行迹、遮掩身份的手段,处处都是索命的恶鬼,碰面的魔族只要发现他是人类,就会群起而攻,妄图生啖其肉。
当时情况更加凶险,他的寿元不足一年,在恶魔的重重围困之中,偶然得到了一支上重天跌落凡尘的紫云灵芝。当时根本只知道这灵芝的作用,也不知道自己的寿元将尽,只当自己是身体虚弱,按照在地球上的经验,这一看就是灵芝,虽然它似乎有紫气缠绕,不时显露五色华光,还时常幻化出人影。但当时哪还管这些,直接全吃了。
连拔出来的力气都没了,趴在地上就开啃。
然后,张大志的身体迅速恢复状态,并且面色红润,口中生津,出了半个时辰的汗,头发疯长,浑浊的眼睛里神光迸发。
神物!当时就不断感慨。然后,恶魔们发现了他,一齐攻来。
张大志怎能平白等死?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他定然是会抓紧。身体素质直接巅峰,他发现自己的法力池扩大了,魔气容量翻了一倍不止,释放魔法轻轻松松,耳清目明,心思敏捷,念头泉涌。
不一会儿,就逃脱了众魔的围攻,还击杀了一头恶魔。
此战,打响了名声,整个摩诨沙域都知道了剑盾大峡谷东部有一个人类,在群敌环伺之下突出重围,向着中部的摩弧盐域逃去了。
彩灯自然也是找到了张大志的踪迹,可是不论彩灯如何寻找,都没能侦察到张大志的踪迹。于是最后悻悻而去。
毕竟,比起张大志,自己还有菜冯魔塔这一大基业在。自己学徒甚少,离开之后没有恶魔守护魔塔,若有黄金级强敌来犯,根本不能坚持多久。
没了彩灯的追杀,张大志如鱼得水,一路向东,直接横贯了砂盐界壁。
这就是张大志前世的大体经历。
这一世的张大志自然是知道了那枚紫云灵芝的来历,现在它还留在东面的密林中,不过还没有长成,没有增寿百年的效果,顶多是增寿个五十年。
所以张大志的总体计划就是在飞鼠魔大本营晋升到白银级斗者,在两年后去寻觅这枚紫云灵芝。
在这期间还要打探各方的消息,一定得防范菜冯魔塔塔主彩灯。她知道自己的真名,一旦被她发现,自己必然会被擒住,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所幸自己也知道她的真名,即使被她擒住,也可以操作一番。但进行操作的前提得是彩灯没有第一时间杀了自己。
现在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稳住飞屏。飞屏已经成为了他最大的倚仗。在魔焰城行走还得多多借飞屏的势,消费他的人品,换取自己的利益。
到达白银级之后,自己方才有了行走魔界的最低资本,到时候,寻常的密林根本对自己造不成威胁。到时候,我有肉点空间,自由变换的五吨重的菁纯魔体,全能的魔法体系,白银级的斗气,近乎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魔气、斗气、狱火能量。同级根本就处于不败之地。即使是黄金级,我也有一战之力。
畅想着未来的张大志,回归了现在。
他看了一眼手里的卷轴,开始埋头绘制限制法阵。
自己的多个法力池的秘密不会暴露给飞屏,所以法阵刻画半个就差不多了,今天的任务就完成了。然后等明日多要一些卷轴,方便我到时借用飞屏的法力刻画一些自己的保命魔法卷轴。
飞屏老儿,受制太多,他根本不敢暴露自己的实力,不过他除了被我借势之外,基本毫无用处。飞鼠魔的医疗知识都藏在脑中,我现在根本不能施展搜魂的手段。更别提飞屏身后还有整个飞鼠魔,飞鼠魔的秘密是整个族群的最大财宝。世上能用搜魂手段的大恶魔数不胜数,飞鼠魔延绵万年还没有暴露,可见其手段之隐蔽。
飞鼠魔的秘密在我有绝对实力之前,是绝不能碰的。不过,飞鼠魔的这个秘密,唯独对我张大志不起作用。
但是,不起作用是自己的优势,也是自己的劣势,这个信息一旦被飞鼠魔知晓,我一定会被重点关照,并且是秘密的,暗中的重点关照。神不知鬼不觉的就会被抓住。自己的人类身份也必然暴露。但是到时候自己就不能借助别的魔族对自己的觊觎了。因为飞鼠魔的保密手段着实是强大。一个族群共享知识,联络密切,分布广泛,数量繁多,真是太可怕了。
飞鼠魔的事暂且不想,那都是后面的事情。自己不提的话,飞屏是百分之一万不会知道我知道他们的秘密的。
我拥有狱火的操纵之法,却只能施展燃烧之能,不能用之释放魔法的话,岂不是明珠暗投?
所以,解剖人头鸟是重中之重!
可是天不随人愿,我根本没有时间去实施。我的虚空眼魔法根本看不到人头鸟的器官内里。解剖它成了唯一途径。如果实在没有时间,或者出了什么变故的话,只能草草剖开它了。若是用那种粗糙的手法,它基本不可能活下来了。驯化它成为我的战力也就变成了泡影。
世间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如果真到了那般境地,也只能舍弃它了。毕竟,再好了随从,也没有自身实力来的安心。
张大志盯着人头鸟,表情严肃。
人头鸟似乎察觉到张大志的视线,转头看了过来。